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心所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法、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有貪嗔癡叁,一共叁十四種心所與之相應。遍行心所遍與八識相應,于五識自不例外。大體而言.前五識與意識關系極爲密切,意識有五:即五俱、獨頭、夢中、定中及亂意識。五識與五俱意識同起同滅,凡與五俱意識相應的心所皆得與五識相應;不與五俱意識相應的心所多不與五識相應。根本煩惱中“慢”,主要是我執的表現,前五識無執,故不與五識相應。惡、見、疑、惡作、尋、伺,此六心所多是意言境,前五識緣境離名,故無此五心所;眠與夢中意識相應,故非五識所有心所;忿、恨等十小隨煩惱,皆是貪嗔癡叁根本煩惱現行的差別,前五識與根本煩惱中貪嗔癡相應,即可赅十小隨煩惱,故不別立此十心所。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鄰。 此二句言五識所待之緣,謂眼待九緣,耳待八緣,鼻舌身叁識各七緣。五識各以其自種爲因緣,各以其所依之根爲主要增上緣,隨其所應分別以色聲香味觸爲其所緣緣,均以第八識爲根本依,第七識爲染淨依,第六識爲分別依,鼻舌身叁識唯有七緣;耳識緣聲必有空間距離,故加一空即成八緣;眼識緣色既有空間距離又須光明乃見,再加一明,即成九緣。五識所依之根同是淨色,均在身中,故言好相鄰也。 合叁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中上句言五識的作用,鼻舌身叁識緣境,必須境與根合,始能起用,故曰合叁。眼耳兩識緣境必須境與根有一定空間距離,然後起用,故曰離二。下句言根能發識而實非色根直接起緣色等諸境的作用。因爲五識各有由自所熏習的潛能寄存于本識之中,也就是五識各有自種。在色境與眼根相對時,由本質境倒影映現在眼根網膜之上,刺激眼根引動本識中眼識潛能騰躍而起,由眼根出,將網膜上倒影舒放廣大,反映于本質境上,此如電力由燈泡放光照物一樣。光雖由燈泡發出,實乃電力所發之光,而非燈泡直接發光。眼識與眼根的關系雖極親密,而實非一,其余耳鼻舌身諸根與耳、鼻、舌、身諸識的關系雖極密切,而各有體,例此可知。然一般愚者不知唯識道理,認爲眼等五識即眼等五根直接所起之作用,失之毫厘,差以千裏,與此中真實情況完全相反,真是愚不可及。總之,五識的作用主要是觀世界間色、聲、香、味、觸五種塵境,因爲它只是現量,沒有比量;只有性境,沒有獨影、帶質,決不能以理境爲緣,故曰觀塵世。然複當知,此觀塵世實乃五識之用,決非五根之用。 變相觀空爲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叁類分身息苦輪。 此四句總顯五識轉依相。初句顯五識轉依爲成所作智,其智以後得無分別智爲體。後得無分別智與根本無分別智有別,彼智所緣爲理性,此智所緣爲事相。五識未轉依位,但觀色法塵境,不思維諸事議理;既轉依後,其智亦不緣理體真如,故次句雲“果中猶自不诠真”。“圓明初發成無漏”,此言五識轉依的時位。“圓明”即指“大圓鏡智”。成佛時入“金剛喻定”斷盡賴耶識中有漏名言習氣及異熟習氣,轉第八識爲大圓鏡智及無垢識,由此圓鏡智現起無漏有爲法的報身,而有無漏五淨色根,根發無漏五識。成所作智乃有圓足的相應心品而使得生。“成所作智”者,成佛所應作之事,其事爲何,即“叁類分身息苦輪”。諸大乘人主要是以度衆生爲要務,在因位必須大用功力以度衆生,在果位無爲而無不爲,不用功力而隨緣化度,對地前加行位菩薩現千丈大身而爲說法;對資糧位菩薩、二乘學、無學及人天有情現丈六金身進行化導;對叁惡道隨類化身進行度濟,如是叁類分身,即能化度無邊異生,而使之出離,解脫,故曰:“叁類分身息苦輪。” 叁、意識頌 叁性叁量通叁境,叁界輪時易可知。 此中初句顯意識的性、量及所緣境。意識有五,內容較雜,故通善、惡、無記叁性。意識分別能力最強,故通現、比、非叁量。意識活動範圍極爲廣泛,故其所緣通性、獨影、帶質叁境。次句言意識所通的界趣。欲界中意識全有;色界中除無想天,其余皆有。無色界中除無所有處天,其余皆有。此意識通于叁界,第七末那識,第八賴耶識俱通叁界;但意識通叁界顯明亦知,非如第七第八兩識通叁界之隱微難知,故曰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叁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此四句總言與意識相應的心所相,心所總有六位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六、小隨煩惱十、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共爲二十隨煩惱,再加不定心所四,總爲五十一法,意識活動範圍極爲廣泛,故五十一心所全與之相應,但是心所性別有異,絕非完全同時同境俱起。特別是惡性的煩惱現行,則障蔽善法,而信等善心所不起;若善心所現行時則能製止煩惱而惡心所不起。一定是意識現起時善法與惡法分別相應,而不同時配合,故曰“善惡臨時別配之”。