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明,即以我人所有的常識而論,一切的一切,如不是依于因果法,亦難邀得思想上的承認。如見女子妊娠,知其必有丈夫無疑。是以,因果不僅是萬有遍通的理法,同時,亦是通俗一般的說法。因此我們知道,雖在所謂外道教,亦並不如一般所想像的,完全沒有因果的說明。如經中所列舉的叁十種或六十二種或九十六種的外道教,沒有不是從這因果說而來。不過,從佛教的觀默來看,外道所說的種種因果法,都是非論理的,或是不徹底的。我們之所以這樣批評外敵的因果說,因爲他們所主張的,不是他因自果說,就是一因多果說,再不然,就想從一固定不變的自體中,由于不斷的無常變化,乃發生了生滅變易的萬物。
如上所說,我們認爲,都屬非論理的不正確的因果說,因而在談因果的學說思想中,唯有佛教,才是徹底的主張論理的正因正果之說。佛教的正因正果說,是建立在唯心的論理上的。既是唯心的,可以想見不是他因自果,而是自因自果,自業自得,自作自受。雖是唯心的,但在這當中,有煩惱、有造業、有身語意的活動。因爲是爲因爲緣的,所以不是一因多果,而是多因多果,所謂因緣和合,就是這個意思。推求萬有諸法的原因,既是屬于唯心的,可知不是以固定的一物爲第一因。如佛教所有的四谛說、十二緣起說、業感緣起說、因果業報等各種命題,不管那種,都是將小乘佛教的根本義,求之于因果法,而且示其因果法則,只可求之主觀而不應求之客觀爲其特色。
原始佛教的這一觀點,雖是屬于唯心的因果說,但是成立于所謂緣慮心上的假說的唯心,不過是佛教中最初級的唯心因果說的思想而已。將這進一步的成爲合理的因果說,應是成立于集起心上的賴耶緣起說。雖說到這賴耶緣起說,始爲唯心說的真正成立,但其本意,不是專門爲了成立唯心說,而是爲了成立原始佛教以來的因果說。如是專爲成立唯心說,則佛教就不成其爲宗教,而爲一般聽說的哲學了。但佛教是宗教而非哲學,已爲一般學者所肯定了。無著、世親二大菩薩,雖則在唱賴耶緣起說,實則是爲成立因果,這是大家所知,無須重複再說。專在論埋方面,成立唯心之旨,不能令人滿足,于此可以摧知。當知論說唯心,旨在使原始佛教以來的因說,成爲更合理的。
要使因果說成爲更合理的,首先需知道的,就是有關我人的善惡行爲,那怕是最極細小的,但決不是空了或消滅了。其行爲活動,必在賴耶識中,留下一種痕迹,然後才會滅去。既留下了一種痕迹,在沒有呈現它的結果前,必仍繼續保持而不會喪失的。這可說是對外道“我論”的辨明。又吾人之心,不獨變現自己的一身,就是廣大的天地,森羅的萬象,亦無不從我人的心識之所變現的。不唯如此,就是一般認爲最極恐怖痛苦萬端的地獄界,也是由我人的心識之所造成的。還有那充滿安樂的天國,以及那極樂莊嚴的淨土,亦是我人心識之所創造的。吾人之心,能使自己,或者具有鬼的神力,或者具有佛的威力。當知這是對一般宗教主張有個造物主說的。
要之,唯心說,如單論唯心無物,那是不能令人滿足的,必須明因果的規律,才能成爲真正的唯心說。因爲因果的必然理法,恒恒時常常時都是如此的,不管什麼人,都不能傾動它。所以各人在這世間做人,如恐怖地獄惡世界的苦痛,求天國善世界的安樂,不能求諸于他,唯有求諸于己,即責令自己經常不斷的去努力斷惡修善,其結果,必能達到轉迷開悟的地步,亦即能達到離苦得樂的目的,這是原始佛教以來的意旨。于此成立唯心說的意趣,就能使因果說成爲合理的。但這一定需要我人注意道德的行爲,行爲的良否,關鍵在我人是否斷惡修善,能夠這樣去做的,就是良好的道德行爲,道德行爲的增進,目的在解脫苦痛的輪回而進入安樂的涅槃界。
所以唯心主義的佛教,可說不是哲學而是在哲學上確乎有基礎的宗教。如是成立于所謂集起心之上的唯心思想,可謂位于佛教中第二階級,即所謂法相唯識宗的唯心說。而這唯心說,是從原始佛教因果說而來,這是曆史的事實,不容有一絲一毫的懷疑。使此說更進一步,或使因果說更徹底時,說破此一論題,勢不得不走上真如緣起說,亦即必然的要走上真常唯心論的思想路線上去。因爲虛妄唯識者的賴耶緣起說,爲客觀的唯心論,還是不徹底的,爲什麼
當知清淨的,無爲的,不是此妄識所顯現的。要進一步的達到一切唯是真實心,方是唯心的極致。不但妄境依于妄心,妄境妄心,又都是不離真心而現起的。一切的事相與理性,雜染與清淨,統攝于真常心中。
可是唯識學上的唯心說,是個人的唯心說,屬于相對論方面的。如以性相分別來說,這還是在現象方面論說的,未曾入于本體論方面論說。相宗之所以得名爲相宗,其理由在此。然就思想進步的法則說,非從相進性、從象移體、從相對入絕對來說,不能滿足我人對于真理的要求。總之,要以絕對的方面爲立足地,而在相對的方面觀破因果的現象。所以唯心觀的進步發展,從另一立場來看,實不外于因果說的進步發展。佛教的唯心思想,雖不斷的在進步發展中,而實不外主觀、客觀、真常的叁類唯心說。唯心說,雖有這樣的叁個層次,但一般所說的佛教唯心說,大都是指法相唯識的唯心言,如我們現在所要論說的唯識二十頌,就是屬于這一思想系。
