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本書的心意識論
(一)心意識是什麼?心意識,即是心、意、識叁者的合並稱呼。心的梵語名爲質多(citta),意的梵語名爲末那(manas),識的梵語名爲界若南(),所謂心意識,乃是中國照其涵義譯出的名稱。實則僅是根據同一心體,由於能緣境的不同,而分別給予叁種意義不同的名稱。
至於心意識的出典,也有種種說法。
小乘教的《大毘婆沙論》卷七二中僅說:「諸契經中,說心意識。」(注一)
小乘教的《俱舍論》卷四則謂:「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想,今當辯此名義差別。頌曰:心意識體一,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注二)
由此「心意識體一」的見地看來,在小乘的說一切有部認爲,心意識叁者,不過是異名而同體的一件事物。然而,在大乘教中,卻以爲不但名稱各異,其體亦各不同,心是指的第八阿賴耶識,意是指的第七末那識,識則爲前六識的眼、耳、鼻、舌、身、意。此在《瑜伽師地論》卷六叁說:「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爲性。馀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爲相。」(注叁)
又在《成唯識論》卷五中說:「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叁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叁別義。如是叁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審思量爲我等故;馀六名識,於六別境,動間斷,了別轉故。」(注四)
以這唯識學系的兩部大論書的見解,均將心意識叁者,依其所顯功能的特長不同,而加區別爲不同的叁類。也就是說,因阿賴耶識的集聚或集起義勝,故名爲心;因末那識的思想或思量義勝,故名爲意;因前六識的了別義勝,故名爲識。
另在《起信論》中,也將心意識叁者個別闡述,它以心爲阿梨耶識(與別處譯爲阿賴耶識同),意爲五意,識爲前六識,現在引其原文如次:「生滅因緣者,所謂衆生依心意識轉故。此義雲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爲意。此意複有五種名。(中略)複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爲意識,亦名分離識,又複說名分別事識。」(注五)
此種見地,大致與《瑜伽師地論》等所說無異,所不同的是將「意」分出五種名目,稱爲五意識,乃是《起信論》的特異之處。
再來考察心意識的名稱及其差別。阿賴耶識的梵語是a-laya,在漢文經論的譯名,尚有阿梨耶、阿羅耶、阿黎耶、阿刺耶等同音異字;有的略稱爲賴耶或梨耶。它是八識之一,又是九識之一。它的意譯名稱,則有:無沒、藏、家,或爲果報識、本識、宅識、第八識等等(注六)。
在《起信論》中,將阿梨耶識,作爲真妄和合之識,含有覺與不覺的二重意義,亦即是把「心」分作「心真如」與「心生滅」之兩面。以心真如視作唯一的真心,亦謂之爲自性清淨心;心生滅是依如來藏而有的生滅之心。而此兩者,依舊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乃是非一非異的東西,此一真妄和合識,《起信論》即名之爲阿梨耶識。
將不生不滅的如來藏,和生滅的七識心,融合而成非一非異的狀態,複名之 爲阿梨耶識的思想,乃是對唯識系的阿賴耶識思想,作了調和的工作。《起信論》即依據這麼一個真妄和合的心,來說明意及意識的生起(注七)。
因此,這種觀點的心意識論,即是說,依心而生意,依意而生意識的思想,和那些多識論者所見的心(賴耶)、意(末那)、意識(前六識)的想法,便完全是另外的一個思想系統了。
這與舊譯的《楞伽經》所說:「阿賴耶爲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馀轉識得生」的觀點,倒是吻合的。
至於《起信論》所謂的「意」,即是依無明力而不覺心動的業識,由於不覺心動,即起能見之相,名爲轉識;能現一切境界,名爲現識;分別染淨諸法,名爲智識;以念相應不斷並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皆不斷,名爲相續識。把「意」的功能分作五類,稱爲五意識。而且,五意識又是配合著《起信論》所特有的「叁細」及「六粗」來講的,比起《瑜伽師地論》及唯識等論書中,對於意的解釋法,根本不能同日而語。所以這是《起信論》的獨特見解。所謂叁細六粗與五意識的關系位置,可用表解對照如下。
此處所謂的叁細六粗,是指由根本不覺,生起叁種細微相,再由緣境而生起六種粗顯相,乃是《起信論》對心相分析的假名標立。
