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多聞聖弟子,雖于五受陰,正觀非我、非我所,然于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然後于五受陰,增進思惟,觀察生滅: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于五受陰如是觀生滅已,我慢、我欲、我使一切悉除,是名真實正觀。」差摩比丘說此法時,彼諸上座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差摩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法喜利故,身病悉除。時諸上座比丘語差摩比丘言:「我聞仁者初所說,已解、已樂,況複重聞!所以問者,欲發仁者微妙辯才,非爲娆亂,汝便堪能廣說如來、應、等正覺法。」時諸上座聞差摩比丘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p.179 ~ p.182
有曰:理則頓悟,事則漸修。
雖已悟佛法的理,未即能頓除業障習氣。
故于悟後,還須事修。如何啓修?
要以種種雜香熏令消滅─乃以正知見來消除業障習氣爾!
這部經的內容,乃印證了這句話「理乃頓悟,事則漸修」。所以,雖佛法的理,還不難明白。但明白後,卻不可能當下就能消除習氣、業障的。
這就像「乳母衣」一般,因有乳臭未消,所以即使已洗淨了,還惡臭難聞。這乳臭即比喻衆生的習氣、業障。故雖已覺悟了理,但習氣、業障還得慢慢去消。怎麼消呢?「要以種種雜香熏令消滅」雜香,即是指正知見。故悟後,還得常常提起正知見,以之對治、消除習氣業障也!
西方衆比丘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釋氏天現聚落。爾時有西方衆多比丘,欲還西方安居。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爲其說法,種種示教、照喜已,時西方衆多比丘從座起,合掌白佛言:「世尊!我西方衆多比丘,欲還西方安居,今請奉辭!」佛告西方諸比丘:「汝辭舍利弗未?」答言:「未辭。」佛告西方諸比丘:「舍利弗淳修梵行,汝當奉辭,能令汝等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西方諸比丘,辭退欲去。
時尊者舍利弗,去佛不遠,坐一堅固樹下。西方諸比丘,往詣尊者舍利弗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舍利弗言:「我等欲還西方安居,故來奉辭。」舍利弗言:「汝等辭世尊未?」答言:「已辭。」
舍利弗言:「汝等還西方,處處異國,種種異衆,必當問汝。汝等今于世尊所,聞善說法,當善受、善持、善觀、善入,足能爲彼具足宣說,不毀佛耶?不令彼衆難問诘責、墮負處耶?」彼諸比丘白舍利弗:「我等爲聞法故來詣尊者,唯願尊者具爲我說,哀愍故!」
尊者舍利弗告諸比丘:「閻浮提人聰明利根,若剎利、若婆羅門、若長者、若沙門,必當問汝:汝大師雲何說法?以何教教?汝當答言:大師唯說調伏欲貪。當複問汝:于何法中調伏欲貪?當複答言:大師唯說于彼色陰調伏欲貪,于受、想、行、識陰調伏欲貪。彼當複問:欲貪有何過患?汝複應答言:若于色欲不斷、貪不斷、愛不斷、念不斷、渴不斷者,彼色若變、若異,則生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見欲貪有如是過故,于色、受、想、行、識調伏欲貪。彼複當問:見斷欲貪有何福利?當複答言:若于色斷欲、斷貪、斷念、斷愛、斷渴,彼色若變、若異,不起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諸比丘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雜阿含經論會編》p.195 ~ p.197
師徒的關系,乃以法爲中心而互相尊重,甚至互相學習。
非如君臣或主奴,而爲一單向式的尊卑關系。
故事的情節,于經文中可以明白。而我之所以引薦這部經典,主要是爲說明:于原始佛教中的師徒關系,其實是蠻純樸的。不只能彼此尊重,甚至能互相學習。雖佛已經圓滿了,且被稱爲天人師、世尊;但祂還是蠻尊重舍利弗的。
但在中國佛教的師徒關系,就不是這樣;其非師徒關系,而是主仆關系也。因爲佛教是在君主專製的背景中,慢慢被引進中國的;所以君主專製的運作模式已深深地雜染于佛教的製度中。故一位叢林的大和尚,就像君王一樣,高高在上;至于四十八單的執事,豈不更像文武百官嗎?于是行政官僚取代了教學相長,單向的指揮系統取代了緣起的互動。于是「出家,枷更重」,現代不出家者,彈性空間可能還大一些;反是出家而位居人下者,全動彈不得也。然而這種君臣、甚至主奴關系的佛教,絕不符合原始佛教當時的狀況。
故于師徒關系間,當保持「以法爲中心」的前提。因此在禅宗裏,也有「誰有法,誰就是師父」的遺風。師徒間鬥機鋒,乃家常便飯。甚至,如徒弟在外面參訪,已開悟回來;則師父還要頂禮、請他說法也。不會因爲:我以前是你師父,就永遠是你師父。
同樣,一個禅和子到各地方去行腳、參禅,也要先掂掂看這和尚有沒有份量?他們會對仗幾句,禅和子如覺得這和尚沒什麼料,便轉身就離開了。我是爲法而來,而非爲你的面子或聲望而來。反之,禅和子被撩倒了,則乖乖下禅堂去也。
總之,師徒關系乃應保持著「以法爲中心」的前提,而互相尊重、而互相學習。否則,離開法的教授、法的學習,師徒關系就名存實亡了。
