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我還沒有得到這些,竟然爲你捷足先得,叫我怎能放得下
于是妒火中燒,想出種種辦法,以求打擊對方,使得對方名譽掃地,失去已得的榮譽。像這樣的嫉妒心,在未得聖果的凡夫,沒有那個敢說沒有,只是程度的輕重不同而已。
佛在阿含經中,將嫉說在煩惱法中,有的地方亦就嫉與悭並用。還有六诤根、十結等中,亦說到嫉。雖說這是不良的心理,但並沒有說出它的定義。到了佛滅度役,諸部派的初期論典,多數沒有把嫉說在心所法中。
南佛傳教論典,在煩惱論中,雖曾說到嫉,但心所法中,沒有說到嫉。到了注釋時代,作爲十二心所之一,始將嫉加入心所法。明白說出嫉之一語的,是法集論、分別論、人施設論等。如說:“對他人得到利養、恭敬、尊重、奉事、禮拜等生嫉、嫉妒、嫉妒性;羨視、羨嫉、羨嫉性”。簡單的說,就是對于他人的榮耀有所嫉視。
舍利弗阿毗昙論,在心所法中,雖沒有直接的揭示出嫉,但爲煩惱使的心所中,曾說到嫉妒使。如該論卷二叁說:“若他得利養、恭敬、尊重、贊歎、禮拜、僧嫉、嗔恚、忿怒、心嫉,是名嫉妒使”。同樣是說不願看到別人有什麼好過自己的地方,如有,內心就放不下。
北傅有部,在法蘊足論的心相應法中,雖沒有舉出嫉來,但像南傳諸論典一樣,在煩惱論中子以論說。如該論卷九說:“有一類,見他獲得恭敬、供養、尊重、贊歎、可愛五塵、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余資具,作是思惟:彼已獲恭敬等事,而我不得,由此發生諸戚、極戚、苦、極苦、妒、極妒、嫉、極嫉,總名爲嫉”。可是到了界身足論以後,將嫉視爲小煩惱地法之一,並被說爲獨一的心所法。如界身足論卷上簡單說:“嫉雲何
謂心不忍他之榮利”。不過法蘊足論所說嫉義與南傳論典及舍利弗毗昙所說,大體是類似的。
到了注釋時代以後,亦即所謂後期論典,其嫉的意義,還大體一樣。如入阿毗達磨論卷上說:“嫉結者,謂于他勝事令心不忍。謂于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間及余勝法,心生妒忌,是不忍義”。順正理論卷五四說:“令心不喜說名爲嫉,此異于嗔有別法體,故有釋嫉不耐他榮。謂此于他六盛事,專求方便破壞爲先,合心焦熱,故名不喜”。
經部系的成實論,像前嗔的說明一樣,認爲嫉是嗔的一相,而含攝在嗔中,沒有自體可爲別立。如該論卷九說:“有嗔,見他得利心生嫉妒,名爲伊沙”。由伊沙的昔譯語而得其名。有部說嫉是嗔的等流,因而順正理論將之說爲嗔以外的獨立別體,不可說爲假有,就是對經部說。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說嫉是隨煩惱中的小隨煩惱心所,雖像有部那樣的,作爲一個心所而立,實際是像經部那樣的,以嫉爲嗔的一分,沒有嗔以外的嫉,顯揚聖敵論卷一說:“嫉者,謂于他所有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妒不悅爲體,能障慈仁爲業,乃至增長嫉爲業”。成唯識論卷六說:“雲何爲嫉
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爲性,能障不嫉憂戚爲業,謂嫉妒者見聞他榮,深懷憂戚不安穩故。此亦嗔恚一分爲體,離嗔無別嫉相用故”。嫉爲嗔的一分,雖有異于有部,但其他的方面,大體同于有部。
嫉與諸識相應的關系是這樣的:南傳阿毗達磨攝義論等,說嫉唯與不善心中嗔相應的二心相應。北傳小乘有部及大乘唯識,因說嫉與欲界不善心中嗔相應,所以唯是欲界所系,唯與不善意識相應。又有部等說嫉與憂相應,亦同南傳佛教所說。成實論認爲嫉是嗔的一相,雖唯在意識中有,但不獨是欲界系,在色界亦有嫉的存在。這說法,與南傳佛教及有部等,都不同的。
悭:悭是悭恪不舍的意思,爲有情的秘恪心理。此說悭貪的人,染著自己所得的道法,耽著自己所有的財寶,不能慷慨的施舍,深恐他人知道自己,有無量的資財,有無窮的道法,于是對諸財寶,格外的藏于秘密處,對諸道法,格外的恪街于身懷之中,所以他的儲蓄,不是爲儲蓄而儲蓄,乃是爲了悭恪執著而儲蓄。像這樣的人,不特今生不會有好人緣,將來還要感到愚鈍和貧窮的果報。殊不知一個人今生所有資財和道法,是由宿世的福德和今生的助緣所湊成的。如今生不肯將之施舍,不願與人廣結善緣,對于來世有極不利的影響,所以佛菩薩度化我人,每每教人應當財法兼施,原因就在于此。
佛在阿含經中,常常亦說到悭,雖沒有給子定義說明,但卻說有住處悭、家悭、利養悭、法養怪、法怪的五種。還有十結中的悭結,也是指這說的。可是到了論典時代,各部派的學者,對這悭結都曾作定義的說明,不過多在不善煩惱論中說及、作爲心所來說的,並沒有明確地方。
舍利弗阿毗昙論,在心所法列舉中,雖沒有直接的說到悭,但在煩惱使的心所中,曾說到悭惜使。如該論卷二叁說:“若財物恪惜不舍心貪,是名悭惜使”。
北傳有部,在集異門足論,對住處悭等的五悭,沒有一一的說明。法蘊足論在煩惱中,將悭說爲財悭、法怪二種,並對它們一一說明。但在這兩論中,並未將悭作爲心所來說。到界身足論後,悭就作爲小煩惱地法來看。界身足論卷上說:“怪;雲河