再回到《起信論》所立五意識之下的意識,也叫作相續識,又名爲分別事識。此處的相續識,和五意之中最後的那個相續識,是同一個心相,要不外乎指的六識而言。
(二)本書的心意識論與叁細六 的關系因爲本書的心意識思想,與《起信論》所持者極爲接近,所以不厭其煩地首 先介紹了《起信論》。本書在心意識論方面,乃是基於如來藏緣起的思想,以真妄和合的本識爲中心,展開其所要表現的理論體系。本書既與《起信論》的如來藏思想有關,當其涉及心意識論之時,更是以《起信論》的叁細六 ,作了發展的基礎。現在且讓我們,對於本書的有關內容,加以檢討如下:
《大乘止觀》卷一雲:「心依熏變,不覺自動,顯現虛狀。虛狀者,即是凡夫五陰及以六塵,亦名似識、似色、似塵也。似識者,即六七識也。」(注八)
《釋要》卷一雲:「不覺念起,妄爲明覺,此明覺者,即是無明,無明一動,叁細六粗遂具,名爲顯現狀。(中略)似者,一心所現,妄影狀,無實體故。(中略)識即前六識及第七識,此七皆無別體,依心而起,如水起波故也。」(注九)
此種理論,即是《起信論》所說,以依阿梨耶識而有無明之意。因不覺起,遂有(業識)、能見(轉識)、能現(現識)、能取境界(智識),乃至起念相續(相續識),即由叁細而及於六 了。心依熏變的「熏」字,即是指的無明,因無明而不覺自動,「不覺自動」即是指的叁種微細心相;由叁細故而使虛狀顯現,「虛狀」即是六種 顯的心相。本書的此一理論基礎之取自《起信論》,乃是極爲明顯的事了。
《大乘止觀》又說:「然似識不了之義,即是果時無明,亦名迷境無明。是故經言:『於緣中癡故』。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想所執之境,即成妄境界也。以果時無明熏心故,令心不覺,即是子時無明,亦名住地無明也。」(注一零)
《宗圓記》卷一雲:「雲緣中癡者,對因中癡而得此名。以述本覺,無明爲因,而生叁細,即因中癡也。以迷境界爲緣,而生六 ,即緣中癡也。」(注一一) 《述記》雲:「不覺自動,顯現虛狀,此即《起信論》依不覺生叁種細相之義也。蓋不覺即是根本無明。(中略)又曰因中癡(原注:無明爲叁毒中之癡),本書名爲子時無明,住地無明。」(注一二)又雲:「後半明由叁細而有六粗之生起,即是子無明起現行而成果無明。」(注一叁)更謂:「此中似識不了,似識妄執,赅括《起信論》之智、相續、執取、計名字、起業,五種粗相,妄境界即第六粗,業系苦相也。」(注一四)
本書在中國,僅有如上所舉的《宗圓記》、《釋要》、《述記》的叁種注釋,而此叁種,對於本書論及心意識的問題之時,幾乎一致地采用《起信論》的叁細六 之說,加以疏釋。我們自亦相信,這種觀點,並無可議之處。現在爲了求其更爲明顯起見,再把本書的心意識觀,和《起信論》的叁細六 說,加以整理配合,製成表解,對照如下表。
上表所示者,是說,由於子時無明的令心不覺或心依無明所熏而變動,心即産生似識的不覺自動而顯現的六七識的虛狀;此一似識的虛狀顯現之時,即成爲迷於境界的果時無明;由此果時無明的似識不了,即起妄想執著,再因妄想而執妄境,便使衆生沈淪生死,無以自拔了。這是本書的觀點,但其卻是基於《起信論》的叁細六,演化而成。若說得更加明白一些,我們皆知小乘教說有十二因緣的生死觀和還滅觀;那麼,不論是《起信論》的叁細六,或本書的心意識論,皆爲大乘教的生滅觀了。除此而外,本書的心意識思想,也連帶著和《起信論》的一心二門之說相關。
(叁)本書的心意識論與一心二門的關系本書的心意識論,在前面已經說過,乃是以真妄和合的「本識」爲中心(注一五)而作申論的,但其除此體系之外,又以染淨二性爲中心而構成了另一個體系。在後一體系中,常常表現出性惡的思想來,這是值得特別注意的一點。也就是說,本書在處理《起信論》的一心二門思想之時,另外又自行創出性染的觀念來。現在且就本書的有關內容,引錄之後再行研討。
《大乘止觀》卷二雲:「所言一切凡聖唯以一心爲體者,此心就體相論之,有 其二種:一者真如平等心,此是體也,即是一切凡聖平等共相法身。二者阿梨耶識,即是相也。就此阿梨耶識中複有二種,一者清淨分依他性,亦名清淨和合識,即是一切聖人體也;二者染濁分依他性,亦名染濁和合識,即是一切衆生體也。」(注一六)
《釋要》卷叁雲:「真如平等心體,即所謂一心真如門也,乃全相之體,非於阿黎耶識相外別有體也。阿黎耶識相即所謂一生心滅門也,乃全體之相,非於真如平等心體外別有相也。清淨分依他性,即所謂生滅門中覺義也;染濁分依他性,即所謂生滅門中不覺義也。」(注一七)
《大乘止觀》卷叁又說:「真心是體,本識是相,六七等識是用。如似水爲體,流爲相,波爲用,類此可知。是故論雲(注一八):『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說名阿梨耶識』,即本識也,以與生死作本故名爲本。」(注一九)
由此所錄《大乘止觀》的兩段文字看來,再將《釋要》中以《起信論》的一心二門與之配合…
《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第叁章 《大乘止觀法門》的基本思想 第二節 本書的心意識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