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方便作爲喪親者自我覺察與輔導者評估之依據,而有其參考價值。
一、正常的悲傷反應。分爲感覺、生理感官知覺、認知、行爲四個方面:
1.感覺方面有悲哀、憤怒、愧疚感與自責、焦慮、孤獨感、疲倦、無助感、驚嚇、苦苦思念、解脫感、輕松、麻木。
2.生理感官知覺方面有胃部空虛、胸部緊迫、喉嚨緊收、對聲音敏感、一種人格解組的感覺、呼吸急促、有窒息感、肌肉軟弱無力、缺乏精力、口幹。
3.認知方面有不相信、困惑、沈溺于對逝者的思念、感到逝者仍然存在、幻覺。
4.行爲方面有失眠、食欲障礙、心不在焉的行爲、社會退縮行爲、夢到失去的親人、避免提起失去的親人、尋求與呼喚、歎氣、坐立不安、過動、哭泣、重遊舊地及隨身攜帶遺物、珍藏遺物。
二、不正常的悲傷反應。一般可分四類:
1.慢性化的悲傷反應又稱長期的悲傷反應97,乃指過度延長,且永遠未達一滿意結果的悲傷反應。此類反應相當容易被診斷出來,因爲當事人通常很清楚自己還沒走過悲傷。
2.延宕的悲傷反應,又稱被禁止的、壓抑的,或延後的悲傷反應。當事人在失落發生的當時情緒反應不足,在日後再度遭遇失落時卻産生過多過強的悲傷反應。
3.誇大的悲傷反應,是當事人經驗到強烈的正常悲傷反應,覺得不勝負荷,因而産生不適應的行爲,此當事人通常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反應與失落有關。如果悲傷者的無望感爆發成非理性的絕望,還加上憂郁現象,就是臨床上的憂郁症了。
4.改裝的悲傷反應之當事人雖有些引起生活困難的症狀及行爲,但卻不認爲自己的症狀或不適行爲與失落有關。改裝的或潛抑的悲傷反應會以兩種型式出現:一是改裝成生理症狀;一是隱藏在某些適應不良的行爲之下。
另外還有十二項診斷病態(不正常)悲傷的線索98:1.談到逝者就感到無可抑製的強烈及鮮明的悲傷、2.看似無關之小事情便引發強烈的悲傷反應、3.會談中出現失落的主題、4.不願意搬動遺物、5.檢查疾病史時,發現病人曾産生類似逝者曾有的生理病症、6.親人死亡後,生活有重大改變、7.長期的憂郁、8.有模仿逝者的沖動、9.自毀的沖動、10.每年于固定的某段時間內有巨大的悲傷、11.對疾病及死亡的恐懼、12.了解死亡的過程。
2.4.2.悲傷要素
雖悲傷經驗和個人正處于人生何一階段,正面臨何種沖突主題都有相關,但大部分的重要元素,皆可歸納在下面七大類裏:
一、失落對象。
要預測一個人對失落的反應,必需先知道逝者與當事人的關系。
二、依附關系(失落對象之間的依附關系的本質)。
包括逝者與當事人之間依附關系的強度、依附關系的安全度、愛恨沖突的關系、與逝者的沖突;若是愛恨交織、高度自戀或高度依賴,則容易阻礙悲傷的産生。
叁、死亡形式。
在何情況過世會影響喪親者的反應。傳統上,死亡分爲自然死亡、意外死亡、自殺、他殺,兒童意外死亡和老人自然死亡帶來的悲傷便有不同;而不確定的失落與多重失落容易造成困難的悲傷反應。
四、悲傷經驗。
要預測悲傷反應,必須了解個人過去的失落經驗,以及過去如何處理失落的悲傷;特別是曾有過困難悲傷反應或憂郁疾患者,較易有困難的悲傷反應。
五、人格變數。
指個人的性格特質,以及這些特質如何影響克服情緒壓力的能力。人格因素包括年齡、性別、自我概念、壓抑感覺的程度、處理焦慮的能力、克服壓力情境的能力等等。人在不能忍受巨大壓力時,便會退縮以保護自己去對抗強烈的感覺;因爲沒有能力忍受情緒壓力,便會縮減悲傷的過程,造成悲傷的困難,而愈是人格違常的人,愈不容易克服悲傷。
六、社會因素。
人們都屬于各種不同社會次文化團體,種族、宗教只是其中兩項,這些次文化提供了行爲准則與儀式,如愛爾蘭人、義大利人、猶太人等皆各自有著不同的悲悼習俗。而悲傷過程中,能夠從家庭以內與家庭以外,獲得情緒及社會支持,也就是在一個互相支持、相互增強的情境下處理悲傷是很重要的。此外,拉薩(Lazare)99整理出叁個造成困難悲傷的社會情境:一是不可談的失落,如自殺;二是社會否認的失落,也就是當事人和周圍的人都會好像失落從來沒有發生一般,如墮胎即是;叁是缺乏社會支持網絡,這包括缺乏認識亡者的人,以及能夠互相支持的人。
七、其他壓力。
另一個影響悲傷的因素,是因死亡所引發的改變和危機。有些個人或家庭在死亡事件後,經曆到很大或者無可避免的改變,包括嚴重的經濟惡化等。
又筆者認爲前叁項在一般狀況下,較容易被認爲與悲傷反應有關,故屬于直接因素;後四項則較容易被忽略其與悲傷反應有關,因而稱爲間接因素。
2.4.3.哀悼任務
Worden將哀悼工作以任務(task)來解釋,其不用階段、過程而用任務理論,乃因認爲喪親者需要有所行動,也可以有所行動。使喪親者了解悲傷終會結束,感到尚有希望的存在,且仍有努力之事與著力之處。其哀悼任務有四:
