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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五節 心不相應行法

  第五節心不相應行法

  《大乘百法明門論》將有爲法分爲心法、色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心不相應行法共有二十四種。“行”是造作之意,即是因果所形成的,但是和我們的心不相配合,所以叫做心不相應行。根據《大乘百法明門論》中說,它們都是假法。所謂“假法”就是于色、心、心所等法的作用上假立的名稱。比如說:河水流入海中,即是“海水”,其實海水也是水,只不過它有鹹味,而海水就是我們假名安立的。“自來水”亦複如是,只是蓄水池中的水從自來水管中流到家裏來,而人們就假名安立之爲“自來水”。

  1.得:得就是得到、獲得之意;當衆生造業完成,便“得”了此業因。得了之後,果報出現,稱爲“成就”。先得後成就,得是指某法系屬于得者,成就是指所得之法完成其果,得後不一定立刻成就,成就前一定先得。例如:做善事得將來的樂報,此報應出現稱爲成就樂果,做惡事得將來的苦報,此報應出現稱爲成就苦果,供養佛得大功德或學生用功讀書得到文憑等。根據佛法說,“得”是假名而有,並沒獲得任何東西,只不過是個名稱罷了。比如:我們拿到一塊布,就認爲得到了它。如果把這塊布放在杯子上,你認爲杯子得到布嗎?沒有。爲什麼我們會認爲得到布呢?那是因爲以因果來看,當因變成果的時候,我們就認爲有所獲,有所得。同樣地,水升上天,天並沒有說它得到水;水滴在地上,大地也沒有認爲它得到水。

  2.命根:唯識宗說第八識(阿賴耶識)的種子具有一種功能,維持我人一期壽命。當阿賴耶識住持,生命得以維持;反之,身變爛壞。唯識宗以外的宗派把這種維持身命的功能稱之爲命根,命根跟六識不相應,是不相應行。

  以佛教的輪回來看,衆生在生死輪回中,舍棄了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執取另一身心,就好象搬家一樣,身體有如屋子,從這棟房子搬到那棟似的。以前的人不知道第八識在維持我們一期的壽命,以爲有東西在維持生命,故命根也是假立的名稱,其實是各種因緣在維持生命,不是單一的命根在作用而已。比如:雲飄浮在天空中,是否有東西使它如此?這只不過是地心吸引力、水蒸氣的沖力在競賽,水蒸氣的沖力大,雲朵就到處飄浮、漫空遨遊。

  3.衆同分:就是不同的衆生有相同的部分。這是當時印度人的分類,現在不適用了。例如:人與人相似,即是人與人有相同的手、腳、眼睛、耳朵等器官;烏龜與烏龜相似。以現代語言來說,衆同分就是指某一類衆生有共同的內涵。

  4.異生性:異生是凡夫的異名,以其思想、見解、種類、地域各異故。異生性,即是指凡夫性。依覺悟來分別故,就有聖人與凡夫之分。證初果的聖者就沒有異生性。

  人類的思維、規定、劃分東西,有時真是莫名其妙。比如說:同樣是人,你是人生的,他也是人生的,但是某一個人是你太太生的,你說是我的兒子━━我 的。如果是你妹妹生的,那你就不說是我的了。真奇怪,衆生生衆生,但是我們就執著在其中,認爲某人是我的,甚至說他是我的命根,孩子死了,我人生也沒有什麼意思了!因爲他的心有所執著,看不開,放不下,痛不欲生,人生悲劇也就因此而發生。因煩惱而自殺是一種懦弱的表現,逃避問題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佳法。唯有面對現實,認請世間萬事萬物的本質,改造自己煩惱和汙染的身心,才能使人離苦得樂。實際上,孩子不幸去世,與他人生有沒有意思有何關系?只不過他把整個人生放在孩子的身上。別人的孩子死了,他的心念沒執著,就沒有如此的感覺。同樣地,衆同分也是一樣,認爲人與人相似,牛與牛相似;人比較高等,牛是低等動物。當業報輪轉時,牛投胎做人,你又認爲他和你相同了。凡夫執著,認爲有生死輪轉的是衆生,衆生有異生性,沒有生死輪轉的解脫者爲聖人等種種名稱。比如:證阿羅漢的聖者,從外表來看,與凡夫沒什麼差別,只因他煩惱解脫了,故稱之爲阿羅漢。從衆同分來看,凡夫與凡夫相似,阿羅漢與阿羅漢相似;從異生性來看,有凡夫的衆生及解脫的聖人。因爲如此執著與分別,就有衆生是凡夫,佛陀是聖人之別。佛覺悟後,並沒有這麼樣講,他說“大地衆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意思是說一切衆生都有衆生性,所以是衆生。但是衆生也有佛性,既能作衆生,也能作佛,衆生性及佛性平等平等。但甚少人能證得正果,這是因爲被無明煩惱(衆生性)障蔽了佛性。佛與衆生是平等的,但是我們以凡夫的心來思維、規定與劃分,有聖人和凡夫之別,就看到佛與衆生不平等。

  5.無想定:有些衆生和外道,認爲想念是煩惱,是生死的根本,要斷除之。所以在修禅時,放棄種種的念想,做到完全沒有想,以如此業習去修,最後會從叁禅進入無想定,此定在四禅之內。因爲他們內心的定力深厚,使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的心、心所暫時不生,然而還有第七識。無想定是假立的名稱。