總之,意識在善、惡、無記叁性上,在欲界、色界、無色叁界的流轉上,在苦、樂、舍叁受的領納上,雖恒常轉變移易而無定,然與之相應的心所或根本煩惱、隨煩惱,或信等十一善法總是與之相連束而不舍離。以故意識在造作上常有善業惡業之相續無窮。 動身發語獨爲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此二句,上言意識支配身語最極有力,造業獨勝。下言由依此業力能招後有異熟果,由斯業報展轉相續,而衆生有輪回之苦。業有身,口、意叁種不同,總以思爲其體。審決二思屬意業,能動身思屬身業,能發語思屬語業,而總以意業爲主,身口業皆由意識支配而有,故曰“動身發語獨爲最”。意識所造善惡諸業,在現在世能感部份增上果。若業熏本識,成爲業習氣,即業種子,在本識中變異成熟,便感當來“異熟果”由業種上的引業力能使本識變現某趣的根身(正報)和器界(依報),成爲“總報”,名爲“異熟”。由業種上的滿業力感前六識決定生活享受,有種種不同,即是“別報”,名“異熟生”。異熟與異熟生,總名“異熟果”。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此四句總顯意識的轉依相。意識轉依爲妙觀察智,此智善能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善能了達一切有情根器勝劣,教化衆生,與大雨自覺覺他,無不微妙,故曰“妙觀察智”。菩薩見道登歡喜地,開始證得此智,故曰“發起初心歡喜地”。可是初登歡喜地只能破分別我法二執,斷分別煩惱所知二障,而俱生我法二執及其所引生俱生煩惱所知二障猶未除滅,不時現行纏縛身心,使妙觀察智不能圓滿轉得,故曰“俱生猶自現纏眠”。菩薩在修道位不斷修戒、定、慧及無相無分別智,到達第七地遠行地後、第八不動地前,破除俱生我法二執,第六意識無障纏縛,純屬無漏,而妙觀察智始得圓滿,普照十方刹土,故曰:“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四、末那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爲非。 此中上句言末那識的“境”和“性”。此識所緣是“帶質境”,由于執第八識見分爲我,便有迷情;有了執我的迷情,不能親緣第八識見分,而迷情中挾帶有第八識見分的本質,故曰“通情本”。又由于謬執第八識見分爲我,有了迷情覆蔽真相,故其性雖屬非善非惡的“無記”,而實有覆,非如第八識無執無著的“無覆無記性”。下句言末那識的量屬“非量”。所以然者,因它緣第八識的見分爲境,而謬執爲我,不見其境的真相,故是“非量”。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此二句言末那識相應的心所有八大隨煩惱,五遍行及別境心所中的慧、根本煩惱中的貪、癡、我見、我慢,共十八法。因此識執八見分爲我,自然會對我生愛而有貪,因有我執其心昏昧而有癡,執我則其錯誤認識而爲邪見,有我執則自高舉而有驕慢。由于有此以我執爲中心的貪、癡、見、慢四根本煩惱,自會常常顛倒昏迷,而生八大隨煩惱;因有我見,自必與別境中的慧相應,至于遍行心所,原屬遍與八識相應,當然于第七識自不例外。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爲染淨依。 此四句總顯第七識的作用有顯著的兩方面。由于第七識恒常而委細地執賴耶見分爲我,生起俱生煩惱障,有恒行不共無明,鎮住有情,日夜昏迷,不得解脫生死輪回之苦。只有依法修行,使第七識不執賴耶爲我,才能斷除俱生煩惱,成阿羅漢而得出離;或大乘人在不動地前,末那舍去我執,再進而于金剛道空去業果相續的異熟,才能成大牟尼而得解脫。若不依法修行出離生死,有情永遠爲俱生我執所覆蔽,而長夜淪迷,絕無出期。這就是此中上二句所說第七識所起的作用。同時由于第七識常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根本煩惱及掉舉、昏沈等八大隨煩惱相應,製約著前六轉識,恒常染汙,不得淨化,而一定要第七識清淨,前六轉識才有清淨的可能,故末那識是前六轉識生起的一份增上緣,而稱之爲染淨依。這就是此中下二句所說第七識的作用。此外,若詳言末那識的作用,除此二種還有兩種,就是它能外爲第六意識生起的根,內爲第八賴耶識生起的根。而共有四種作用。一般人不知第七識爲何物,若知其具如前所說四種作用,則可知在世出世間染淨轉化的關系上實爲一主要中心輸紐,切不可抹煞其在這方面的重大意義。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此四句總顯第七識轉依相。第七識轉依爲平等性智,此識在有漏位恒常執賴耶見分爲我,即于人有自他之別,于法有染淨之分。既得轉依,破除我執,即于人自他平等,于法染淨平等,故名平等性智。此智在什麼時位最初轉得,當知大乘菩薩在見道位登極喜地,第六意識初轉妙觀察智時,此第七識即開始轉得平等性智,故曰“極喜初心平等性”。此智在什麼時候才能圓滿轉得
當知遠行地後,不動地前,既得純無相智,又修無功用行,以無爲之爲,無用之用,恒常隱約而細微地任運自然的正行勢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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