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應以長者身得度者,即現長者身而爲說法;應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現居士身而爲說法;應以宰官身得度者,即現宰官身而爲說法;應以婆羅門身得度者,即現婆羅門身而爲說法。
前文說的是觀音菩薩現六天身的情形,這裏所明示的是觀音大士應度五人而現人身的種種權巧法門。
「小王」是別于前面所說的六天諸王,故稱「小王」,也就是人間之王。
小王,亦可稱爲「粟散王」。譬喻小王之多,多如粟散;又粟散之稱另有一說,謂小王所統領的國土,名粟散國,因爲與天部的大宇宙相比較,其小如同大地上散的一粟,故名「粟散王」。
還有,大王之子,也可稱作小王。總而言之,此處所講的小王,不論是大是小,都是一國人民的領導者。如現代的總統、五院院長、省主席之類的,都可例入小王的範圍內。做爲人民的領導者,對國家、對百姓皆肩負著莫大的責任,因此,智識才華必需高人一等,才能不負國家及衆人之托,依心地觀經上說,一國元首,得具備以下十種德性:
一、能照——王之智慧,猶如明燈,能照幽暗,護愛百姓。
二、莊嚴——莊嚴即端莊威嚴之意。國之元首,須有端莊的儀表,威嚴的態度,才能令衆敬服;並且能以大福智,莊嚴國土。
叁、與樂——處理國政,有條不紊,德惠及于鄉野,與人民安居樂業。
四、伏怨——以德政令他國歸服,安內攘外,保國衛民,降伏怨敵。
五、離怖——既爲國主,當盡保護之責,讓百姓有安全感,離恐怖不安。
六、任賢——集諸賢能,因才托付,分任國事,服務黎民。
七、使人民安住于國土。
八、以正法教導大衆,管理世間。
九、業主——寸土爲王所有,故庶民當擁護政府,盡納稅義務。
十、一切人民以王爲主。
具備以上十德,以此化民,始可稱爲賢明君主,也才是觀音菩薩的示現。
如梁朝昭明太子,日本的聖德太子,心存仁德,外現善行,並且才高八鬥,智慧過人,弘揚佛法,不遺余力,那就是觀音菩薩的化身了。
觀音菩薩示現「小王」身,對治國者說五戒十善的道理,引領他信仰佛法,以仁心處理國政,時時護念百姓,不窮征賦稅,枉壓人民,繼而以五戒十善教化人民,使人民能夠奉公守法,彼此互助,如此,何愁不國泰民安呢!所以觀音菩薩現小王身,並不是想做一國的統治者,其主要目的乃在度化人民,拯救衆生。
其次說「長者身」。從大體上講,耆紳、士紳之類的都可稱之謂「長者」。不過,要看他是否十德具足,這十德也就是做一位「長者」所必須具有的十種條件。在這十德中,分身、心各五德,今依次舉之:
一、姓貴 姓氏家風,耀于四方。
二、位高 豐功偉業,官居高品。
叁、大富 資産衆多,倉庫廪實。
四、威猛 威儀具足,人皆敬畏。
五、年耆 年過六十,素有德望。
六、智深 智慮超群,深謀遠算。
七、行淨 身口意業,悉皆清淨。
八、禮備 識體達禮,進退合宜。
九、上歎 德行高超,上皆贊歎。
十、下歸 下輩之人,鹹皆歸服。
以上十德,前五屬身德,後五屬心德。
簡單說:凡人品高潔,德高望衆,智識超群,資産衆多,年齒已尊,公平正直者,稱爲「長者」。
爲長者的,受到廣大群衆的愛戴,就事判事都能秉公處置,說話有份量,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衆人自然而然地對他衷心信服而以其舉止爲楷模,漸漸地移風易俗,革除地方上不良的陋習。觀音菩薩深深了解到這一點,所以隨順衆生,若有應「長者身得度者」便「現長者身」而爲說法。
應五人中,第叁是應居士身。居士,通常是指在家學佛的男女之士。但在印度,居士一詞並非專指學佛的男女,如從事農、工、商而資産豐盈者也可稱作居士。不過,要做個名符其實的居士,並不簡單,在祖庭事苑上說,居士必須具有四德:
一、不求仕官 視富貴如浮雲,名利如水漚,志潔高尚,不爲封侯。
二、寡欲蘊德 不貪人間欲樂,粗茶淡飯,怡然自得,清心寡欲,內蘊厚德。
叁、財居大富 雖不求財而家居豪富,肯廣施大衆,不悭吝積聚。
四、守道自娛 終日以修道爲要事,于修道中自得其樂。
總之,不慕榮華,不求名利,人格清高,不處是非場中,不被煩惱所纏,但受叁皈,持五戒,清隱自修,學佛梵行者,即是居士。
觀世音菩薩爲了濟度衆生,不惜辛苦,觀機示現,知此一類衆生,需以居士身去引導他,菩薩就現居士身而爲說清淨攝修之法,令入佛門。
菩薩現居士身度衆,在中國佛教史上,可以找出許多位,例如龐蘊居士、蘇東坡居士及現代的楊仁山居士,對知識文化界都曾發生過影響,而且對佛教也有很大的貢獻。
首楞嚴經上說:「若諸衆生,愛談名言,清靜自居,我于彼前,現居士身,而爲說法,令其成就」。
五應身中,第四是應宰官身。
