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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原典 教理精義▪P2

  ..續本文上一頁我有利的方向去變化,但無常未必往那個方向去變化。有時候順,有時候逆。因此「無常即苦」的苦,乃源于它的不安定性;而不安定者,就會造成我們心理的壓力。

  

  「苦即非我」,我們沒辦法去掌握它變化的方向者,就是非我也。「我」是指「主宰」的意思;就像國王一樣,有主宰國家大事的能力。我們都惑以爲「內在有一個永恒不變的主宰者」,而名之爲「我」。但事實上,我們對一切現象的變化,是沒有主宰能力的。既對外在的變化是沒有主宰的能力,也對內在的身心沒有主宰的能力。所以謂─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非我者亦非我所」其實,衆生所認定的「我」,乃是個籠統的觀念;因爲在我的領域下,又包含很多元素。比如我的身體,我的家人,我的錢財,我的名譽,我一切的一切,這即稱爲「我所」也。故如果我不存在的話,這些元素就解散了。但解散,而非滅絕。就像一家公司解體了,不是它的成員都死光了;而是不再附屬于這公司而已!

  

  「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故能從無常的現象,體會到無我的真理。更從無我的真理而放下對一切「我所」的罣礙、執著,即是跟智慧相應的思惟和體認。

  

  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

  

  聖弟子如是觀者,厭于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此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13

  

  這裏的「厭」,也不是討厭的意思。如果一個人修行後,從本來喜歡、貪著的,變成厭惡、瞋恨,乃不能解脫。因爲既貪著是煩惱,也瞋恨是煩惱。他只是從這一邊,換到另一邊而已!故「厭」,當是指變成淡泊而不執著的意思。

  

  「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這不樂,就是指淡泊的意思。我們所喜歡的,其實就是我們的負擔。喜歡得越多,負擔也就越重;喜歡得越深,負擔也就越牢固。然我們所喜歡的,真有那麼多嗎?表面好象很多,其實骨子裏只爲「太喜歡我」而已!吃好的,乃爲滋潤、長養我的色身;穿好的,乃爲打扮、莊嚴我的身材;用好的,乃爲凸顯、誇耀我的能耐。這一切愛得越多,愛得越深;負擔也就越粘著、越沈重。故能從本來貪愛不舍的,慢慢變成淡泊甯靜,便一切負擔都已松懈矣!

  

  「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們的生命,乃由兩種執著和合而成,就是無明與愛欲。無明,謂錯以爲內在有個我;愛欲,因時時刻刻想要保護這個我,想要凸顯這個我。于是,生命就像滾雪球一般,雖有時候脫落一些,但很快地又粘著一些;故雪球總是存在著、延續著、變化著。

  

  如一旦覺悟到:生命的本質是無我的,便不再産生愛欲。于是雪球凝聚的力量就消失了,它就慢慢散落,以至于再也看不到這個個體了。這稱爲「我生已盡,梵行已立」。至于「所作已作」,因爲有執著,才得東搞西忙;現一切不執著,任運自不在了;就沒什麼可忙的。

  

  「時諸此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所以,修行其實沒那麼刻板、玄妙,只是從無常去觀無我,從無我而放下一切因我所而有的負擔,便能證得解脫也。

  

  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于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

  

  如是過去、未來,受、想、行、識無常,況現在受、想、行、識!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識,不欣未來識,于現在識厭、離欲、正向滅盡。如無常,苦、空、非我,亦複如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10 ~ p.11

  

  「色」在佛法裏,有較廣泛的定義,也有較狹隘的定義。我們先從最廣泛的定義說起:

  

  如曰「心、色」二法,既以色來對應心,則色乃代表一切物質現象。包括眼所看到的、耳所聽到的、鼻所嗅得的、觸所感受的及意識中所現起的,只要是心的對象,便稱爲色也。這是最廣義的色法。

  

  若于色法中,再分「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于是這時候的色塵,乃狹隘指眼睛所看到的對象。

  

  在眼睛所看到的色塵中,其又分爲叁種:一是顔色,如青、紅、皂、白等不同的顔色。第二是形色,比如或方、或圓、或扁,有各式各樣不同的相狀。第叁是表色,乃指動態的形相也。像形容一個人,朱唇皓齒,是指顔色;虎背熊腰,是指形色;至于手舞足蹈者,乃表色也。于是愈區分,色的定義就越狹隘了。因此,「色」真正的定義,必從上下文中對照,才能明了。現很多人都只將它當成色情的色,便是太魯莽了。

  

  我們看經文。「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一切物質現象,都是無常的。故不只過去無常,未來無常,連現在也無常。