叁 本論的論題、作者及譯者
佛教的叁藏,經有經題,論有論題,律有律題。現在我們所講的唯識二十論,是屬虛妄唯識系的論典之一。此論在唯識學中,不但爲世親論師所造,且有相當的價值,學唯識學者,沒有不學這部論。世親論師所造的大乘論典,最爲後人所稱道而學習的,無過于唯識二十論與唯識叁十頌。因爲在這兩部偉大著作中,不但將唯識學的系統簡單的組織起來,而且在內容方面亦使唯識學得以大成。如果分別兩論的不同:“唯識二十頌,是擊破邪執心外有物存在的外道及小乘所見的破邪主義的著作;唯識叁十頌,是真正嚴密建立唯識思想系統的著作”。所以兩論實是相爲表裏,以破邪顯正的兩面,說明一切唯識之旨。
唯識兩字的解說,本有各種的說明,現在簡略的一談。于中先釋唯字,略有叁義差別:一、簡持義:簡是簡去的意思,加以現在的話說,就是否定義,謂否定遍計所執的我法二執,因爲這是根本沒有而爲妄情所計執的。持是持取的意思,如以現在的話說,就是肯定義,謂肯定依他與圓成的二性是有的,因這二者,一個是依他緣生的識相,一個是圓成真實的識性,不可說它沒有的。二、決定義:謂于緣生的世俗法中,決定有二空的真理,因爲真是不離俗的,反過來說,在二空真理的勝義法中,決定有緣生的事相,因爲俗是不離真的。叁、顯勝義:謂諸心識的活動,不但有主體的精神,還有附屬的助伴,就是心所,現在所以說識不說心所,是因識的功能殊勝及範圍廣故。
識的定義是了別:了謂知覺,別謂別境,即了知別別不同境界的分別,所以名之爲識。如眼識的了別色塵,耳識的了別聲塵,乃至第八阿賴耶識,了別根身器界,都是識的特殊功能作用。假定我人沒有這個特殊的心識,就將沒有了別境界的認識。不錯,識在生命的活動中,確有它的重要性,但無可否認的,就是人生世間,不論耳目之所接觸到的,不論生活上之所需要的,無一樣不是物質性的,怎麼可以說是唯識
這是任何一個世俗人所必然要起的疑問。殊不知我人所認識的各種外物,都是隨心轉變,無一有其決定性的。不說別的,單以拎熱而言,隨各個人身體上的溫度高低不同,其所接觸所感覺的自然有別。即此一點,可以證知外境不是實有,而是隨心轉變的
再說,當一個人的心境極爲愉快而歡樂時,他所見到的任何一個景色,在他內心中無不感到歡喜而起美感;反過來說,在一個人的心情極度悲切而苦痛時,則他不論見到什麼東西,在他內心中立刻會感到無限的淒涼與悲痛。大家知道,在這世間,人有的是賢善的,有的是狠毒的。心地賢善而懷抱慈悲的人,不論遇到什麼生物,都覺得是可憐愍可同情的;而心地狠毒性情暴戾的人,不論遇到什麼生物,都認爲是該死該殺的。還有,眼瞎的人,根本不能見到紅黃的顔色;耳聲的人,根本不能聽到美妙的音聲。總之,如果沒有心,我們什麼都是不知道的。因爲這樣的關系,所以唯識學者,用種種的理論,證成宇宙萬有諸法,只有內在的心識,沒有外在的境界,故名唯識。
論在佛教中,是與經律並稱的,有救誡學徒、分別抉擇的功用。關于論典的誰造,小乘學派中,固然有主是佛所造的,而今南傳的阿毗達磨論師,仍然認爲是佛說的。但在大乘佛教的論師們,沒有這樣的說法,因而北傳佛教的奉行者,亦都認爲論典是論師們造的。世親論師爲了廣破外難,特先造成二十個頌文,後來感到頌文的難以了解,複造長行分別解釋,所以就成二十唯識論。由于世親另外還造了唯識叁十頌,爲了簡別這個,故名唯識二十論。本論譯來中國,前後本有叁家,現在我們所講的,是玄奘叁藏的譯本,這是我們所應知道的第一點。其次,本論有偈頌有長行,可是現在講的,只是頌文,未講長行。如果頌文弄清楚了,長行自然也就了解。
本論的作者,如前所說,已經知道,是世親論師。論師有兄弟叁人:長兄叫做無著,爲唯識學的中心人物,幼弟師子覺,爲弘揚大乘的有力人物。在佛教界中,兄弟叁人,都是難得的大師。他們的出生地:正北印度鍵陀羅國的富婁沙富那(現在的白沙瓦)的村落中。本是婆羅門家庭中長大的,由于受到佛化的感召,兄弟叁人,相率投入佛法的懷抱,做了佛陀的弟子。世親最初是學小乘的,曾造了很多小乘論典,弘揚小乘的教義;後受長兄無著的感化,轉學大乘佛法,又造了很多大乘論典,盡心盡力的弘揚大乘佛法,但他所弘揚的大乘佛法,主要是唯識學。由于他的思想高超,理論正確,當時小乘學者及外道們,聞論師名,莫不畏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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