..續本文上一頁對治的煩惱;善法是修行者所要令其生起的善心,而這些善心能夠對治煩惱。
所以,四正斷的所緣是: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所謂所治,是指修行者所要對治的煩惱;所謂能治,是指修行者所要令其生起來的善心。正如前面指四念住所修的境是:身、受、心、法;而四正斷所修的境是:所要對治的大隨煩惱,以及要令其生起的種種善心。所以在修四正斷時,要盡量在這些境中觀察,讓它生讓它滅。
修習者:如契經說,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
持心。
如契經中所說,生欲:修行者要對以上的心念生起"我要去做、去完成"的願望;策勵:是要去克服它,即鞭策自己的意思;發起正勤:是生起很精進的心;策心:是發動心去改革自己不對的心;持心:是保持那些善心。
此中諸句顯修正勤及所依止。
契經中所講的那幾句話,其實就是講解修正勤與其所依止的。
所依止者:謂欲。
修四正斷所依止的就是欲心,即用"想要修的心"去推動它。
正勤者:謂策勵等;于止、舉、舍相作意中,爲欲損減昏沈、掉舉、發起正勤故,次說言策心、持心。
正勤就是策勵--精進的心。修行者在開始修行時,心有叁種狀態:一、止(昏沈):心不理、不管外境,胡裏胡塗;二、舉(掉舉):心在外境中跑來跑去,即在外境中拼命運用心;叁、舍:心屬于平等的狀態。
如果修行者的心是屬于"止"的狀態,那就用"舉"來對治;
心是在"舉"的狀態時,就用"止"來對治。意思是說,當心屬于什麼都不理的狀態--止,修行者的心要多做一些事情--舉;反之,心是屬于舉--心在外境中跑來跑去的狀態,其心就要收回來--止。一種是心向外跑時,後內收--舉與止,"舍"不向外也不向內,是一種平等的心。修行者在修行時,心在叁種相中作意:有時候要把心念提醒起來,有時候要把心收回來,有時候心則靜靜地在那邊平等不動。
當心止時,那就要以舉來對治;當心舉時,那就要以止來對治,努力地去克服這些煩惱。當對治了以上的煩惱後,就要舍棄對治的心,保持一種沒有對治的心--持心。
修果者:謂盡棄舍一切所治,于能對治,若得若增,是名修果。
修四正斷的目的,是爲了放棄所要對治的大隨煩惱,如果能得
到、增長這些能對治的善心所--正念、正知、精進等,是四正斷的修果。即修行者努力地觀察已生的善、已生的惡、未生的善、未生的惡,如此就能夠放棄所要對治的煩惱,生起所要的善心所。
四正斷本身並不是修法,只不過是修行者在修行中,要有這些心去對治那些煩惱罷了。
四神足所緣者:謂已成滿定所作事。
當修行者圓滿了修定所作的事情,就會生起四神足(神通)。因爲修道有戒、定、慧的次第,當修行者完成了定所要修的事情,自然而然地産生修定的副産品--神通。修四神足者的心所對的境是:修定所要作的一切事。
自體者:謂叁摩地。
修四神足的自體是:叁摩地,即是叁昧的心(定心)。此處的叁摩地是指定心所。
助伴者:謂欲、勤、心、觀,及彼相應心、心所等。
修四神足的助伴者是: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以及與其所相應的心、心所等。因爲修欲、勤、心、觀這四樣心就會生起神通。
雲何欲叁摩地:謂由殷重方便,觸心一境性。
修行者的心想要達到某某定--欲,然後盡量完成那個定。
雲何勤叁摩地:謂由無間方便,觸心一境性。
修行者很努力,一個接著一個的心,不令其間斷地修--勤,以完成那個定。
雲何心叁摩地:謂由先修叁摩地力,觸心一境性。
修行者的心保持在定境裏面。
雲何觀叁摩地:謂由聞他教法內自簡擇,觸心一境性。
因爲修觀叁摩地時有次第、有變化,所以修行者要根據其教法來修,比如觀佛,就以觀佛像來入定。又比如觀青黃赤白,就
以觀那些顔色來入定。
又欲叁摩地者:謂由生欲,觸心一境性。
因爲修行者有欲的心,令其朝向定。
勤叁摩地者:謂由策勵發起正勤,觸心一境性。
因爲修行者有精進的心,令其朝向定。
心叁摩地者:謂由持心,觸心一境性。
因爲修行者的心維持在一個境裏面不要離開--持心,令其朝向定。
觀叁摩地者:謂由策心,觸心一境性。
因爲修行者要作種種的觀行--策心,比如觀白一切入,那他就要做一個白色的曼陀羅,然後觀那個相,要觀其變大變小、遠近等。
修習者:謂數修習八種斷行,何等爲八?謂: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舍。
修四神足者要修八種斷行,哪八種斷行呢?修行者要生起這八種心,即要有這些心在作用。
一、欲:即欲心所,就是遍行心所、別境心所中的欲心所。
二、精進:善心所。
叁、信:善心所。
四、安:善心所。
五、正念:不但是善心所,還必須具有念心所。
六、正知:不但是善心所,還要具有慧心所。
七、思:即是造作的心,它是遍行五中的思心所。
八、舍:善心所。
當修禅者成就了以上的八種心念,才能斷除某些煩惱,如此他就能很快地入定。
如是八種略攝爲四,謂:加行、攝受、繼屬、對治。
這八種心念略攝爲四:
一、加行:是指欲、精進和信。即修行者在修行過程中要加強
欲心、精進心和信心。如果他對自己所修的法沒有信心,那麼,他肯定修不成。
二、攝受:當修行者真正得到修行的利益時,輕安心所生起。
叁、繼屬:修行者産生輕安後,正念、正知則相繼而來。四、對治:當修行者相繼生起正念、正知後,接著産生思和舍心所。因爲修行者以思和舍的心所來對治其他的煩惱。