謂于財法心著不舍”。品類足論卷叁說:“悭雲何
謂心鄙恪”。
以上是諸部派初期論典對悭定義的說明,但到諸部派後期論典對悭的解說,南北傳的論典大體是一樣的,只是文句方面,多少有些不同。要之,悭是對于自己所有的,不論是物質的財寶,不論是精神的財寶,總是一味的愛惜不已,不願拿出絲毫給與他人。
雜阿毗昙心論卷二說:“于財法惜著,名爲悭”。入阿毗達磨論卷二說:“陉結者,謂于己法財合心恪惜,謂我所有勿至于他”。順正理論卷五四更清楚說:“令心恪著說名爲悭,謂勿合斯舍離于我,合心堅執故名爲悭,耽著法財以爲上首,不欲離已,故名恪者”。從這引述,證知有部後期諸論典,對于悭的內容看法是一致的。
成實論中雖以怪爲心所法,但在獨一法的列舉中,並沒揭示出悭,認爲只是貪的一相。如該論卷九說:“若己物不欲舍,是名悭”。其後在卷一O雜煩惱品中,又對五悭作這樣的說:“住處悭者,獨我住此不用余人。家悭者,獨我入出此家不用余人,設有余人我于中勝。施悭者,我于此中獨得布施勿與余人,設有余人勿令過我。稱贊悭者,獨稱贊我勿贊余人,設贊余人亦勿贊令勝我。法怪者獨我知十二部經義,又知深義秘而不說”。說明悭的內容,再詳細的說明五悭所有的惡報。
至于大乘唯識學派,雖說悭是隨煩惱中的小隨煩惱心所,實際只是貪的一分,假法無實自體。與成實論說悭是貪一相,可謂是類似的;與有部說悭是貪的等流,爲別有其體的實法,可謂是不同的。唯識學派說悭是貪的一分,是假有,早在瑜伽論中就作此說,不過到其他諸論典中,更爲明顯的揭示出來。大乘阿毗達磨集谕卷一說:“何等爲悭
謂耽著利養于資生具,貪之一分,心恪爲體,不舍所依爲業”。成唯識論卷六說:二萬何爲悭
耽著財法,不能惠舍,秘恪爲性,能障不悭,鄙畜爲業。謂悭恪者,心多鄙澀,畜積財法不能舍故。此即貪愛一分爲體,離貪無別悭相用故”。
最後再說一說悭與諸識的相應關系:南傳諸論說悭唯與十二不善心中嗔相應的二心相應,但亦不是常相應的,于六識中,唯與第六意識的不善心相應。北傳小乘有部、大乘唯識,亦說悭在六識中,唯與第六意識的不善心相應。關于這點,南北傅的思想,倒是相一致的。
谄:谄是矯設罔他的意思,爲有情的詐現作僞的心理作用。佛在阿含經中,亦常說到谄字,但未詳細論說。到了佛滅度後,諸部派的論典,初亦在煩惱雜事論中論說。不過南傳佛教,不像有部那樣的,視谄爲獨立的心所,只在煩惱心所中略爲談到。
舍利弗阿毗昙論,在心所列舉中,沒有說到谄宇,唯在煩惱品中,以好欺的譯語,加以揭示出來。如該論卷一八說…“若心邪曲不正,是名好欺”。
有部在法蘊足論的心相應法中,沒有揭示出谄,在煩惱品中論及。界身足論,說爲十小煩惱地法之一。其後各個論典,都是作這樣說。集異門足論卷叁說:“諸心險性,若心好性,若心曲性,心雜亂性,心不顯了性,心不正直性,心不調善性,皆名爲谄”。順正理論卷五四說:“于己情事方便隱匿,矯以謀略,誘取他情,實智相違,心曲名谄……匿自情事,說名爲谄”。
到了大乘唯識學派,說谄是隨煩惱中的小隨煩惱心所。所不同于有部的:有部認爲谄是諸見的等流,是有實自體的心所;唯識則說是貪、癡的一分,是假有無實自體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說:“何等爲谄?謂耽著利養,貪、癡一分,矯設方便,隱實過惡爲體,障正教授爲業”。成唯識論卷六說…二萬何爲谄
謂罔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爲性,能障不谄教誨爲業。謂谄曲者,爲罔冒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爲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亦貪、癡一分爲體,離二無別論相用故”。成實論亦如唯識谄爲隨煩惱之一,如該論卷一O說:“曲心詐善名谄”。
如上大小乘論典的解說,可知谄完全是作僞的心理。一個行谄的人,他的生活行爲,定不光明磊落,但善巧言令色,奴顔婢膝,取悅于人,以欺罔他。如自己做了不可告人的罪惡之事,爲了曲心掩飾隱匿,乃特向人谄媚求榮,一味只求迎合他人的心意。如矯設奇異的威儀,博取他人的歡喜,以謀一己的私利,可見其居心是多麼的邪谀谄曲。或自己本沒有什麼德行,但爲博取他人的好感,或是求得高度的聲譽,乃特別的僞裝自己,表現自己德行高超。像這樣的,曲順他意,掩藏己失,自不是一個正人君子,更不是一個正直的學佛行人。所以邪曲不正,谄佞成性的人,不但過失會不斷的增加,而且有智的良師益友,會遠遠的離你而去,不再給子你的敵誨。所以在這世間做人,立言行事,要存直心,不可以邪曲心,谄媚于世,到處使出不擇手段的行爲。
最後再說一說谄與諸識的相應關系:小乘有部,說谄唯與欲界及色界初禅具有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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