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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27

  ..續本文上一頁加迷,越發認識不清。二、世間正見,就是意識相應所起的善有漏慧。他的見力,如無雲的月夜。一色長空,月輪高照,繁星朋耀的明夜,取境辨色,雖不及白天,但較黑夜要好得多。這喻世間正見,在有漏法(月夜)中,能明因識果,修善斷惡,不與煩惱相應(無雲)。叁、有學正見,就是前叁果有學聖者身中所具的諸無漏慧,如見道所得的八智等是見,余者非見。他的見力,如日間有雲,有雲的白天見物,不但比黑夜看得清楚,就是比月夜也清楚些,雖然明見,但因還有點昏暗的氣氛,所以辨色仍不徹底。這喻有學正見,觀法無常,厭離世間,急求出離,斷諸煩惱,然仍有殘余的煩惱未盡,所以如雲,是無漏法,所以如晝。四、無學正見,就是第四阿羅漢果身中所具的諸無漏慧,除了盡智無生智,余一切慧都名爲見。他的見力,如白天無雲,日光明照,見種種色,正確無謬。這喻無學正見,透視諸法,究竟無我,證得涅槃。因爲是無漏,所以如白日,因爲是惑盡,所以如無雲。此八種見,前六是屬世間見,後二是屬出世間見。

  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 這是問答五識俱生慧的非見。識見家(以妙昔論師爲代表)問:慧有五識所相應的,有意識所相應的,爲什麼唯取意識相應慧爲見非五識相應慧呢

  眼見家答:夠資格名見的,先決條件是:對于所緣的境界,最初要能審慮思察,繼而要能抉擇推度,五識俱生慧,既無審慮推度的功用,所以不名爲見。量日:

  五識俱生慧非見——宗

  不能推度故——因

  如虛空——喻

  從上所說看來,識見家似已無話可說,但他根據根見家“不能推度故” 一因,而又産生這樣的問難說:如你根見家說,要具有推度的功能性方可名見,五識俱生慧因無推度的功能性,所以非見,那末,眼根也是沒有推度功能的,理應如五識俱生慧非見。量日:

  眼根應非是見——宗

  不能推度故——因

  如五識俱生慧——喻

  眼見家答:此難非理!要知見具叁個定義:一、抉度,二、觀照,叁、明利。雜心論說有四義:一、觀視,二、決定,叁、堅受,四、深入。就此論說,眼根雖沒有抉度的功能,但有觀照、明利的作用;就雜心說,眼根雖沒有決定、堅受的作用,但有觀視、深入的功能:所以眼根名見,是沒有如你所說過失的!茲將二論明見定義列表于後:

  眼見色同分 這是解答識見家的另一難題。識見家問:假定真唯根見非識,那末,當眼識不起時,根應仍見諸境,爲什麼眼識不生,根就不見呢

  根見家答:你誤會了,·我說根見,不是如你所說的,而是約同分說的,就是根識同時發生作用時,方有見用,並非一切時眼根都有見的功能!

  非彼能依識 識見家又責難說:眼根要與眼識和合方能有見,這豈不是更證明了能見色的是能依的眼識,非所依的眼根了嗎

  根見家答:不然!根之所以需要與識和合,因根要有識的任持,而後根的勝用才能表現出來。如燒柴薪,有了柴薪去引火,火的勝用就表現出來,若見色用是識,這見色用,離眼根也應可生,但事實上,識只能長益俱生大種,合起殊勝根用,見種種色,所以非彼能依識是見。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 這是根見家反诘識見家明識非見。如你所說,能依識是見,那末,識是精神的主體,無有所礙,眼識應如意識一樣,如在講臺上,意識可推想房內的種種,不受牆壁的障礙,是則我入在講堂內,不但能見講堂內的一切,就是房間內,甚至連大殿上的東西,都應能見,可是事實上,被障的諸色,眼識不能見,所以能依之識非見。識見家說:你的眼根不也是如此嗎

  根見家說:不錯!不過你要知道,眼根本身是障礙有對的,有對眼不見被障諸色,而仍說他有見,這是沒有過失的!傳說,是示論主不信任的意思。因爲上面所說各種辯論,不過是有部一家傳說而已,站在識見家的立場,是不承認那樣說法的。

  庚二 傍論

  辛一 一眼二眼見

  或二眼俱時 見色分明故

  關于見非見的分別,還有余義未明,所以特再傍論幾點。這兩句頌,明一眼二眼見。在常識上,我們閉一眼開一眼,仍能見色,已足證明二眼俱能見色,可說無須再爲討論。但在時間上,兩眼見色,是前後交替而見,還是一時俱見,學派中,就有了不同的看法。依經部上座師與犢子學者說:見的依處既分隔左右,則見色時唯一非二,設或同時睜開兩眼,也是左右互柑交替前後而見,最足爲此證明的,如木匠繩墨,必須閉起一眼,才能把線拉直,又以一眼觀箭等時,始能審知他的曲直之相。有部不同情這種主張,所以頌說:

  或二眼俱時見色分明故 意說:我人見色,有時唯一眼見,或時兩眼同見,決非前後速疾交替而見。爲什麼同時見

  因見色分明故。如閉一眼見色馍糊不清,而兩眼睜開見就很分明。正理說:“以閉一眼于色相續見不分明,開二限時即于此色見分明故”。若如犢子學者所說前後而見,睜兩眼時亦一眼見,一眼見色不很分明,兩眼觀色亦應馍糊不清,反之,兩眼看書明了清楚,一眼看書亦應清晰。事實既非如此,所以不特兩眼有時俱見,就是百眼千眼也唯生一識。

