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業力是不可思議的,業力是由無明不覺所産生的作用;凡夫叁業是染汙的、不淨的、黑暗的、輪回的;聖者叁業是清淨妙用的,是光明自在的,是解脫涅槃的。
業障(梵語karmavarana)是自作而得的業報,要理性的承擔,不得逃避,有債還債,應安住在如來正法中,使心地無惑無動。因果是平等的,因果不會錯亂。善惡之業,其果報現前,無固定性的前後,切記!
最後、恭祝諸位仁者,法喜充滿,早證菩提,成就無上佛道,廣度無量衆生!
業力不可思議(二)
演講:釋如本法師 記錄:吳正坤居士
諸位長官!各位同學!佛法肯定宇宙界是由大地一切衆生,由過去到現在造作善惡之業力,因此,由業力所感召的世界,佛教(梵語Buddha-sasana)不主張宇宙世界,是由一位上帝或一位神明的權威來創造的;也就是說,宇宙非『造物者』之說法,佛法不但不加苟同,也未經曆有此事實,佛教所肯定的是--我們的世界由來,乃是由大地一切衆生,所造作之一切善惡業報,累積所感召的宇宙世界。
因此,佛教的『宇宙觀』與其他任何宗教之教義,是無法相提並論的。
此之所以截然不同,也可以說是:除了佛教之『佛法』外,其他宗教諸如天主教、基督教、回教、乃至一貫道‧‧‧等,都相信有一位『神』能夠創造天地萬物,祇有佛教不這麼認定。因爲佛法上的解釋,這一切乃是衆生自己之業力所使然,非由他人所能『代勞』的。
那麼,什麼叫『業力』呢?『業』(梵語karman)乃行爲,是我們身爲人類的起心動念,這種『動念』、『行爲』,能藉過去所造作的『因』,而感召現在的『果』報,透過此『因』與『果』的實踐過程,即是業力的展現。
『業』,簡單地說,即是『行爲』與『動念』。
而宇宙星球,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及大千世界,均是由衆生不斷地造業,曆經長時期的『空間』與『時間』所形成的堅固『果報』。
即以我們現在的地球來說,衆生所感的業力,不僅是人,而且包含了更廣層面的『六道』衆生,所謂『天道(梵語deva-gati)、人道(梵語manusya-gati)、阿修羅道(梵語asura-gati)、畜生道(梵語ttiryagyoni-gati)、餓鬼道(梵語preta-gati)、地獄道(梵語naraka-gati)』等六種業力共同感召的。這是佛教的宇宙觀,不僅有別于其它宗教,也與學術單位的天文學、生物學、太空科學等立論不同。
『業』有善業與惡業之分。依佛法觀點,『業』可區分兩種:一是共業,一是不共業。
所謂共業者:就是由宇宙世界所有一切衆生,行爲造作共同的累積。
譬如宇宙世界,有宇宙世界的共業;地球有地球共業;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共業,由此推之,每一省、縣、市、鎮、鄉、村等團體,均有它們分別不同的共業。
緣此,世界若發生戰爭,也是有它共同的業力所使然,乃雙方共業爭執所致,並非系于一、二人的決意,必有許多客觀的因素,長期累積而爆發的,這些不同的因素,即是由雙方衆生之『共業』所孕育下來。
進而言之,民主國家之形成,有它『民主國家』的共業,共産國家的産生,有它『共産國家』的共業。
再舉個例子,一部遊覽車,突然由萬丈高崖墜落山谷下,肇禍的車內遊客全部死亡,這些罹難者之所以在共同時候,同一地點,同一日期失掉生命,也是由這些人過去的『共業』所造成。
其次,談到『不共業』(梵語avenika-karman),它又叫做『別業』,就是雖然共同生活在一定的空間內,可是在這共同空間內生活者,每一個人有他個別的業力,故又稱之爲『別業』。
譬如上述之肇禍遊覽車,若車人內有人祇受傷而未死亡,甚至有人完全未受傷,則這些僥幸未死者,毫無參與死亡之共業的果報,吾人稱之爲『不共業』。
而並不是說,車內未死者,是『天公仔子』,而是說,雖然共同身受車禍,墜入萬丈深坑之果報,對『墬落行爲』來說,是『共業』,但對未死亡之結果而論,卻是『別業』,因爲事實證明,他並未參與死亡之共業也。
引伸論之,譬如一個國家是由主權、土地、人民等共業之因素促成的;惟其中央組織型態之五院,各院所立之法,卻屬『不共業』之範疇;行政院是『別業』,司法院是『別業』,立法院是『別業』,監察院是『別業』,考試院也是『別業』,因爲它們是由不同的行政型態,『不共業』因素所形成的,即屬『不共業』,也就是共業中的不共業。
以簡單的比喻;大家同吃一樣的白米飯,是共業;但是吃白米飯長大,個人之領受不同,有人長得高,有人長得矮,有人長得胖,有人卻長得瘦,這些高、矮、肥、瘦的不同結果,即是『別業』。
以此類推,天下所有任何萬物萬事,皆由共業與不共業所形成,同時,這些共業與不共業,也必然要經過成、住、壞、空之遷流演變,構成一連串的因緣果報。如是演說,你們能夠領悟的話,了知一切因緣果報,當下是緣起性空,性空緣起,若能如此了知,是名覺者,大覺者,與佛菩薩無異,我--和尚如本,即向您恭喜。
因爲既知業力使然,又不致被外面一切境界所迷惑,什麼事情在您之心目中,了知一切萬象幻化無常,無所挂礙,也無所挂慮,在您強而有力的對『共業』與『不共業』的認知下,天下之事那有不能解決的呢?
