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ti),何忍眷屬更爲增業。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叁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複困重。』
36. 如何修行才能達到業盡情空?
若果真修行到業盡情空之際,則登佛位。未證佛果前,破淨業盡情空是有次第果位,大乘佛法即有五十二菩薩次第,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等位。叁業要淨盡,凡情要證悟空性,的確要下很大勇氣與魄力,修行要半勉強方能得力,更應付出代價,才能邁向菩提道,在修證過程,破一分無明,得一分法身,分分破分分證,茲當法身究竟圓滿,正是福不唐捐,因圓果滿,佛道成熟時業盡情空故。
開悟聖僧雲:『叁業(梵語trini-karmani)清淨佛出世,叁業不淨佛滅度。』
業即是心所爲,心無造作即無業,又業之自身本空,不空其業則業自空,能正觀業之本體無我者,則能淨業,畢竟業性空無自性故;情之一字亦如是,情若不空,叁乘(梵語trini yanani)行者如何得證無生!又如何轉凡入聖得證無上菩提,情不待空卻成空,空乃諸法實相,見情無我則入真
37. 如何才算構成大妄語,其果報爲何?
話說出來會帶給別人嚴重傷害人格、生命、財産、名譽、地位者皆構成大妄語。
大妄語戒、又作大妄戒、妄說過人法戒、妄說自得上人法學處、上人法、過人法、妄說上人法。即禁止于未證得上人法時,妄說證悟之語。
妄語乃十惡之一,又作故妄語、虛妄語、虛诳語、妄舌、虛僞、欺。特指以欺人爲目的而作之虛妄語。妄語戒爲五戒、十戒之一。未至菩提而妄言得菩提,妄稱證得佛道者,此系大妄語,未得言得,未證言證。
據大智度論(梵名 Mahaprajnaparamitasastr)卷十叁載,犯妄語戒而無慚愧心者,自斷于至涅槃及生天之道,並有口氣臭,善神遠離等十種罪過。
犯妄語得十種果報(梵語vipaka):一、言論人所不信。二、斷喪生天。叁、人天不喜近。四、自斷涅槃道。五、世世口氣臭。六、自斷善根。七、人格破損。八、善神遠離。九、衆人惡之。十、惡果自招
38. 何謂「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法(梵語dharma)音譯爲達磨,在佛典中,法之用例極多而語意不一,總括之類別爲任持自性、軌生物解二義。任持自性者,意指保持自性而不改變之意。法乃指認識之標准、規範、法則、道理、教理、教說、真理、善行、道德等。或指佛陀所說之教示,或指佛陀之教示而集成之聖典、道德法則,或指一切萬法之代稱。軌生物解者,指能軌範人倫,令人産生對一切事物理解之根據。
法無有比,無相待故者,法乃真理也,至高無上已達絕待之境界,無能破、無能比、無相對待,故曰法也。法若有比,有相對待,有可破,不名法也。譬如菩提自性、佛、如來、法身、涅槃、妙覺、佛性、一真法界、大圓鏡智(梵語adarsa-jnana)、如來藏性等皆無有比,無相對待。自性不生不滅,不可改變,法身常住無始無終是也。
有可比、有相待者,譬如有男即有女,有生即有滅,有高即有低,有黑即有白,有喜即有憂,有是即有非,有善即有惡,有智即有愚,有富即有貧,有貴即有賤,有長即有短,有美即有醜,有樂即有苦,諸如上所述,世間一切萬法,一一皆有比,皆有相對待,若有相對待有比,有能有所,有相互對立者就有生滅,有增減,是無常、苦、空、無我、非永恒、非平等性、非究竟歸宿之處。
佛子之學佛動機與目的即在尋求自性解脫,證法身涅槃,同登佛地。達佛地之境即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者此處指自性法身是也。自性法身之境界已破無所破,證無所證,修無所修,離無所離,淨無所淨之究竟果地處。徹底無有比無相待者,諸有漏之叁毒、叁惑、無明煩惱、習氣諸纏淨空無遺,何來有比有相待,故曰:佛、如來、自性法身佛也。
39. 經雲:「善能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何謂「第一義」?
第一義谛(梵語paramartha-satya),二谛之一,即最殊勝之第一真理。爲世俗谛之對稱,略稱第一義。又稱勝義谛、真谛、聖谛、涅槃、真如、實相、中道、法界。總括其名,即指深妙無上之真理,爲諸法中之第一,故稱第一義谛。
佛教各宗派對第一義谛所下之定義不盡相同,如小乘說一切有部將單一而不可分解之對象視爲真實存在之認識,稱爲勝義谛,中觀學派則認爲諸聖賢了解緣起性空之理,洞徹世俗認識之顛倒,以此道理爲真實,稱爲真谛。
依大乘佛法而言,主要藉真谛與俗谛(梵語samvrti-satya)二者調和世間與出世間之對立,將此二谛聯系起來觀察現象,稱爲中觀、中道,爲大乘最基本原則之一。
禅宗多用「第一義」相對于第二義之相待差別,特以第一義來诠顯絕對不可思議之境界。
維摩诘經雲:『善能分別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此處所指「第一義」者,乃指法身、佛法而言。解脫聖者依體起用,善分別一切諸法相,但自性法身不被外境所惑動,不染塵生心,如如不動,諸聖亦如是!
