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業障」,是自己的前世造作的惡緣現前及今世由身口意再造的惡業而形成的,不可不求勝解,凡事遇到逆境現前,便消極的推說:「這都是我前世的業障現前。」『不肯面對現實去探討一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形成的原因,包括前世的業障和今世所造作的善惡業因。』當知佛法所說的因果報應,就呈現在我們現在所接觸的人、事、物而造作的善惡業行爲中心而建立叁時因果說。未來的果報生處,即是以叁世因果所造作的業力行爲影響而成立的。造了惡貫滿盈的業因,必然承受重大惡報的業果,這就是佛法所說的「定業」。依業報說,造了五逆十惡的罪業是定業報,來世必墮地獄,受苦無間,這即是基本的因果論。但是佛又在大乘了義經中說,一切善惡業力,都無定性,隨人而異,不一定造了重大惡行的人,都會在臨終陰相現前時遭受果報,但也僅限于極少數善根深厚的修行人(如五逆十惡之人臨終往生淨土,這是極少數的頓根之人的特例)。要了解這個問題,就必須分辨業力的輕重問題與定業及不定業等如何轉業問題。談到業力問題,非常的複雜、細微,因不是本篇說明的重心,故扼要來做解釋:
(9)定業與不定業
觀無量壽佛經述及五逆十惡之人,臨終十念成就,可生淨土。此乃說明了轉重報成輕報,轉定業成報定、時不定的道理。依涅槃經說,一切作業,有輕有重,因此輕重業行,而分爲定業及不定業兩種。定業又分爲兩種:一種是報定(果報一定現前,如蘋果成熟一定會掉落地面),一種是時定(受報的時間已經決定)。定業的果報非常複雜,有的定業之果,報定而時不定,因緣聚合才受報,即所謂的叁時受報:現受即現報(今生造業,今生就受報)、生受(今生造業來世受報)、後受(今生造業未來不一定那一生受報)。而造作那一種業會成爲「定業感報」的現象呢?
如成實論卷九說:「業熟則先報,何謂熟?具足身口意重相,臨終不改所造重相心影,是報先熟,故名爲熟。如五逆罪,因造罪之時思重、事重(以瞋毒心、深惡心造罪),心決定故,業則決定。以心力重故,先受報應,若無心者(失手殺人,無意造罪),雖殺父母,業不決定,不一定來世就報。只要是發心強者,無論爲善或者作惡,來世便會先感生天或入地獄的定報。爲善先報者,如修戒定慧成就之人,必先受定報,並且是現受報(如出家修行是現世報)。又如有的人本來弘揚大乘佛法,度人極多,而後誹謗大乘佛法非佛說,影向亦甚钜;然而先前弘揚大乘佛法的「弘法福業的定業先成熟」來世先報,而後誹謗大乘佛法遺誤衆生的「地獄罪報」後來才成熟,多世後才會受報;然而世人不知其「弘法定業先成熟先報,後造地獄果報後成熟」,形成「後成熟者後報的道理」。又有的人先有弘揚大乘佛法的福德果報,後因「破和合僧」而造下地獄重罪,然而「弘揚大乘佛法」的福德果報先成熟,在善道先報,或生福德鬼神中(因發心不純正故),而「破和合僧」的地獄罪報後成熟而後報…,而形成「報定、時不定」千差萬別的感報現象。又如供養佛及聖人等,因對方善業力強、心力大、回向力強、功德力大,又有護法神守護,向此等人起善惡業,業感力最快,故先受報。五逆十惡之人,因其瞋心、殺心、濁惡心深重,而與瞋界、殺界相吸相應,因界與界聚的道理,而受強有力的業力牽引,直入地獄受報。」
由此可知,只要我們以堅定心、淨信心或以深惡心、瞋毒心造作善惡業,做了之後,心裏惦念不忘,瞋惡在心或信心歡喜,印象深刻,這便會形成「定業感報」。除此之外,都是「不定業」,不一定會産生決定不變的受報情形。而且衆生在平素造作的不定業多,定業少。因爲在造了業行,還沒有受報的這個中間,造作者及承受者的「身心」都會有所變化,所以受報的輕重問題,還牽涉到相當複雜的造作者與受害者最初形成業緣交感時的兩者「心態互動」問題。譬如造惡者定心造惡(瞋惡心深重),受害者十分善良,是個虔誠的佛教徒,了解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不會因此記恨他,或者造惡者雖然瞋嫉心重,但造惡後,深有悔意,受害者卻報複心重,或者……,造作者與承受者,兩者之間有千差萬別的心力交感問題,不勝枚舉。
(10)重罪輕受及輕罪重受的道理
再說衆生宿世及今生再修福慧的差異,而使定業形成重報轉輕報或輕報轉重報的情形。如有智慧的人,能令今生所造地獄極重之業,因定慧之力轉重報成輕報,挪後受報時間,現世輕受;愚癡、無智之人,卻使現世所造輕業,因一念之間,變成地獄重罪,如婦人之仁,往往因一念之差,而犯下滔天大禍。
涅槃經說:「一切衆生,若是具足五事,能令現世所造輕業,轉變成地獄重罪:一、愚癡無智,二、少種福德善根,叁、宿世惡習重,四、不知忏悔,五、不修戒定慧。」因此五事,而感不能值遇善知識開導其真正有助于忏悔、滅罪之法。譬如有人打傷一人,以爲他死了,這種殺人的影像,一直留在腦海裏,自責不已,不能釋懷,經常想到:我殺死一個人,我會墮地獄,內心萬分恐怖、黑暗、散亂、自責,不能自拔,臨死必然依其今生最強而有力的黑暗心影,牽引至黑暗界(如鬼道內較重的鬼業中)受報。
