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眼、耳、鼻、舌、身、意。或合而爲一,而稱爲「我」者。故乃從無限的心性大海中,截取一隅,名爲我者,此第四重妄。
于是衆生又把這個能了別者,稱之爲我,而這我乃成爲「一」。有時候,卻又把六根分開來看,則成爲「六」。由是或一、或六,便扯不清。既是一,雲何分爲六?既是六,雲何合爲一?
然而不管說一,還是說六。既「我」跟「非我」已成界別,則猶如蠶蛾,作繭自縛。本來心性的大海是無限的寬廣,但衆生所認定的「我」,乃是非常局限,不管是以身體爲我,還是以妄識爲我,這比真心皆是微不足道爾。
『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于圓湛,一六義生。如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爲一。彼太虛空,雲何爲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
本來心性通遍一切,故既非一,也非六。然由于衆生著相爲我,故于圓滿清湛的心性中,妄自區隔,而成爲一、或六。這情況就像我們在虛空中,擺了很多瓶罐。于是因瓶罐的區隔故,乃使甲瓶中的虛空與乙瓶中的虛空,成爲差異。
如果有一天,再把這些瓶瓶罐罐,全部打碎;則這時虛空,乃複歸爲一。于是你還需要再問:既六,雲何合一?或既一,雲何分六嗎?不需要!因爲空就是空,既無以名之爲一,更無以分之爲六。而之所以有一有六,乃爲瓶罐之妄分別故。
所以衆生就是從瓶瓶罐罐的著眼點,去看世界;因此才作繭自縛也。而欲修行解脫,最重要者:乃是要把這些瓶瓶罐罐全部打破,而使所有的虛空複歸一體,這就能成就于真如圓覺的境界。
于是我與非我間,複以緣起互動故,從觸生「受」;從受生相,故爲「想」;從想而取舍,故爲「行」;從行而熏業,故爲「識」。五蘊繼起,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循環不已,是爲第五重妄。
所謂衆生于「我」與「非我」間,橫生界限。但其實這界限,也只是心裏的區隔執著也,而非真有界限。因爲諸法既是緣起,于緣起中就有互動。
于是于互動中,從觸生「受」;于受中,心呈相故,則爲想;因想而産生取舍,則爲「行」也;因行而熏習識種,故稱爲「識」或「業」;因業,乃有生死。所以五蘊繼起,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循環不已,是爲第五重妄。
以上「妄識重重」,乃是說明:衆生如何從至寬廣的心性大海裏,一次又一次地將「心」設限,以至于將自己愈框愈緊;愈緊則愈迷惑與煩惱也。而真欲修行,也不過「反其道而行之」爾─唯將這些設限,一層層再打破而已!
十一、八識之間
八識的問題,其實不是《楞嚴經》主講的重點。但是既講到真心,就會牽連到妄識。所以我們接著再從《楞嚴經》的觀點,來分析八識的本末:
從無限的心性大海中,截取方隅,名爲我者;此方隅乃「末那識」也。方隅之內,種種屬于我者,包括根身、思想、觀念、情感,田園、名利、眷屬等,稱「阿賴耶識」。方隅與外界連絡出入者,爲「前五識」。而阿賴耶于因緣和合而現行者,稱「第六識」。
在八識中,首先講末那識。真心本是無限的,但衆生卻習于從這無限中,唯截取其中一部分,並把這部分稱之爲「我」。這又如前所作比喻:于虛空中擺上瓶瓶罐罐,並將其中的一個瓶罐,認之爲「我」。這「我」于唯識學中,即稱爲「末那識」也。
其次,在被截取的框框中,乃包含有很多不同的成份:比如根身、軀體,以及內在的思想、觀念、情緒、記憶和外在的田園、眷屬、名利等。這些跟「我」相關的一切,或這些屬于「我」的一切。乃都稱爲「阿賴耶識」。
所謂:跟「我」相關的一切,範圍既可以相當廣泛,也可以比較狹隘。看個人去界定「相關的程度」。若從中觀的角度來看,那個法跟我不相關呢?于是因所界定「相關程度」的不同,故「阿賴耶識」的定義,也有廣義和狹義的差異。這問題將于下個單元〈八識表解〉裏,會講得更清楚。
所謂框框的「我」,事實上不可能完全封閉。既諸法是緣起互動的,因此這個框框,也必得跟外界出入、聯絡。而這些被用以出入聯絡的管道,即被稱爲「前五識」。也就是眼爲與色塵聯絡者,耳爲與聲塵聯絡者,鼻、舌、身等皆如此。
在阿賴耶識中,不管是根身或種子,有時候似爲靜態的─也就是既不顯示出其存在,更不顯現出其作用。有時候卻爲動態的──也就是或顯示出其存在,或顯現出其作用。于是當其顯示出存在或作用時,乃名爲「顯識」、「現行識」或「第六識」。比如過去的事情,若只記在我們的腦海裏,而不去想它,即稱爲阿賴耶識。而現在因種種原因,被回想出來。這從回想出來而凸顯在我們的意識中者,即稱爲第六識。
