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多闻圣弟子,虽于五受阴,正观非我、非我所,然于五受阴我慢、我欲、我使,未断、未知、未离、未吐。然后于五受阴,增进思惟,观察生灭:此色,此色集,此色灭;此受、想、行、识,此识集,此识灭。于五受阴如是观生灭已,我慢、我欲、我使一切悉除,是名真实正观。」差摩比丘说此法时,彼诸上座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差摩比丘不起诸漏,心得解脱;法喜利故,身病悉除。时诸上座比丘语差摩比丘言:「我闻仁者初所说,已解、已乐,况复重闻!所以问者,欲发仁者微妙辩才,非为娆乱,汝便堪能广说如来、应、等正觉法。」时诸上座闻差摩比丘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经论会编》p.179 ~ p.182
有曰:理则顿悟,事则渐修。
虽已悟佛法的理,未即能顿除业障习气。
故于悟后,还须事修。如何启修?
要以种种杂香熏令消灭─乃以正知见来消除业障习气尔!
这部经的内容,乃印证了这句话「理乃顿悟,事则渐修」。所以,虽佛法的理,还不难明白。但明白后,却不可能当下就能消除习气、业障的。
这就像「乳母衣」一般,因有乳臭未消,所以即使已洗净了,还恶臭难闻。这乳臭即比喻众生的习气、业障。故虽已觉悟了理,但习气、业障还得慢慢去消。怎么消呢?「要以种种杂香熏令消灭」杂香,即是指正知见。故悟后,还得常常提起正知见,以之对治、消除习气业障也!
西方众比丘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释氏天现聚落。尔时有西方众多比丘,欲还西方安居。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尔时世尊为其说法,种种示教、照喜已,时西方众多比丘从座起,合掌白佛言:「世尊!我西方众多比丘,欲还西方安居,今请奉辞!」佛告西方诸比丘:「汝辞舍利弗未?」答言:「未辞。」佛告西方诸比丘:「舍利弗淳修梵行,汝当奉辞,能令汝等以义饶益,长夜安乐。」时西方诸比丘,辞退欲去。
时尊者舍利弗,去佛不远,坐一坚固树下。西方诸比丘,往诣尊者舍利弗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尊者舍利弗言:「我等欲还西方安居,故来奉辞。」舍利弗言:「汝等辞世尊未?」答言:「已辞。」
舍利弗言:「汝等还西方,处处异国,种种异众,必当问汝。汝等今于世尊所,闻善说法,当善受、善持、善观、善入,足能为彼具足宣说,不毁佛耶?不令彼众难问诘责、堕负处耶?」彼诸比丘白舍利弗:「我等为闻法故来诣尊者,唯愿尊者具为我说,哀愍故!」
尊者舍利弗告诸比丘:「阎浮提人聪明利根,若剎利、若婆罗门、若长者、若沙门,必当问汝:汝大师云何说法?以何教教?汝当答言:大师唯说调伏欲贪。当复问汝:于何法中调伏欲贪?当复答言:大师唯说于彼色阴调伏欲贪,于受、想、行、识阴调伏欲贪。彼当复问:欲贪有何过患?汝复应答言:若于色欲不断、贪不断、爱不断、念不断、渴不断者,彼色若变、若异,则生忧悲恼苦。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见欲贪有如是过故,于色、受、想、行、识调伏欲贪。彼复当问:见断欲贪有何福利?当复答言:若于色断欲、断贪、断念、断爱、断渴,彼色若变、若异,不起忧悲恼苦。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尊者舍利弗说是法时,诸比丘欢喜随喜,作礼而去。
──《杂阿含经论会编》p.195 ~ p.197
师徒的关系,乃以法为中心而互相尊重,甚至互相学习。
非如君臣或主奴,而为一单向式的尊卑关系。
故事的情节,于经文中可以明白。而我之所以引荐这部经典,主要是为说明:于原始佛教中的师徒关系,其实是蛮纯朴的。不只能彼此尊重,甚至能互相学习。虽佛已经圆满了,且被称为天人师、世尊;但祂还是蛮尊重舍利弗的。
但在中国佛教的师徒关系,就不是这样;其非师徒关系,而是主仆关系也。因为佛教是在君主专制的背景中,慢慢被引进中国的;所以君主专制的运作模式已深深地杂染于佛教的制度中。故一位丛林的大和尚,就像君王一样,高高在上;至于四十八单的执事,岂不更像文武百官吗?于是行政官僚取代了教学相长,单向的指挥系统取代了缘起的互动。于是「出家,枷更重」,现代不出家者,弹性空间可能还大一些;反是出家而位居人下者,全动弹不得也。然而这种君臣、甚至主奴关系的佛教,绝不符合原始佛教当时的状况。
故于师徒关系间,当保持「以法为中心」的前提。因此在禅宗里,也有「谁有法,谁就是师父」的遗风。师徒间斗机锋,乃家常便饭。甚至,如徒弟在外面参访,已开悟回来;则师父还要顶礼、请他说法也。不会因为:我以前是你师父,就永远是你师父。
同样,一个禅和子到各地方去行脚、参禅,也要先掂掂看这和尚有没有份量?他们会对仗几句,禅和子如觉得这和尚没什么料,便转身就离开了。我是为法而来,而非为你的面子或声望而来。反之,禅和子被撩倒了,则乖乖下禅堂去也。
总之,师徒关系乃应保持着「以法为中心」的前提,而互相尊重、而互相学习。否则,离开法的教授、法的学习,师徒关系就名存实亡了。
摄受外道
