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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40

  ..續本文上一頁道,得與非得,唯在自相績及二滅中有。原來一切法不出有爲無爲的兩類,于有爲類中,又可大別爲有情與非情,而有情界中有自他之別。自相續者,自是自己,簡別他人,相績即是身心,簡別非相續的自然界。意思是說:吾人不管得戒、得定、得意、或得什麼,都是在自己的相續不斷的身心上得的,決不會在他相續的身心上得,因在人與人之間,無有成就他身之法的,更不會在非相續的自然界得,因在情與非情之間,不可能成就非情法的。假定在我人的生命體上,成就非情之法,那就破壞了諸法的法性,因爲這樣一來,在同一相續上,就分不出是有情還是無情,或者就成亦有情亦無情了,那還成什麼話

  假定在個己的生命體上,成就他身之法,那就有叁大過失:一、趣壞:趣是五趣,如我人理當成就人法,假定也成就豬馬牛羊等法,則我人的生命體,究竟是人還是畜生

  若說亦人亦畜生,是則五趣之理被破壞。二、身壞:身是身體,如男性理當成就男身之法,假定也成就女身之法,則我人的生命體,究竟是男抑或是女

  若說亦男亦女,是則有情之身被破壞了。叁、業壤:業即事業,如比丘有比丘所應做的事業,將軍有將軍所應做的事業,若比丘成就將軍業,將軍成就比丘業,那就分不出是將軍還是比丘,豈不是破壞了人類的事業嗎

  所以于自身心,不得成就他身之法。

  于有爲法中,唯于自相續有得非得;于無爲法中,唯于擇滅非擇滅的二滅有得非得。爲什麼呢?因擇滅是所證法,所以有得非得;非擇滅是礙法不生,所以有得非得,至于虛空無爲,既非證法,亦非礙法,所以不論得與非得。擇滅是離系縛而得的,當證得擇滅時,就是有得,未證得擇減時,即是非得。如以證未證者分別:于苦法智以上,以無漏道離去系縛的四向四果的聖者,固已成就擇滅,就是以有漏道斷惑的異生,也巳成就擇滅。婆沙百五十七說:“然擇滅得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擇滅得,由離欲界染乃至無所有處染故起,是世俗道類………無漏擇滅得,由離叁界見修所斷染故起,是聖道類”。反之,見修二惑全未斷的具縛幾夫,固不成就擇滅,就是于初刹那苦法忍位的具縛聖者,也還沒有成就擇滅。不成就擇滅就是非得,成就擇滅就是得,非擇滅是由緣缺不生而得的,當正緣缺而共法不生時,就得一非擇滅,足爲有得,而且這是一切有情無不成就的,但若緣會而其法正生時,就不得非擇滅,是爲非得。不過,非擇滅得,于有漏無漏中,唯屬有漏而不適于無漏的。婆沙百五十七說:“非擇滅得唯是有漏”。如上所說,可知得非得唯在二滅中有。

  得與非得,成就與不成就,有部學者一概認爲有實自體,而經部師卻說無實成就不成就性,但是觀待分別假立。婆沙百五十七敘彼意說:“或複有執成就非實有法,如譬喻者作如是論:諸有情類不離彼法說名成就,此無實體,但是觀待分別假立,如五指合名之爲拳,離即非拳故非實有,如是有情不離彼法說名成就,離即不成就故體非實有。問:彼何故立此論耶?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有轉輪王成就七寶,若此成就是實有者,應成就他身及非有情數。謂彼輪王,若成就輪寶、神珠寶者,則法壞,亦是有情數法,亦是非有情數法;若成就象寶、馬寶者,則趣壞,亦是人趣亦旁生趣;若成就女寶者,則身壞,亦是男身亦是女身;若成就主藏臣寶、兵將寶者,則業壞,亦是王亦是臣。勿有此過!故成就非實有”。因爲論主同情經部,所以論問“何緣知有別物名得”

  雖然有部舉出補特伽羅成就善法及不善法;有學成就八支,無學成就十支;如來應正等覺成就十力等的種種聖教,以證明成就等的是實非假,但總缺乏強有力的正理,以證成成就等的實有。另有一分學者,認爲成就是實有的,卻不承認不成就性有他的實體。爲什麼

  諸成就性,各有作用,所以是實;不成就性,既無作用,所以非實。說不成就非實,爲有部所不同意,因觀不成就而說有成就,假使不成就沒有實體的話,觀彼而有的成就,亦應沒有實體。說成就有實體,爲經部所不同意,因觀成就而有不成就的,假定成就有實體的話,觀彼而有的不成就,亦應有實體。既不承認不成就是實,爲何承認成就有體

  所以論主破斥說:得非得等定非實有;或者說:汝所執得應無別體。爲什麼

  因得非得等,不如色等由現量可得,也不如眼根等比量可得。如龜毛等一樣,龜毛等不是現比二量智之所得,所以不是實有;得等既如龜毛等,不由現比二量可得,當如龜毛等非實有性。若說得能作所得法的生因,因而也就有了他的作用,從他的作用上講,可見得體非無。這也不然!苟以作用證明有得,那無爲法上就不應該說他有得,因無爲法是沒有能生作用的。其次,有部說輪王成就七寶,是約攝禦自在而假說的,非如補特伽羅成就善不善法等。假使這樣,那就可以正確的理論破斥他說:汝宗七寶應有實得得(宗);契經說有成就言故(因);如善惡等(喻)。或反過來說:汝善惡法應無實得得(宗);契經說有成就言故(因);如七寶等(喻)。或還可說:善惡等法應自在故名成就(宗);契經說有成就言故(因);如七寶等(喻)。論中如是種種辨論,成立得等是假非實。而論主的最後結論,卻是非常巧妙的。經部師說得等是假非實,有部師說得等是賞非假,二派所說敵體相反,究竟那個對呢