也就是經上所說:「若有不修身戒心慧,如是之人,于惡業得大惡報,以恐怖故,覆藏瑕疵,雖有過去一切善業,悉爲是罪之所垢汙,是人所有現受輕報轉爲叁惡道中受報或轉爲地獄極重惡果。」
發露忏悔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將隱藏在內心的黑暗陰影、疙瘩、壓力……等沒有消化的影像,都借著忏悔的力量盡量吐露出來,不要留在內心裏發酵,臨命終時,內心如有任何痛苦、自責、恐怖、黑暗、雜亂的覆藏陰影不除,死後就足以牽引我們到惡道去……。
反過來說,如果一個深知忏悔法門之義及宿有修習定慧之力的人,今生造惡之後,發堅定心忏悔,進一步深修定慧法門成就,達到「一心不亂」的境界(如念佛叁昧),必能轉地獄業成輕受。即經上所說:「智者若能修習身戒心慧,因修習道故,善根深固難動,決定重業,可使輕受;愚癡之人,不善深厚,能令輕業,而作重報,以是義故,一切諸業,不名決定。如大菩薩無地獄業,爲衆生故,發大誓願,生地獄中。」
(11)十惡之人若證阿羅漢可轉地獄業
又如增一阿含卷叁十一記述,佛在世時,有一位叫做鴦掘魔的凶暴之人,殺人無數,欲害生母及殺佛陀,幾成五逆罪。但後受佛感化,發大忏悔心,出家修行,得證阿羅漢果,六通具足。
依瑜伽師地論卷一說:「每一個人于臨命終時,依其今生業力的成果,所顯現的臨終『心態』,各有不同:有的人會自然記憶起今生所造作過的善行與不善行,有的人因他人在旁邊擾亂的因素,令命終人記憶起許許多多好好壞壞的事情,有的人因爲被殺、車禍、刑囚、病苦……,臨命終時,瞋心轉起……,臨終之人,于將要死的那個時候,于多曾熏習力最強者,其心偏記,余悉皆忘。」意思是說,命終人的心識,對于今生所熏習過的最強心念,會特別回想、記憶起來,此最強的熏習力量,便會隱蓋別的善善惡惡的較弱雜念,使其暫時壓伏,不得現前。臨終之人,就隨著這曾經熏習過的最強記憶的意念,牽引他到與其臨終意念相應的六道中去,隨業受生(界與界聚)。
大智度論卷二十四也說:「若人臨終之時,心生惡念或善念,其力最強,是垂死時之心念,勝過在生百歲行力。」此即說明了掌握臨終「心念」的重要性。
瑜伽師地論又說:「若是證了聲聞初果及二果的聖者,在其臨命終時,爾時我愛亦複現行(對于今世的生命果報體,仍會産生極其微細的執著之心)。然此預流及一來果,于此我愛,由智慧力,數數推求,製而不著(終因聖者運用證得的無我觀照力而剎時察覺此生生命的虛幻不實,超脫幻有之軀,上生天界)。若是證了叁果的聖人,于臨命終時,當下便能運用其所證無我的智慧力,洞悉此生生命體的幻有不實(爾時我愛不複現前)。叁果聖人,于命終之際,或者進一步證得阿羅漢果,或者隨其修持因緣,上升色界五不還天,繼續進修。」若是證得阿羅漢果,當可在其臨命終時,運用智覺證空之力,剎時頓入無余涅槃。
鴦掘魔比丘,在俗家之時,雖然殺人無數,乃是惡逆殘暴之人,但是因其宿有深厚善根,今生雖遇緣造惡,仍能遇佛出世,出家修行,證果解脫。因其運用宿世累劫所修強烈的定慧熏習之力,扭轉其殺人濃厚的瞋濁之念,消融成清淨的定慧解脫淨念,故能于臨終時,以其無漏定慧熏習而成的強烈無我空慧心念,超脫與地獄黑暗業習相應的吸引力,不墮地獄受苦,但已結無數殺人惡緣,未來世中遇緣即報。
(12)定慧的修持是轉業的重點
由此可知,衆生因有無修持定慧成就的因素,能令不定業轉爲定業,定業轉爲不定業,或者將現報轉爲生報,輕業轉爲重報,重報轉爲輕受。本來應在人中受報,卻轉爲地獄受報。相對的,本來應在來世受報的,卻回轉爲現世受報,本來應在地獄受報,卻轉爲人中輕受。這即說明了「智者因善業多故,重則輕受,惡者因善業少故,輕則重受」的道理。
就因法無定法,業無定性,所以出家修行,能轉定業重罪成爲輕受業,如果一切所造惡行,都不能因我們所修定慧之力成就而更改,就不符合佛法所說法無定法,業無定性無常因果的道理。
誠如涅槃經所說:「非一切業,悉得定果,亦非一切衆生定受,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梵行、得解脫,以無常不定故,則修梵行及得解脫果,可轉定業。一切聖人所以修道,爲壞定業,得輕報故。若一切業定得果者,一世所作純善之事,應當永定,常受安樂,一世所作極重惡業,亦應永定,受大苦惱,業果若爾,則無修道、解脫、涅槃……。」
(13)五逆十惡之人臨終往生淨土是特例
准此可知,觀無量壽佛經所說造作五逆十惡之人,所以能生淨土者,必然宿世…
《九品往生修行方法廣釋 下品行者修行之路(下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