「宰官」通指掌管政治的官吏,如古代的王侯將相,現在的行政首長,甚至于縣長,村裏長等,也可以包括在宰官之內。
假使有愛政治民,剖判曲直的,觀世音菩薩便示現宰官身,爲其說決斷公正,清明之法,令得菩提之果。
首楞嚴經上說:
「若諸衆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于彼前現宰官身,而爲說法,令其成就」。
「婆羅門」,是當時印度四姓階級中被認爲最高的一個種姓,自認從梵天口中生,堪受一切禮遇,在世上的職責,是屬專司祭祀的僧侶。擁有特殊權勢,除祭祀外,不需做任何工作。
婆羅門是「淨行」的意思。即淨行高貴,舍離惡法,博學多聞的人。種族一生嚴守教規,且需學通四吠陀、十八大經等。中年後,恐家嗣斷絕,歸鄉建立家庭,年至五十,入山修道。此婆羅門,唯五天竺有之。
四姓中的第二種姓是剎帝利,據雲剎帝利種是從梵天肩上生,其職責是執管國之行政,負捍衛國家的任務,如國王、百官、軍人一類的,均屬剎帝利。
叁爲吠舍。言由梵天膝上生。在當時的印度社會並沒有什麼地位,商人、農民、手工藝者,都包括在吠舍種內,供給婆羅門及剎帝利的所有必需品。
四即首陀羅。這一階級的人,毫無地位可言,被認爲是從梵天腳下生的賤民,備受當時社會的嘲弄與輕視,終生爲奴,曆盡折磨,吃盡苦頭。
在當時的印度社會,這四姓階級的差別非常大。既不可享有同等的權益,更不能互相通婚,貴賤之分,真有天壤之別。
佛陀弘揚一個沒有權威的宗教。他廢除了不平等的階級製度,指示衆人要依賴自己,不要依賴相信傳聞和習俗。在佛教的教團裏,是不准有階級差別的,十誦律上說:「四河入海,無複河名;四姓沙門,皆稱釋種。」因此,佛陀被尊稱爲「革命的聖者」。
倘若世間上有一類衆生,好數術攝衛,博學多聞,觀世音菩薩即現婆羅門身,爲說養生息命,傳道自安,平等無差之法,以化其不平等心,除其階級觀念,本平等心,修道精進。
應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得度者,即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而爲說法。
此文明能應四衆,所謂四衆,就是指佛門中的四衆第子。
「比丘」,梵音爲「苾刍」,是剃發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子。在釋尊四衆第子中屬僧衆。含有叁義:
一、乞士:上乞諸佛之法,以資慧命;下乞俗人之食,以資色身。
二、破惡:謂出家修出世聖道,能舍離一切惡法,破煩惱賊也。
叁、怖魔:比丘發心求戒,精勤修行,弘傳聖道,欲出叁界,則佛道日隆,魔道日衰,令魔主生大怖畏。
佛製乞食,目的在破除我相,降伏憍慢,遠離染貪,與一般乞者不同;又比丘乞食,是「次第行乞」,並非挨戶乞遍全城;更不是越貧趣富,舍賤從貴;以平等心,行平等乞;適量而止,讓一切衆生普同供養,種植福田善根,以免墮落貧窮之苦此是乞食真義所在。
在佛門異記裏有觀音菩薩應身僧伽法師,現比丘相度衆的記載,書中說:僧伽法師,屆嶺以北的人,于塞外出家,後來到西涼。唐高宗龍朔年間,從西涼又來到江淮,後住在山陽龍興寺。
僧伽同第子慧俨同到臨淮,在信義坊地方挖出一座古碑,是南北朝時代的齊國香積寺碑,另外還掘出一尊金像,衣葉上刻著普光佛的名號。當地居民歎其神見,因而舍地請他修建伽籃。
有一次,受賀跋氏齋供食罷稍憩,但睡在床上的身體卻距床叁尺。賀跋氏窺而驚怪。又見其現十一面觀音,賀跋氏全族皆來頂禮,虔敬不已,便舍其宅爲香積寺。
當僧伽初到江淮行化時,住在靈光寺,沿海住民都以捕魚爲生,僧伽苦心勸喻他們,殺生將來要遭報的,漁民爲他精神所感,很多人都改了行業。
在長安時,驸馬都尉有病,伽師用柳枝拂之而愈。因此,請他治病的人日多,伽師或用柳枝,或用淨瓶水,或爲患者禱過忏罪,方法不同,愈病則一。
鹹通年間,有龐勳者,本是徐州戍卒,擅離防地,結夥沿路打劫,正准備攻掠泗州城時,僧伽現身金剛率衆自城中出擊賊營,賊衆正熟睡中,頓聽官兵打來,驚竄逃命,泗州得免于洗劫。官府將此事奏明皇上,封伽師爲證聖大師。
唐中宗景龍四年,法師示寂,帝敕命到薦福寺安住。叁月二日坐亡,世壽八十叁,遊化唐土五十叁年。終後,帝懷念伽師不忘,因問萬回:伽師是什麼人?萬回答道:觀音化身,應以比丘身得度者,即現比丘身應化世間。
關于觀音菩薩示現比丘身度衆事迹甚多,略舉僧伽法師事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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