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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林风雨 28· 立十众弟子,建万人僧团▪P3

  ..续本文上一页照收,只是已无人说法矣!至于「千佛斋」、「护国大斋」、「吉祥斋」,名目、价位虽略不同,但照收无疑,却是远近皆然。且今日的法会,参与者既皆是居士,则何以供养呢?或称之为结缘吧!如曰结缘,则当于法会间处理完毕;若于法会后,挪为它用,亦有违因果也。

  

  9大施主:有些寺院光靠几个大施主的护持,便能维持下去。这好象单纯省事多了,其实未必!因为有钱有势的人,未必是正信的佛教徒,总难免还有「贡高我慢」之心,甚至有「干预寺务」的癖好。而大半寺院对这些「衣食父母」,可一点也不敢得罪。除交际应酬、逢迎巴结外,还得厚送礼物,登门敬谢。

  

  10俗家供给或自助营生:亦有少许僧众,由于俗家经济充裕,又肯无条件供给。这似乎最有福报了,尽可以谢绝信众,闭门造车。但此终究而言,只是剃头换装而未出「家」;为他们的心量,还幽居于那小小的「象牙塔」中。

  

  至于自力营生,或自躬耕、或以手艺,而自谋衣食。还如前面所说:「只是剃头换装,而未出家。」因为若依律典「非受不食」──必由信众供养的精神来看,则先将出家后的资粮准备好再出家,或出家后再自力营生,皆是不合法的。

  

  11讲经弘法:佛制乞食之法,为能收到下列法益:一、戒除贪心,随缘度日;既不积存钱粮,也不张罗饮食。唯以一心,精进办道。二、僧众必保持严正之清规,维护圣洁之形象,才能赢得信众之尊重与供养。因此,便形成一种督策的力量。三、僧众因乞食故,而常与社会保持接触;大众因此得以亲近三宝,佛法因此得以广化人间。

  

  故从乞食之教戒,乃知僧众寺院唯以讲经弘法,而得信众之供养,方为合法。然因听众不固定,故有前述之弊端。

  

  小论

  

  以上,试将当今寺院之经济概况稍作分析,却早就「鲜血淋漓」矣!「庭院深深深几许」?很多初学佛者,往往对寺院抱者极圣洁之憧憬;但当亲近且在帷幕一层层剥下后,却总是残缺与幻灭。

  

  时下很多学佛青年,不是不赞叹佛法之高超奥妙,不是不深念修行之可贵必然。但是一想到出家生活,便又黯然失色!今日佛教为何没有人才,这才是最切要的答案:没有安和乐利的生活,岂有稳健扎实的教育可言。

  

  语曰:「曾为浪子多怜客。」回想当初曾为「出家与否」而迟疑莫决。而今虽庆幸已出家;然回顾前尘,犹自心悸。因此,对尚在仿惶却顾的居士,及正于凄侧挣扎的僧侣,就不能不为之心恸悲切。

  

  虽不怨天尤人,也不菲薄当今之长老大德。但我要说:这种情况,岂能让它长久恶化下去?

  

  对人事制度之反省

  

  非常抱歉,已动用了这么多篇幅,却还未导入正题。然在「除旧布新」的前提下,我仍得再将一些渣子抖出来。对于佛教的人事制度,很明显可看到几个问题:

  

  (一)剃度的尺限:从理想来说,佛教是期勉大家皆来修行,共沾法味。因此经论中多赞叹出家之功德,也鼓励居士们来出家。但就现实而论,很多人心态不正,人品不高,威仪不整,形象不恭,如尽让他们剃度换装,却往往将破坏僧众的形象。因此律藏中,又不得不对剃度的尺度,加以相当的限制。

  

  如居士真发心出家,而佛门不收,似有违佛法广大包容之器量。但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剃度,甚至多方招揽、延请,也必将降低僧品,而自毁形象。而现代普遍因僧众少,故各寺院皆呈现人手不足的情况。于是对剃度的尺限,乃更不能照顾。于是必将造成僧品低落的恶性循环。

  

  (二)长工的枷锁:如果剃度的尺限虽放宽,但尔后能善加匡辅教育,则犹可亡羊补牢也。然大部分寺院既因人手不足,而急于招揽;故剃度之后,便急于赶鸭子上架,为出卖劳力去也。于是名为「弟子」,实为「长工」而已!比之在家时候,看经、禅坐的时间还少;更不得参加一些寺外的活动,于是名为「出家」,实乃「在枷」也。

  

  (三)居士的限制:寺院本是为三宝而设立的,居士当然不得参与其间。但有几种状况,却也不能不稍开方便:

  

  1用餐:这很明显地不合法,只有居士供养僧众,那可僧众宴请居士。但在某些特殊的因缘,却不得不通融。如连续数天的法会,总不能每到用餐时间,便要他们回去用餐后再来。或如问题讨论过度,已近用餐时间,则也不方便请他们出寺用餐后再续谈。

  

  有些正信的佛教徒,自知不合法,故于餐后再作供养;然即使供养再多,还是不合法呀!

  

  2住寺:这问题就如用餐一般,虽不合法,但很难两全。

  

  (四)共修会的行政事务:目前很多寺院都有由居士所组识成的共修会,如禅坐会、念佛会等;因此,便连带有一些行政与财务的杂事。这些事,该由谁来管呢?如全让居士接管,则一方面居士间或将协调不易而起纷争,一方面怕知见不够稳固而失却立场。然若由僧众接管,则一方面律中早有「不持金银」的教戒,一方面又得耗费时间,增加执着,真是业障甚重呀!