  6.滅盡定:禅定之一,爲聖者所修。入此定者不但前六識的心、心所、第七識暫時不生,同時我執暫時也不起,依此假名安立爲滅盡定。由于不與六識相應,所以滅盡定及無想定屬于不相應行。禅定種類繁多,修禅者滅六識當中的舌識與鼻識,沒爲此定立名,我們就不覺得有那麼一回事。比方說:外面讓人行走的地方,叫做走廊。我說法的前面,有人也在走動,那爲什麼不叫走廊?這就是我們假名安立的結果,那是假名有。

  7.無想報:又叫無想天,此是修習無想定者所得的果報。即是在欲界中修成無想定者,此生舍報後,而感得色界無想天果報,在第四禅天中第叁廣果天,五百大劫住于無心,外道認爲是真涅槃。無想天果報不過是廣果天果報中的一類天人,在彼天入定而假立無想報,並非有無想天界的存在,因此也是假法。比如:人類生活的地方,稱爲人意,那麼生活在河水、海水中的魚,它們所居住的地方叫什麼?是不是“魚間”?我們沒給它名稱,這些都是假名安立。無想報就是修無想定的人所得的果報,今生舍報後投生到那邊,才把它叫做無想天。又比如:很多和尚住的地方,稱爲修行道場;沒和尚住了,就不是修行道場;藍毗尼園之所以被稱爲聖地,是因爲佛陀降生在那裏,在佛陀出世之前,並沒有人稱它爲聖地。這些都是執著、分別後而假名安立的,它並沒有一個實體。

  8.名身:“名”是诠諸法的自性的語言,如松、竹等名稱。即世間的任何東西(法)必然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段的時間被我們知道,我 人就執著之,而給予一個名稱,稱爲名身。比如:海邊的一片沙,稱它爲沙灘。沙離開了海,把它鋪在這裏,就不叫它爲沙灘了。名身就是我們對世間的一切法,認爲它有自性、單獨的自體━━本體,站在衆生位,說有一個自我。那是否每個法都有本體?根據佛陀說每個“法”並沒有獨立的自性,但衆生執著,認爲有,然後就給它名稱。現在讓我們以“水”爲例:水受仍霍發在空氣中,稱之爲“水蒸氣”;水蒸氣升到天空中,稱之爲“雲”;雲遇冷形成水滴,水滴落下來,稱之爲“雨水”;雨水掉在河裏,稱之爲“河水”;河水流進海裏,稱之爲“海水”。你們看,一種“水”就有如此衆多不同的名稱!皆因凡夫的我們執著與分別,認爲它們各有各的自性,就認爲雨水不是海水;海水不是河水;河水不是自來水,而各別給予名稱,稱爲名身。

  9.句身:“句”是诠諸法差別的語言,如:花開、鳥啼等句。就是在名身中分別它的差別,比如花:花開、花落;水:熱水、冷水等,稱爲句身。所謂名身,是現代詞語中的主詞;句身,就是詞組。

  10.文身:就是詞句。比如:這朵花開得很美麗。

  身是聚集義,就是合集多字、多名、多句,總稱爲身。

  名、句、文都是聲音上的音韻屈曲。是人爲的分別所安立的,它並沒有實體,都稱爲不相應行法,因爲我們的身心(主要是內心)跟它不相配合。比如:我們想花開、花死,我們的身心並沒開,並沒死。但是心想:我很討厭那個人。內心生起瞋恨,討厭那個人,此即是思想與內心相應配合。比如:一個人開口閉口就說“他媽的”,有些人的內心並沒有對某人的母親不尊敬,那只不過是他的口頭禅罷了。好象我現在雖然口講“他媽的”,但是我內心並沒和它相應,叫做不相應。如果一個人說:“我恨死你!”他真的恨,這就是他的思想與內心配合,叫做相應。

  11.生:先無今有,叫做生。佛法中說“生”不可得。好象冰溶成水,世人認爲“冰”沒了,“水”生了。如果你去問化學家,經過檢驗後,他認爲冰就是水,並沒有新的物質産生。如果冰放在顯微鏡下看,是氫氧合成的水;水因冰溶解而有,並非新的産物。爲什麼這麼講呢?如果我們把冰叫做“硬水”,水叫做“軟水”,因爲它的名稱都是水,所以我們就認爲沒有新的物質産生。生、滅都是因緣的變化,我們看到有生滅,是因爲執著因緣變化中有一個東西出現及消失。我經常以瀑布爲例:如果適逢旱災,水源幹涸,你認爲瀑布滅了。過了一個時期,大雨滂沱,它處的水又流過來,你就認爲美麗壯觀、一瀉千丈的瀑布又生了,這只不過是別處的流水在此瀉下來罷了。人的“生”亦複如是,假設我今天在這裏死去,明曰投生到他鄉,這只不過是我這個業報轉移到那邊繼續作用罷了,這期間並沒有我在生與滅。如果在我的因緣變化中執著有一個實體在出現及消失,那麼生死之見就因此而生了。

  12.住:有位暫停。即生後保持一段時間,叫做住。實際上,“住”的期間也有微小,少許的變化,但是它變化的範圍小,我們把它叫做住。

  13.老:住別前後。前爲少壯,後爲老衰。即是我們的身體中的各種器官慢慢不能管用,如人老耳朵聾,眼睛花,頭腦遲鈍等。實際上並沒有老,而是從生到死的過程中,有一些現象,我們稱之爲老。

  14.無常:暫有後無,即死也。在此無常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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