一、接受失落的事實(to accept the reality of the loss)
悲傷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完全面對事實,承認逝者不再會回來。有些人則拒絕相信死亡已經發生的事實,在悲傷過程中的第一關就停滯了。我們會在不同層次上以各種不同形式來否定現實,包括對死亡事實、失落的意義、或失落的不可逆轉性等層面。
對失落事實的否定,可能只是輕微的扭曲,也可能嚴重到妄想的程度,通常最可能發生的情況是精神醫師Gorer所謂“木乃伊化”(mummification)的現象,即將死者保留在木乃伊狀態中以備死者回來時之用。100
另一種逃避現實的方法是否定失落的意義,這種方式是“木乃伊化”的另一種極端,以減少失落感。還有一種否定失落意義的方式是“選擇性遺忘”。
有些人藉著否定死亡的不可逆性阻止自己接受死亡的事實,通靈是否定死亡是不可逆轉的另一種策略,其實希望和逝者重聚是種正常情感,特別是在失落後數日或數周之內,但若是長期懷抱這種希望是不正常的。
總之,接受失落的事實是需要時間的,因爲它不僅是一種知性的接受,也是一種情感的接受。101
二、經驗悲傷的痛苦(to work through to the pain of grief)102
痛苦寬廣的定義包涵了在失落所經驗到生理、情緒、行爲上的痛苦,而承認和解決這種痛苦是必需的,否則痛苦會藉由病症或其它偏差的形式來呈現;也就是說,如果爲了完成悲傷工作,生者必需經曆悲傷的痛苦,則任何允許生者逃避或壓抑痛苦的事,反而都會延長痛苦。
至于否定經曆痛苦任務的方法,即是不去感覺,最明顯的途徑是斷絕感覺和否定痛苦。
叁、重新適應一個逝者不存在的新環境(to adjust to an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deceased is missing)
適應新環境,對不同的人來說,有不同的意義,得視生者與逝者的關系、所曾扮演過的角色、自我觀念、個人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和家庭、教育、生活信念等而定。
失喪不僅意味失去重要他人,亦是自我意識的失落。失喪可能導致嚴重的退化,生者視自己爲無助的,不足的,無能的,孩子氣的,或是人格破産。生者可能將任何改變歸因于機會或命運,而非自己的力量和能力。然而,經過一段時間,這種種負面意向通常會被更多正面想法取代,生者便能夠執行各項任務且學習新的處世之道。
這項任務的失敗是不去適應失落,有些人與自己作對,加深自己的無助感,不去發展必須的生存技巧,或從世界退縮而不去面對環境的要求。大多數人並不會采取這種負面方式,通常他們會下決心要做到以前所不習慣的角色和發展以前所不具備的技巧,邁向一個經過再度評估的世界。
Schuchter&Zisook則指出Worden對“重新適應”(readjustment)的另一些解釋:“生者是否准備好進入新的關系,不在于對逝去的伴侶放棄,而有賴于在生者的心理生命中爲對方找一個適當的處所……同時也爲他人保留空間。”103
四、將情緒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它關系上(to emotionally relocate the deceased and move on with life)
輔導者的任務不是促使當事人放棄與逝者的關系,而是協助他們在情感生命中爲逝者找到一個適宜的地方,使他們能夠在世上繼續有效地生活。
要明確的說明什麼樣的情況叫做“未完成此項任務”,不太容易。最好的定義可能就是“不再去愛”(not loving)。生者往往因緊抓著對過去的依戀,不再往前走,也不去建立新關系,而無法完成此項任務。
對許多人而言,這是最困難的任務,他們的悲傷過程停頓在此。一段時間之後,他們意識到在失落之後,生命也停滯在某一點上。但這項任務仍是可以完成的。
完整悲傷反應的基准點,是想到逝者時能不感到痛苦。或許仍會悲哀,但已不同于從前扭曲的性質,也不至于恸哭或胸口緊縮,並且能夠將感情投注在生活與生命之中,此時,哀悼便已經完成了。
2.4.4.悲傷輔導
以下是悲傷輔導的目標與條件、原則與程序。
2.4.4.1.目標與條件
悲傷輔導的終極目標是協助生者完成與逝者間的未竟之事並向逝者告別。這些特定目標和哀悼的四項任務相符,即:
1.增加失落的現實感。
2.協助當事人處理已表達的或潛在的情感。
3.協助當事人克服失落後再調適過程中的障礙。
4.鼓勵當事人向逝者告別,以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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