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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第叁節 心所有法▪P3

  ..續本文上一頁說他是陸先生━━取象與安立名言;不認識他的認識就只想他的樣子━━取象。我們的心識時時刻刻都在如此“想”的作用中。“想”跟“受”一樣,也是從六根而來。眼睛接觸色境所生的想,即是顔色的相貌,稱爲眼識所生想;耳朵分別聲音的相貌;鼻子分別氣味的相貌;舌頭分別味道的相貌;身體分別接觸的相貌,還有意識分別心中念頭的相貌,這些種種的相貌都是我們內心把構畫出來的。這個想與受一樣重要,因爲我們在受時,心就來回不停地在六根作想,由這個想我們分別外境是如此這般,這般如此,所有說一切的語言都是想的念念作用。只要心中有語言的活動,甚至不出聲,眼睛一打開來看到景物,耳朵聽到聲音,想就告訴我們那是什麼。比如:你聽到蟲叫聲、車聲,都能確認那是蟲叫聲或車聲。如果第一次聽到車聲,你可能會被嚇死,因爲從未聽過,太可怕了。不過,多聽了幾回後,就構畫出車聲的形狀━━聲想(相),此即是取象。以後一聽到那個聲相,就給它一個名稱,稱爲車聲,這就是安立名言。在我們的曰常生活中,所看、所聽到的事事物物,過後心中區別它們,哪一樣不是由想得來的?所以“想”是一種很重要的心理作用,其作用非常強大,被列入五蘊中的第叁位━━想蘊。

  我們睡覺後,第六識就不想了,但第八識中的想還是在作用,此作用不被凡夫所知,凡夫只知道第六識的想罷了。想心所除了取象和安立名言外,還會引發思心所的生起。(5)思:驅使心反應、造作業行的心所。即是思心所驅使心造作身、口、意業。故論說:“令心造作善、惡、無記,如是等業,稱之爲思。”思心所帶動各種各樣的貪、瞋、癡等煩惱,思以後的心所有善、惡;思前面的作意、觸、受、想心所是沒有善、惡的。即是當心注意看東西,想那樣東西的名稱、相貌時,是沒有善、惡;一直到思心所,我們才會分別善、惡。因爲這樣的分別,所以我們所造的業就有善、惡和無記叁性。

  總結:作意、觸、受、想、思這五個心所是任何時刻;任何地方,即叁界中的任何一界;任何的心識;以及任何善、惡、無記的心念,它們都在活動,所以稱之爲遍行心所

  (二)別境位

  依唯識宗說我們的心所,主要有五十一種,其中有五種是別境心所。它們是:欲、勝解、念、定、慧。這是爲了表明它與遍行心所有所差別,它不是一切時都在作用,只遍于一切性,一切地,故名爲別境。不論我們起善、惡的心念,這五個心所都存在著。它們並非同時存在,而是一定有一個存在。即是只要我們在叁界裏面起心動念,現前的這個念,一定有別境心所的其中一個,或者二個,或者五個同時生起。

  (1)欲:此欲並非色欲的欲,也不是五欲的欲,而是對于所樂境希求的心。就是對于喜歡的境物,做欣求的心理。因爲欲的心理使得心在原有所接觸的境,繼續保留在那邊用心。好象你們在這邊聽,在這邊看,就是欲在作用。聽完了一句,想繼續再聽下一句是什麼,就是欲;看了東西,想看得更清楚,也是欲。衆生會在叁界中輪回生死,就是這個欲心所的作用很強,即使是在我們臨命終時,今生的業已經了結,但心裏還希望各種境界出現,而産生執著,然後又投生他處。

  (2)勝解:于所知境,依理或者依教,在心中決定,此是如此,非如彼。即是對于剛才接觸的境,會用從宗教或教育中所學到的道理去判斷,決定這個就是這樣,那個不是這個。我們看東西時,經常有勝解心所在作用。比如:看到一朵花,心中確定是菊花,這就是勝解。

  勝解和想心所的不同:想心所是對于所觀的境取相貌,並沒有決定其爲何物;但是經過 勝解心所,就肯定了其所觀的境,再也不懷疑,不會受異緣所轉,而改變這個肯定的概念,這就是勝解。當然,勝解後可以進一步地想。

  (3)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失。例如:對于剛剛經驗的境界,明記不忘的心理。即是我們的心不管是對眼睛、耳朵所接觸的境,現前的念心所會明記不忘,使其它心念繼續對它作用。比如:忽然間閃電,我們對剛剛閃電的境,在一段時間內會念念不忘,過後心念才轉移到別處,在當時能明記境界的心念,稱爲念心所。我們的業報中有這種心所作用,使我們的前五識心觸境後,意識在法塵的境中繼續活動下去。念心所並非回憶往事,記憶力並非念心所,一個有正念的阿羅漢不一定有記憶力。一個人要修禅定必定要有很強的念心所,因爲定是依念而生。

  (4)定:定心所令心于所觀境,專注不移,就是精神的集中。即是對于所觀的境界專注精神不移的心理。此定非禅定的定,而是我們業中有此功能,對于所接觸的境,能令心專精注照,不使散亂的心理,稱爲定心所。比如:當耳朵注意聽聲音時,心念就定在聲音的境上;看東西時,心念定在看的境上。凡夫皆有這種定力,但是很微弱,而且短暫,因爲心念被後來的境所轉,所以說凡夫沒有定力。如果一個人的精神能夠集中在一處,這就是定心所的作用。當定心所很強時,它就形成一種定力,若此定力用在唯一的境時,便可以入很深的初禅,乃至四禅等定。念與定心所之不同:念心所是對于剛過去的境,念念不忘失;定心所是把心定在剛才所知的境上,使它繼續作用。

