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之人,却难免「心随相转」,所以心总被「物相」所局限了。
故如一个人能从性上去启修,这时既心眼打开了,就不会再被物质的现象所迷惑、所局限。因此修行到最后,能有所谓的「天眼通、天耳通」等。总之,若心为境转,才会处处有罣碍。反之,心既不为境转,即处处皆通也。
显见不分─性相不离
一切物,若全然非心者;即不能见。但也不能说:物即是心。这「既不可说:是心,又不可说:非心」,真是难以意会哩!
物本不离心,心原不离物。然一般人总是先把「心、物」区隔了。然后再欲将「心物和合」时,便觉得很难合拢。但如果我们用「性不离相,相不离性」去思议的话,就很容易了解。
在经典上以「是文殊,非文殊」作比喻而说明,其实还是很难理清楚的。
显见超情─性离分别
心性,既是非因缘生的,即已超出一般凡情之外。然而又以性不离相故,也不可说是「自然的」。非因缘,非自然;非凡俗之心,所能思议、计度。
显见离见─着即非心
其实说来说去,如我们只图用「思惟」的方式,去了解真心,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我们作意思惟时,即已落入妄识矣!
因此真心,乃唯证相应,必透过修行,才能体证。故见性的「见」,不是知道而已,而是必体证也。我们常讲「正知、正见」,正知跟正见,是有层次的差别。正确知道一个道理,这是正知。但在知道的当下,却不见得就已体验到了。要等体验到了,才叫正见。
以上经「十番显见」,似乎我们对真心已明了了。但即使明了了,也顶多是正知,而非正见也。除非我们在修行上,能真体验到的话,这才叫正见。而体验,乃必舍去一切作意分别,才能真体证得,所以称「着即非心」也。
以上简单介绍「十番显见」。详细内容,各位最好回头再仔细看看经文。但我可以告诉各位:若用「性相不二」的道理去理解,就很容易会通。
九、凡圣之隔
以见性者,尤其能悟得诸法之共通性者,殆非凡夫所能。故凡夫者,乃着相而不见性也。于是乎,以从来皆「着相而不见性」,故称之为「无始无明」。
所以「凡圣」之间,主要乃为「见性与否」也。这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不管是个人的出生,或一个文明的进化,刚开始时都不可能有太高的觉性,尤其要悟得诸法的共通性,乃非一般人所能。
所以对凡夫而言,大都是着相而不见性。于是以「着相而不见性」,故称为无始无明。在诸相的变化中,本有昭昭不动的心性在,但凡夫还是不觉悟哩!
故此「无始无明」,非从本来见性中而妄起染浊,故不当言「一念无明乍起,故转清净心成染浊识」。以若如是,则无明为「有始」和「成第一因」也。
因此再回头看「无明与清净心」的关系,无始无明不是从见性后,再起染着的,所以不应该说:众生的心本是清净的,但因为无明乍起才变成染着。以众生,乃从来就不见性,所以是无明。而非本是见性的,后来再起染着。
以本来清净,乃指心性;而无始无明,但为心相。以是心相故,所以能够透过修行觉悟而去改变它。
虽性不离相,相不离性;但也不能说「性相和合而成」。如「中观」上说:『若法因待成,未成云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故如《起信论》所说『真妄和合』,便有瑕疵。既真,云何与妄合?何因故合?合于何时?合后亦真亦妄,抑半真半妄?本来的问题未曾解了,更愆出种种的问题来。
说到这里,我们再引申另一个问题。理论上「性不离相,相不离性」。这是很明确的,但我们却不能说「性相和合而成」。因「中观」上说:若谓和合而成,则是先有再和合?还是先和合再有?若谓:先和合再有!则既未有,用何来和合?反之,若谓:先有再和合。则既已有了,就何必再和合而成呢?
为何要引申这「性相和合而成」的问题呢?因为在某些如来藏系的论典里,乃谓「以清净心被无明所染」故,名之为「真妄和合」。我们虽也说:真心不离妄识,妄识不离真心。但是这乃从「性不离相,相不离性」的观点而说的。以若把它说成「真妄和合」,这里就有很大的瑕疵:
既真为何要与妄合呢?合于何时?又和合后,是一半真一半妄?还是既真又妄?本来建立「真妄和合」的理论,是为说明「性相不离」的道理。可是用得不恰当,故原来的道理既未澄清,反扯出更多没完没了的问题来,真是无奈!但是如用「性不离相、相不离性」去说明,不是就很简洁了当吗?
