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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85

  ..續本文上一頁佛的功德多得很,但不能一時頓現于前,同時受用。除佛世尊,其余利根性的不動羅漢,具有中間的未得退及最後的受川退。怎知有未得退

  “謂于殊勝無诤定等,應得功德未能得故,有未得退”。怎知有受用退

  “有余事業牽引其心,已得功德無暇起故,有受用退” 。爲什麼沒有已得退

  因是利根的關系。假定是屬鈍根的余五種性,那就容許具有叁種退了,爲什麼

  因鈍根者,亦容退失已得的殊勝功德的。經說不動法羅漢,退現法樂住,當知是約受用退說,非約其余二種退說,所以許不動法亦有退義,並沒有什麼相違的過失!

  寅六 退果時等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爲 慚增故不作

  諸有退果的阿羅漢,在他命終後,還更受生不受生呢

  又在住果時所不作的惡事,在退果以後還作不作呢

  這確是兩個重要問題,現在簡單的分別如下:

  一切從果退必得不命終 這是答覆第一問題。諸有一切從果退的聖者,不論是屬那一種性,在不久的時間之內,必然還得其所失的,所以無有命終而不得者。正理第七十說:“若有壽量將臨盡者,必無退理無失念故;要有余壽方有退理,退已不久必還證得” 。退而複得的這一著,在修學梵行的立場講,是很要緊的一著,假定不是這樣的話,那由修梵行所得的聖果,不特不是安隱之所,且也成爲不可信托的了。所以我們必須承認:退雖可以退,但退了以後,在未命終前,必然是還得的,唯有這樣,修行才有意義,得果才可憑信。

  住果所不爲慚增故不作 這是答覆第二問題。住于果位所不應爲的一切違果事業,在退果的時候,由于慚愧增上的因緣,雖暫失念煩惱現行,然如住果時一樣的,絕對不再造作違果的惡事,如高貴的種族,一時失去高位,而不同于凡庸,造極鄙下的業,又如壯士,雖跌倒了,而不仆于地上。

  寅七 練根不同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叁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舍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如上所說,諸聖有是從練根得的,因而現當進一步的思擇:無學有學聖者,在他正練根的時候,各有幾無間道及幾解脫道

  是用有漏道還是用無漏道

  依于什麼身及依什麼地

  共有叁問,頌答如下:

  練根無舉位九無間解脫久習故學一 這是答覆第一問題。彼求殊勝種性的修練根者,如果是在無學位中轉一一性的話,那就各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如初證得阿羅漢果,是以九無間道、九解脫道的。爲什麼如此

  因那鈍根的種性,要由久久不斷的串習,然後方可令轉的,不是由于少少的功用,就可使令得轉的,所以須九無間、九解脫。正理第七十說:“然無學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斷有頂”,就是此意。如果是在有學位中轉一一性的話,那就各有一無間道、一解脫道,因這不是要久久修習才得的,所以如初證得預流果,足以一無間道(道類忍) 、一解脫道(道類智)的。于此或者有問:有學位中練根,爲世出世二道所成,亦可有久習義,爲什麼不用九無間、九解脫道

  要知有學練根,雖爲世出世間二道所成,但因凡位種性,是不決定的,不同聖位種性,是由學無學道二聖所成,久久串習,所以唯用一無間道、一解脫道。所謂練根是什麼意思

  正理第七十說:“以何等故名爲練根?調練諸根令增長故,謂道力故令根相續,舍下得中,舍中得上,漸漸增勝,名爲練根,故練根名,目轉根義”。練根的目的是爲什麼)是爲遮遣見修所斷的諸惑,“故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爲遮遣見惑所發;無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爲遮遣修惑所發。如是斷彼能發惑時,所起無間解脫多少如是,如是斷彼所發無知現行,道數亦爾。是故無學修練根時,用九無間九解脫道,學位練根二道各二。

  無漏 這是答覆第二問題。如是像上所說的無間道及解脫道,一切都是以無漏爲性,絕對不是屬于有漏的,爲什麼

  因在聖者的立場,必定沒有用有漏道而轉根的道理,以世俗法體非增上,無有此堪能性的,所以不通有漏。

  依人叁 此下是答第叁問題。這是依身門。謂能修練根的所依身,唯是人趣叁洲的生命體,因唯有依于此身,始有怖退的可能。至于北洲及叁惡趣,因爲沒有聖道,根本就談不上什麼修練根;至于余天趣中,雖則說是有聖道,但因沒有退的關系,所以不須修練根。

  無學依九地有學但依六 這是依地門。無學聖者的練根,是依未至、中間、四禅、叁無色的九地,爲什麼

  因唯在這九地中,是有無漏道,其余地中是沒有的;有學聖者的練根,但依于六地,就是在前九地中,除去最後的叁無色地。爲什麼有學不依這後叁地練根

  答:

