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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67

  ..續本文上一頁昏濁的,有了這蓋的存在,內心就馍糊而不能明見一切。掉舉與悔,能爲定蘊的大障,定是寂靜的,此是動亂的,有了這蓋的存在,內心就散亂而不能止息。定慧不具,對四谛理就有所疑,由疑不能向解脫前進,所以就障解脫蘊及解脫知見蘊。由于此五能障無漏五蘊,是故我佛唯以此五建立爲蓋。上依有部師說,若據經部師義,雖也約于五蘊,但稍不同的,唯在所障定慧的次第。論主的意思,似不贊同有部釋,可是正理的判決,卻又符合于理契順于經,學者不妨參閱。

  己二 明惑滅

  庚一 斷惑四因

  遍知所緣故 斷彼能緣故 斷彼所緣故 對治起故斷

  隨眠及隨煩惱,演繹開來,雖則說有很多,但歸納起來,不外見修二惑。行者如欲斷此見修二惑,約有四種不同的原因。見惑由叁因斷:一、遍知所緣斷,二、能緣斷,叁、所緣斷。所以有此差別者,因四谛所斷的煩惱,各有二類:即苦集二谛所斷者,各有自界緣與他界緣的煩惱;滅道二谛所斷者,各有無漏緣與有漏緣的煩惱:所以惑斷所用的因也就不同。修所斷惑,唯由一因,就是對治斷。今略分別如下:前叁句明斷見惑因,後一句明斷修惑因。

  遍知所緣故 這是斷見惑的第一因,名爲偏知所緣故斷。如見苦集所斷的自界緣惑,不論是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絕對毫無簡別的,都是屬于遍知所緣故斷。然而斷的經過是怎樣的呢?頌疏說:“以自界緣,緣自欲界苦集谛故,苦集忍生,既知苦集,故知自界緣惑斷,由遍知所緣故斷。言所緣者,即苦集也”。不但苦集的自界緣惑,是由遍知所緣故斷,即滅道的無漏緣惑,亦由遍知所緣故斷。頌疏說:“及見滅道斷無漏緣惑,以邪見、疑、無明,緣滅道無漏,滅道忍生,知滅道谛故,彼邪見、疑、無明即斷,名遍知所緣故斷。言所緣者,滅道谛也”。簡單而明白的說:苦集谛下的自界緣惑,由遍知苦集二谛的真理而斷;滅道谛下的無漏緣惑,由遍知滅道二谛的真理而斷:是爲遍知所緣故斷。

  斷彼能緣故 這是斷見惑的第二因,名爲斷彼能緣故斷。如爲欲界所系的他界緣惑,以欲界所系的見苦集斷。這話怎講

  謂以自界緣的煩惱,緣于他界緣的煩惱,他界緣的煩惱,是所緣的境界,自界緣的煩惱,是能緣的心識,所緣必賴能緣而存在,假定自界緣的煩惱斷的時候,那他界緣的煩惱也就隨之而斷,如羸弱多病的人,倚杖站立,一旦杖斷,當然也就隨之而倒,所以名爲斷彼能緣故斷。

  斷彼所緣故 這是斷見惑的第叁因,名爲斷彼所緣故斷。如斷滅道下的有漏緣惑,只要斷了他的所緣,那能緣者也就隨斷。此中所謂所緣,就是無漏緣的煩惱,能緣,就是滅道下的貪等有漏緣的煩惱。所緣的無漏緣惑若斷了,能緣的有漏緣惑自然隨斷,“如羸病者杖策而行,去彼杖時彼隨倒故”,所以名爲斷彼所緣故斷。

  對治起故斷 這是明斷修惑,由于第四因,名爲對治起故斷。修所斷惑有九品別,共對治道亦有九品。斷上上品的煩惱,運用下下品的對治道,斷下下品的煩惱,運用上上品的對治道。論說:“以若此品對治道生,則此品中諸惑頓斷。何品諸惑誰爲對治?謂上上品所有諸惑,下下品道能爲對治,至下下品所有諸惑,上上品道能爲對治”。于此我們應當要知道的:煩惱是以粗細爲上下的,道智是以明昧爲上下的,如世間的黑暗,少少的光明就可破,如果是細暗,那就要大明才可破,以道破惑亦然,所以上上品惑用下下品道等。

  或有人說:叁界所有一切見所斷惑,當其正被斷時,也是由于對治道生,如苦谛下的煩惱,以苦法智忍爲對治道,爲什麼斷見惑不說對治道

  對的,在道理上講,實在也應說對治道,然而現在爲了顯示叁界所有一切修所斷惑,決定皆由九品對治道斷,所以才作這樣的說。至于見惑的對治道,唯有有頂天決定是由苦類忍爲對治道,而下八地是不定的,如凡夫以有漏道爲對治,聖者以無漏道爲對治,因爲是這樣的不定,所以斷見惑不說對治道。

  今將斷惑四因,圖示于下:

  

  庚二 明四對治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前說對治,而此有幾種呢

  依婆沙叁說:“苦法智忍能爲五種對治:謂舍、斷、持、不作、不往對治。舍對治者,謂此能舍異生性故;斷對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業故;不往對治者,謂此能合畢竟不往叁惡趣故一。又婆沙百八十一:“尊者世友言:對治有四種,謂斷對治,厭壞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色界于貪等具四對治,欲界有叁除斷對治,無色界有二謂持及遠分”。雜心第十次第所列,同世友說。今所異者,唯在次第。

