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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30

  ..續本文上一頁隨順增長的。如緣適意境而有的喜樂受,就隨順于貪而使貪煩惱增長;緣不適意境而有的苦憂受,就隨順于嗔而使嗔煩惱增長;緣中庸境而有的舍受,就隨順于癡而使癡煩惱增長。有說:五受根,不特于染法中有增上用,就是于淨法中也有增上用。如經中說:身安樂的時候,心就得定;能夠知苦厭苦,就信有涅槃樂而去追求,憂喜舍叁,能與出離爲依。本論下文說:“出離依者,謂諸善受”。雜心頌說:“受或煩惱分”,亦即表示:五受根,或爲煩惱分的增上,或爲清淨分的增上。

  八于淨中增上 八指信等五清淨根及叁無漏根,此八種根,于清淨法中有增上的作用。謂有情在世間,若有信等的八根,一切清淨的善法,就會一天天的隨順生長起來,以至了脫生死,證入涅槃;反之,如沒有這八根,一切清淨善法,就無法生長了,所以雜心頌說:“信等依清淨”。

  庚二 經部師釋

  了自境增上 總立于六根 從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雜染

  清淨增上故 應知命五受 信等立爲根 未當知已知 具知根亦爾

  于得後後道 涅槃等增上

  略釋根義之中,前約有部義釋,此約經部義釋。經部是主識見的,;所以對有部以根釋導養身及不共事,不表同情,在他看來,見色聞聲,避危就安,受用段食,支持生命,都是識的增上力用,非根功能,因而緣境的不共,也就是識非根了。論主信受經部所說,所以特別引用于此。

  了自境增上總立于六根 自境即自己所緣的境界,了是了別。經部的意思,了別六塵境界,六識才有這種功能,因識是以了別爲性的。所當分別者,前五識只能了別各自所有的境界,而意識卻能遍緣一切境界。了別境界固是識的特能,但識的生起必依于根,所以“眼等五根于能了別各別境識有增上用,第六意識于能了別一切境識有增上用,故眼等六各立爲根”。六根只于六識有增上用,其本身並不能了別境界,可見有部說于導養身根有增上用的道理不能成立。以此例彼不共事,當知亦爾。或有人說:眼等爲識生起的增上用,立名爲根,那末,色等亦爲識生起的增上用,理當亦立爲根!不然!根于識有兩種特能:一爲識的通因,如眼識,不論了別青黃赤白的那一種色,限根都能爲之作增上用;但是色無此能,如青色唯與了別青色的識爲所緣,不能與了別黃色等的諸識爲所緣。二、識依于根而隨根轉,謂根力強識就明躍,根力弱識就合昧;但是識緣于境時卻不隨轉,即外色不論有怎樣的變化,識決不隨他有明昧的不同。由此兩種因緣,所以外境不立爲根。

  從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 依有部說,六根有各別的實在自體,男女二根也有各別的實在自體;而經部說,男女二根是依身根建立的,並沒有他獨立的實在性。世間之所以有女性與男性的不同,全由男女二根爲他的增上。因此,可說身根爲總,男女二根爲別,別不離總,所以男女二根,只是各就其身根的下部,所別立的一分。有情由于男女根的差別,其所表現于身形、言聲、作業、志趣的各方面,也就不同。身形二晉聲如前說。作業,女的喜操烹調、縫紉、刺繡等事,男的則喜治學問、做大官、立功、立德、立言等事。志趣,女的愛好脂粉,喜歡裝飾,男的高興冒險、樂意弓馬,所以男女的個性,差得很遠。但這只是大體的分別,如從男女平等的立場講,未必都是如此。

  于衆同分住中命根有增上用 頌中的同字是衆同分,這到後面講不相應行時有詳細解釋,如以現代話說,衆同分就是生命。有情生命得在一時期內安住,完全是由命根的增上用,因爲命根,有連持色心,執持壽暖的特殊功能。色心和合具有壽暖的生命,如果到了色心分離、壽盡暖消、命根喪失時,自然就不能保持而崩潰了

  于雜染法中五受根有增上用 此意如前有部師說心未斷惑染的凡夫,所以常有煩惱的生起,是由接觸外境,起諸不同感受而來的。所以于雜染中,苦樂憂喜舍的五根,有增上用。

  于清淨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 前有部說,信等五根及叁無漏根,都于清淨法有增上用;今經部說,能爲清淨法作增上用的,唯信等五根,叁無漏根,于得後後道等,方有增上作用,爲什麼唯說信等五根于清淨法有增上用

  因在暖頂位中修諸觀行時,由此五根的勢力,能暫伏煩惱令不起活動,以使清淨法一天天的增長,而引生無漏聖道的緣故。

  未知當知根于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 未知當知根是見道時所有的,已知根是修道中所有的,由見道而引生修道,這是必然的次第,所以第一無漏根,于得第二無漏根有增上用,因爲沒有第一無漏根,第二無漏根是不可得的。

  已知根于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 已知根是修道位中具有的,具知根要到無學位中才能獲得,由修道而證無學道,這也是必然的程序,所以第二無漏根,于得第叁無漏根有增上用,因爲沒有第二無漏根,第叁無漏根就不能得。

