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了,還要負什麼責任?」
我說:「你身體的老、病、寂寞,就是受報,你不但沒有權利自殺,而且有責任要好好地維持生命,並運用生命到最後一刻;一面受苦報,一面多念佛。你不要等死,也不要怕死;如果怕死、求死,是不負責任,等死則是不盡責任。一定要面對現實的人生,它怎麼來,我們就怎麼接受,在未死之前,正好可以用宗教信仰改善現在,准備未來。到人生的最後,盡管只剩下幾天、幾分鍾,也要好好地看待它、享用它。不要爲自己造成遺憾,不要使別人覺得遺憾。否則你就是不負責任,也是不盡責任。」
他聽了之後很高興地說:「那我要活下去了。」
我問他:「准備活多久?」
他說:「多活一天好一天。」
我說:「對了!我們不能說,非得要活多久,也沒有權利說,不想活得太久。」
(五)什麼是人生的「責任」
責任是本分事,你是什麼身分的人,就應該做什麼身分的事;你是站的什麼立場、擁有什麼地位,就得盡你該盡的責任。
很多人說:「我是沒有地位的小人物、普通人,所以人微言輕。」這可能是事實,但不一定是事實。特別處身于今日這個民主的社會,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基本的人權;正如佛說,一切衆生,悉有佛性。相對地,基本權利是從基本責任産生。
既然我們有生存及生活的權利,就應該有生活的責任。在道德、倫理的規範上,由于某種行爲的結果,我們應該面對這個結果所帶來的反應。比如:我們做錯了事,被人家批評、指責,也可能被法律製裁,就應該負起這個責任。法律上有個名詞是「對債務履行之擔保」,意思是債權人有權利聲請法院對債務人強製執行,迫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的責任。
以上是從道德、倫理、法律的觀點來看責任。一般人所知道的責任多半是法律上的,至于道德上、倫理上以及本分上的責任,大概很少人想到。
(六)什麼是人生的「權利」
「權利」是權益和財利。比如:許多人用爭權奪利的方法,使自己成爲權貴,獲取勢利。因爲有權就有勢,有勢就有利。
很多人只看到權利的好處,所以一味想追求;甚至在表面上說,只要爲大衆付出,是要給社會服務,是要向國家奉獻,而他們的目的卻是爲了爭權奪利。
人人在法律上都有可享的權利,例如:公民有投票權,有要求被保護的權利,有居住的權利,以及現在很多人在強調人民有知道政府的權利,也有個人隱私的權利。
「義務」,是指爲社會大衆奉獻出自己的心力、體力、時間、錢財等而不接受報酬,比如:義務工作者稱爲義工,義務興學的稱爲義校。
在法律上,義務的意思,與權利是相對的概念,例如:要享公民的權利,就要履行公民的義務。
二、人生目的探討
(一)人生是爲負責盡責而生存
對于現在所面臨的遭遇,好的,有權利不接受,壞的,無權利不接受。這是對于過去行爲的負責任;若想逃避現實的苦難,便是不負責任。從佛法的觀點,這是「因果律」。因果是大家都能認同,但也有一些地方是讓人無法接受的,比如:大家都能認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因果觀念,但是種瓜不一定得瓜,種豆不一定得豆,這卻使人頗爲不平。此外,在人的一生之中,可以經驗到,有些人未種瓜卻得到了瓜,未種豆卻得到了豆,這也使人不服氣。
如果以佛法的觀點來看,人有過去世,還有過去世的過去世,有無量的過去世,就能夠解釋如上的因果現象了。有人問我:「法師,過去世是什麼,你能不能讓我看一看?我如果看到了就相信,不能給我看看,我就無法相信。」
我只能講,如果讓你看到了,你會覺得這是魔術或催眠術,你也不會相信的。相信的人不必看到也會相信,從道理上推論就會理解。因此,如能接受了叁世因果的信念,便不會覺得厚此薄彼的不公平。
對于現在的遭遇,壞的可以藉努力及智慧來改善,好的可以用努力及智慧更求進步,這是「因緣」的觀念。個人的勤惰及智愚,可以彌補及成長,可以衰退及銷損,但也得有外在因緣的配合與否。
最近有位將軍來看我,他有一肚子的不服氣,本來他已內定要升級的,結果陰錯陽差,升級的不是他。上階的缺位很有限,錯過這次機會,以後便輪不到他了,因爲牽涉到軍中的體製和資曆,一個年次有一個年次的升級倫理。他盡管嘴上說升不升沒有關系,別人升了,他還是爲對方歡喜,同時也高興他可以早些退休了,但我還是看得出來。
我對他說:「你心裏不平衡也是真的。」
他說:「當然了,我依然耿耿于懷,爲什麼升級輪不到我?」
