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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原典 六入相應▪P5

  ..續本文上一頁的道場呢?

  

  如果因習氣太重而做不到,便只好暫時避開那些會牽動我們情執的六塵,就像老子所說「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于是,閉關就變成封閉在一個較單純的環境裏,使我們不會因接觸外境,而産生妄想、幹擾,這乃退而求其次的閉關。

  

  所以,我以前曾說:「我某人閉關,不是把自己關在裏面,而是把別人關在外面。」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大自然對我們的幹擾,其實是很有限的。即使天氣冷一點;冷一點,衣服穿多一點不就得了嗎?

  

  故對我們幹擾最大的,乃是人及人造品。看到人就起妄想,看到人就貪心、瞋心,轉如跑馬燈。所以能暫時避開人,而讓我們的心能在安定中,去用功、去沈澱、統合,還是不錯的。待在靜的環境裏打好基礎,才能在動的因緣中,再加琢磨。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把自己封閉在一個單純的環境裏用功,雖不是最高明的,但也有它的方便。

  

  但我們要知道:這只是初階的方便。能在一切時、一切處,皆閉六根、關六塵,心不爲境轉,才是更高明的。今天因爲時間的關系,就講到這裏,看各位還有沒有問題?

  

  上次我們已把〈五陰相應〉跟〈六入相應〉的關系大致講過了,也就是我把〈五陰相應〉定位于見道位,而〈六入相應〉則定位于修道位,想各位應還記得。

  

  如再進一步去分析,既無明、愛欲爲衆生輪回的父母。所以在〈五陰相應〉的部分,主要在處理無明。何以無明?乃衆生執五蘊爲我也。而在〈六入相應〉部分,則主要在處理愛欲也。雲何于六根接觸六塵時,能不起愛欲?故從五蘊、六入看下來,既衆生輪回的父母─無明與愛欲,都已消盡無余,便能出生死也。下面再看「四品法經」:

  

  四品法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伏駁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爲汝等說法,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謂四品法經。谛聽,善思,當爲汝說。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贊歎、樂著、堅住。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于魔不得自在,乃至不得解脫魔系。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贊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系。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293

  

  這經的義理,本很平常;但冠以「四品法經」的名目,似爲凸顯它的不平常。

  

  然「此地無銀叁百兩」,卻也明示了它非佛原說爾!

  

  我引用這部經典,主要是說:這經一看,就知道它不是佛陀原說的。因爲「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這當是後人對佛陀說法的贊歎,而非佛自我標榜曰:我之說法,從頭到尾都很完美。同樣「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者亦然。

  

  最後「是名比丘四品法經」,我們看在原始佛教裏,佛陀應機說法,說過就算了;乃未爲這部經典,特別取一個名字。所以有名字的經典,便表示那是後人取的。

  

  如進一步去探究這部經典的義理,其實跟前面所說的差不多,並沒有什麼特殊處。但何以冠上「四品法經」的名目?似爲了凸顯它的不平常。但這不平常,乃暗示它不是佛陀原說的而已!這真是「此地無銀叁百兩」,弄巧反拙了。

  

  這也是說:穿插這些經典,主要是爲了讓我們了解:從最初單純一味的佛法,到慢慢演變成大乘佛教,有它漸次的軌迹和過程。

  

  當其戰爭,諸天得勝,阿修羅不如。時叁十叁天生執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縛以五系,還歸天宮。爾時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身被五系,置于正法殿上,以種種天五欲樂而娛樂之。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作是念:唯阿修羅賢善聰慧,諸天雖善,我今且當還歸阿修羅宮。作是念時,即自見身被五系縛,諸天五欲自然化沒。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複作是念:諸天賢善,智慧明徹,阿修羅雖善,我今且當住此天宮。作是念時,即自見身五縛得解,諸天五欲自然還出。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乃至有如是微細之縛,魔波旬縛,轉細于是。心動搖時,魔即隨縛,心不動搖,魔即隨解。是故諸比丘!多住不動搖心,正念正知應當學!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325 ~ p.326

  

  俗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修道之人雲何能免于魔難呢?