又有一種人,很奇怪哩!他(她)常常因爲自己的面貌長相不如意,而怪罪其父母親。其實,何怪之有?在佛法上,這是業力的關系,您種什麼『因』(梵語hetu),一定會結什麼『果』(梵語phala)。您的外貌長相,就遺傳學觀之,父母親僅僅是一項『助緣』而已!
因爲科學上證明『龍生龍,鳳生鳳』的古老傳說,並不可靠;即以『智商』來說,有博士學位教授的兒子,將來不一定每一位在學校念書時,均是成績優秀者。
很奇怪的是,許多個案顯示,那一些在各級學校,班上的第一、二、叁名者,大部份是認識不了幾個字的農夫之子弟。
當然,我們也不能單方面去認定一個人,在學校功課好不好,完全是歸屬于過去世的業力;不過後天『教育環境』以及個人用功程度的『習性』,是絕對不可否認的,是具有影響其『助緣』之重要因素。而在佛法上,『助緣』也好,『逆增上緣』也好,這都是業力的表現。
扼要之,您的長相、黑白、高矮、與您的業力也是息息相關。
有人常自言自語:『奇怪!我怎麼會長得不漂亮?我怎麼身材不修長一點?是不是該去美容?或用什麼增高機‧‧‧』。其實,倘若一個人的業障重,不『正本清源』從『心忏』上去著手,縱然曠日費時,花大把鈔票去美容,也照樣是業障之面孔,也是無濟于事的。因爲『美』的氣質,是修行所得,無法假手人工去造作。豈不聞『天生麗質難自棄』之贊語,即知其梗概。
反之,若您長得英俊、漂亮、也不必唯唯是諾,說是完全由父母親把您生得如此『成就』,而是除了部份『遺傳因子』外,多多少少乃與過去世種下的『因』(梵語hetu)有關系。(譬如,有人在佛前插花供佛,或在寺院宏法道場,以花布置,莊嚴場地,皆必然可得美貌之報,有一偈語:今世美貌是何因?前世買花供佛前)。
佛教所談到這些業障(梵語karmavarana)的力量,是非常的可畏可懼的!
我們常說:『相由心生』,一個人心地壞,面貌一定是呈現出凶惡;心地善良,其面露出吉祥,故『相』隨『心』所轉,『心』能轉『相』。
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因此,有些人也常自怨自艾,或怨天尤人,爲什麼一樣是做人,您、我、他的遭遇,卻會迥然不同,有人生長在富貴家庭,一帆風順,有人出身貧戶;一生潦倒,不得其志,前途坎坷,諸君要知道,這就是隨業受報啊!
對于一位犯罪而在監獄服刑者,他(她)或許曾擡頭孤望鐵窗明月:唉!當初我怎麼會這麼做?是什麼盲目心理,以致讓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要知道啊!這是業力所使然,身不由己!
其實,我們所作所爲,一切的因緣果報,要當下承擔,犯罪行爲往往是當事者起心動念,一時貪圖名利,蒙蔽智慧,不得不茫茫然,迷迷糊糊地去造業,這種反社會行爲的熏習,養成,即是受到業力的拘束力,控製力,因此,在共業中的不共業,是個案行爲所自作自受。
如此個別意識在團體型態中,具有突出差異行爲,與大衆同屬共業,在共業中的各別行爲,稱之爲『不共業』(梵語avenika-karman)。
再如一個家庭,有父母親及子女多人,組成一個共業家庭,然其子女中有一位突然患上癌症,他(她)的罹病,肉體之痛苦,家人無法代爲承擔,這是彼個人受的『不共業』。
戰爭,是很可怕的業力行爲。參與戰爭是共業,但在戰爭中,有死者,有不死者。本來,戰爭之『果』即是面對死亡,但有人僥幸得以不死,此『不死』之果,屬于『不共業』。
譬如有幫派流氓持刀械互鬥,您在旁雖未參與,但見人被殺,乃觀看中鼓掌,心中大悅叫道:『殺得好,殺得妙!』是時,在您之潛意識中,已種下『隨喜助殺』的種子,將來,因緣會合,成熟時,亦然會面對過去所造之『隨喜助殺』之因,帶來果報,豈可不慎哉!
或許,上述覽車肇事墜崖之例證,僥幸中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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