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滅。即原本有,後來沒有了,就是滅。比如:現在有我在此,死後就說這個人沒有了。但是我可能去做牛,做馬,並不是沒有。因爲看不到我的樣子,看到牛馬的樣子,不知道牛馬是我輪轉投生的,你就說我死掉了。同樣地,如果有孩子不知道什麼是冰,把一塊冰 放在杯裏,一小時後,冰溶解成水,那他就以爲冰不見了。知道冰會溶解成爲水的人,就不會有如此看法。同樣地,如果你知道人死後,會投生到他處,就不會說他沒有了。在佛法中,無常並非從實有變成沒有,是因爲我們執著一段時間的外相,即生起有的觀念;那個外相不能保持的時候,就認爲它沒有。比如:我們盛一桶石頭,然後一塊一塊把它丟掉,那桶石頭沒有了。就是因爲那個桶,我們就認爲有和沒有。實際上,只是各種因緣和聚合離散,並沒有實在的一桶石頭。
世間萬物,生滅相續,大至世界,小至微塵,都時時刻刻的在變化中,生生滅滅。人生的真相也是如此,無始無終而又流行不息,永久相續不斷,生了又滅,滅了再生,那萬物實無自性、個體,一切都是因緣的和合而生的,因此也必隨著因緣之離散而消滅。就以人的身軀作爲例子吧!佛說人體是由四大,即地、水、火和風的和合而構成的假相。這四大五蘊亦終歸空。因此我們這五蘊四大和合的身軀是屬于一個“虛有的我”或“假我”,暫時假名爲我,哪裏有個永久不杇的個體之我呢?
以上生、住、老、無常四種,乃有爲法之四相:于身(衆生)曰生、老、病、死;于物(如娑婆世界)曰成、住、壞、空;于心(法)曰生、住、異、滅。根據佛法說,一切法的生、住、異、滅,皆是我們假名安立,並非實有。比如:我們進食,食物進入胃消化,就慢慢進入腸中;營養被吸收後,再進入直腸;過後,食物就變成糞便排泄出來。這樣的一個過程,並沒有糞便生出來,只是各種因緣發生變化,它形成糞便罷了。有些食物變成汗水,排泄出體外;有些變成熱能,變成體力;有些變成尿等等。世間的一切事物皆是如此,沒有特別的東西生出來,如果有的話,皆是暫時有,非吾人執著的實在有。如果我們執著糞便是特別的一個實體,食物是另外一個東西,那麼我們就會認爲糞便生了。同樣地,因爲你執著今生的這個人,不理他的前世,那麼你就說那個人生了。實際上,衆生的生死輪回,不過是各種精神和物質的變化,並沒有所謂的生和死的作用。只是因爲我們截取一段生死,執著一期的生命來看,說他是個衆生,就看到生、老與死(滅)等等。好象雨水,忽然從天空中掉下來,下雨了,就說雨水生;雨水掉完後,雨停了,就說雨水滅。實際上沒有東西在生滅,只不過是水升到天上,掉下來罷了。講得更清楚一點,比如:一個輪子,裏面有十個圓球,輪上面有一個洞,當輪子轉動時,從洞裏看到圓球,我們就說圓球生了;當圓球慢慢轉過去,我們看不到它,就認爲圓球滅了。
15.流轉:因爲因果的相續不斷,稱之爲流轉。比方說,從綠豆變到豆芽,它需要一段時間,慢慢從因(豆)轉變成果(豆芽),因爲我們執著由因變成果,是前後相續不間斷,故假立流轉。再以綠豆爲例,請問綠豆是什麼的因?是豆芽或綠豆湯.現在讓我們看因、果變化的過程:因爲我們知道綠豆和豆芽,然後就觀察,才發現綠豆是因,豆芽是果;我們知道綠豆和綠豆湯,就會認爲綠豆是因,綠豆湯是果。如果我們只看豆芽,不看綠豆,那我們就不如此說了。因爲我們觀察這些前後.相續不斷的變化,所以認爲有因轉成果,此轉變的過程,稱之爲流轉。實際上,並沒有東西在流轉,而是衆多的因緣在生滅變化。好象綠豆,綠豆中有沒有豆芽?沒有?那它怎麼長出豆芽?肯定的,它是慢慢地轉變成豆芽。但是否它一定轉變成豆芽?那也不一定,可能綠豆被吃了,變成大便排泄出來。因爲我們看到因、果,發現它有一定的規律性,就認爲事物在流轉,此是吾人給予假名安立的。
16.定異:這也是對因果來講。“定”就是決定;“異”就是差別。這是指善因 和惡因,善果與惡果,互相差別而不混亂之意。例如:布施能夠得大福報;殺生會惹來短命、墮落等,肯定不同的業報。它們有一定的因果,各個不同的因果各有差別,這是我們執著因果業報一定如此的。剛才我問:“綠豆是什麼的因?”因爲我們一向來都會認爲綠豆生豆芽,所以有些人聽後,馬上肯定綠豆是豆芽的因。其實,因果是不定的。因果之所以肯定,那是因爲它的因緣已經具足了,轉變不了的時候,我們才說它肯定。如果因緣還未具足,有時是還可以轉變的。所以我們的業報中有所謂的定業與不定業。比方一個人今生會不會結婚?對某一些人是不一定的,但是,對某一些人來說是肯定的了。因爲他在這邊出世,他的妻子在那邊出世,來配合他的夫妻緣。好象釋迦牟尼佛成佛時,他的妻子肯定是耶輸陀羅,因爲在燃燈佛(過去古佛)前,她發願生生世世與善慧菩薩(釋迦牟尼佛的過去世生)爲夫妻,他當時答應了;在佛前發心造業,因果很重,這形成了他們倆多世肯定爲夫妻。還有我是男人,你是女人,一定沒法轉變。人是否會生病?有些病是肯定的,有些病則不一定是。好象人會傷風感冒嗎?這就不一定,如果自己不好好保養、照顧,當然容易傷風感冒;反之,則就不會啰。由此可說明業報並非一定是前世造的,今生的所作所爲也有一定的影響。故定異是對于因果的各種差別相上假立的。
