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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繭而出 菩薩道之二▪P2

  ..續本文上一頁可了事的。尤其我對歸依儀式,更不以爲然。許多人一見到小生物,便忙著爲它們授叁歸依。然而爲何不在市場上、街道中見到人,即也爲授叁歸依呢?不被一腳踹回來才怪哩!所以見到小動物,即爲授叁歸依者,也只是欺負小動物不明所以(它還不知你在幹什麼,所以既不順從也不反對)而自我陶醉、功德無量而已!

  

  叁歸依詞裏,既說「自歸依」者,即須從自我意志裏去判斷而起欣慕向道之心,這歸依才有意義。因此律中規定:須滿七歲以上的孩童,才有資格受叁歸依。而在任何動物中,有任何族類的智商能達七歲孩童的水准嗎?沒有。既沒有,則爲任何羽類蹄族所作的歸依儀式便皆毫無意義可言。頂多是自我陶醉,甚至虐待狂而已!

  

  有人說:即使對動物沒實質的受用,然借此熏習長養悲心,不是也有功德嗎?答曰:既如此何不找人更直接呢?所以提倡人間佛教者,次爲矯正如此的偏差。

  

  袒白說,我自出家以來,還未作過「蒙山施食」的儀軌。當然不會做,是表面的理由;不想做,才是真正的原因。所以在常住裏,即使輪到我出食,總不外乎找人代班─他們也不放心讓我撒野,而我更樂得清閑無事。後來,到國姓鄉住山了。有天,幾位師兄弟來看我。其中有位,既不關心我白天吃飯,有沒有吃飽;晚上睡覺,有沒有睡好?卻問我:有沒有每天作「蒙山施食」?我大言不慚地說:這種事,還輪不到我來做。他說:每間寺院,每位僧衆,不是都得作施食的嗎?我答言:「你難道不知道,在此埔裏地區方圓十裏內,聽說有大小寺院茅蓬超過叁百間。如果每間寺院,每位僧衆,皆作施食;那餓鬼不撐死才怪哩!所以我是慈悲它們消化不良,所以才不出食的!」

  

  當然以上所說,還只是逞口舌之能而已!而真正的原因,還是在我認爲佛教弘法教化的對象,乃須以「人」爲主─尤其是善根深厚、學養豐富的人。因爲我認定:唯有從質的提升而造就量的增延,才是事半功倍的有效策略。所以從弘化的角度來說,乃須秉持著以人爲本位,以人爲素求的原則,此乃人間佛教的本義。

  

  其次,更從修行的角度來說,既得爲人身,便得保握此生的因緣而精進于道業;而不能更冀于來世他方,才用功修行。所謂「不向今身度此生,更得何身度今生。」真正的佛法,是從「現世樂」的基礎上,而更求「寂滅涅槃之樂」的,而非但求「來世樂」而已。因此淨土宗以求往生極樂後,再修學佛法的宗旨,便與「人間佛教」有很大的出入。密宗以「氣脈明點」的修行法,先修成「天身」;再來修習心法。嚴格說,也不與「人間佛教」的道風相應。

  

  尤其于人道中,又有叁事勝諸天:一、憶念勝;二、梵行勝;叁、勤勇勝。憶念勝者,以方便聞思佛法。梵行勝者,以宗教情操而持戒修善。勤勇勝者,如于禅修中,以勇猛精進而降伏身心內外之諸魔難也。人道中,以有此叁特勝故,比之天上他方,乃更適合于修行也。所以直就人身的基礎,而修習佛法;以徑入解脫道,便是「人間佛教」宗旨之所在。所以事實上,原始佛教與中國禅宗,便是「人間佛教」最典型的模樣。

  

  所以人間佛教,本不新奇。而新奇的是,現代很多人卻甯可將之錯解了。本來人間佛教是從人的基礎上,而更上求佛道、下化衆生。而現代的人間佛教,卻是以「戀世情結」爲初衷,而終止于「人情事故」。于是一是進升之階,一是下墮之途;其間何止于天淵之別。

  

  所以我還是甯可不用這些名相,以免徒增困惑搔擾。因爲若口口聲聲講人間佛教,既修行在人間,也弘法在人間,更成佛在人間。有人便將惑爲:人間既是修行的初階,也是修行的歸宿;一切離不開人間的。而我的修行取向,卻是:先出世,再入世。若無出世的究竟,絕無入世的圓滿。所以若放不下人情事故者,就不必奢言修行也,更不可將之粉飾爲「菩提心、菩薩道」。遺誤自己事小;若謗毀佛法,坑溺衆生,豈不罪過之極?

  

  未成佛道,先結人緣

  下面我們再來審視一句話:「未成佛道,先結人緣。」這句話,我到現在爲止,不確定祂出之于那部經典,也許只是民間的傳說而已;但因流傳得太廣故,我們也不得不拿來檢點一番。

  

  現首先問:「既未成佛道,那你用什麼來結人緣?」若說仍用財物或人情事故者,那豈不徒增輪回的業習爾。若曰:用正法結人緣。那你的正法在那裏呢?所以我倒要說「未成佛道,先結法緣」。很多人以法緣不好故,雖有心學法,卻遇不著善知識;于是白走了很多冤枉路。也有些人雖意願參加如禅七、佛七等精進修行活動,可是逆障特別多。

  

  所以應先結法緣,而非人緣?然如何才能結法緣呢?還是不出從聞思中,增長知見。而很多人即使有心求法,卻仍分辨不出何是法緣,何爲人緣?記得有位信衆,學佛很多年了,也有心出家,然還不確定要在那裏剃度。于是她四處參訪,有一次果然尋到一位很「投緣」的師父。因此就在那裏剃度了。

  

  本來,她在那裏剃度,都與我不相幹。但我在聽到她剃度的過程後,第一個直覺,卻是:投緣,是投人緣?還是投法緣?你到底分辨清楚了嗎?否則若只投人緣,而未投法緣,豈不枉費這生剃度出家的因緣?人與人間的投緣,很多時候只是業障習氣的現形而已,豈與法相應呢?世俗男女的一見鍾情,豈不投緣至極?然即使如此投緣,卻不能保證其永浴愛河、白頭偕老。更何況了脫生死呢?