  舍果勝果道唯得果道故 此明有學小依後叁地練根的所以。我們首要知道:所謂轉根者,是容有舍果及勝果道的,但是所得的唯果,而不是勝果道,爲什麼

  因行者內心之所欣求的,唯獨是在于果的。光記說:“若住果轉根,即舍果得果,若住勝果道轉根,舍果及向,所得唯果。由斯不定,故說容言。心唯欣果,所以所得唯果。意總棄劣,所以舍通果、向”。由于沒有有學聖者,是屬無色界地之所攝的,所以有學行人的練根,唯依于未至、中間及四靜慮的六地。正理第七十說:“設許學位依無色練根,定是不還住勝果道位,無不還果無色地攝,故不依無色修練根得果,以初二果唯未至攝,不還唯通六地攝故”。

  寅八 九種無學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無學果位的補特伽羅,總說起來約有幾種

  是由于什麼而有差別的

  現以頌文來簡略答覆這兩個問題。

  七聲聞二佛 這是答覆第一問題的。居于無學位的聖者,總說起來有九種,就是七聲聞及二佛。七聲聞者,即于如上六種的阿羅漢,更開爲七:謂退法等五,再將第六不動性者分二,如有利根者,不依練根修行的力量,其本來固有的性質爲不退者,名爲不退;若根不利者,依于練根修行的力量,從堪達法而進至不動性者,名爲不動。二佛者,就是辟支佛及佛。辟支佛名爲獨覺,佛名大覺。如是結合七聲聞二佛,名爲九種無學。

  差別由九根 這是答覆第二問題的。無學聖者之所以有九種差別,主要是由下下等九品根的差別而成的。若分別說:由下下根而成退法,由下中根而成思法,由下上根而成護法,由中下根而成安住,由巾中根而成堪達,由中上根而成不動,由上下根而成不退,由上中根而成獨覺,由上上根而成大覺。

  辛二 明七種聖人

  壬一 建立七聖

  加行根減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叁道各二故

  上來所說有學無學的補特伽羅,如果把他一切總收起來,實在不過于七種:一、隨信行,二、隨法行,叁、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但是現在所成問題的:依于什麼而建立這七種的

  共事差別又有幾種

  加行根滅定解脫故成七 這是答覆第一問題。謂依加行的不同,立初二種聖者,就是依于先時隨信他語,立名隨信行,若于先時自隨法行,立名隨法行。謂依根性的不同,立次二種聖者,就是依于鈍根,立名信解,依于利根,立名見至。謂依所得的滅盡定,立第五身證一聖者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謂依解脫的不同,立後二種聖者,就是唯依慧力而離去煩惱障者,立名慧解脫,若依慧力兼得滅定而離去解脫障者,立名俱解脫。由于加行、根性、滅定、解脫的差別,所以成爲七種聖者,而一切聖者,無不于此七中收攝。

  此事別唯六叁道各二故 這是答覆第二問題。如是所說的七聖者,其名雖然有七,而其體事,實在唯有六種,就是見、修、無學的叁道,各有二種,所以成六。如初見道所有的二聖者:一、隨信行,二、隨法行。即此見道的二聖者,到達修道的階段,就又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至。即此至于無學道位,複更別立二名:一、時解脫,二、不時解脫。這樣講來,那末,七中的身證、慧解脫、俱解脫,屬于什麼所攝呢

  當知身證屬于六中的信解、見至二種所攝,但有其名而無實體;至慧解脫與俱解脫,屬于六中的時解脫與不時解脫所攝。雖則如此,然若實際說來,只有二種聖者,就是隨信行與隨法行的不同,余皆不過是此二種隨道差別而已。

  壬二 慧俱解脫

  俱由得減定 余名慧解脫

  前面說到七種聖人的時候,內有慧、俱二解脫的聖者,但什麼叫做慧解脫,什麼叫做俱解脫,上來尚未解說,現在略釋如下:

  俱由得滅定 這是解釋俱解脫。謂于六羅漢中,那以無漏的智力,解脫見修的二惑,而且兼得滅盡定,以解脫定障者,名爲俱解脫。如論說:“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

  余名慧解脫 這是解釋慧解脫。謂于六羅漢中,諸余未得滅盡定者,唯依無漏的智力,解脫見修二惑的煩惱,名爲慧解脫。如論說:“所余未得滅盡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于煩惱障得解脫故”。既唯得解脫煩惱障而未能離于定障,所以不得名俱。

  辛叁 明學無學滿

  有學名爲滿 由根果定叁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雜含二九說:“斷此五下分結,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還此世,是名增上慧學。何等爲增上慧學

  是比丘重于戒戒增上,重于定定增上,重于慧慧增上。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經說不還此世,現說不可牽引,就是不爲欲界的煩惱所牽引,而再還入欲界,其義是一樣的。經說重合增上成無學,現說唯此不名爲滿,其義也差不多。惟所成爲問題者:所謂有學與無學位,各各是由幾因,于等是學位,等是無學位中,獨稱爲滿

  頌解答說:

  有學名爲滿名根果定叁 這是明有學滿的。有學聖者于有學位中,所以能夠獨得滿名者,必須具有叁因:一、由根滿: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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