  (5)慧:于所觀境,簡擇思考,明確不疑。對于所接觸的東西,我們會分別是非、對錯、邪正,然後以所推求得到的決定,此稱爲慧心所。慧心所是每個衆生皆有的,當別境心所中的慧心所活動偏多時,他就會在觀察境物時比他人多用心去思考,多思考並非是智慧。思考是沒有善惡的,然而慧心所的思考往往隨伴著其他善惡的心所,因此慧心所被分成善、惡兩種:一者惡慧:推求之用猛厲,顛倒而簡擇,即煩惱心所中之惡見;二者善慧:推求之用輕穩,正當而簡擇。即正見、正慧。正慧又可分聞慧、思慧、修慧叁種。聞慧是聽聞佛法所産生的智慧;思慧是思維義理所得的智慧;修慧是由修禅觀所得的智慧。

  勝解與慧心所之不同:勝解是能確定所觀的境;慧心所是對于所觀的境,能夠分別是非、善惡、邪正等。白癡沒有慧心所,但有勝解心所。

  五個別境心所是沒有善惡的心所,它們都是由思心所造作而生起的,所以別境心所是在造業。但是,不是單一的心所能獨自造業,別境心所造業時,其他善惡心所隨之生起,所以別境心所就被認爲有善惡。

  別境心所中的欲心所生起時,並不一定有貪心。一個人不論長得如何,當你想多看他一下是多美或多醜,那是欲心所的行爲,是不存有煩惱的;甚至心裏肯定她是位美女時,那也只不過是勝解心所的行爲,當時並沒有煩惱。但是,在欲與勝解之後,心進一步對其美色而生起貪愛或瞋妒,這些貪、瞋就是煩惱了。慧心所生起也不一定是有智慧。比如:你聽說一切法無我,不論心裏肯定是有我、或無我,那是你的慧心所在推斷,推斷的結果對與否,不關慧心所的事。如果當時有正見,有豐富的知識,並且不被貪瞋等煩惱所困擾,那麼,慧心所的判斷必定有無我的道理,這就是世間的所謂智慧;出世間的智慧必須在無貪、瞋等煩惱,遠離世間的種種分別見而生起,直窺因緣法的實相,所謂空、無我翟繪理。定心所生起時不一定是入定;念心所現前時更不是回憶往事;勝解心所生起也不是深入了解。貪欲、入定、智慧、了解及記憶的活動,是別境心所加上無數的善惡心所才能夠生起的。

  (二)善位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以百法來闡述我們的身心世界,它的主要用意與目標是要告訴吾人在這百法中沒有一個“我”。我們要逐個了解這百法的作用,才能明白以及領悟無我的道理。上面所講的遍行、別境心所比較細,所以難知道與了解,但是從善心所開始,就比較容易明白,因爲它們比較粗,容易發覺。

  善心所是由善心中發出的心所,它有對治惡心的作用。善,必須對此世、他世、人、我皆有益方可稱之,否則就不名爲善了。這共有下列十一種。(1)信:就是信仰。相信叁寶的實、德、能叁件事。《華嚴經》雲:信爲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意思即是:有此信心所者,在還沒有完全明白佛法之前,就會在曰常生活中,以五戒十善、八正道等爲依據,過著佛化的生活,從實踐中得到佛法的利益,很快地就能培養起善根;反之,必定對佛法持有懷疑不信的態度,那麼他就不會去實踐了,所以佛法說,世智辯聰是個大障礙。因爲太過聰明的人,樣樣事物都要得到證明後才會相信,此處的信是我們業習中所擁有對正法的信心,稱爲信心所。因爲我們過去世可能有那樣的業,今生遇到如此殊勝的因緣就生信,所以它很容易使我們相信實、德、能。1.相信實:所謂實就是實事、實理的意思。即是佛教講因果,相信因果是真實的,就是實。因爲因果、業報、輪回、解脫、聖人等,都沒法以科學的方法證明,都要依靠此信心所來相信。2.相信德:所謂德就是功能與效用。即是深信佛、法、僧叁寶具有真實清淨功德。相信佛陀的道德、行爲是清淨無瑕的,故皈依佛;深信佛法能夠增長吾人的智慧,引導我們朝向解脫;另外就是相信僧寶,即是四個以上的出家人和合在住一起,叫做僧。從僧寶身邊可使我們修得種種的福報與功德。學佛者要在叁寶的福田中修福修慧,以聚集吾人的菩提資糧。

  3.相信能:相信的確能有解脫,深信自己及他人,只要肯精進學習,都能解脫。因爲有信心,我們就很容易接受佛法,故此心所屬于善心所。

  這五十一個心所,都是我們的業習中具有的。有些是今生慢慢培養;有些是前生沒有那麼強,今生把它加強;有些是前世很強烈,今生慢慢把它削弱,各種因緣就是如此地在變化。因爲相信因果的信心所強,很容易接受佛教的因果,就很快地得到佛法的利益;反之,就要花費很多時間去尋找證明,那麼接受佛法的步伐肯定會比較緩慢。

  (2)精進:又叫做勤,即是很努力地去做。世間人做事很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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