17.相應:即是因果相應。如善因必有樂(善)果,惡因必有苦(惡)果,因果必定相應,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爲因果相應,我們就會提出一個問題:那個人明明是好人,爲什麼要受苦報呢?他認爲好人應該得好報,不應該受苦報,好人和惡報不相應;反之,好人得好報,惡人得苦報,那你就認爲因果相應。是否是如此?那也不一定。佛法說衆生所造的業,重的先受報,輕的後受報。所謂重業是受報的時間肯定,果報一定成熟。比如:你喝了一瓶泄藥,待會兒包你瀉肚子。這瀉藥的影響力很嚴重,你一定要先受此報;或可能你曾經害他人瀉肚子。經過幾世後,他會害你,剛好也使你肚子泄。這就是業報的輕重不同,勢力影響不一樣,所受報的時間也不一樣,甚至殺人,要償命亦複如是。如果剛巧被殺者不死,那個人的瞋心很重,他一定要報仇;反之,他的瞋心不重,就不會找你算帳。但是下世他的瞋心起,煩惱生,他就會繼續尋仇。比如:你講某人的壞話,碰巧是他新婚之曰,他不理你的壞話;但是有一天,他被老板罵了回來,你說他一二句,他會立刻回罵你。如此可見,同樣一句話,果報不一樣。
惡人一做了惡因,最終免不了會受苦報。不過,那心裏只想著行善的好人,也有他的煩惱,過去所種的惡因如今已緣熟,須先嘗苦果,而目前所做的善因須等待將來善緣熟了才能嘗到善果或好報。總之,好人與惡人都逃不了果報,因爲人所造的善惡業都必須依著因果定律而招受善惡果報。作惡的人不要以爲再做些善事以便把那應得之罪抵消掉,那是不可能的。因爲因果是不會消滅,除非自己沒有造業。如果因果的種子一旦被播種,只要一遇到適當的因緣狀況,那種子就會滋長成樹而開花結果,這就是所謂的果報。雖是如此,但多做好事能使惡緣逐漸減少,善緣增多,久而久之惡緣被善緣阻礙,而使到惡果不能再完全生長成熟,因此人亦從惡轉善。可見多多行善只有助于增加內心的快樂與安甯。何苦一定要造作惡業呢?
因爲緣未到,所以果報不一定和我們所做的行爲相應。但是我們卻認爲所做的業行要與果報相配合,叫做相應。比方我們來廟堂是要學好,做好事,但偏偏造惡業而不知。即是善男信女買水果到廟宇供佛,沒問過就拿回去,以爲吃了會“平安”,這就是不與而取,就是偷。供佛是善,偷是惡。 18.勢速:勢力速疾之義。即是因果相續。速疾流轉,刹那不停,叫做勢速。當人煩惱時,覺得時間很長,度曰如年;當你快樂的時候,時光如箭,流逝得很快,覺得時間很短。當你打麻將覺得快活時,時間過得真快;當你等人苦惱時,時間真長,使你不耐煩。等人十五分鍾是很久的,打麻將兩個鍾頭很快,一下子就過去,所以快慢是我們內心的感受,勢速是人爲規定的。生長在新加坡的人,認爲國人走路的速度適中,但到了香港或曰本,就會發現那兒的人趕路是連走帶跑的,好象沖鋒陷陣般。如果你去馬來西亞,他們一看,就知道你是新加坡人,那是你走路比他們快。新加坡很多人到馬來西亞去旅行,認爲馬來西亞人不論走路或做事,都是慢吞吞的,泡一壺咖啡也要老半天,如果是在新加坡早就喝完了,但是他們自己覺得是很快的。這種快慢的感覺是我們把東西的運動、變化的速度比較後,就自以爲這個快,那個慢,並非實有,是假名安立的。比方一個時間滴答、滴答地走動,並沒有快慢的觀念,但是當你把它和另一個時鍾相比之下,就有快慢之別了。又比如:個人說話的速度,也是通過比較後,才會認爲某人說話慢條斯理,某人說話像開機關槍。
19.次第:這是指諸果生起時,有一定的前因後果順序編列有序,令不紊亂之意。此外還有果報前後的次第,即是這個因變成這個果,這個果又引生那個果。因果就這樣一一流轉,我們認爲它們之間有關系,假立次第。實際上,因果變化是沒有肯定的次第。
20.方:即是于東南西北,四維上下的因果差別上,假立爲方。這是空間的分位。太陽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去。地球每天繞著太陽轉,我們每天也繞著太陽轉一周,那請問東方在哪裏?好象這個杯子的前面是在這裏,但是只要稍微轉一下,前面就改變了。如果我們在地球上往北方直走,可以走回原來的地方。這些東西南北等方向都是人爲所定。更有趣的是:地球有南、北極,如果有人在北極的頂端繞一圈,那是什麼方向?他的東南西北在哪裏?因爲在南、北極是半年陽光普照…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五節 心不相應行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