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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原典 雜因誦▪P10

  ..續本文上一頁就抓他小辮子說:「那表示,你以前都不快樂吧?正因你以前的不快樂,才能凸顯出今天特別快樂。所以你到底是跟我們炫耀你很快樂,還是暗示著你很不快樂呢?」

  

  這也就說:一般衆生雖執著去追求快樂,但很少能參透樂從那裏來?樂乃從痛苦的消失而來。比如說現在大家禅坐,已腿痛得要死。于是讓你起來走走,你一定覺得很快樂。但如叫你繼續走一小時、兩小時而不得休息,你又開始叫苦了。

  

  所以追求快樂,其實是得不償失。因爲既花的時間長,付的代價高,而滿足的時間又很短。所以爲了求樂而受的苦,其實比樂多太多了。而樂消失後,又忙著追求另一種樂,也忙著受更多的苦。既爲苦消而覺得樂,所以在樂的當下,其實不離苦的本質。于是從這觀點再回頭檢點,看人生還有什麼樂事呢?能夠不苦,就不錯了。

  

  雲何「觀于苦受,作劍刺想」?求出離也。苦從何來?從求不得而來。若無求,即無苦也!

  

  「觀于苦受,作劍刺想」作被劍所刺的觀想,重點不在于想有多痛,而在于快想辦法將劍拔出,而求出離也。一般人在苦的當下,很容易産生怨天尤人之心;而很少進一步去探究:苦從那裏來?從求不得而來也。

  

  如常謂的生老病死苦,其實生老病死也未必苦哩!因爲如能一切無所求的話,則病就讓它病,死也讓它死;則既病不苦,也死不苦哩!故乃爲病了,而希望它不病,但它還是病,這才會因求不得而苦。同理,雖不想死,還是不得不死,才苦哩!

  

  于是乎,苦雲何出離呢?就是要去省思自己有什麼執著,有什麼求不得,才讓我受苦。一般而言,世間人在樂的當下,要起道心乃比較不易;而在苦的當下,反容易起道心也。故道心,乃從苦而求出離。至于如何出離呢?不外乎苦集滅道所說,當從苦果而去追究原因,且原因要向內找,而非外尋。待確認原因後,才能對治而消除苦也。

  

  至于「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乃爲一般人,對于「不苦不樂受」多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感受。于是乎,就容易苟且偷安、得過且過,而忘失道心。故當以「無常滅想」而作警惕,而再提起道心也。

  

  樂受,貪使之所使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侯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雲何知、雲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佛告羅侯羅:「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于樂受,爲斷樂受、貪使故,于我所修梵行;爲斷苦受、瞋恚使故,于我所修梵行;爲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于我所修梵行。羅侯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則不知樂受,貪使之所使,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則不知苦受,瞋恚使所使,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正覺之所說,不善觀察者,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正知不動轉,如此一切受,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現法盡諸漏,明智者命終,不墮于衆數,

  

  衆數既已斷,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侯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192

  

  這部經也是一樣。一般人在樂受當下,很容易起貪心。貪者,乃希望這樂受能繼續留存,甚至能伸張擴大,這即成貪也。瞋者,在苦受當下,很容易就怨天尤人。至于不苦不樂受,何以成癡?不知道諸法緣起如幻,就是癡。故于叁受間,能不起貪瞋癡,才與道相應也。

  

  以一切行無常故,說諸受悉苦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禅思,念言:世尊說叁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是比丘作是念已,從禅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于靜處禅思念言:世尊說叁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

  

  佛告比丘:「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知諸行無常,皆是變易法,故說受悉苦,正覺之所知。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于諸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悉知諸受已,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198

  

  在佛經上既說「諸受皆苦」,又說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是否矛盾呢?

  

  照這部經的解釋,所謂「諸受皆苦」,乃是依無常的法印而說的。既諸行無常,故即使現在能覺得快樂,可是這種快樂能維持多久,我們完全沒把握。以完全沒把握,故當下就會有另一種不安定的苦,會有另一種因迷惑、畏懼而産生的苦。

  

  其次,如前所說「樂從苦來」,故在樂受當下,其實還不離苦的本質。故樂受,只是較膚淺而短暫的表相,而苦谛才是更深刻而常存的本質,故兩者不會互相矛盾也。

  

  身受,心不受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多聞聖弟子,亦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凡夫與聖人,有何差別?」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狂亂。當于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于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受五欲樂故,爲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瞋恚故,爲恚使所使。于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爲癡使所使。爲樂受所系終不離,苦受所系終不離,不苦不樂受所系終不離。雲何系?謂爲貪、恚、癡所系,爲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系。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于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爲樂受觸,不染欲樂;不染欲樂故,于彼樂受、貪使不使。于苦觸受,不生瞋恚;不生瞋恚故,恚使不使。于彼二使,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故,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于彼樂受解脫不系,苦受、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系。于何不系?謂貪、恚、癡不系,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系。」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多聞于苦樂,非不受覺知,彼于凡夫人,其實大有間。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舍,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于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193 ~ p.195

  

  一切諸受,非我.非我所。以不取不舍故,說「不生心受」。

  

  所謂「痛苦」,痛是身痛,苦是心苦;身痛未必心苦也。

  

  這部經的重點乃在于「只有身受,而不生心受。」至于如何能不生心受呢?即常說的「心不隨境轉」爾!心如何能不隨境轉呢?乃在諸受中,不執著其爲「我與我所」。比如一個人在禅坐時,覺得很痛,不管是腳痛,還是腰痛。若能不把腰、腿當作我,即能心不受也。

  

  而一般人于腿痛時,就認定我痛;于腰酸時,就認定我酸。于是既腿繼續痛,腰繼續酸,心也爲之苦切不已。反之如腿痛,只把它當作「那只腿」在痛,而非我在痛。因此,痛就任它痛,而不會希望它趕快不痛。

  

  以如希望它趕快不痛,而事實上又不如此;則我們便既身痛,也心苦。反之,痛就任它痛;則只有身痛,而無心若也。同理,身病了,也是那個人生病,而非我病也,便心裏不會有什麼苦惱。而不是趕快念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以求的愈多,乃愈苦爾!

  

  所以不把它當作我,就能心不受了。否則如大乘佛法所說「真心遍法界」,既遍法界,怎能不受呢?所以「不受」,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起情緒也。如不把它當作我,便能不起情緒了。乃一切無所求,不取舍,任它來,隨它去,這便是「身受而心不受」的主旨大意。

  

  譬如客舍,種種人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客舍,種種人住:若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野人.獵師;持戒.犯戒;在家.出家,悉于中住。此身亦複如是種種受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著受.苦貪著受.不苦不樂貪著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客舍中,種種人住止: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等,

  

  旃陀羅、野人,持戒、犯戒者,在家、出家人,如是等種種。

  

  此身亦如是,種種諸受生:若樂、若苦受,及不苦不樂;

  

  有食與無食;貪著不貪著。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

  

  于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196 ~ p.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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