我不与世间诤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与世间诤,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语者,不与世间诤。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
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谓色是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受、想、行、识,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
比丘!有世间(智)法,我亦自知自觉,为人分别、演说、显示。世间盲无目者,不知不见,非我咎也。诸比丘!云何为世间(智)法?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世间(智)法。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苦、变易法,是世间(智)法。比丘!此是世间(智)法,盲无目者不知不见,其如之何!」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经论会编》p.143 ~ p.144
佛法非异世间法,非不异世间法。
云何非异世间法?为佛法乃是透过观察.思惟世间相而觉悟的。
云何非不异世间法?所悟者不同也。
现象虽同,解码不同。
或素材虽同,组合不同。
这经文主要是说:我不与世诤。乃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佛法跟世间法,到底是同?还是异?
首先讲,云何佛法不异世间法?佛法并不是凭空架构的,而是对世间种种现象,透过如实观察之后,再去思惟、觉悟者,乃称为佛法。所以跟世间法乃有共同的基础─就是世间种种现象也。
其次,佛法乃异世间法。虽都从观察世间诸相,但所思惟觉悟者却不同。这也是我常说的:现象虽同,解码不同。虽所看到的现象,是差不多的。但由于解码技巧的差异,成果就大不一样了。比如相似的材料,但每个厨师煮出来的,却各有特色。
对外道的劝化:如对外道所说,皆全盘否认的话;必度不了外道。
为人际沟通,必先有共同的基础才行。
从其已知的基础,去说明其所未知的理则,则易度也。
诤是无济于事的─为人所争的,却非义理,而是意气尔。
而若争意气,也不过与贪瞋痴慢相应尔。
故佛法虽比世间法更高明,却不跟世间法对立冲突也。是以如对外道所说,皆全盘否认;那你便无法劝化外道了。因为,人跟人之间的沟通,必须要有共同的基础才行。必从已知的基础,去说明未知的道理;从共通的前提,去调整差异的部分,这才有可说的。如果连最根本的前提都不一样的话,那就没什么可沟通的。
所以对外道所说的现象,我们也应去如实观察、去拣择思惟,但我们诠释之道,却不同也。如果我的诠释确比对方高明,他才能信服接受。反之,如只是一味地否定对方所说的现象,他怎能信服你呢?因此,以佛法来看资讯科技、来看生化医学;不只不当否定这些现象,反应破解得更高明也。
总之,诤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人所争的,经常不是争理,而是争意气尔!如果是争理,有理的就继续讲,没理的摆一边,问题倒很简单。但若争的是意气,则非你死我活不可。那就是贪瞋痴慢,是颠倒造业尔!
为诸大众占相吉凶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波罗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彼时毗迦多鲁迦聚落,有婆罗门来诣佛所,恭敬问讯,却坐一面。白佛言:「瞿昙!我有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为诸大众占相吉凶,言有必有,言无必无,言成必成,言坏必坏。瞿昙!于意云何?」佛告婆罗门:「且置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我今问汝,随汝意答。婆罗门!于意云何?色本无种耶?」答曰:「如是,世尊!」「受、想、行、识本无种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罗门:「汝言我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为诸大众作如是说:言有必有,言无必无,知见非不实耶?」婆罗门白佛:「如是,世尊!」佛告婆罗门:「于意云何!颇有色常住百岁耶?为异生异灭耶?受、想、行、识常住百岁耶?异生异灭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罗门:「于意云何?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为大众说成者不坏,知见非不异耶?」答曰:「如是,世尊!」
佛告婆罗门:「于意云何?此法、彼法,此说、彼说,何者为胜?」婆罗门白佛言:「世尊!此如法说。如佛所说,显现、开发。譬如有人溺水能救,获囚能救,迷方示路,暗惠明灯。世尊!今日善说胜法,亦复如是,显现、开发。」佛说此经已,毗…
《佛法原典 教理精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