攝受外道
我不與世間诤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與世間诤,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诤。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
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謂色是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
比丘!有世間(智)法,我亦自知自覺,爲人分別、演說、顯示。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非我咎也。諸比丘!雲何爲世間(智)法?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世間(智)法。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世間(智)法。比丘!此是世間(智)法,盲無目者不知不見,其如之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p.143 ~ p.144
佛法非異世間法,非不異世間法。
雲何非異世間法?爲佛法乃是透過觀察.思惟世間相而覺悟的。
雲何非不異世間法?所悟者不同也。
現象雖同,解碼不同。
或素材雖同,組合不同。
這經文主要是說:我不與世诤。乃牽涉到一個問題,就是佛法跟世間法,到底是同?還是異?
首先講,雲何佛法不異世間法?佛法並不是憑空架構的,而是對世間種種現象,透過如實觀察之後,再去思惟、覺悟者,乃稱爲佛法。所以跟世間法乃有共同的基礎─就是世間種種現象也。
其次,佛法乃異世間法。雖都從觀察世間諸相,但所思惟覺悟者卻不同。這也是我常說的:現象雖同,解碼不同。雖所看到的現象,是差不多的。但由于解碼技巧的差異,成果就大不一樣了。比如相似的材料,但每個廚師煮出來的,卻各有特色。
對外道的勸化:如對外道所說,皆全盤否認的話;必度不了外道。
爲人際溝通,必先有共同的基礎才行。
從其已知的基礎,去說明其所未知的理則,則易度也。
诤是無濟于事的─爲人所爭的,卻非義理,而是意氣爾。
而若爭意氣,也不過與貪瞋癡慢相應爾。
故佛法雖比世間法更高明,卻不跟世間法對立沖突也。是以如對外道所說,皆全盤否認;那你便無法勸化外道了。因爲,人跟人之間的溝通,必須要有共同的基礎才行。必從已知的基礎,去說明未知的道理;從共通的前提,去調整差異的部分,這才有可說的。如果連最根本的前提都不一樣的話,那就沒什麼可溝通的。
所以對外道所說的現象,我們也應去如實觀察、去揀擇思惟,但我們诠釋之道,卻不同也。如果我的诠釋確比對方高明,他才能信服接受。反之,如只是一味地否定對方所說的現象,他怎能信服你呢?因此,以佛法來看資訊科技、來看生化醫學;不只不當否定這些現象,反應破解得更高明也。
總之,诤是無濟于事的─因爲人所爭的,經常不是爭理,而是爭意氣爾!如果是爭理,有理的就繼續講,沒理的擺一邊,問題倒很簡單。但若爭的是意氣,則非你死我活不可。那就是貪瞋癡慢,是顛倒造業爾!
爲諸大衆占相吉凶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彼時毗迦多魯迦聚落,有婆羅門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卻坐一面。白佛言:「瞿昙!我有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爲諸大衆占相吉凶,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瞿昙!于意雲何?」佛告婆羅門:「且置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婆羅門!于意雲何?色本無種耶?」答曰:「如是,世尊!」「受、想、行、識本無種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汝言我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爲諸大衆作如是說:言有必有,言無必無,知見非不實耶?」婆羅門白佛:「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于意雲何!頗有色常住百歲耶?爲異生異滅耶?受、想、行、識常住百歲耶?異生異滅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于意雲何?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爲大衆說成者不壞,知見非不異耶?」答曰:「如是,世尊!」
佛告婆羅門:「于意雲何?此法、彼法,此說、彼說,何者爲勝?」婆羅門白佛言:「世尊!此如法說。如佛所說,顯現、開發。譬如有人溺水能救,獲囚能救,迷方示路,暗惠明燈。世尊!今日善說勝法,亦複如是,顯現、開發。」佛說此經已,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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