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之人,卻難免「心隨相轉」,所以心總被「物相」所局限了。
故如一個人能從性上去啓修,這時既心眼打開了,就不會再被物質的現象所迷惑、所局限。因此修行到最後,能有所謂的「天眼通、天耳通」等。總之,若心爲境轉,才會處處有罣礙。反之,心既不爲境轉,即處處皆通也。
顯見不分─性相不離
一切物,若全然非心者;即不能見。但也不能說:物即是心。這「既不可說:是心,又不可說:非心」,真是難以意會哩!
物本不離心,心原不離物。然一般人總是先把「心、物」區隔了。然後再欲將「心物和合」時,便覺得很難合攏。但如果我們用「性不離相,相不離性」去思議的話,就很容易了解。
在經典上以「是文殊,非文殊」作比喻而說明,其實還是很難理清楚的。
顯見超情─性離分別
心性,既是非因緣生的,即已超出一般凡情之外。然而又以性不離相故,也不可說是「自然的」。非因緣,非自然;非凡俗之心,所能思議、計度。
顯見離見─著即非心
其實說來說去,如我們只圖用「思惟」的方式,去了解真心,其實是不可能的。因爲當我們作意思惟時,即已落入妄識矣!
因此真心,乃唯證相應,必透過修行,才能體證。故見性的「見」,不是知道而已,而是必體證也。我們常講「正知、正見」,正知跟正見,是有層次的差別。正確知道一個道理,這是正知。但在知道的當下,卻不見得就已體驗到了。要等體驗到了,才叫正見。
以上經「十番顯見」,似乎我們對真心已明了了。但即使明了了,也頂多是正知,而非正見也。除非我們在修行上,能真體驗到的話,這才叫正見。而體驗,乃必舍去一切作意分別,才能真體證得,所以稱「著即非心」也。
以上簡單介紹「十番顯見」。詳細內容,各位最好回頭再仔細看看經文。但我可以告訴各位:若用「性相不二」的道理去理解,就很容易會通。
九、凡聖之隔
以見性者,尤其能悟得諸法之共通性者,殆非凡夫所能。故凡夫者,乃著相而不見性也。于是乎,以從來皆「著相而不見性」,故稱之爲「無始無明」。
所以「凡聖」之間,主要乃爲「見性與否」也。這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不管是個人的出生,或一個文明的進化,剛開始時都不可能有太高的覺性,尤其要悟得諸法的共通性,乃非一般人所能。
所以對凡夫而言,大都是著相而不見性。于是以「著相而不見性」,故稱爲無始無明。在諸相的變化中,本有昭昭不動的心性在,但凡夫還是不覺悟哩!
故此「無始無明」,非從本來見性中而妄起染濁,故不當言「一念無明乍起,故轉清淨心成染濁識」。以若如是,則無明爲「有始」和「成第一因」也。
因此再回頭看「無明與清淨心」的關系,無始無明不是從見性後,再起染著的,所以不應該說:衆生的心本是清淨的,但因爲無明乍起才變成染著。以衆生,乃從來就不見性,所以是無明。而非本是見性的,後來再起染著。
以本來清淨,乃指心性;而無始無明,但爲心相。以是心相故,所以能夠透過修行覺悟而去改變它。
雖性不離相,相不離性;但也不能說「性相和合而成」。如「中觀」上說:『若法因待成,未成雲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故如《起信論》所說『真妄和合』,便有瑕疵。既真,雲何與妄合?何因故合?合于何時?合後亦真亦妄,抑半真半妄?本來的問題未曾解了,更愆出種種的問題來。
說到這裏,我們再引申另一個問題。理論上「性不離相,相不離性」。這是很明確的,但我們卻不能說「性相和合而成」。因「中觀」上說:若謂和合而成,則是先有再和合?還是先和合再有?若謂:先和合再有!則既未有,用何來和合?反之,若謂:先有再和合。則既已有了,就何必再和合而成呢?
爲何要引申這「性相和合而成」的問題呢?因爲在某些如來藏系的論典裏,乃謂「以清淨心被無明所染」故,名之爲「真妄和合」。我們雖也說:真心不離妄識,妄識不離真心。但是這乃從「性不離相,相不離性」的觀點而說的。以若把它說成「真妄和合」,這裏就有很大的瑕疵:
既真爲何要與妄合呢?合于何時?又和合後,是一半真一半妄?還是既真又妄?本來建立「真妄和合」的理論,是爲說明「性相不離」的道理。可是用得不恰當,故原來的道理既未澄清,反扯出更多沒完沒了的問題來,真是無奈!但是如用「性不離相、相不離性」去說明,不是就很簡潔了當嗎?