六祖壇經雲:『何名無念?知見一切法,心不染著,是爲無念。用即遍一切處,亦不著一切處;但淨本心,使六識出六門,于六塵中無染無雜,來去自由,通用無滯,即是般若叁昧,自在解脫,名無念行。』
六祖壇經雲:『真如自性起念,六根雖有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真性常自在。』
40. 請法師慈悲開示如何照見四大五蘊皆空?
五蘊(梵語panca-skandha)又作五陰、五衆、五聚。叁科之一,乃積聚、類別之意。即類聚一切有爲法之五種類別。
一、色蘊者,即一切色法之類聚,如地水火風之類。二、受蘊者,即苦、樂、舍、眼觸等所生之諸受。叁、想蘊者,眼觸等所生之諸想。四、行蘊者,除色、受、想、識外之一切有爲法,亦即意志與心之作用。五、識蘊者,即眼識等諸識之各類聚。
然而四大本空五蘊無我,何以故?諸法所成皆由緣起,緣起諸法皆空無自性,四大五蘊亦由緣起,其性本空。譬如身體由地水火風四大所緣起,緣起之四大身軀當下空性、無我、無常、可壞性、非永恒性、非獨立性,當體即空,非離身體另有空性可得,空性建立在身體之無我而說空性,是故身體即空,空即身體;身體與空非一非異。如是正覺(梵語samyak-sambodhi)便入色空不二之實相中道。四大身體色空不二之道與五蘊無我之不二門亦如是。
色蘊體性本空如是,受蘊之苦樂舍眼觸等所生諸受亦皆緣起、空性、無我。受即是空,空即是受,受空不二。想蘊之眼觸等所生之諸想,亦由緣起而生,當體諸想亦空性、無我。想即是空,空即是想,想空不二。行蘊之所造作之一切有爲法,一一皆爲緣起、空性、無我。行即是空,空即是行,行空不二。識蘊之眼識等諸識之各類聚,諸識皆由緣起、空性、無我。識即是空,空即是識,識空不二。
大智慧者正覺四大五蘊體性之無我、空性,即名照見四大五蘊皆空。雖正見空性無我,但不能正見佛性,會自法身,廣學一切佛法無益。
開悟祖師雲:『五蘊山中藏真人,六根門頭放光明;日夜相處不相識,迷失主人甚可憐。』
41. 璎珞經雲:『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是何意義?
發菩提心(梵語bodhi-citta)欲成佛道,當菩薩應受五戒、菩薩戒,戒爲無上菩提本,戒乃叁慧之一,猶如寶鼎叁足,缺一不可,十方諸佛皆由戒之基礎成就定慧故。
梵網經雲:『戒如明日月,亦如璎珞珠,微塵菩薩衆,由是成正覺。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佛子理應受戒正當性如是。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是何意?即指發過菩提心之菩薩行者,縱然有受過戒,但因種種因緣故而犯戒,如此情況還勝過沒有發菩提心與沒有受戒者;何以故?因爲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這豈不是令人心生矛盾!爲何有犯稱爲菩薩,無犯反而是外道?佛陀以這個角度說法是殊勝意義,此意義是建立在受戒功德之殊勝,受戒奠定在出叁界斷六道,證法身涅槃之基本法則,佛陀欲令佛子對受戒正面認識,鼓勵受戒之重要性,縱然菩薩受戒後,有因緣而犯戒,但是受戒已種下戒法、戒體、戒相、戒行之佛性種子,已烙印在八識(梵語astau vijnanani)田中了,這戒之四科門既已種入八識田中,哪怕受果報,輪回生死無量劫,這種子是不會消失或增減,一旦善報因緣成熟時,此受戒犯戒菩薩,學佛善根又會再度現前,起歡喜心又入佛門向佛精進佛道,故曰有犯名菩薩。
華嚴經雲:『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爲何無犯名外道?佛子受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但一般人沒有受戒,其八識田中毫無戒之四科門佛性種子,猶若外道故,外道之所以外道就是心外求法,不明道即心,心即道,離心外求道,始終不見道,又加上沒有受佛戒,故曰外道。外道無受戒沒有犯戒,始終就是外道,重點在八識田中無戒種是也,欲成就無上菩提,毫無期日,故曰無犯名外道。
42. 受五戒而殺死人,與未受五戒而殺死人有何不同?
殺死人乃五戒之一,受過五戒理應不該殺人,但是人不惹紅塵,紅塵自惹人之情況下,迫不得已而殺…
《佛學問答(第七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