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觀點,主要爲對治:有些外道,雖非常強調素食;卻未必慈悲。尤其不知從敬法、求法的動機,而來慈悲吃素。這就本末顛倒了,否則牛馬吃素,不是吃得比人更清淨嗎?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叁界。何以故?
『絲綿絹帛』大致都是絲織品,也就是用蠶絲作的衣物。從蠶吐絲,而變成蛹;故若將蛹煮開,再取出蠶絲時,便非殺生不可。反之,若是毛織品,則雖剪其毛,卻不會傷身也。故就戒殺的觀點而論,則毛織品可用,而絲織品不能用。
『靴履裘毳』大致都是皮革製品,而皮革乃必殺生,才能剝其皮也。故皮革製品,當更不能用。
『乳酪醍醐』大致都是乳製品,乃未牽涉到殺生的問題。可是在《楞嚴經》中,卻非常強調:不只不穿皮革製品,不穿絲織品,甚至乳酪醍醐等,也最好都不要飲用。爲什麼呢?
服其身分,皆爲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離地。必使身心,于諸衆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因爲你若取用它身體中的任一部份,就與它結緣。就像聽說最初的人類,是從光音天下凡的,所以人剛開始時,皆都能飛;但後來卻因吃了地上的五榖,所以地氣就愈來愈重,而飛不起來。同理,如我們取用這些動物身中的任一部份,我們就跟它牽扯不清;它既不解脫,我們也就跟著不能解脫。
所以雖戒律中,只規定『皮革不能穿,但毛織品還可用』;至于乳酪醍醐,大小乘皆不禁也。但最好還是與這些不得解脫的衆生,不要有太多的瓜葛;尤其是有關身體的部份,最好都不要食用,不要取用。這標准乃比戒律,嚴格多了。
『服其身分,皆爲彼緣』乃謂「與其共業」也。這與大乘「廣結善緣」的說法,大不相同。蓋解脫道者,乃重「少事少惱,無爲安樂」也。
『服其身分,皆爲彼緣』,既與之有關連,就跟它共業也。這盡不要跟那些不得解脫的衆生結緣的觀念,確實跟大乘佛法有很大的不同。以大乘佛法反強調要廣結善緣。要跟那些衆生廣結善緣呢?乃跟一切衆生,包括人及其他動物。
這對時下的佛教,確實是當頭棒喝:如廣結善緣,還能「不受後有」嗎?事實上,在廣結善緣的道風中,確有很多是爲「後」有,而聚集資糧的用意。故就解脫道而言,能少事少惱、無爲安樂,這還是最保險的。所以在原始佛教中,乃強調「少事少惱,無爲安樂」也。
若謂必『與衆生不共業』,才能得真解脫;但共業的關鍵,乃是我執、法執也。否則,托缽.化緣.說法,豈非也與衆生共業呢?
于是這裏,又牽涉到一個問題:雲何能跟衆生不共業呢?既皆在緣起互動的網內,便不可能把這些緣完全切斷,于是這還能解脫嗎?其實,共業的關鍵,乃爲執著也。故如于互動中,不起執著;則雖同事,卻不共業。反之,如他執著,我也執著;則雖不同事,卻仍共業也。
所以在原始佛教裏,央掘摩羅雖殺了五百個人,猶能證得阿羅漢果。還有蓮花色比丘尼,過去也是淫業很重者,但也證果了。因此解脫與否的關鍵,不在于過去已結了多少緣,而在當下能否完全看破、放下。
否則在原始佛教裏,或出去托缽,或說法教化,又那樣不跟衆生結緣呢?所以關鍵還是一句話:就是不起我執與法執爾。
事實上,廣結衆緣而不執著,如所謂「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卻也非易!那結論呢?各自抉擇!
所以理論講來,都很圓融:既能廣結衆緣,又不妨解脫自在。但事實上,要在萬緣中打滾而不起執著,如所謂「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真有這麼容易嗎?其實,既存「廣結善緣」之意,即已執著在心了,怎可能真面臨境界時,卻能不執著?此乃「此地無銀叁百兩」,唯不打自招爾。
所以結論呢?各自抉擇去吧!因這牽涉到個人的意願:如你發願,我還是選擇生生世世來行菩薩道。那就廣結善緣去吧!如果想:我自知定力不足;或決定不受後有。那就含蓄一點、少惹是非吧!