如果我們在命運的改造方面加以努力的話,或許還是有希望的,我們對于前途縱然不要抱著太大的期待心,但仍要盡心盡力去做我們所能做的事。往往是塞翁失馬,有所失者也有所得。沒有新位子坐,原位子也可以坐呀!我問這位將軍接下來要做什麼,他說大概很快要辦退役了,我說:「很好哇!退役之後,前程無可限量。」我不是開玩笑,他如果盡心盡力地工作,怎會沒有前途?前途也不一定是名位和權勢。
(二)人生是爲發揮權利而生存
一般人只知向外爭取權利,但是天賦的權利是有限的,他人給我們的權利也不多,如果一味向他人、向社會爭取權利,便是一樁矛盾。我們要求這麼多權利,而這些權利又從那裏來呢?所以我強調,至少要跟自己付出的相等,才是公平可靠的權利。
權利也不只是向外爭取這樣那樣。例如:
人人有拒絕誘惑的權利:這是很多人都沒有想到過的,尤其是對于作爲一位佛教徒的人,作爲一個修行者而言,要多了解自己,要能掌控自己,要履行拒絕誘惑的權利,這是很重要的。財、色、名、利等都是一個一個誘人的陷阱,這些東西如果來得很突然,接著來的,多半是禍不是福。
人人有婉謝回報的權利:比如我今天來此做一場演講,待會兒主人會給我演講費。假如我拒絕或者捐出來,一定是可以的。
人人有忍苦耐勞的權利:自己心甘情願地爲子女或晚輩,爲社會大衆,以及爲衆生的幸福而忍苦耐勞。
菩薩可以難忍能忍,難行能行,難舍能舍,這是大修行者的權利。
類似的許多權利,隨時隨地都可以享受,諸位聽衆也可以學習。就因爲享受這些權利的人太少了,我們的環境才會混亂,如果享受這些權利的人增加了,我們的社會就會祥和安定,如意自在。
應分得的權利,沒有人會批評;巧取和豪奪的不當利益,將來則要付出重大的代價。
應分的權利,有的也可以讓賢,那是一種功德,功德做得越多,在功德庫存的信用和保障就越大。從凡夫以至成佛,在菩薩道的路上慢慢往前走,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修功積德,圓滿之時,即是成佛。如果付出一點努力,馬上希望回收,做一點功德,立即求取回報,功德的庫存永遠不會增長。所以功德最好多做,回報最好少收,這個權利我們是有的。
(叁)人是爲了盡其義務而生存
我們既有權利享用此一寶貴的生命,就有義務保護此一生命的存在。生命的存在也就是我們的權利,若不好好地享用這個生命的事實,就是放棄了我們對生命所擁有的權利。
我們必須愛惜自己的生命,人的生命只有短短數十年,但是很多人都不願相信。例如:我今年已經六十五歲,明明已是來日無多,今天下午在國際會議的大會中,天主教的羅光總主教還說聖嚴法師很年輕,比起他已八十二歲,我是年輕。可是,已過花甲的老人,究竟還能會活多久,就很難講了。所以不論年齡大小,遲早都會死亡。享用這個生命,是權利;不用這個生命,是浪費。
不論什麼人,只要活著,都是有用的,不要以爲只有年輕力壯或身體健康的才有用,其實只要你是人,你就有用。有一次我去醫院看一位病重的老太太,她很沮喪地說:「我已經沒有用了,應該早點死了。」她的女兒卻在旁邊說了一句話:「媽,你不能死啊!」老太太說:「我活著除了連累你們,還有什麼用呢?」女兒說:「你活著,我們還有媽媽,這就是有用。」
老太*又對我說:「師父這麼忙,還來看我這個沒用的病人。」我說:「千萬別這麼以爲,其實如果沒有像你老太太這樣的需要關懷,我的慈悲,就沒有對象了,所以對我來說,你也非常有用。」
由此可見,施者與受者,都是有用的人。能夠爲人服務,當然是盡其義務,縱然是接受他人的服務,而能讓服務者感到安慰、感到成就,也算是盡其義務。
不論是施者或受者,只要是恰到好處地盡了義務,便會得到至少有叁種利益:1.得到別人的尊敬;2.得到內心的安慰;3.得到無形的功德。
叁、如何淨化人生
(一)以智慧來淨化人生
以智慧觀察,因能生果,是必定的關系,雖然我剛才講過,種瓜不一定得瓜,種豆不一定得豆,但是要想吃瓜,還得有人種瓜,如果大家都不種瓜,大家也就不要想有瓜可吃了。所以,因能生果,果從因生,我們現在所遭遇的一切,不論是好、壞、順、逆、多、少,都是由過去的因而得到目前這些果。因果是平衡的;當我們得到任何結果的時候,必然要相信是跟隨著過去的因而來;當我們正在努力耕耘的時候,卻不必擔心自己的心血白白地犧牲了;努力雖不一定有理想的結果,而理想的結果,應該是從努力獲得。有這種觀念,就是一分智慧,就會不起煩惱。
以智慧觀察,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因緣生、因緣滅,由因緣生滅的生善滅惡,而知不生不滅,則無煩惱。這幾句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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