  對治有四種謂斷持遠厭 上句是標數,下旬是列名。四種對治者:一、斷對治,謂以無間道,正式的斷諸煩惱。二、持對治,謂起斷對治斷了煩惱以後,能持擇滅之得,就是解脫道是。叁、遠分對洽,謂于解脫道後,更使遠于無問道所斷的煩惱,就是所謂勝進道。若依雜心第十說:“遠分對治者,解脫道爲首”;“以解脫道如彼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所以名爲遠分對治。四、厭患對治,謂于惑、業、苦心生厭患而起加行,就是加行道。論主的意思,如真正說這四者的次第,理應是這樣的:第一加行道,第二無間道,第叁解脫道,第四勝進道。正理爲救有部所說的次第,乃作是言:“應知多分是加行道。若爾!何緣于最後說

  阿毗達磨非次第求,豈不曾聞何煩征诘

  或不定故說不在初:謂彼非如無間道後定有解脫,解脫道後方有勝進,是故不定。以加行道,或有起在無間道前,或有生于勝進道後,非決定故。又不定者,謂或有一補特伽羅由一加行,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或二或多,是故不定。又不定者,無間道等如前加行,亦能與後爲加行故,不可定言唯爾所是加行道攝。說多分言,應知爲顯無間、解脫、勝進道中,緣苦集谛者,亦厭患對治”。

  庚叁 明斷惑處

  應知從所緣 可令諸惑斷

  惑的四種對治已說,今當辨別斷惑理趣。首先我們要問的:諸惑永斷究竟從于什麼?假定說是從于所緣,不可!爲什麼

  “謂若此法是彼所緣,未曾有時非所緣故”;假定說是從于相應,不可!爲什麼

  “謂相應法互爲因故,此法無時非因性故”;假定說是從于自性,更不可!爲什麼

  “謂法無容舍自性故;以斷惑時不可令彼所斷諸法失所斷性”。這麼說來,我們不得不好好的思量他的從何所斷了。

  應知從所緣可合諸惑斷 依此頌說,諸惑永斷,決定仍是從于所緣,因爲要于所緣遍知,方可令惑永斷,假定沒有這種力量的話,那就不能永斷諸惑了。有人這樣說:煩惱斷,是斷自身煩惱之義,爲什麼要望所緣以論其斷o·當知這是將煩惱上的得斷去,使他在所緣的境上,再也沒有系縛的功能,所以名離所緣,即于所緣境上,不複再生煩惱,名從所緣斷。

  庚四 明四遠性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屍羅 異方二世等

  前四對治中的第叁遠分對治,一切遠性總有幾種呢?本頌來說明這個問題。于中,上兩句標,下雨句釋。

  遠性有四種謂相治處時 諸有一切遠性,總歸納爲四種:一、相遠性;二、治遠性;叁、處遠性;四、時遠性。

  如大種屍羅異方二世等 如大種,是解釋相遠性。地水火風的四大種,雖然同在一聚中生,但因彼此的狀態不同,亦名爲遠。如屍羅,是解釋治遠性。有情的持戒犯戒,雖然同在一身中行,但因彼此相治的關系,亦名爲遠。如異方,是解釋遠處性。海的東岸西岸,雖然同樣的在一大海之邊,但因東西方處相隔,亦名爲遠。如二世,是解釋時遠性。過去未來的二世,雖然是在同一法上建立,但望于現在世,因爲時分相隔,亦名爲遠。對此,有人發生這樣的問題:已滅的過去,與現在是很相近的,未生的未來,與現在也是相鄰的,在時間上講,只隔一刹那,怎麼可以說遠

  當知這裏所謂遠,是約叁世的體性,各別隔于現在而言,至于現在與過去及與未來,雖也有世性別的意義,但因現在是有作用的,不得名遠,過未不然,以無作用,故說名遠。等是等于所舉的事例未盡:如所造色與能造四大,雖爲同時俱起法,但因彼此的性別,亦名相遠。如善惡性,雖同在一有情身中行,但因彼此相治的關系,亦名治遠。如南北海,雖同樣的在一大海邊,但因南北的方處相隔,亦名處遠。于四遠中,僅時遠一種前巳舉盡,現從余叁多分說,所以言等。

  庚五 斷惑得滅

  諸惑無再斷 離系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上來已將諸惑對治辨別完了,然而還有一問題須得解決者,即修對治道的人,當其道入于勝進階段時,對前所斷的諸惑,有沒有再斷的可能?所得的離系,有沒有重得的道理

  答:

  諸惑無再斷 這是答覆第一問。正理五六說:“所斷諸惑由得自分,無間道故便頓永斷,離退後時無再斷義,斷已複斷則爲唐捐”。依此看來,諸煩惱得,自在對治道的時候,一斷是就永斷,絕對沒有再退墮義,因爲聖人的退墮,是其余的煩惱所使然的,不是由于這永斷惑。所以遁鱗記說:“今詳或退與不退,俱無再斷,以後起者非前惑故”。光記釋爲“若更不退,必無後時再斷惑義,唯有退時方須再斷”,不順論義,因爲論說“必無役時再斷惑義”的。

  離系有重得謂治生得果練根穴時中 這是答第二問。離系,是指擇滅無爲,其體常住,本無隨道漸爲勝進之理,然而現在所以說有重得者,因當道勝進時,有重起勝得之義,得前無爲,是故無爲更許重得。這話怎樣

  要知無爲雖然沒有什麼勝劣,可是所修對治道卻有勝劣,由于道有勝劣的關系,其所證無爲也就有深淺,而離系得,乃隨其道以判其性。至重起勝得,總有六時:一、解脫道時,二、得預流果時,叁、得一來果時,四、得不還果時,五、得羅漢果時,六、練根即轉根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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