  可說兩派都是對的。因爲經部所說不違正理,所以是對的;有部所說是我所宗,所以是對的。一往看來,論主是很公正的,沒有倒在那邊,實際他是傾向于經部的,何以見得

  哪!有部之所以對,由于他是我之所宗,假定不是我所宗的話,那他所說得有實體,是就很成問題廠。

  子二 明差別

  醜一 明得差別

  叁世法各叁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無系得通四 非學無學叁

  非所斷二種 無記得俱起 除二通變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無前起

  明差別中,先明得的差別,次明非得差別。于明得差別中,前六句是總說,後四句是簡別其中的差別相。總說中,有五門分別。關于這一問題,古今來有多種說,真是難以定准。現在只能就其比較近于論的本義,略爲一說。雖有總論別論的兩段,實無有法相的差別。今且依得前後而辨其叁世。世是時間,依法而立,並無別體。依法而言叁世,約有叁種類別:一、約生滅辨叁世的次第,則以未來現在過去爲先後。如是說叁世次第,旨在顯示生者必滅的道理,以斷除凡夫執常的妄執。二、約因果辨叁世的次第,則以過去現在未來爲先後。如是說叁世次第,旨在顯示酬恩報答的意義,以勸發衆生舍惡行善。叁、約生起次第辨叁世的次第,則以過去未來現在爲先後。如是說叁世次第,旨在顯示有爲法的生起,有其必然的次第。所以

  叁世法各叁 這是叁世門。意說叁世法得各有叁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未來法有未來得、有現在得、有過去得;現在法有現在得、有未來得、有過去得。婆沙百五十七說:“謂叁世法一一各有叁世得故”。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是約法俱得說的。就是所得的法與能得的得,同在過去,不前不後,名法俱得。婆沙喻爲如影隨形得。如過去的異熟生等,就屬此類。過去法有未來得者,或約法前得說,或約法後得說。約法後得說,是約隔越相續而言,如欲界的不善色等,或如過去世的道共戒等,雖巳落謝過去,但因隔越現在而仍相續,所以就名法後得。所謂法後得者,因爲得在法後的緣故。婆沙喻爲犢子隨後得。約法前得說,是就前後起而言,如巳落謝過去的道共戒等,因法前得的種類衆多,那起未盡者仍未來得,這未來得不起則已,一起必在過去法前得,而過去與未來,猶如未來與現在,現在與過去,是相鄰近的,所以名爲法前得。所謂法前得者,因爲得在法前的緣故。婆沙喻爲牛王引前得。過去法有現在得者,是約法後得說的。就是所得的法在過去,能得的得在現在,得在法後,名法後得。如別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起而得之,就屬此類。未來法有未來得者,是約法俱得說的;未來法有現在得者,是約法前得說的;未來法有過去得者,是約法後得說的。現在法有現在得者,是約法俱得說的;現在法有未來得者,是約法後得說的;現在法有過去得者,是約然者,因在必滅(過去)與現起(現在)的中間,一定是有一個未生(未來)位的,所以未來在過去現在的中間。今頌說的叁世,是先過去,次未來,後現在,乃約生起的次第以辨別的。如約得的前後俱說,必依未來現在過去的次第,因爲這是生滅義,設不由于法的生滅,那就不能辨別他的前後俱了。頌說叁世法各叁,是約總相說的,所以判得的前後俱,必須要約未來現在過去的生滅次第以辨。此論、正理、顯宗、婆沙、入論、五事論,雖皆據于過去未來現在的生起次第,但一論到得前後俱,必然就又依于未來現在過去的生滅次第。今依五門略釋如下:

  此上且就總相方面,約前後俱具足一相說;若論他們的單複,是有叁種差別的。一、有叁世法各具叁世得,如欲界的善不善四蘊等,因爲具有法前、法後、法俱的叁得的。婆沙(百五十七)說:“(欲界)善不善有覆無記四蘊及無覆無記中通果心,俱生品四蘊彼得,世雜、刹那雜,謂在過去未來現在,皆具叁世得故”。又說:“成僥路四蘊中善慣習者,如佛、馬勝及余有情所善慣習,並工巧處四蘊中善隕習者,如佛、妙業天子及余有情所善慣習,彼得亦皆世雜、刹那雜,謂在叁世各有叁世得故。色界善五蘊,有覆無記及無覆無記中通果心,俱生品四蘊,彼得世雜、刹那雜,謂在叁世各有叁世得故……無色界善,有覆無記四蘊彼得,世雜、刹那雜,謂在叁世各有叁世得故……無漏五蘊彼得,亦世雜、刹那雜,謂在叁世各有叁世得故”。二、有在過去具叁世得,在現在唯二世得,在未來唯自未來得,如欲界的善不善色及色界的善色蘊,因爲沒有法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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