  

  「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于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各位要知道,但觀察、體認無常,不見得就能相應于解脫道。因爲,既在無常的世界裏,會讓我們産生不安定感。所以有的人就會鑽牛角尖,愈想愈緊張、害怕,以至得了「憂郁症」。也有些人,剛好相反。既未來不可知,現在且「今朝有酒今朝醉」,現能吃,就趕快吃;現能睡,就沈迷不欲醒。能管它明天如何呢?以上心態,乃皆不與解脫道相應也。

  

  故雲何觀無常,才能解脫呢?如剛才所說:無常其實是沒有方向性的。故觀無常最重要的,乃是消除我們對方向性的期待、執著。因爲,如期待、執著它往我預設的方向去變化;但事實剛好相反,則我們就會因失望而煩惱。故對色塵期待愈深,我們的負擔與煩惱也就愈重。而若消除了對過去色、未來色、現在色的種種期待、執著,也就解脫了束縛和煩惱。

  

  「不顧」是不回顧、不留戀。「不欣」是不預設、不期待。過去有好的景象,我們不留戀。過去有苦的遭遇,我們也能寂然釋懷。同時,對未來可能的遭遇,也不預設和期待。故對一切現象,皆能淡泊無诤。「厭」是淡泊、不迎不拒的意思,甚至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便是「能涵容」。若對一切現象都能涵容,要怎麼變化都隨便你;故因爲都能接受,便沒有煩惱。

  

  「當活在一個沒有希望的世界裏」,這對很多人來講,是不可思議的。人總是爲有理想、有目標才活得下去。可是有了理想和目標,便不免成爲負擔了。或問「沒有理想、沒有目標,活著做什麼呢?」如前所謂:雖不依人而活,且能順法而爲。故雖不想成就什麼,但猶能隨當下的因緣去提升、轉化。而這也是爲「法爾如是」而已!

  

  因此「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即是要我們去過一種「既沒有希望,也沒有負擔」的生活方式。因爲若對當下一切境界,都能接受、涵容,就能斷煩惱、了生死也。

  

  故在第一部經裏,初先開示「諸法是無常的,是非我的。」而這部經,再從無常、無我中,去轉化我們的心態。也就是當對一切現象,都能不迎不拒,都能涵容接受也。

  

  無常因、無常緣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雲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雲何有常?如是諸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

  

  聖弟子如是觀者,厭于色,厭于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15

  

  這部經文字雖簡單,但非常重要。因爲我覺得:就某些人的生命體驗,他可以奉勸我們,要活得淡泊,要活在沒有負擔、沒有期待的當下。可是,他的「我見」未必已斷除了。

  

  故乃必從「緣起法」裏去觀,才能真正斷除我見。前兩部經雖從無常,去觀無我;但對無我的道理,其實還不能深切究竟。故得進一步,更從緣起法,去觀無常,去證無我。而「緣起法」乃謂:這世界的一切現象,都是因緣所生法。因緣和合,則諸法生;因緣變異,則諸法異;因緣離散,則諸法滅。

  

  在我個人所學中,影響最深的就是緣起思想。雖一般人都認定:內在有個不變的我,有個永恒、孤立的我。但若從「緣起」的理則去觀,這內在、永恒、孤立的我,唯「了不可得」而已!因爲,緣起法就像一個彌天漫地、廣大無邊的大網;故所有的一切都被緊扣其上,而不能隔閡也。

  

  我們過去的想法,總是以「界限」的思考模式,來建立名相的。這是我,那是你。此叫花,彼爲草。根是根,幹是幹。然不是從樹根,才長出枝幹,更開花結果的嗎?但我們還是習于將它們切割出來,並給以不同的名稱。于是,名相愈分愈繁,而生命的整體就被愈切割、破壞了。我們雖努力從零零碎碎中去東拼西湊,結果還是以管窺天哩!

  

  因此,必從「緣起觀」中,才能再把零碎連成整體。于是一切心物、人我的界限便自然消除了。界限消除後,因界限而産生的執著、煩惱,也就跟著泯滅矣!所以,真正的修福,未必忙著去做很多事,未必忙著搞人際關系。真能把人我間的界限打破,福報自會源源而來。因爲心量越大,福報就跟著越大。而我們的心量,被什麼所匡限呢?被我見和自性見所匡限爾!

  

  因此,必從「緣起觀」裏,才能徹底降伏我見。且我見降伏後,才能真相應于解脫道,也才能真實踐于菩薩道。在外道的修行中,也有已似證解脫、已似得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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