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用中道觀;如果不被別教接入的鈍根人,就無須用到中道觀了。
有關別入通、圓入通、圓入別的叁種被接,請參閱《法華玄義》卷二下。
通教叁乘共十地的人,從何地開始被別圓二教接入?天臺家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依高麗谛觀的《四教儀》說:「若上根,叁地、四地被接,中根之人,五地、六地,下根之人,七地、八地。所接之教,真似不同,若似位被接,別十回向、圓十信位;若真位受接,別初地、圓初住。」旭師的《教觀綱宗》所說,全同于此。唯于天臺六祖荊溪湛然的《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則雲:「始從四地,終至九地,鹹受接名。叁根不同,故位不等。四地爲上,六七爲中,八九爲下。」他未取第叁的八人地,亦漏列第五薄地。谛觀是高麗人,于唐末五代吳越王時來華,留下了他的不朽之著《四教儀》,他的時代晚于湛然(西元七一一-七八二年)約一百多年,作爲臺宗傳燈錄的《佛祖統紀》卷十,于淨光旁出世家的谛觀法師條下,對他也有評述說:「此書(《四教儀》)即荊溪《八教大意》(實系章安撰),觀師略加修治,易以今名,沒前人之功,深所不可。」于此可知,谛觀與湛然的天臺思想,的確是略有出入的。
八、通教的十法成乘
原文
十法成乘者,一明觀境,六道陰入,能觀所觀,皆如幻化。二明發心,二乘緣真自行,菩薩體幻兼人,與樂拔苦,譬于鏡像。叁安心如空之止觀。四以幻化慧,破幻化見思。五雖知苦、集、流轉、六蔽等,皆如幻化,亦以幻化道滅,還滅六度等通之。六以不可得心,修叁十七道品。七體叁藏法,無常苦空,如幻而治,八識幹慧等如幻次位,而不謬濫。九安忍幹慧位,內外諸障,而入性地。十不著性地相似法愛,而入八人見地證真。利鈍分別如前說。
語譯
聖嚴識:十乘觀法,名目雖同于叁藏教,內容則完全不同,此可對比著讀。
通教的十法成乘者:
1.明所觀的境界,是六道衆生的五陰及十二入,結果,能觀之心及所觀之境,皆是如幻如化。
2.明真正發心,通教叁乘中的二乘人,緣無生四谛的真谛而修行;菩薩乘人,體達諸法如幻如化,亦兼教人體法如幻,乃是與衆生樂、拔衆生苦。又知一切諸法,譬如鏡中之像,非有而有,即有非有。
3.善巧安心于如空的止觀,通教是用如空如幻之止觀,對治如空如幻之昏散,生如空幻的智慧,破如空幻的煩惱。
4.以幻化的智慧,破幻化的見思二惑。
5.雖然知道,苦集二谛的生死流轉,以及見于《大智度論》卷叁十叁的悭貪、破戒、瞋恚、懈怠、散亂、愚癡等六蔽,都是如幻如化。但亦以幻化的道滅二谛,促成生死的還滅;並用如幻如化的六度等法門,來打通如幻如化的六蔽心。
6.以如幻如化的能修之不可得心,來修如幻如化的叁十七道品,能修所修雖皆是空,仍須精進修行道品,否則便墮于大邪見中,必入于惡道。
7.體認叁藏教法的無常、苦、空,也是如幻的,就用如幻的智慧,來對治叁藏教的執著諸法定是無常、苦、空。助其開通叁解脫門。
8.識知叁乘共十地的幹慧地等次第果位,也是如幻而又不會謬誤,不會以凡濫聖。
9.能安忍于內外諸種障緣,便可從第一幹慧地進入第二性地。
10.不著相似法愛,這是由于性地也還是相似即位,于此不應生愛著心,方能入第叁八人地之後,才得第四見道地,是分證即位,得證真谛。至于鈍根二乘及利根叁乘,被接與不被接,已如前節中所明,利人節節得入,鈍者具十法方悟。
六、別教
原文
別教,謂教、理、智、斷、行、位、因、果,別前藏通二教,別後圓教,故名別也。此教诠無量四谛,亦诠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亦诠不思議六度十度,亦诠顯中二谛,亦诠圓入別二谛,亦诠別叁谛,亦诠圓入別叁谛。開示界外鈍根菩薩,令修次第叁觀,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證中道無住涅槃。
〔旭師自注雲〕:(
(1)教理智斷行位因果:教則獨被菩薩,理則隔曆叁谛,智則叁智次第,斷則叁惑前後,行則五行差別,位則位不相收,因則一因迥出,不即二邊,果
則一果不融,諸位差別。
(2)無量四谛:苦有無量相,十法界不同故;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恒沙佛法不同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故。
(3)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枝末無明爲分段生因,根本無明爲變易生因。
(4)不思議六度十度:于第六般若中,複開方便、願、力、智四種權智,共成十度。一一度中,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成一切法,浩若恒沙。
(5)顯中二谛: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爲俗;不有不空,爲真。
(6)圓入別二谛: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爲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爲真。