而聖者,以能從差別相中,去悟得共通性;故能出塵相之礙,而圓通自在也。
前既說:爲著相而不見性,所以稱爲凡夫。而聖者,卻能從差別相中去悟得共通性。悟得共通性,有什麼好處呢?首先能從差別相的局限中跳脫出來,所以能在諸法間,左右逢源、圓通自在。
這情況就像如果一個人見地高的話,從上往下看,就一目了然。相反地,如在下面打轉的話,可能轉了一輩子還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所以能悟得共通性者,既心量能更大,也統合力能更強。于是既得自在,也成就于圓滿,故能成爲一個聖者。以前我雖說:小乘比較偏重于解脫自在,而大乘乃注重于福慧的圓滿。事實上,如能見性的話,即能既自在且圓滿。故也不需要再去區分:大小乘之間有什麼差別。
總之,唯從「見性」中,才能確認真心之所在。因此經典上有這麼一段話:
『是諸大衆,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于是與會大衆,每個皆知:我們的真心,乃是遍布十方的。「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十方虛空似乎很大,但若以真心觀之,其就像手中所拿的葉子般地渺小。世間所有萬物,都是在真心的攝受中。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既十方虛空,已是如此的渺小。至于這個由父母所生的軀體,更是微不足道。其猶如十方虛空中,因風吹起的微塵一般,似有也似無,何足以費神呢?
「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這父母所生的軀體,又如于大海中,偶然漩起的泡沫;既短暫又渺茫。可是很多人卻把它看得太重了,反而挂一漏萬而迷失我們的真心。
「了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于是經如來,不辭辛苦地開示後,才能了然覺悟道:真心本來不失,真心法爾常住。
從前面說到此,對于何爲真如心?應已確認無疑。因此我們再回頭省思:妄識爲何?就能更清楚。
其實,妄識並不只是爲「不見性」而已!其之從迷上加迷,大致可分作幾個層次:
十、妄識重重
凡夫初以「著相而不見性」,故隔真成妄,乃爲第一重妄。
爲著相而不見性,乃第一重妄,這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
繼而以相有「所相」與「能相」,所相者即塵境,境在心外。能相者即心識,心非物相。于是以「能所區分、心物隔閡」成第二重妄。
于是在所著的相中,再把它區分成兩種相:一是能相,一是所相。所謂能相,乃是能了別者;而凡夫乃以心識,爲能了別者。其次,所相即是被了別者;而凡夫乃以塵境,爲被了別者。
于是既已把「能」跟「所」分開了,即亦把「心」跟「物」對立了。是心,則非物;是物,即非心。
于是爲區隔、對立故,心乃成爲「相」,而不是「性」也。因此雖以了別爲心;但既從「相」而立心,即已非真心矣!
這從不見性,而使能所區分、對立。在《大乘起信論》裏,也有:『依于覺故,而有不覺,生叁種相,不相舍離。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爲什麼說:依于覺故而有不覺呢?雖心性是本來清淨的,這稱爲「依于覺故」。但衆生卻因未明心見性,所以還是無始無明,故曰「而有不覺」。于是以不覺故而著叁種相:第一是無明業相,第二是能見相,第叁乃境界相。這中,以不覺爲第一重妄。而至生叁種相,則爲第二重妄。
既以六根爲「能了別」者,而六根複寄居于四大和合的假體中;故以四大六根所交織成的生命體,而爲「能了別」者,乃第叁重妄。
所謂「能了別者」,又是什麼呢?凡夫乃以有六根故,能了別。于是乃以「能了別者」,即是六根也。真心,原是指能了別的「心性」;而現在,已節節局限而變成六根。
然六根又是什麼呢?很多人乃從物質的觀點,而來認定六根─爲眼睛有瞳孔、網膜故能看。既從物質的觀點,而來認定六根;且六根乃寄托于四大五蘊所和合的身體中。所以心在那裏呢?乃在身體之中。
這先把「六根」當作心,次把「六根」當作身體的一部份。于是心,乃局限于身體中的小部份而已。真心本比虛空還大,現竟變成比身體還小,真是天淵之別哩!
所以《圓覺經》中有:『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于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爲心。』四緣就是四大,也就是地水火風。這由四大假合的身體中,幻現有六根。這六根,感覺好象就有「能了別」的作用。故以此六根,而稱爲心。
既落入相裏,即已是妄心了。更何況竟落入身體之中,愈說愈小,愈迷惑愈局限,真是不堪回首。
于是乎,此「能了別」者,或分而爲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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