  

  贰、新时代佛教之蓝图

  

  以上所述,当代佛教不管在僧俗、法财和教养上,都是问题重重,到处疮疤。然要如何,才能化开这些死结呢?

  

  「僧以法教,俗以财养」,僧俗、法财和教养,这本就是一体相关的呀!所以解决之道,不外乎将此一切重新组合,让它以更系统化、更制度化的方式运作,以下且依人事、经济和教育的次第,分别说明:

  

  一、人事制度

  

  「千呼万唤始出来」,所谓「十众」者,乃男女各五。五者,法师、学僧、僧伽蓝民、雇员、会员。

  

  (一)会员:这是一个类似财团法人或基金会的组织,因此需有它基本的成员。成员以入会的手续而确认,而入会的资格不外乎:1正信的佛教徒;2愿意参与会中所办之弘法活动;3能按期缴纳会费者。

  

  现在有很多的佛教团体,虽也组织会员,也收缴会费;可是在办活动时,却显现不出会员与非会员、缴费与不缴费,在权利和义务上有什么差别。于是便免不了形成「浑水摸鱼」与「好人吃亏」的病态现象。许多人或未入会、或不缴费,在会务上却一样受到尊重与礼遇,因此,在对团体的向心力上,必然大打折扣。

  

  新时代的佛教,必须打破「随兴而来,随喜供养」之旧规;也必得放下「慈悲为怀,方便结缘」之积习。故办一切活动时,力图将会员与非会员的权益界分清楚;如活动空间有限,必是会员优先。甚至若一般会员也太多时,则以干部及资深者优先。必会员以外,仍有余额,才许非会员参加。又非会员参加时,亦必酌收当值的费用。

  

  「贪多嚼不烂」,这是当今佛教最明显之通弊。也许初心是为让更多人能受到法益,但结果只是良莠不齐、正邪参杂,既无准则、亦无效率。似一番好心,只适成其恶果而已。这不能谓之「慈悲」,顶多是「妇人之仁」而己,或竟是「造势者」的噱头而已!

  

  当然,这种突破传统的做法,或将遭受相当的误解与非议,但在多方面的考虑下,还得坚持才行。

  

  (二)雇员:他们是在基金会所经营事业下服务的。这服务和世间的行业一般,是照领薪水的,且于待遇上,力求和市价相当。基金会可能经营的事业,依性质可有三大类:

  

  1文教事业:如出版社、杂志社、视听公司等,主要以弘扬佛法为目的。因此一切货品,以平价为宜。

  

  2慈善事业:如托儿所、养老院、医院、协谈中心等。此得以在「人际关系」的脉动中,宣传佛法。

  

  3营利事业:如素食馆、旅行社,甚至电器行、百货公司等,只要不违背佛法中「五戒十善」的原则即可。这些企业的经营,乃在服务社会的前提下,营取合理的利润,用以充实基金会的财源。

  

  以上,文教事业的雇员,必须是基金会的会员。慈善事业与营利事业,则主管级者亦须是基金会的会员,至于基层员工最初虽不必强求,但仍应渐次辅导,使之归依三宝、参与会务。不管是文教事业或营利事业的雇员,其薪水与会费,应分别处理,以减少无谓的纠缠。

  

  (三)僧伽蓝民:这名相虽在经论中较少见,然在律藏中却屡见不鲜。意指住于寺院中(即僧伽蓝),服侍僧众之居士。亦有别名曰:近事、近侍、近住等。

  

  以律中有「不自烹食、非受不食、不持金银」等戒。故很多关于饮食、财物,甚至医药、卧具等事,都必须有「净人」代为处理。故若净人亦常住于僧伽蓝中,即称彼为「僧伽蓝民」。

  

  在律中,僧伽蓝民有他法定的地位;但在传统的中国佛教里,却被忽略了。于是居士吃住于寺院内,是否合法,便成为疑惑了。依律制,如以僧伽蓝民的身分,常住于寺院内,应是合法的。

  

  现在再回顾前所谓「对人事制度之反省」中所提的问题,如用僧伽蓝民的方式处理,便将既合情又合法矣!1对有心剃度而又水准不够者,不妨尽以僧伽蓝民的方式收容。2于是一般事务性的工作,乃由僧伽蓝民全权负责,而不必多浪费僧众的时间与心力。3居士吃住于寺内,本不合法;但若以僧伽蓝民的身分而予通融,则不为过也!4共修会的钱财等,由僧伽蓝民来管理,可两全其美。

  

  由是,在「新时代的佛教」中,将重新赋予僧伽蓝民的法定地位;并且对其资格与义务,作更详尽的规划。僧伽蓝民本可有短期性的,但为管理的方便,还是以长期性或终生性的为宜。

  

  1入寺资格:以资深会员、退职干部或雇员为优先。若非会员中,或远道而来,或求剃度者,应先入会或受雇一段时间,待彼此都熟悉后再确认。

  

  2所服劳役:乃以事务性的工作为主,如饮食、衣被、财物、文书、工程、建设等。

  

  3所受戒别:依律制的精神,应受予「八关戒斋」。

  

  或问:八关戒斋乃一日夜受持者,僧伽蓝民是否须每日重新受戒?

  

  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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