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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關齋戒十講▪P6

  ..續本文上一頁人,不但根本業道是清淨的,就是近分亦定極清淨的,但爲欲尋伺、恚尋伺、害尋伺之所損害,因而仍然不是理想的受此齋戒。當知欲、恚、害的叁種尋伺,是一種惡分別,有了這些不正當的分別存在,內心必然是不得清淨的,當然就會影響到戎行的守持。正因惡尋伺是擾亂心靈的不好東西,所以佛說這個發心受我的人,就其所受我說,雖是一種勝業,但不能由此獲得大果。

  叁、還有自在受此齋戒的人,不但根本業道與近分都是清淨的,而且亦沒有惡尋伺之所損害,自然是很難得的,可是仍然不理想的,就是他不能提起正念,將一念心放在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舍、念天的六念上,以致仍有種種不正當的妄念現前。由于妄念不斷的湧現,其心自然不能安住在淨戒上,而求戒行的清淨也就不可得。正因是這樣的關系,所以佛說這個發心受戒的人,就其所受戒說,雖是一種勝業,但不能由此獲得大果。

  四、複有自在受此齋戒的人,根本業道是清淨的,近分同樣是清淨的,亦沒有惡尋伺所損害,更能時刻提起正念,不能不說這受戒者的難得!然而仍有不美滿的,就是他不能將受持齋戒的功德,同向于出世解脫,只是要求上生到天堂,享受天上的欲樂,因此,佛說這個受齋戎的行人,雖說是種勝業,但不能夠獲得大果。

  五、更有受此齋戒的人,具有根本業道清淨、近分清淨、非惡尋伺之所損害、攝受正念、同向解脫的五種希有難得的心行,自不是以上四種受戒的人之所能及,所以佛說這個受戒的人,不但是修的殊勝業,而且能夠獲得大果。這所得的大果,從小乘說,就是解脫涅槃,以大乘說,就是佛果菩提。

  本上所說,應該知道,受持八戒,的確是有殊勝功德的,所以應常發心奉行八戒,更要于六齋日受持八戒。不過在這工業發達的現時代中,要六齋日受持八戒,可能會有很多人,沒有這個閑暇的,但最低限度,要能做到一月一次的齋戒。弘一律師說:“若嫌每月六日太多,可減至一日或兩日亦無不可;因僅受一日,即有極大功德,何況六日全受呢”

  不過當你發心受此八關齋戎,不論是在受戒之前,不論是在受戒之後,不論是在正受戒時,都應嚴肅自己的身心,以八戒水洗浣自己的身心,使自己的身心與戒相應,而得身心清淨及諸殊勝功德。

  五 八關齋戒的受者揀別

  前兩次和諸位所講的,是有關于戒德的殊勝,戒德既是這樣的殊勝,理應人人受八關齋戒,從受戒中得殊勝功德。話雖這麼說,但亦不是人人可以受這八關齋戎的,一定要具備相當的資質才可以受,否則的話,不論你怎樣的發心,是都不容你受這八關齋戎的。

  在此所成爲問題的,就是什麼人可受什麼人不可受,從什麼地方來加以分別

  這就要在受戒前進行一番嚴格的考查,看他或她是不是受戒的法器,然後決定應不應爲他或她受戒。所謂考查是通俗的說法,在戒律上講叫做問遮難。就是在受戒前,做爲傳戒師的,對于發心受戒的人,必須詳細的問清有沒有能爲受戒作遮止、留難的事,假定有的話,成爲受戒的最大障礙,那是不能爲之授戒的。羯磨注說:“當于受戒前,具問遮、難”,就是此意。

  究有一些什麼事能爲受戒的障礙

  據善生經說,計有七種遮障,現在先爲一一列出,然後再來略爲說明。

  一、汝曾盜現前僧物否

  二、汝曾于六親男女中行淫否

  叁、汝曾汙破僧尼梵行否

  四、汝曾于父有病時舍去不顧否

  五、汝曾于母有病時舍去不顧否

  六、汝曾于師長有病時舍去不顧否

  七、汝曾殺害發菩提心衆生否?

  僧物,就是供養衆僧的東西及屬于常住所有的財物。常住物,依律說有四種:一、常住常住,如衆僧所住的厲屋,衆僧所用的器具,衆僧所植的花果,衆僧所種的林樹,衆僧所有的田園,衆僧所雇的僮仆,衆僧所蓄養的畜類等。在什麼地方,就屬于什麼地方,不得移轉到別個地方去,所以叫做常仕。住在這個常住內的僧人,只可以受用這些,絕對不得分買,應該永遠存留,所以複雲常住。二、十方常住,即寺廟中供給僧衆飲食等的物品及資具,不但現前在寺廟中的僧衆可以受用,就是外來的客比丘來到寺中皆得受用,所以叫做十方。是這寺中的飲食等,就是屬于這個寺中的,絕對不可擅自的移至他處,所以叫做常住。叁、現前現前,如有一般的信徒,發心供施財物等,說明只是供施住在這裏的出家人,或是指名供施寺內的某幾個出家人,所以叫做現前。發心供施的人既然如此,當時就將他或她所施的分配給各個出家人,不再把它存留一點,所以複雲現前。四、十方現前,如出家五衆死了以後,所有可以分的遺物,應該舉行羯磨來分。在沒有舉行羯磨分配以前,共亡僧的遺物,屬于十方僧的,不論什麼地方來的出家人,都有他的一分;若巳作了羯磨,現前借衆自分,其他地方後來的僧人,足沒有分的,名爲現前。

  僧物有上四種不同的分類,但不論那一類的僧物,我們都不可盜取,如果盜取的話,過失足很重的。依佛法說,叁寶物品,是都很重的,而僧物爲重中尤爲極重的。方等經中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大集經說:“盜僧物者,罪同五逆”。觀佛叁昧經說:“用僧只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

  在此或有人間,盜用僧物罪業,爲什麼特別重

  當知檀信供施一粒一毫給僧團,本來就是要供十方一切凡聖僧的,所以僧寺中的犍椎一響,不論遠近都能聽到,若凡若聖都能受用,既可助成僧衆的道業,又能冥資施主的福德。招善既是這樣的衆多,獲罪又怎麼會得很少?是以盜用僧物,不論是多足少,其罪是都不可饒恕的!