  辛二 至境不至境

  眼耳意根境 不至叁相違

  本頌討論至境不至境的問題。所謂至境不至境,是論以根取境時,根境二法是否相到:如根境相到,就是取至境;若根境間有著某些距離而不相到,名取不至境。這問題的産生,由于聖教有不同的說明。佛在阿含經中,有時對弟子說:諸有情眼,爲愛非愛色之所拘礙。拘礙,就是根境互相碰到。依據此一聖敔看,六根似乎全取至境。有時佛又對弟子說:我以天眼觀諸有情…………不論是遠是近,都能了了明見。依此聖教看,六根似有取不至境的。據婆沙十叁說:至不至有兩種:一、約功能到境名至,可說六根都取至境,因根的作用如不到境,就不知所取者爲何。二、約體相無關名至,因根境各別有其實體,于是就有取至境及不至境的差別。本頌辨此,約後義說。

  眼耳意根境不至 六根中,眼、耳、意的叁根,是取不至境,即根與境必須保持相當的空間距離,然後方能有取,這在大乘,名離中知。如眼取色,在某種限度內,遠近皆可得見,但接近根門,如點在眼內的藥水,反不能見,所以是取不至境。主眼取至境者說:如明亮的油燈,能至遠近兩方,照耀一切物象,限根也應如此。量日:

  眼根應遠近二境取至而取——宗

  火明性故———————因

  如燈——————————喻

  取不至境者說:在理論上,你的量根本不能成立,因火明性故的因,我是絕對不承認的,假若眼是火明性,那我們在黑暗中,就應以火明性的眼見色,不須另求光明,可是事實上,在暗中見色,是要另求光明的,由此證知眼根不是火明性;若說限中的光明性微小,要另求強大的光明照灼方有所見,那與事實更相違背,因現見世間微小的光明,爲強盛的光明所障覆,而消失了他的作用。如在講堂內先點一盞香油燈,然後再燃亮強烈的電燈,香油燈的光明就顯現不出;又在光天化日之下,電燈光亦失其光耀。如是眼根的微光,爲強烈的光明所奪,豈不是畢竟不能見色了嗎

  同時,燈于油炷等的極鄰近物能燒能照,而眼于眼藥等的極鄰近物卻不能見,怎可以彼例此

  所以你必須接受眼取不至境的意見。識見家說:對的,我承認你的意思,不過,眼根既取不至境,理當普取一切不至諸色,爲什麼較遠的形色不能見呢

  根見家答:你知道嗎

  磁石是能吸取不至鐵的,你能說他普吸一切不至鐵嗎

  彼既不爾,限何獨然

  再說,若如你執眼取至境,理應普見一切近色,爲什麼接近根門的眼藥不能見呢?所以你須了解:眼根雖說是取不至境,但不一定要普見一切。

  耳根亦取不至境,如距離很遠的昔聲,或比較近的音聲,我們都可聽到,但太迫近耳門的昔聲,反而不能聽到。婆沙論說:耳根能聞耳穴內的音聲,適取至不至境。正理七說:“有說耳能取至境等”。真谛說:“聲來入耳者,是正量部計”。有說這是成實論義,如彼第四說:“耳識二種,或到故知,或不到而知。耳嗚以到故知,雷聲不到而知” 。世友論師不同情此說,所以正理破道:吾人對于遠近音聲的聽取,有明了不明了的差別,若至根門方聽,聽近吾聲明了,聽遠昔聲亦應明了,反之,聽遠昔聲不明了,聽近吾聲亦應不明了。又聽音聲,有決了猶豫的差別,如聽較近的吾聲,當下就能決了他是發自人類、畜生、或大自然界,若聽較遠的音聲,即不免猶豫不決,不知他從什麼地方發出的音聲。假定聲到根門方聽,聽近吾聲決了,聽遠昔聲不應有所猶豫,反之,聽遠吾聲有所猶豫,聽近吾聲亦應無所決了。事實既非如此,可知耳根唯取不至境。

  意根是生命內在的精神作用,無形無象,活動力相當強,能自由的緣取過去、未來,或前或後,或遠或近,但與他同時俱有的相應法,卻不能取,可見是取不至境。

  叁相違 叁指鼻、舌、身的叁根。此叁根取境,與上相違,唯取至境。大乘稱此爲合中知。如香氣透過空間撲入鼻根,始能辨別他是惡香還是好香;酸鹹的滋味,必待送到舌頭上嘗一嘗,才能辨別出是苦還是甜;冷暖的感觸,必須密接于身根,然後方能覺知。不過,依正理論說叁二根雖各緣取至境,但共問不無效細的差別。如一極微分爲四分,鼻取香境,相距約有叁分;舌取味境,相距約有二分,身取觸境,相距約有一分:因叁境自體粗細不同,所以有此叁種分別。

  辛叁 根境等不等

  應知鼻等叁 唯取等量境

  六根各各取自所緣境界,越自所緣即無能爲力,在講所緣與境界有對時,已詳細辨別。但當諸根各自緣境時,是唯取等量境呢?抑通取等不等量境

  等不等量,以根的極微量爲准:能取根的極微量有多大,所取境的極微量也有多大,名等量;若境的極微量,大或小于根的極微量,名不等量。

  應知鼻等叁唯取等量境 在六根中,鼻舌身的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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