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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講座▪P6

  ..續本文上一頁欲界的業,那 你造了無色界的業,它也不牽連到色界和欲界,是絕對分開的。但各界的 業可以各自互相影響,如說眼睛我們稱眼根界,耳根我們叫耳根界,耳朵 所作用的一切法不會跑到眼睛來。因爲我們生死輪回有叁界,所不失法也 分爲做叁界,另外一個無漏白淨業,即一個人在修行中,是他在不失法中 超向解脫的記錄。所以他說不失法有四種。

  那麼這個債當在什麼時候兌現?在什麼時候勾消?

  見谛所不斷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

  他說通過修行可以影響你的不失法中的欠單。如果我的欠單有很多業,

  我可以不還嗎?那就要趕快修行,趕快解脫,這就不用還這些欠單了。當 一個人修行證到初果的時候,他就放下種種錯誤的見解,但是他還是沒有 足夠的力量切斷這些欠單,不過修到見道的時候就能切斷,佛法稱修行的 次第有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和證道。就是說每個人修行的時候必 定經過這些過程,開始是嘗試修行,就累積了他修行的資糧,稱爲資糧 道,當他真正想投入修行的時候,叫加行道,而他修行有些證悟的時候, 放下見解煩惱,知道修行的道路是怎麼樣的就叫見道,見道以後他就懂得 怎樣修叫修道,見道以前他是不知道怎樣修行的。修道以後就是證得解脫 道。見道後就是修道,所謂的思惑,那思維上的迷惑,就是他修道(思 惑)來斷除這個不失法。因爲見道是一種見解,而修道就是改善你的錯誤 行爲而不再做了,去克服他,那債券裏面的惡業,就扣掉。因爲有不失 法,所以種種的業就有果報,因爲一個在見道的時候他沒有辦法斷,在修 道的時候才慢慢的斷,到解脫道的時候才全部斷。所以見道或修道,都還 有業力因果,都還有果報。

  若見谛所斷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如是之過咎

  爲什麼見道不能斷不失法?因爲證初果的人還有業來,所以如果說見道 的人能斷業,就等于把這不失法破了,這是不可以的。所以說見道不能破 除這個不失法。

  一切諸行業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爾時報獨身

  這是關于果報的問題。我們造了無量無邊的業,我們的欠單也是無量無 邊,你每次只能依一個欠單來還,怎麼還呢?他們無量無邊的業當中,有 相似業和不相似業。原來我們造業,有同類的業和不同類的業。比方說, 我殺死某一個人,我就跟他結了一個惡緣,同時也造了墮下地獄的果報。 我明天又殺了一個人,我又得了墮入地獄的果報,這二個果報是二個欠

  單。這二個地獄的業各自發欠單,所以稱爲不相似,二個沒有同類。什麼 是相似的業呢?就是我造的一個業是慢慢的做出來,不是一次做完,比方 說,我要殺死一個人,我並沒有立即殺他,而是慢慢整他,慢慢累積和增 加,最後把他整死,這樣殺人的業是慢慢累積,這樣的欠單是造一次記一 次,所以造這樣的業叫相似業。所以任何其中一種業,只要在我們出生叁 界中的任何一個道,在出生的那一時,那個欠單就勾消,不跟著來了,雖 然在業報未成熟之前,它還是一直跟著你。這是正量部怎樣解釋這個業。

  如是二種業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而業猶故在

  就上述所言,這種有相似的業和不相似的業二種,他所記在不失法中的 欠單使你受果報。意思是說不管你是一次做完這個業或慢慢的去做這個 業,總之是欠單留在那邊,因爲它使你今生受這個果報,不是你造業當時 的種子讓你受果報,是那麼欠單在維持這件事情,叫“不失法”。他說有一 類的欠單,雖然是受報了,但他的業還沒有一筆勾消。比如說我造了一個 升天的業,當我還沒有升天之前,那個欠單一直跟著我,當我升天之後, 那個業就一筆勾消了。但是說有一些業你受報了但它的業還沒勾消,因爲 有一些業你做了一次他還是多生受報。如有些人做了惡,他去了這個地 獄,又去另外的地獄,多次的受報。據佛法說,如果你造了一個業墮入畜 牲道,你會多生輪回爲畜牲。那麼如一個業可以多次受,比如迦色尊者因 爲多世前他供了一尊佛,那到釋迦佛來到人間時,這其間他多次出世在人 天,沒有墮落,就是說他造了一個業,而受多次的果報,就好像這個欠單 可以“分期付款”,慢慢的還。

  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 于是中分別有漏及無漏

  度果就從這個果證到更高的果,有些業就會勾消了,但不是證初果。或 有些人死了,沒有再繼續他這一生,他的果報就受完了。據佛法說,如果

  前世你破壞大家的身體,你今世就時常要受病苦,這種病苦常常發生而不 只一次,這個欠單什麼時候消失呢?到你病死爲止,就一筆勾銷,就是他 最後一次果報受完了,沒有繼續了,這二種業稱爲有漏和無漏,有漏就是 有輪回生死的欠單,無漏就是脫離生死的欠單。這是正量部對“業”的解 釋。

  △中觀的正義

  那中觀怎樣說呢?