  具知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 學者到達了無學位,成就了具知根,必然就解決了內心土的一切煩惱,煩惱解決了,身心也就得到解脫,身心解脫,就證涅槃,涅槃必是解脫了煩惱已後,方證得的,所以第叁無漏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

  頌言後後者,因第二已知根是在第一未知當知根後,第叁具知根是在已知根後,所以說後後。等言顯示無漏叁根,還另有一種不同的解說,閱論可知,茲不贅釋。

  己二 明根廢立

  庚一 自宗解說

  心所依此別 此住此雜染 此資糧此淨 由此量立根

  明根廢立,就是廢除無明、語具等,立此二十二根;有說于七十五法中,廢除六十二法不立爲根,唯依十叁法立爲二十二根。關于這問題,也有兩方意見的不同。本頌是以有部自宗,說明根的廢立。論主先提出內宗、外敵的責難:一、約自宗的十二因緣互相引發說:由無明的因引生行的果,乃至由生的因引發老死的果,如是在“此故彼”的因果之間,豈不是各別有他們的增上用嗎?如以增上立名爲根,則十二因緣也應立名爲根。二、約外敵的五作業根說:在數論外道所立的二十五谛中,有五作業根的一類:一、語具,對于說話有增上用;二、手,對于執持東西有增上用;叁、足,對于行動有增上用;四、大便處,對于揚棄肉體內部的糞穢有增上用;五、小便處,對于男女方面生起淫樂事有增上用。如是五事,在有情分上,各有他的增上用,如以增上立名爲根,這五作業根不也應該立爲根嗎

  不!上來所說,一切不得立名爲根,因真正成爲根的,要有如本頌所具的條件:

  心所依 此約六根說。六根又名內六處,爲組織有情的根本,生命要這六根完具,才能完成,如無六根,生命體就不得成。完成生命的六根,又爲心心所法的所依,所以說心所依。

  此別 此約男女二根說。此指六根組合的生命體。以下四個此字,都作此釋。雖說每一衆生都由六根以完成共生命,但由女性中的女根增上,男性中的男根增上,因而形成男女相的差別,所以說此別。

  此住 此約命根說。由六根組織成的生命體,要使他一期安住不潰,這需賴命根的維持,如果命根斷了,爲有情本的六根,也就不能住世,所以說此住。

  此雜染 此約五受根說。六根受用六境時,本無所謂染與不染,但由所接觸的外境不同而生起不同的感受,從此五受爲增上,致使有情有種種的雜染,所以說此雜染。

  此資糧 此約五淨根說。有情的有雜染,固是由于六根;有情的有無漏資糧,也是由于六根。六根之所以得爲無漏淨法的資糧,由于信等五根爲其增上的關系,所以說此資糧。

  此淨 此約叁無漏根說。六根清淨,雖非一般幾夫所能做到,但斷盡煩惱的出世聖者,確能做到六根清淨,因有叁無漏根爲其增上的緣故,所以說此淨。

  由此量立根 由此六種定量,所以立爲二十二根。至佛教所說的十二緣起,數論所說的五作業根,不在這六種定量之內,所以不可別立爲根。此中道理,如論廣說。

  庚二 異師解說

  或流轉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還滅後亦然

  這一頌,足以異師的立場說明根的廢立。二十二根,本爲佛在經中說的,後來的佛弟子,不管那個,只有照著去說,故不可增加一根,又不可減少;根。但爲什麼建立二十二根?其數足以什麼意思立的

  這在學者之間,就有不同的意見了,所以現在約異師說。依照此師說:全部佛法,不出流轉還滅的二大門,而二十二根,就是依此二大門而建立的。謂由前十四根,成立流轉門義,由後八根,成立還減門義。如是二十二根,圓滿具足,既不可增,又不可減。什麼叫做流轉

  正理說:“生死相續是流轉義”;婆沙說:“流轉者,謂更受生”。什麼叫做還滅

  正理說:“生死止息是還減義”;婆沙說:“還滅者,謂取涅槃”。

  或流轉所依 或字是對上頌說的。意謂像上以六種定量建立二十二根固可以,或者約流轉還減二門建立二十二根也可以。先說流轉門的四義:所依是第一義,這正指的六根。有情在生死中流轉,足以識爲主體,但心識的生起,必有他的所依,爲他所依止的,就是眼等六根,假使沒有六根,流轉就不得成,所以說流轉所依。

  及生 生是第二義,指男女二根。流轉中的有情,生而又死,死而又生,共所以能得受生的,由于男女二根爲他增上的緣故。假使沒有男女二根,受生就不得成。但這是約欲界的胎生與卵生說的,至于濕生與化生,那就不在此例,因爲濕化二生的有情,不受胞胎,毋須假藉男女根而完成其生命的。

  住 住是第叁義,指命根說。受生有情,得在現實世間,一期安住,完全是由命根的增上,因爲命根是生命相續不斷的主因,假使沒有命根,生命決不能繼續生存。

  受用 受用是第四義,指五受根。有情受生後,既延續的生存于世間,必然就要受用世間的境界。如眼取色,色即爲眼之所受用。所以經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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