又欲、勤、心、觀,修有二種,謂:並因緣聚散遠離修,不劣不散彼二所依隨順修。
又欲、勤、心、觀,有二種修法:一、修行者在修禅定的過程中,從因緣的聚散中,一步一步地去遠離而修。也就是說,在修行時觀察心是在何因何緣之下使它散掉了,何因何緣使它聚中起來,從中慢慢地遠離、遠離……如此因緣聚散遠離修;二、修行者要依靠心不下劣,要非常專注不散亂地修。一個人要修神通,其心要專注在定境中,保持心一境性。
爲什麼把修神通的四神足歸入修道的叁十七菩提分法中呢?四神足的重點,並不是爲了修神通,而是在于修叁摩地。以很強烈的心修定,會附帶産生神通,因爲這樣,所以把它歸入修道的叁十七菩提分法中。
修果者:謂已善修治叁摩地故,隨所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又于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如所願樂能,辦種種神通等事;又能引發勝品功德。
修行者修禅定並不是清除煩惱,而是成就叁摩地,其控製心的能力很強,如此就能"隨所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産生神通;因爲他有這種能力,"又于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即他對于其他的法,也能夠自在地修成;"如所願樂能,辦種種神通等事;又能引發勝品功德。"意思是說,通過修習四神足,能夠加強心的力量,因此能夠完成很多事情。修解脫道者應有掌握控製心的力量,所以他必需修四神
足。
阿毗達磨都把四念住、四正斷和四神足歸納爲資糧道的下品、中品和上品。爲什麼這樣分類呢?因爲修行者在修四念住時,他清理了一些最基本的煩惱--對身、對受、對心和對法的執著。當以上的煩惱減輕了,就更進一步修四正斷,生起更多的善心,把更多的惡心除掉,然後他才有能力進入種種的定。所以完成四神足的人,要修四念住、四正斷是輕而易舉的事;反之,四念住修得很好的人,不見得能夠修成四神足。因此阿毗達磨就把四念住、四正斷和四神足作以上的分類。
五根所緣者:謂四聖谛。
修五根者的心所對的境是:四聖谛。修行者進入加行道時,才對四聖谛作深入的觀行。
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
五根的自體者是: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心所。
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
五根的助伴者是:與信、精進、念、定、慧心所相應生起的心、心所等。
修習者:
五根的修習者是: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修習信根:于諸谛起忍可行。
"忍"是認同的意思。修習信根,就是修行者認同四聖谛的道理。
修習精進根:于諸谛生忍可已,爲覺悟故起精進行。
修行者認同了四聖谛的道理後,爲了覺悟的緣故,而更精進地修行。
修習念根:于諸谛發精進已,系念起不忘失行。
修行者對四聖谛的道理發起精進地修行以後,心中一直觀察四聖谛的教法。
修習定根:于諸谛既系念已,起心一境性行。
修行者于觀察四聖谛的道理中生起定。
修習慧根:于諸谛,心既得定,起簡擇行修習。
修行者于觀察四聖谛的道理,心已得定以後,作選擇性的觀察,如要作什麼東西等等。
修行者在加行道的時候,要加強五根、五力,如此才能進入覺悟。所以加行道中的"加行",即是加行"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心念。
修果者:謂能速發谛現觀,及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
修行者成就五根、五力後所得到的果,是很快就能發起四聖谛的觀行,及能修治煖、頂、忍、世第一法。就因爲從"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這句話,悉知本論把五根、五力歸入加行道。
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爲力。
如五根,五力也是一樣。它們的差別是: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心念開始生起時,叫做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當這五種心念有力量能對治其他的障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屈伏時,叫做力,即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這五根、五力並不是修法,而是修行者在修行的過程中所生起的心念。
這五根生起時,修行者的心所對的境是:四聖谛。…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選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