而圣者,以能从差别相中,去悟得共通性;故能出尘相之碍,而圆通自在也。
前既说:为着相而不见性,所以称为凡夫。而圣者,却能从差别相中去悟得共通性。悟得共通性,有什么好处呢?首先能从差别相的局限中跳脱出来,所以能在诸法间,左右逢源、圆通自在。
这情况就像如果一个人见地高的话,从上往下看,就一目了然。相反地,如在下面打转的话,可能转了一辈子还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所以能悟得共通性者,既心量能更大,也统合力能更强。于是既得自在,也成就于圆满,故能成为一个圣者。以前我虽说:小乘比较偏重于解脱自在,而大乘乃注重于福慧的圆满。事实上,如能见性的话,即能既自在且圆满。故也不需要再去区分:大小乘之间有什么差别。
总之,唯从「见性」中,才能确认真心之所在。因此经典上有这么一段话: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于是与会大众,每个皆知:我们的真心,乃是遍布十方的。「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十方虚空似乎很大,但若以真心观之,其就像手中所拿的叶子般地渺小。世间所有万物,都是在真心的摄受中。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既十方虚空,已是如此的渺小。至于这个由父母所生的躯体,更是微不足道。其犹如十方虚空中,因风吹起的微尘一般,似有也似无,何足以费神呢?
「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这父母所生的躯体,又如于大海中,偶然漩起的泡沫;既短暂又渺茫。可是很多人却把它看得太重了,反而挂一漏万而迷失我们的真心。
「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于是经如来,不辞辛苦地开示后,才能了然觉悟道:真心本来不失,真心法尔常住。
从前面说到此,对于何为真如心?应已确认无疑。因此我们再回头省思:妄识为何?就能更清楚。
其实,妄识并不只是为「不见性」而已!其之从迷上加迷,大致可分作几个层次:
十、妄识重重
凡夫初以「着相而不见性」,故隔真成妄,乃为第一重妄。
为着相而不见性,乃第一重妄,这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
继而以相有「所相」与「能相」,所相者即尘境,境在心外。能相者即心识,心非物相。于是以「能所区分、心物隔阂」成第二重妄。
于是在所着的相中,再把它区分成两种相:一是能相,一是所相。所谓能相,乃是能了别者;而凡夫乃以心识,为能了别者。其次,所相即是被了别者;而凡夫乃以尘境,为被了别者。
于是既已把「能」跟「所」分开了,即亦把「心」跟「物」对立了。是心,则非物;是物,即非心。
于是为区隔、对立故,心乃成为「相」,而不是「性」也。因此虽以了别为心;但既从「相」而立心,即已非真心矣!
这从不见性,而使能所区分、对立。在《大乘起信论》里,也有:『依于觉故,而有不觉,生三种相,不相舍离。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为什么说:依于觉故而有不觉呢?虽心性是本来清净的,这称为「依于觉故」。但众生却因未明心见性,所以还是无始无明,故曰「而有不觉」。于是以不觉故而着三种相:第一是无明业相,第二是能见相,第三乃境界相。这中,以不觉为第一重妄。而至生三种相,则为第二重妄。
既以六根为「能了别」者,而六根复寄居于四大和合的假体中;故以四大六根所交织成的生命体,而为「能了别」者,乃第三重妄。
所谓「能了别者」,又是什么呢?凡夫乃以有六根故,能了别。于是乃以「能了别者」,即是六根也。真心,原是指能了别的「心性」;而现在,已节节局限而变成六根。
然六根又是什么呢?很多人乃从物质的观点,而来认定六根─为眼睛有瞳孔、网膜故能看。既从物质的观点,而来认定六根;且六根乃寄托于四大五蕴所和合的身体中。所以心在那里呢?乃在身体之中。
这先把「六根」当作心,次把「六根」当作身体的一部份。于是心,乃局限于身体中的小部份而已。真心本比虚空还大,现竟变成比身体还小,真是天渊之别哩!
所以《圆觉经》中有:『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四缘就是四大,也就是地水火风。这由四大假合的身体中,幻现有六根。这六根,感觉好象就有「能了别」的作用。故以此六根,而称为心。
既落入相里,即已是妄心了。更何况竟落入身体之中,愈说愈小,愈迷惑愈局限,真是不堪回首。
于是乎,此「能了别」者,或分而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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