以上八識的分別,大致如此。然就修行而言,最重要的還是在消除框框的局限,也就是末那識的染著意爾。
故非離真心,別有八識;非離八識,別有真心。真心與妄識,乃如大海與方隅內之波濤,或如大海與浮遊之堅冰。離大海,別無波濤;離波濤,別無大海。
既真心像大海,而八識只是從大海中所分割出來的;則可確認:離真心,即無八識。同理,也不能說離開八識,別有真心存在。尤其八識,乃就「心相」而言,而相不管是雜染還是清淨的,都不離「性」也。因此,更不能說:離于八識,別有真心存在。
若已明了真如心與八識,乃如大海與波濤的關系,也就不需要再奢談什麼「真妄和合」了。如果因末那識的「固執程度」,也可以用大海與浮遊之堅冰作比喻。
然不管怎麼比喻,總是部份與全體,或心性與心相之差別爾。
但集一切波濤之總相,即使曰之爲大海,卻非心性所成之海。以心性乃:真常、不動、明淨、元妙、非因緣生者。
所以如單從「部份與全體」的關系,來界定「真心與妄識」的分野,其實是不究竟的。因爲這還會落入「相」中,而不能見「性」也。故即使把一切波濤總加起來,這在世間法上可說「已是大海了」,但這卻不是心性所成之大海。
故除非真悟得心性乃:真常、不動、明淨、元妙、非因緣生者,才是已會得真心,已契入大海也。
故必待方隅已除,界限已泯,周遍涵容,不動無爲,才是心性大海之本來面目。
因此就修行而言,最重要的乃是:必從見性後,才能了解這個方隅,本質上是虛妄不實的。故更從覺悟到虛妄不實,而去慢慢消除它。待把這個界限、框框,全消除之後,才能證得內外如一的境界。
而既內外如一,波濤才能完全平靜下來。故這時,心平如鏡,而不再有任何沖突、煩惱。同時,對一切境界,也能映現得清楚明了。這既不動無爲,又廣大涵容,才是真心的本來面目。
十二、修道關鍵
從見性後,力除我見所成之「方隅」。見性者,初果也。
以我見有:分別我見與俱生我見。雖分別我見于見性時,即已降伏;但俱生我見,卻必于修道時,才漸漸消除。
因此就修行而言,重點其實只有一個:就是從覺悟到諸法本是寬廣無邊的,甚至心性本是不動無爲的,而堪破「自我」的虛妄。這從見性,而堪破「自我」的虛妄,就原始佛教而言,即已證得初果的果位。
但只是見性,其實還是不夠的。因爲衆生的「我見」,乃有兩種:一稱爲「分別我見」,二稱爲「俱生我見」。
所謂分別我見,乃是透過思考,才確定有自我的存在或自我的意識。而俱生我見者,乃謂從出生時即有,不管意識到或未意識到;從多生多劫所熏習、累積的力量,始終都在影響著我們的思考方式。這種意識即使不很清楚,但那個力量卻梗梗延續著。就像初生的嬰兒,似一切懵懵懂懂,但他還是有自我中心。甚至說禽獸蟲魚之類,我們認爲它們只有本能反應─所謂螞蟻尚且偷生。可是在反應中,還是顯現出自我中心的成分。
以分別我見既是透過自己的思考,或惡知識的傳授,才確定的。所以能夠再用思惟的方式去消除。因而當修行見性時,就已經消除了。但是俱生我見的力量,卻不會因見性,即能馬上消除。故必于見性後,更透過嚴謹的修行過程,才能有效消除。
簡單講:見道時,乃消除分別我見。而修道時,再降伏俱生我見。
以見性故,貪瞋漸薄,二果也;以至于斷盡,叁果也。
一個見性的人,既已看透自我的虛妄,自然就會慢慢放下。于是貪心與瞋心,也就隨著慢慢淡薄。所以見性的人,即使不再刻意修行,都能在解脫道上漸次進步。故經典上謂:證初果者,頂多在七番生死之後,一定能證得解脫。
但如在見性後,用更有效的法門去修行;則或在當生,即能證得二果、叁果,甚至阿羅漢果。
所謂二果,乃是雖貪瞋漸薄,但還未全斷盡。如果貪瞋完全斷盡的話,就能證得叁果。叁果稱爲不還果,不還乃謂不還欲界。故斷貪,主要是指斷除男女間的淫欲。既不還欲界,即在色界以上出生;而色界以上唯「化生」爾。
若「方隅」全得拆盡,我慢余習,不複存在;則生死已了,證阿羅漢果也。
在叁果時,雖貪瞋已完全消除了;但我慢的習氣還是存在,所以仍未解脫。如進一步再把這個框框全部拆除,把我慢的習氣完全斷盡。這時候才生死已了,而證得阿羅漢果也。
雖堅冰消融,個體不複,但波濤未必全平,塵沙未必全沈也。故于菩薩道中,更慢慢沈澱澄清,而終成就爲「一真法界心」之「海印叁昧」也。或名之爲「毗盧遮那」的法身佛也。
從前面講到這裏,重點很明確:修行唯從消除我見、我慢去著手。如用前面所作的比喻,即是如何把這些框框完全消除?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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