第叁決定清淨明誨
又複世界六道衆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叁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第叁是不偷戒,一般人以爲不偷戒是比較好守的。而事實上一般人最容易犯的偷戒,不是去偷別人的財物,而是偷國家的財物或公衆的財物。而最常用的方式是:一、轉借名目,假公濟私;二、走私漏稅。所以要完全地做到不偷,卻還不容易也。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已得上人法。誘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以下且略舉「轉借名目,假公濟私」的犯戒情形:有些人,事實上並未真正證悟,可是在外表上,卻裝出一副大善知識的模樣。或說自己已入定、開悟了,或自謂已證得什麼果地之類,或有什麼神通異能。
『誘惑無識,恐令失心』于是就妖言惑衆,說將有什麼天災地變,以威脅恐嚇那些無知的衆生。比如我們最常聽到的就是消災。有災,當怎麼消呢?乃以花錢,即能消災。而要花錢,總有各式各樣的名目,如點燈、拜忏、供衆等,皆可以消災。其實不管用什麼名目,到最後總是花錢了事。
這消災的作法,就科學來講,卻是沒辦法印證的:因爲我們根本不知道竟有幾個災?而花錢後,又究竟消了幾個?如花錢後,卻仍有災橫;他們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如未花錢,還將更慘哩!」天知道,是真是假?
但總而言之,『所過之處,其家耗散』耗散,就是財産泡光也。災有沒有消掉?無法印證。但至少,錢是消掉了。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殘生,旅泊叁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爲什麼在律中,乃規定:比丘一定要乞食呢?因爲若根本無生財之道,反而能夠舍貪。而真能舍貪,才與解脫道相應。同理,在律中又規定:不得殘食。今天乞食到的,雖吃不完,也甯可把它倒掉,而不許留到明天再食用。
這表面看,好象浪費而不惜福。但其實在『惜福』的觀念下,很多微細的貪悭已潛在其中,而不自覺。真修行者,當觀無常,故今天不爲明天設想;一切隨緣了業。反之,若一天到晚貪生怕死,一直爲未來著想,豈能不受後有?
雲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爲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衆生,墮無間獄。
故如不能從去貪的心地法門,來處理生活資具的話,就很容易假藉各種名目而來非法取財。甚至名之爲:更高明的菩薩道。于是更貶那些守份修行「少事、少惱」的阿蘭若比丘,爲小乘道。
如是,爲了滿足自己下劣的貪習,而不惜曲解佛法;由是自害害人,贻誤無量衆生,一起墮入叁惡道。
少欲知足,不受後有。若時時爲將來操心,還能不受後有嗎?
以貪求布施供養,而謂『給衆生種福田』者,皆此之謂也。以貪求布施供養,而謂『弘法事業』者,亦此之謂也。故對于何爲真菩薩道,當好好叁思才行。
說到這裏,對于當今盛行的菩薩道,乃不能不爲之重加深思反省:以離卻解脫道,別無菩薩道。因爲菩薩道,乃是除了自度外,更以度人。而不管是自度或度人,唯從解脫道才能度也。所以不當謂:菩薩道能不遵行解脫的法門。
但我們卻往往錯以爲:離卻解脫道,別有菩薩道。故可以爲自己貪求布施供養,而說是給衆生種福田。也可以爲自己好大喜功,而說是弘法事業。這真是『所過之處,其家耗散』。其實要弘法,也不一定要花大錢,才能弘法。
我常覺得在佛教裏,很難避免一種偏端:就是任何作爲,都可找到─不只一個,而是很多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故如無法對自己的動心起念,觀照得很細膩的話,什麼欲望都可有太多合理化的借口。而這些合理化的借口,又往往被標榜爲大乘的菩薩道。
所以只贻誤自己,這還事小;更曲解佛法而贻誤衆生,這才可怕呢?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叁摩提,能于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于法已決定心。若不爲此舍身微因,縱成無爲,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這段所說,乃類似修苦行也。『身然一燈』,不是把燈放在身上然燒,而是把身上的油挖出來點燈。『身然一燈,燒一指節』,這就能使無始以來的業障、煩惱,都得到解脫嗎?當不可能!
問:衆所皆知,佛教不主張苦行。然此何以卻謂『于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答:衆生所貪者,除名利外,更有『身見』。故此乃是指放下對身體的執著爾,不必著此相也。現代人因科技醫學的進步,卻使對身體反更執著了。故能淡泊些,已是功德無量矣!
佛教不主張苦行,這是衆所皆知的。尤其一個真正開悟、見性的人,就能斷除叁結:我見、戒禁取見、疑。因此對那些跟解脫道不相應的戒律,便能棄若敝履,而絕不會去做無意義的苦行。但在《楞嚴經》中,甚至于《法華經》中,都有「以身供佛」的修法。這是什麼意義呢?它真是鼓勵大家都這麼做嗎?
我覺得它只是一種象征:唯斷除身見爾。首先論:這「以身供佛」的苦行,爲什麼是歸屬于『不偷』戒呢?以衆生大致是爲「貪」而偷。然衆生所最貪者,又是什麼呢?不外乎貪生怕死爾。所以貪財物,只是表相;而貪生怕死才是更深刻、更堅固的執著。
而貪生怕死者,又從「身見」而…
《楞嚴新粹 叁無漏學與四清淨明誨》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