(7)別叁谛:開俗爲兩谛,對真爲中,中理而已。
(8)圓入別叁谛:二谛同前,點真中道,具足佛法。
(9)次第叁觀:先空、次假、後中。)
語譯
聖嚴識:現將上段原文及旭師的自注與《釋義》,整合著語譯如下:
所謂別教,是在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的八個項目上,有別于此前的藏教及通教,也有別于此後的圓教,所以名爲別教。
1.別教的能诠之教,獨被菩薩,不通于二乘,故有別于藏通二教;但亦不是圓教的一乘教法,故也有別于圓教。
2.別教的所诠之理,是真、俗、中的叁谛,隔曆不融,次第而證,故有別于藏通二教的不講叁谛;也有別于圓教講的稱性圓解,圓融叁谛。
3.別教所證之叁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是次第而證,故有別于藏通二教的但有一切智和少分的道種智,而無一切種智;也有別于圓教的叁智一心中得,不曆次第。
4.別教所斷之叁惑,見思、塵沙、無明,也是次第而斷,故有別于藏通二教的但斷見思惑以及少分的塵沙惑,而又未聞無明惑;也有別于圓教的不斷而斷、圓斷叁惑。
5.別教所修之五行,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是次第而修,故有別于藏通二教的但有聖行和少分梵行,而無其他叁行;也有別于圓教的一行一切行,圓修五行。
6.別教所證的位次,是有十住、十行、十回向(合稱叁賢)、十地(名爲十聖)等,有別于藏教的七方便、四果、緣覺、菩薩的叁乘位次;亦有別于通教的叁乘共十地位次;也有別于圓教的一位一切位,隨舉一位,即圓具諸位。故稱別教的位次與圓教相比,是隔別「不相收」的。
7.別教的因依,是以正因佛性的一因,而迥然超出于生死涅槃的二邊之外,故有別于藏通二教之尚不知有正因佛性;也有別于圓教具足叁因佛性之正因佛性、緣因佛性、了因佛性。
8.別教的果證,是指妙覺位的一個極果,不與他位相融,因其位位都不相即,直到妙覺極果,方證法身,不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的道理,故有別于藏通二教的不知法身;也有別于圓教的同時具足法、報、化叁身,而且一身即是一切身。
在此別教之中,诠釋七個項目:
1.诠釋無量四谛:即是說,四谛中的苦谛有無量相,因爲十法界的衆生受苦各各不相同故;集谛亦有無量相,因爲五住煩惱的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等,各各不同故;道谛亦有無量相,因爲有恒河沙數的無量法門故;滅谛亦有無量相,因爲法門無量,其對治的效果,度脫的衆生,滅諸煩惱的波羅蜜門,亦是無量。
2.诠釋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是釋前四住地的枝末無明爲分段生死之因,第五住地的根本無明爲變易生死之因。
3.亦诠釋不思議六度及十度:六度即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所謂十度,是于第六度的般若之中,又開出方便、願、力、智的四種。所謂不思議,是說在一一度中,皆攝一切法,皆生一切法,皆成一切法,浩瀚如恒河沙數。
4.亦诠釋顯中之二谛:是說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爲俗;不有不空爲真,故名顯中二谛。此與通教的兩種含中二谛不同,別教將通教的二谛,束爲俗谛,則十
法界皆爲俗谛所攝;別教以不有不空爲真,則中道爲十法界的迷悟所依,才算是真,這是明言中道爲真,故稱爲「顯中」。
5.亦诠釋圓入別之二谛:圓入別,即是別教被圓教所接。是以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爲俗谛;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名爲真谛。因爲別教以真谛顯中,中是不有不空的法性而已,現在此處說的法性具一切法、一切法皆趣不有不空,則于不有不空之外,更無一法可得。
6.亦诠釋別叁谛:由于顯中之二谛,合有及空,名爲俗谛,不有不空,名爲真谛。今將此中的俗谛分爲二,便是以有爲俗谛,以空爲真谛;再取真谛之不有不空,名爲中谛。便成爲別教的叁谛。其實此所謂的二谛和叁谛,但有開合的差別,並無義理的增減。
7.亦诠釋圓入別叁谛:圓入別,即別教被圓教所接。二谛義同前項顯中之二谛,點出真谛爲中道。有即是俗,空即是真,不改別教義;不空不有,名爲中谛,中谛若具一切法,便成圓教的中谛了。
別教是爲開示界外的鈍根菩薩,令之修行,先空、次假、後中的次第叁觀,
令之出離分段及變易的二種生死,證得中道的無住涅槃。
注釋
1.「行則五行差別」:五行出于《涅槃經》卷十一:(1)聖行是菩薩行的戒定慧叁學。(2)梵行是以清淨心運慈悲行,爲衆生拔苦與樂。…
《天臺心鑰:教觀綱宗貫注(聖嚴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