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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林風雨 28· 立十衆弟子,建萬人僧團▪P4

  ..續本文上一頁有可減免者。以律都所載:八關戒齋之設立,乃爲成全某些在家居士,雖願意出家而不具足因緣者;故彼乃擇于六齋日或自己方便之日,到寺求師受戒而安住于僧伽藍中,過一日一夜之出家生活(此即近住之原意),因此,八關戒齋之戒相,乃雷同于沙彌戒也。

  

  以居士之因緣只能近住一日一夜,故設立八關戒齋爲一日一夜者。時間到了,自告假離去而不必另有舍戒儀式。但此之僧伽藍民,既能常住于僧伽藍中,則既無舍戒之實,故亦無重受之必要。

  

  或問:既受八關戒齋,是否必如法持「不非時食」戒?

  

  答言:這說來慚愧,中國僧衆雖都受「不非時食」戒,卻多未能如法行持(包括我自己)。但戒律既稱爲「別解脫」者,即謂能持一分,即有一分功德,即得一分清淨。故能全部受持,當然最圓滿,否則亦應盡力受持。

  

  在律製中,有「式叉摩那」之學習階段。這在傳統的中國佛教皆已被忽略了,然要恢複古製,其實不難,只要轉用僧伽藍民的形式即可。根據律典載:式叉摩那之設立,乃爲驗明女衆是否懷孕,並學習大僧行儀。雖然今日的醫學技術,能很方便正確的驗明身孕之有無,然學習大僧行儀的階段,還有保留的必要。因爲一旦剃度換裝,即入僧數,若知見不立,威儀不恭,仍將讓佛教遭人非議。

  

  因此,不管男衆、女衆、成人、未成人,求剃度者,仍須先以僧伽藍民的形式安住寺院中,除(1)學佛知見,習僧行誼外;(2)服侍勞役,謙和培福。(3)隨順大衆,降伏慢心;(4)返照習性,落實修行。

  

  或問:何不先予剃度,再緩其受戒時間?

  

  答曰:既剃度已,即入僧數,故不宜再緩其受戒時間。又以僧伽藍民的形式過渡到僧衆;若不適應,半途還俗,心裏亦較能調適也。

  

  (四)學僧:當一求剃度者,以僧伽藍民的身分,經滿兩年以上之學習階段,最後由僧衆作羯摩,認可後予以剃度。

  

  (五)法師:待學僧完成更高層次的學習階段後,才正授以法師資格。(學僧與法師的學習內容與資格檢定,詳于教育製度中闡明。)

  

  二、經濟製度

  

  基金會之經濟運作,依律典「不受別請,不別衆食,乃至羯摩作法」之精神,而行「共有、共用、共管」之製度,以下依收入、支出與管理而分別說明:

  

  (一)收入:基金會之收入,主要有叁種來源:

  

  1會費:十衆弟子中,會員與雇員皆爲在家衆,故依「僧教俗養」之原則,乃須繳基本會費。

  

  在實施要領中,每位新會員既報名繳費已,即發給「識別證」。證上除姓名、照片外,並有會員編號、繳費記錄及師資等級。會員編號可用(84—001)前二數,乃入會年度,寓有年資之意。

  

  此證在每一新年度之初,將重新換過。新證除在年度的標識有所差別外,顔色亦重新調整。新證既發,舊證即廢。舊會員在換取新證時,須將欠繳會費全部補上,才准換發。過期限不換證者,視爲自動退會。又舊會員若以重新入會的方式,領取新證,則彼之年資,亦歸零也。

  

  2營利:不管是文教事業或營利事業之盈余,除發放紅利及擴大投資外,悉歸基金會所有。

  

  3募捐:由于顧慮某些經濟能力較差的會員,故會費不宜太高。又營利事業在草創之初,或未必經營,或未能盈余,因此,基金會的經費便不可能充裕;尤其在作硬體建設和辦大型活動時,都將面臨經費不足之困擾。

  

  故于平日,尤其緊要時,乃須鼓勵經濟能力較好的會員隨力贊助。至于非會員而欲贊助者,雖不妨接受;但亦須讓其明暸會務的狀況,尤其是會員與非會員間,于權利和義務的差別,以避免爾後之譏嫌。

  

  (二)支出:經費之支出,略有幾大項:

  

  1寺院住衆之供給:此之住衆,乃包括僧衆與僧伽藍民。其以會費供給一切生活所需,如飲食、衣服、臥具、文書、醫藥、交通、休閑等。供給的方式有(1)共用:如飲食、書籍;(2)配給:如衣服、文具;(3)申請:如醫藥、交通;(4)單銀:零用金。

  

  僧衆來如依律製「不持金銀戒」之原意,不應持有個人的財物;但爲避免事事申請之麻煩,故宜酌量供予零用金。其次,依「不受別請,不別衆食」之原意,任一僧衆,不得私收供養、私受贈物及別受齋請。此就修道而論,具以下方便:甲、一切生活所需,只要是合法用度,皆可申請;故雖身無長財,實較一般居士更有保障。乙、以身無長財故,不必爲之操心而妨礙道業。尤其可避免因貪錢、多錢而胡作非爲。

  

  2雇員之薪水:如前已謂,雇員之薪水當盡可能與市價相當,才能讓彼專心長久地投入行業中。

  

  3行政費用:此包括文書、檔案、通訊、教育、團康等支出。

  

  4法會開銷:包括法會用之經本、供品、用具等,及提供會衆一切飲食、住宿所需。此對會衆而言,即一切開銷,由基金會提供,便可免于因「住寺用餐」,而有「侵用僧物」之譏嫌。于是對會衆而言,可吃得安心;對寺院而言,可用得大方,兩相其美也。至于對非會員,酌收費用,非強求供養,只是貼補會費而已!

