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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記▪P14

  ..續本文上一頁得成就,因爲觀行的觀諸境界,是要明明曆曆、曆曆明明的,但若一經昏沈起來,昏昧蓋覆自心,一切無有所見,那裏還可成就觀行

  假定昏沈心輕,應該思惟分別法相,或系心于鼻端,或張開雙目,皆可克服昏沈,若昏沈心過重,當用禅鎮,或以柱杖擊之,爲卻除昏沈的唯一方法。

  昏沈在阿含經中,佛陀雖曾說到,;但並未給子它的定義說明。到了部派論典時代,始開始給它一個確定意義的解說。然諸部派的學者,于初期論典中說及,只是作爲五蓋中的昏沈來說,並沒有把它說在心所法中,將昏沈作爲心所來說的,從現存的文獻來看”到諸部派後期論典才開始的。不但北傳佛教如此,就是南傅佛教亦然。他們認爲昏沈是心不善巧、不適業、沈滯、沈郁、退沒、退屈、退屈性、昏沈—、昏昧、心昏昧性。正因它的心的沈滯,所以唯與無氣力的他律的有行心相應,與有活氣的自律的無行心不相應。北傳俱舍論卷四說:“雲何昏沈

  謂身重性、心重性、身無堪任性、心無堪任性、身昏沈性、心昏沈性,是名昏沈”。

  可是到了大乘唯識學,一開始就將昏沈列舉于心法中,說爲隨煩惱中的大隨煩;惱心所。成唯識論卷六說:二萬何昏沈

  合心于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爲業。有義昏沈癡一分攝,論唯說此是癡分故,昏昧沈重是癡相故。有義……此與癡相有差別者,謂癡于境迷合爲相,正障無癡而非瞢重,昏沈于境瞢重爲相,正障輕安而非迷合”。論中對這雖舉出叁種說明,但以護法的第叁說爲正義,就是昏沈爲獨一實有的,亦即別有自體的獨立法,不是癡的等流。癡是對所緣境的迷合,爲無癡的大障,不像昏沈那樣的瞢重。昏沈是對所緣境的瞢重,爲輕安的大障,不像愚癡那樣迷合。要之,昏沈是使心的沈重,顯出一種不活潑的狀態。可是在瑜伽師地論及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並安慧叁十頌釋,皆說昏沈是癡心所的一分,只承認它是世俗有,不承認它別有其體。

  南傳佛教論典,因說昏沈唯與不善心相應,所以是不善而爲欲界所系,唯與第六意識相應,與前五識是不相應的。成實論因說一切煩惱唯是第六識有,所以不承認昏沈與前五識相應。此說,可謂與南傳佛教是一致的。但是小乘有部與大乘唯識,或說昏沈是大煩惱地法,或說昏沈是大隨煩惱心所,所以說它常與一切煩惱相應。因而,昏沈不獨與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亦相應。至在七、八二識之中,唯識學者說:昏沈與第七識是常相應的,與第八識足決不相應的。至其界系,通于叁界所系;至其性質,通于不善及有覆無記。

  掉舉:掉舉是心輕躁的狀態,亦即坐立不安的現象。雖說掉舉有其多種,但主要的不出叁種:就是身好東蕩西蕩,漫無目標的遊行,諸雜戲谵的玩耍,甚至坐立不安的身掉舉,或是口好高唱小調,無謂的诤論是非,無益的談笑風聲,甚至說些不叁不四的口掉舉,或是心好隨情放逸,縱態心意的奔馳,緣想法塵的影子,攀攬前塵的境界乃至一切諸惡覺觀的心掉舉。此能障礙所修的禅定,因爲定要心的寂靜才行,如果一味掉舉輕躁,心就散亂不得入定。

  阿含經中雖屢見到佛說掉舉,但只說在五蓋中的掉舉惡作蓋,或是說在五上分結中的掉舉結。至于怎樣說明掉舉的意思,在阿含中是還沒有發現。到了部派論典時代,掉舉固已被說爲心所法,至其定義亦已有了相當說明。

  南傳佛教論典,在法集論的八十九心中,說爲十二不善心之一。這心是以掉舉爲主並與掉舉相應的。但到稍後時代,論典當中,則又說爲與十二不善心相應,說爲共一切不善心心所。他們對于掉舉意義的說明,在大義釋等是這樣的:“心掉舉,不寂靜,心亂,心散動”。這可說是將掉舉與心亂作同樣的看待,因而他們在掉舉之外,不再另立心亂爲獨一的心所。但在北傳佛教,古代有部及大乘唯識,都在掉舉以外,別立心亂(散亂)爲獨立的心所。

  有部在大毗婆沙論卷四二中,說掉舉與心亂的差別是:“掉舉、心亂有何差別

  答:不寂靜相名掉舉,非一境相名心亂,是謂差別……此二法展轉相似:見掉舉者世人共言,此是心亂;見心亂者世人共言,此是掉舉。或有生疑,此二是一,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體各別”。俱舍論以後的有部,雖將心亂從獨立心所中除去,但亦不像南傳佛教那樣的,視心亂與掉舉爲同一法。不論怎麼說,掉舉是心的躁動,心亂是心的不能集中一境,怎麼可以看成是一?不過在有部的大德中,亦有主張心亂時心有掉舉,而掉舉時卻不一定也有心亂。舍利弗阿毗昙論,掉舉與心亂,大體視爲同一的,近于南傅佛教所說。至于掉舉的意義,小乘有部的順正理論卷一一說:“掉舉親裏尋等所生,令心不寂靜性,說名掉舉。心與此合,越路而行”。