  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 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

  這是所有教派別都認同的,所作業滅後感果,中間有業力不失、所以這 頌也是中觀正義。可是對于這不失的解釋,小乘部派執著實有(自性)者 都會如此認爲,有實在的所作業滅了,後感實在的果,中間依靠實在不滅 的業力維持,就變成有作業、業力、果報分離的叁個法;其中作業滅業力 不滅,就有業力常住的過失;業力滅後感果,就有斷滅不能感果的過失。 有部的無表色無作業、經部的相續心的種子、正量的如債卷的不失法,都 一樣有作業滅了,變成業力,及業力滅變果報的過失。至于唯識學解釋的 阿賴耶,其功用就是收藏所作的業力,使業果得以聯系。阿賴耶的異名叫 阿陀那,譯爲無沒,無沒不就是不失,所以阿賴耶也是不失法。

  比如說我們把冰塊用火來煮,慢慢的它溶化成水,然後再化成水蒸氣, 那執著于有冰塊、有水和有水蒸氣的人,他們就把水分開成各各不同的各 體了,其實他們是一體的,他們的變成只不過是因緣相續而造成。同樣的 業力也是如此。比如打一巴掌,有的人以爲真的有“打一巴掌”這回事,所 以他要解釋業的形成,業的後果,以業維持因到果過程中的業力。

  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以真不生故

  中觀認爲有業的緣起幻化的現象,但是沒有實在自性的某一個業。緣生 的“諸業本”來就“不生”,“無定性”就是無自性,沒有自性所以無一法是他在 生。“諸業”也本來“不滅”,因爲本來“不生”。如幻的業滅,不可說某一實在 法消滅,如幻的業生。不可說某一實在法生起,這是因果現象的生滅,沒 有實在的某個業性生滅,只是心分別如幻的因緣中有造業相、感果相,唯 是因緣的和合離散而幻起幻滅。不是實有常住故不斷,而是無自性從因緣 故不斷。以此建立如幻緣起的業果聯系。

  所以中觀的見解是你造業的時候,並沒有造業的行爲滅了,當所謂業力 的繼續,並沒有真的業力在繼續,當果報出來的時候,並不另外有一個東 西叫果報,而是一相續的因緣,但是我們去分別它是造業、業力和果報, 中觀說這是錯的。這全是我們安立假名,起種種分別心,說明造業,業力 和果報的生出。

  △破不失法

  若業有性者是即名爲常 不作亦名業常則不可作

  論主龍樹菩薩說若“業”是有實在的他自己本身的存在,而不是靠因緣的 話,那業是自性的存在,不必靠因緣來做他,即然如此,他必須本來就存 在,就“常”了。因此業是“常”的話,就不須要去做了,因他本來就有了, 但這是違背了業的定業,因爲業是造作的意思。如果業本來有,不須要做 的話,那就不能稱爲業了,不必做的就做業,那是“常”,也就錯了,因爲 常不可以做。

  若有不作業不作而有罪

  不斷于梵行而有不淨過

  如果不去做,就有業的話,即是你不去作惡,也有罪業的,不去作淫欲 也有了淫欲的業,這樣怎能去斷淫欲也修梵行呢?因爲不去作也有不淨的 過失,因此如果你說“不失法”保持住,這是常見,也是錯誤的。

  是則破一切世間語言法 作罪與作福亦無有差別

  有這樣見解的人會破壞世間語言的法則,會自相矛盾,你說這是“業”, 就必須是造作的,而你又說業是不變的,這就自相矛盾,這就叫破世間語 言法。

  再說“業”如果是常的話,則作罪或作福都沒有差別了,因爲不作任何業 時則它已經常在了。

  若言業決定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報已而應更複受

  假如說業決定是自己有的話,它不是任何因緣所造作,那任何因緣也不 能毀壞它,業是永遠存在的,它使你受果報之後,它繼續讓你受果報,那 樣的業是錯誤的。意思說,我們造的業會保留住,那是誰在保留它?如果 業是無常的,它受報後也會消失,如果自己是保留住的,它就不靠別人而 自己存在,誰也不能破壞它了,沒有因緣能影響它,那這種業就會産生無 量的果報出來,這是錯誤的。

  △煩惱非實

  若諸世間業從于煩惱出

  是煩惱非實當業何有實

  一切世間的業,都是煩惱造作出來的,煩惱是業的因。假使業因是實在 的,所生的果或者可說是實有,但煩惱也是非實在的,因此它所産生的業 果,也是同樣的不實在。

  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何況于諸身

  煩惱和業的配合組成我們的身心,而造成種種身心的作用,而煩惱和業 的本性是空的。所以所組成的我們的身心也是空性的,龍樹論主就以此破 不失法。

  △經量業力論

  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 而于本作者不異亦不一

  “無明之所蔽”是因迷惑而造業,“愛結之所縛”是愛取有的煩惱結受報。有 我論(經量部)者要以此“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這段經文成立有作者 受者,以建立業果。他們以爲:無明的作者(我)作業,所以被愛結之所 縛(我)受者受果。受果者與那“本作者”,“不異亦不一”的。比如作者在 人間作天業,後來受者受天上的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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