  

  5硬體建設:如大殿、講堂、寮房等之建設或維修,于勸募時,一律以「贊助道場」爲名,不得挑剔專作大殿、佛像等。此一爲作帳之方便。二爲擴大心量、長養功德。

  

  (叁)管理:此又分年度之前、中、後,叁個階段。

  

  1年度之前:各執事應將下年度所擬辦之活動項目與經費預算,先提交由監事和合之禅羯摩作審議;待審議通過,再交付會員大會附議後定案。

  

  2年度之中:各執事在采購前,仍須先向主管監事報備請款;待核准采購後,再會同出納、會計結帳。至于收入,亦必開收據。總之,各類收支,皆須監事、執事、出納、會計共同確認,才能結帳。

  

  3年度之後:財會執事須將年度之財務狀況,向大會公告。會員如有質疑,亦許推派代表,進行查帳。

  

  總之,這管理製度有雙重保障:(1)乃以僧衆爲主之「僧羯摩」審議,一切議題若羯摩不通過,則一律否決。這既可避免權力分散,協調失時,又可防止流爲庸朽。(2)乃以會員大會爲主之附議,若議題大會不附議,亦將失效!此亦爲防止少數人之壟斷、獨裁。

  

  「上下交通,道俗互惠」,這是在建立新時代佛教一切製度時,所必一貫掌握之要領。

  

  叁、教育製度

  

  佛教既稱爲「教」,即不能沒有教育。燒香、膜拜,只類于崇拜神明而已!《法華經》雲:「諸佛世尊唯以一因緣大事出現于世,欲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也。」開示即理解,悟入乃修證。因此,只有解行並重的佛教,才能契會諸佛世尊化世的本懷。由是「新時代的佛教」,既要培養「出類拔萃」的法師,也要教育「解行並重」的信徒。故以下略述教育方式:

  

  (一)通訊教育:這是無遠弗屆的教育方式,形態大致有:1會刊,由基金會所定期出版的刊物,免費寄予所有會員。一方面報導會務,連絡會員;一方面宣揚佛法,教化衆生。2叢書,將佛法最基本的要義與入門的修行方法,編印成小叢書,免費讓會員請領。3視聽教材,同理將佛法最基本的要義、儀軌與入門的修行方法,製作成錄音帶、錄影帶,甚至光碟片,平價供應需要者。4出版佛書:或將《大藏經》中之經論,重新分段標點。或將現代之佛學論述,重編輯排版,庶幾以較莊重、較尊貴的面目,供應需要者。5廣播電視:如基金會財力、人力更充裕時,便可進一步用此形式接引大衆。

  

  (二)大堂演講:這雖是傳統的方式,但在現代化音效器材的輔助下,必能發揮更大的功效。古來的講經方式,前後都有頗爲繁複刻板的儀軌,這對忙碌急切的現代人,無疑是很大的負擔;故方式還是以簡單、莊重、肅穆爲宜。

  

  其次,演講還因性質之不同與場地的大小,而分「限會員與不限會員」。不限會員時,又可有收費與不收費的差別。

  

  (叁)小班上課:此依程度,又可分「普及教育」與「晉階教育」兩種。

  

  1普及教育:這是對初學佛的會員而開的。除最基礎的佛學概要與佛教史外;又可依衆生根器之差別,開設五類課程:

  

  信門:如《阿隬陀經》、《藥師經》、《地藏經》、〈普門品〉等,以贊歎諸佛、菩薩之萬德莊嚴和慈悲大願爲主,而爲衆生于生死長夜中,所至心皈依向往之對象。

  

  戒門:如《學佛行儀》、《五戒相經》、《十善業道經》、《優婆塞戒經》等。以闡述佛教基本之行儀與戒相,而作爲行人依教奉行之准則。

  

  定門:如《初級靜坐》、天臺《小止觀》等,以教授初級禅坐之方法與理論基礎,作爲學人修身調心之方便。

  

  慧門:如《四十二章經》、《八大人覺經》、《遺教經》、《法句經》、《百法明門論》、《二入四行論》等小部經論爲主,以作爲提升觀念、淨化身心的准則,並「晉階教育」的基礎。

  

  悲門:如《佛本生談》、《高僧傳》與〈普賢行願品〉等,用來體會佛法之內涵,與培養自己的慈悲。

  

  普及教育的課程是對全體會員而開的,因此,每位會員都有權利要求上課。故會中負責法務的執事,應將每年度所要開講的課程內容、講師名號、上課之時間地點及所擬收學員人數,于會訊中公布,以便會員善加選擇。

  

  然對住于寺內的僧伽藍民或受雇于文教事業的職員而言,完成普及教育的課程,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此乃爲僧伽藍民既常住于寺中,又擔任基本的執事,因此,有太多接觸信衆的機會。而文教事業的雇員,既從事佛教之文教工作,當然得有最基本的知見才行。

  

  當一學員逐次完成「普及教育」的課程後,須經檢定(口試或筆試)合格,才授予「谘商員」的資格。反過來說,對某些已有基礎或較精進的學人,亦可用自修方式,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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