  佛弟子中有位牛岡比丘,雖經修道巳得阿羅漢果,但他在受用飲食時,還像牛吃草的那樣,有人覺得這種吃法很怪,就請問佛以何因緣是這樣的

  佛告訴諸比丘說:過去生中牛呞曾經盜取五六粒米放在口中咀嚼,于是後來墮在畜生中做五百世的牛,牛吃草是這樣的吃法,五百世中已經成爲習慣,所以現雖證阿羅漢,還是這樣一種吃法。

  盜用僧物,不用說,以出家人爲多,一般俗人,特別是信衆,是很少盜僧物的,但也不能說絕對沒有。如現在各地反客爲主的所謂信徒代表,就是專門侵損常住的,亦即是將僧物占爲已有的,像這樣的佛教信徒,不特沒有受八關齋戒的資格,就是做個正信佛徒的資格亦沒有。

  不說盜用僧物的人過失很大,就是正信的優婆塞、優婆夷及識達的正人君子,知道僧物的不易得,受用僧物不易消化,僧衆不予以招待,非特不應不高興,而且應生大歡喜,認爲這是佛法的規律,理當是這樣的。所以在家信衆到寺廟來,應存“爲法來非爲食來”的正確觀念!

  現在是個末法時代,在各地親眼見到的,爲法來的很少,爲食來的很多。不信請看:不論什麼地方,凡是講經法會,聽衆總是寥寥無幾的,而這寥寥無幾的聽衆,真心聽法的更是少之又少。可是一般法會,如果有齋吃的,人總是多多的,這還不算,大都是到快吃齋時才來,既不參加誦經禮忏,又于吃了齋後就走,不特沒有說法的道場無法可聞是如此,就是說法的道場有法可聞亦如此。有人以爲這是佛法興隆的“象,但在了解佛法的人看,這與世人趕熱鬧沒有兩樣,正是佛法沒落的象征!

  是以牧個佛弟子,不論在家與出家,對僧衆的東西,都應如護眼珠一樣的愛護,既不可隨便亂用,又不可任意盜取。過去不知盜用僧物的嚴重性,曾經盜過僧物的,現在發心來受戒,必須先忏侮清淨,否則的話,足絕對不可受戒的,即或不知爲你授了,你亦不能得清淨戒。所以是否曾經盜過現前僧物,在問遮難時,定要交代清楚。假定是有就答有,假定是無就答無,不可含糊其詞。

  六親男女是與自己有密切關系的人,不論就世法、佛法說,都不應有不正常的苟合行爲,假定有的話,爲障道大敵,是不可以受戒的。比丘、比丘尼是修清淨梵行的行者,是求解脫的出塵上士,是爲人天的無上福田,是做一般衆生的模範,真是所謂神聖得很,亦即絕對禁止淫欲的。如果世俗的男子與女人,去做汙破僧尼清淨梵行的不道德的行爲,自是罪大惡極的!當知淫欲雖不是生死的根本,但它必然是障道法,不特障礙于現生中得涅槃,亦複障礙于未來世得菩提,甚至亦是障礙生天的一法,因爲到色界天以上,是都沒有欲界天及人間的男女之欲的。嚴格說來,人與人間,除了正常夫婦的關系,不可與其他男女有不正常的行爲,何況是與自己有血統關系的人h更何況是修清淨梵行的出家僧尼;自更不可有淫欲事!

  是以在這世間做人,盡管自己一時還不能遠離淫欲,最低限度要能做到不與自己關系的人有染,對志求解脫好樂寂靜的僧尼,更應予以高度的尊敬,不說不應有不如法的苟合,就是言語嘲調,聽其—晉聲,見男女相,心生染著,是都要不得的。不說普通一般人染著于色,會有很大的危險,就是騰空飛行的獨角仙人,一旦對色有所染著,都會爲淫女騎頸來人人間,從此失去神通,再也不能飛行。我們是什麼人

  對這能不謹慎

  所以在未學佛前,曾否有過于六親男女中行淫,或是否有過汙破僧尼的梵行,同樣要有所交代,有就說有,無就說無,不可隱藏不露!

  父母師長,不是養育我們的恩人,就是教導我們的恩人,沒有父母,不說沒有我們這個生命出現于世,就是出現世間亦不致于長大成人。沒有師長,不說不能得到高深的知識,就是一般的常識亦不能得。

  父母對待子女的無限慈愛,是沒有辦法可以形容得出來的,不說別的,只以子女有病來講,看到子女展轉呻吟于床第,雖明明是子女所受到的苦痛,但在慈愛的雙親感覺中,此自己害了一場大病還要苦,所以始終在有病的子女面前轉來轉去,一下子采采兒女的溫度,一下子喂喂兒女的飲食,吃藥的時問到了,立刻拿藥給兒女吃,應該要請醫生時,趕快就把醫生請來。照顧兒女病痛的回到,體貼兒女病痛的苦惱,比任何有德性的護士超過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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