  

  所以還當從「法」的本位中,去結佛緣。而既得法者,雖無心于人;必四方之行者,蜂擁而至。豈慮不得人緣呢?因此「未成佛道,先結人緣」這句話,還當只是攀緣好動者的托詞而已!

  

  人成即佛成?

  下面又有一句話「人成即佛成」,然如何成人呢?是當用凡俗的標准,或佛法的標准呢?若用的是凡俗的標准,則即使成人了;而佛,連一個影子也無!如何佛成呢?若說用佛法的標准,那如何才算成人呢?

  

  因佛法乃以出世解脫爲初衷,而世間的儒學或基督教等,頂多以增上心而續生死而已。所以雖佛法可不礙世間法,而世間心卻是有礙于佛法的。所以民國初年,有印光大師者主張儒佛並學;我認爲他根本未理會得佛法的超勝處─愧爲大師。

  

  所以即使不謂「人成即佛成」,就算說「待把人作好,再來學佛」,也是不可能的。我曾有一篇文章,提到釋迦牟尼其實也未將人作好:你看祂是太子,又已結婚生子;卻舍國遺妻,徑跑去出家。故從世間的倫常來看,祂確未將人作好;然無可懷疑的,祂成佛了。所以如謂「待把人作好,再來學佛」;那你也只好等待「驢」年吧!非但今生不可能,並且生生世世都不可能。

  

  甚至要開悟成佛,都還比較容易;而要把人作好,殆乃不可能也。因爲要開悟成佛,只要保握一種單純的方法,或止觀或參禅,死心蹋地的去用它,便有開悟證道的可能。而要把人作好,紛纭異說,公有公的標准,婆有婆的偏好;而你若欲迎合衆人的口味,以「把人作好」便只有苦死、累死的份。至于佛法呢?他們還不意願你來學佛哩!所以「人成即佛成」這句話,終究只是學佛過程中的絆腳石而已!豈足以資用哉?

  

  佛法得有貢獻于社會,才能立足

  有某大師說:「佛法得有貢獻于社會,才能繼續生存。」基本上,我是不能否定這句話的。因爲「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本是生物界上公認的事實。尤其在現實人間,不管是學說的創造,技術的更新,甚至商品的流通;乃皆爲能有貢獻于人類社會,所以才能淵遠流長地被傳播開來。如只一時之需或只一隅之用,便只能苟延于一時代或某區域。

  

  而佛法能從兩千年前,傳承到現代;且信受奉行的人還不斷在增長中,當然是爲佛法能貢獻于人類社會故。所以這簡直是畫蛇添足的廢話。但其在申述此言的當下,卻是佛教得先用其他的方便,如辦慈善、教育或環保之類的活動,以取得社會的認同。然後才能正式教授佛法,而使佛教的慧命長存下去。

  

  所以他此話意即表示:純以佛法,便不能對社會有貢獻,便不能爲社會所認同。所以才須權巧迂回,借世法以莊嚴佛法,而使佛教能繼續苟延殘喘下去。如果此話屬實,則佛教早該在二千多年前便當絕滅。尤其在君主專製的時代,若非佛教真對國家社會有所貢獻;其如何嬴得君王將相的頂力謢持呢?而一位宗教師若對他所信仰的宗教,沒有這份信心,則他能傳什麼教呢?能說什麼法呢?倒不如歸去來兮,還俗去種田或經商吧!

  

  佛教能不能對社會有貢獻,能不能取得社會的認同,我們且不必老王賣瓜、引經據典而大作文章。但看當今有這麼多人意願學禅,便明了無疑。然而即使已有這麼多人意願學禅,他果能真將之教好而不虛此行呢?大可未必!黃孽希遷禅師雲「大唐國內無禅師,不是無禅,只道無師。」今天很多人之所以教禅,其實只是挂羊頭賣狗肉而已!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要你來發心」而已。如你真坐上瘾了,卻只被誣爲焦芽敗種的自了漢也。

  

  在君主專製的時代,佛教且還不必爲:不能取得社會的認同而委曲降格。而在崇尚民主自由的時代,卻得爲懼:不能取得社會的認同而賣俏裝蒜。這是爲什麼呢?「醜人多怪」這雖不是世間的真理,卻也是人情的常態。既不能用正法教化衆生,所以只好多方點妝,濫充門戶。今天的佛教,我看不只是戀世情結而已,簡直是媚世到家。爲什麼不能安心于正法的弘化,而急求社會的認同呢?因爲「顧客永遠是對的」!而既顧客永遠是對的,那就讓衆生來度我好了,我何能度衆生呢?

  

  從學佛出家以來,我就一直肯定「是衆生須要佛法,非佛教須要信徒」。所以從不爲迎合信衆,而委曲佛法。或曰:佛教還是須要信徒的,否則寺院的建設,誰來謢持?答曰:若無信衆,窮蓋寺院幹嘛!豈不爲養蚊子故?故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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