  

  若著相而修,即不能免于魔難矣!因于相中分別取舍,即已是魔也。

  

  這經文,講到阿修羅跟卅叁天作戰的故事,這到底是真是假?我們不需要特別去計較,很多時候它可能只是個寓言。而寓意即最後的「心動搖時,魔即隨縛,心不動搖,魔即隨解。」

  

  在世間常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好象修道就免不了有魔。然如從「心不動,就無魔」來看,其實問題不在于有魔無魔,而在于心動不動也。一般人如未接觸到原始佛教,不明了空、無我義,就算修行也都是向外修:要修出什麼境界來,修出什麼本事來。甚至對開悟,也是向外求,而非向內銷。這種著相而修者,就一定會著魔。因爲在相中分別取舍,心那能不動呢?心動即魔;未必因外來的天魔、鬼神、非人,才有魔也。

  

  因此,世間人常謂「著魔」。這著魔,不是因魔看上你了,所以來附身、來著你。而是因自己執著、愛取,所以成魔。從內銷法門來看修行,則根本不會著魔的。

  

  六常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常行,雲何爲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舍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舍心住,正念、正智。若比丘成就此六常行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爲世間無上福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417

  

  常行,即是常不行。

  

  這「行」,即是五蘊中的行蘊,亦即是「以自我中心而有的取舍」

  

  如從主旨來看,「常行」就是「常不行」也。以眼根不去攀緣色塵,而稱爲眼常行。耳根不去攀緣聲塵,乃稱爲耳常行。故常行,就是不動心、不攀緣的意思;還不如說「常不行」來得清楚些。

  

  如進一步去剖析:這「行」可說是,受想行識的行。對于受想行識,有一種說法曰:受者,乃由五根觸對五塵,所以生受,因此爲前五識。想者,接觸五塵之後,隨起分別,而稱爲想,則對應于第六識也。行者,再以自我中心而作取舍,即稱爲行,乃對應于第七識也。識者,行之後就會熏習成種子,而成第八識。故受、想、行、識,剛好可對應于唯識學所謂的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故以自我中心而作的取舍,即稱爲行蘊。行蘊,也就是衆生我執之所在。所以唯識學,又名之爲末那識─即染汙之識也。

  

  修行,即是修證于「不行」的境界爾;以不行故,入于寂靜涅槃。

  

  所以六常行,其實就是六常不行,于六根對六塵時,皆能不以自我中心而作取舍。因此,真正的修行,也是修不行爾!而非去搞東搞西,裝模作樣,才稱爲修行。以不行故,能不動心、能不起我執、不立能所。故能自證于寂靜涅槃之境界。

  

  說滅熾然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富留那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說現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世尊!雲何爲現法,乃至緣自覺?」佛告富留那:「善哉,富留那!能作此問。谛聽,善思,當爲汝說。富留那!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覺知色貪;我此內有眼識色貪如實知,是名現見法。雲何滅熾然?富留那!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不起色貪覺如實知,是名滅熾然。不待時、正向、即此見、緣自覺,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佛說此經已,富留那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263 ~ p.264

  

  何爲「熾然」?乃衆生的貪火.瞋火.癡火也。

  

  「熾然」,如從表相的意思來說,是火燒得很旺之意。什麼火燒得很旺呢?乃衆生貪、瞋、癡之火,都燒得很旺。所以「滅熾然」,即是將衆生的貪火、瞋火、癡火全滅息了。

  

  其次,火者乃生命之火,如薪火不斷也。

  

  故「滅熾然」者,即是謂「不受後有」也。

  

  如進一步說,燒得很旺的火,乃是生命之火。火不斷地燃燒,火不斷地發光照耀,乃代表我們的生命,正不斷地在新陳代謝,也不斷地在發揮它的價值。故世間人唯希望這個火,能越燒越旺,生生世世,照耀古今。

  

  而在原始佛教裏,修行就是爲了滅熾然,熄掉這生命之火。而如何能滅掉這火呢?最重要的:乃不要再加薪。如一直給它加薪,它當然越燒越旺。反之,不給它加薪,這火燒到最後就自然熄了。

  

  所謂薪者,就是指衆生的無明愛欲。故不加薪,即是指內銷無明愛欲也。故滅熾然,也就是「不受後有」的意思。事實上,真正的寂靜涅槃,未必要待臨命終時,才能滅這個火。在當生就能滅這個火,而稱爲「有余涅槃」─因心中已完全無火了。

  

  比丘越于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羅侯羅:「雲何知、雲何見,于此識身及外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我慢、使、系著?」羅侯羅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當爲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羅侯羅:「善哉,谛聽!當爲汝說。諸所有眼,若過去、若末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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