  大乘唯識的成唯識論卷六說:“雲何掉舉

  合心于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爲業”。成實論說掉舉爲隨煩惱之一,就是心的本身,不與其他的心心所相應。有部在俱舍論中,雖說掉舉是貪的等流,但以掉舉爲實有的。大乘唯識在瑜伽師地論卷五五,亦說“悭、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依此可知掉舉沒有它的獨立自體。但在成唯識論,說掉舉別有自性,是獨立的存在。殓伽論中雖說世俗有,但主掉舉別有說者,認爲世俗有與假有是不同的,假有是絕對沒有的,世俗有在世俗上是存在的。護法及法相宗的正義,是主掉舉別有說。

  掉舉在有部,自界身足論以來,就說它是大煩惱地法,所以在于叁界一切的煩惱心,而與六識皆悉相應。至于唯識學派,因說掉舉是隨煩惱心所中的大隨煩惱,所以大體與有部同樣的說與六識的一切煩惱相應俱起。但北傳的成實論與南傳的諸論典,都說掉舉唯與第”(意識相應,與前五識不相應。

  失念:失念是正念的反面,亦可說是舍善念的邪念。佛在阿含經中,雖也常說失念,但對它作一般熟語說,並未怎樣顯示它的意義。到各學派的各個論典,始于煩惱雜事論中加以論說。不過在南傳佛教論典,沒有把失念立爲心所法,其理由何在,雖不怎麼明白,但因他們極端重視煩惱論,在其他的煩惱心所中,含有失念亦說不定。

  關于失念的意思,南傳佛教論典中說:“不念、不隨念、不現念、不念、不憶念、不憶持、浮動、忘失性”。在舍利弗阿毗昙論,雖沒有在心所法中說到失念,但在煩惱論中,卻是說到失念,且說失念是善念的反面。如該論卷第一八說:“若舍善念,是名失念”。

  在有部法蘊足論的心相應法中,雖也沒有說到失念,但在界身足論,則說爲十大煩惱地法之一。可是到俱舍論,說失念是念心所的一分,不是有其獨立自體的心所,所以特將失念從所列舉的心所中除去。自是以來,有部不再承認失念爲獨立心所。雜阿毗昙心論卷二,說失念的意思是:“邪記妄受,名失念”。像這樣的說失念,不獨不單是念,因爲是邪念的關系,反而含有積極的意味。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失念又以一個獨立的姿態出現。成唯識論卷六顯示它的意義說:“雲何失念

  于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因爲一個失念的人,失去了正念的力量,對于所緣的境界,自不能明白記憶,所以能夠障礙正念,令諸心念向外馳散,爲諸散亂心之所依止。依這說法,可知失念,是不億念善法,而對善法有所忘失。像這樣的失念,因被說爲是染汙念,所以像有部那樣的,雖把它視爲念的一分,但在瑜伽師地論等,對此失念,有說是念的一分,有說是癡的一分,而護法及法相宗,則說是念與癡的一分,爲無實的假法。成實論中沒有說到失念,不知是什麼道理。

  由于唯識學者將失念說爲隨煩惱中大隨煩惱心所之一,所以與叁界一切煩惱相應的前六識相應。對第七識,有相應說與不相應說的兩種,護法及法相宗,則采取相應說。至于第八識,決不與失念相應。

  散亂:散亂是安定的反面,能令身心馳散流蕩,不能收攝其心的專注定境。有的將之譯爲心亂,或詳細的說爲心散亂。佛在阿含經中,亦曾說到散亂,但同樣的沒有加以深說。到了諸部派的各論典,開始將之說在煩惱論中。南傅佛教論典,雖沒有把它作爲一個心所安立,但那可能由于他們將散亂與掉舉視爲同一的關系,掉舉既然沒有列在心所法中,散亂當然也就沒有作爲獨一心所的必要。舍利弗阿毗昙論,在所說的心所法中,雖也沒有說到散亂,但從他所說掉舉心所的意義,大概他與南傳佛教一樣的,將散亂與掉舉看成是一個的關系。

  有部在法蘊足論,說到心相應法時,雖也沒有說到散亂,但到界身足論,則被說爲十大煩惱地法之一。其後,直至雜阿毗昙心論等的論典,皆說散亂爲大煩惱地法之一,常與叁界的一切煩惱相應。可是在世親的俱舍論,說散亂是染汙的定,爲定心所的一分,乃從獨立心所中除去散亂。從此以後,有部沒有再把散亂說在心所法中。

  有部與南傳佛教,雖同樣的不說散亂爲心所,但是他們除去散亂的原因不同:南傳將散亂與掉舉看成是一個,所以除去;有部視散亂爲定的一分,所以除去。有部在諸論典,都說到散亂義,現在且據大毗沙論卷四二說:“諸心散亂、流蕩、不住、非一境性,是謂心亂”。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開始就說散亂是隨煩惱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常與一切煩惱相應。至其意義,大乘五蘊論說:二萬何散亂?謂貪嗔癡分,心流蕩爲性”。成唯識論卷六說:二萬何散亂

  于諸所緣合心流蕩爲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于中,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大乘五蘊論、安慧叁十頌釋,皆說散亂爲貪、嗔、癡的一分,是假有無實體的。瑜伽師地論,雖也說散亂是假有的,但不過是癡的一分。此外,有些唯識學者,說散亂別有自體,是實有的心所,至于貪嗔癡叁,是散亂的等流,散亂與貪等,不是同一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除了說散亂是貪嗔癡分,更說有自性散亂、外散亂、內散亂、相散亂、粗重散亂、作意散亂的六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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