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八识规矩颂》讲义▪P2

  ..续本文上一页的心所有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法、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根本烦恼有贪嗔痴三,一共三十四种心所与之相应。遍行心所遍与八识相应,于五识自不例外。大体而言.前五识与意识关系极为密切,意识有五:即五俱、独头、梦中、定中及乱意识。五识与五俱意识同起同灭,凡与五俱意识相应的心所皆得与五识相应;不与五俱意识相应的心所多不与五识相应。根本烦恼中“慢”,主要是我执的表现,前五识无执,故不与五识相应。恶、见、疑、恶作、寻、伺,此六心所多是意言境,前五识缘境离名,故无此五心所;眠与梦中意识相应,故非五识所有心所;忿、恨等十小随烦恼,皆是贪嗔痴三根本烦恼现行的差别,前五识与根本烦恼中贪嗔痴相应,即可赅十小随烦恼,故不别立此十心所。 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八七好相邻。 此二句言五识所待之缘,谓眼待九缘,耳待八缘,鼻舌身三识各七缘。五识各以其自种为因缘,各以其所依之根为主要增上缘,随其所应分别以色声香味触为其所缘缘,均以第八识为根本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六识为分别依,鼻舌身三识唯有七缘;耳识缘声必有空间距离,故加一空即成八缘;眼识缘色既有空间距离又须光明乃见,再加一明,即成九缘。五识所依之根同是净色,均在身中,故言好相邻也。 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此中上句言五识的作用,鼻舌身三识缘境,必须境与根合,始能起用,故曰合三。眼耳两识缘境必须境与根有一定空间距离,然后起用,故曰离二。下句言根能发识而实非色根直接起缘色等诸境的作用。因为五识各有由自所熏习的潜能寄存于本识之中,也就是五识各有自种。在色境与眼根相对时,由本质境倒影映现在眼根网膜之上,刺激眼根引动本识中眼识潜能腾跃而起,由眼根出,将网膜上倒影舒放广大,反映于本质境上,此如电力由灯泡放光照物一样。光虽由灯泡发出,实乃电力所发之光,而非灯泡直接发光。眼识与眼根的关系虽极亲密,而实非一,其余耳鼻舌身诸根与耳、鼻、舌、身诸识的关系虽极密切,而各有体,例此可知。然一般愚者不知唯识道理,认为眼等五识即眼等五根直接所起之作用,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与此中真实情况完全相反,真是愚不可及。总之,五识的作用主要是观世界间色、声、香、味、触五种尘境,因为它只是现量,没有比量;只有性境,没有独影、带质,决不能以理境为缘,故曰观尘世。然复当知,此观尘世实乃五识之用,决非五根之用。 变相观空为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 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此四句总显五识转依相。初句显五识转依为成所作智,其智以后得无分别智为体。后得无分别智与根本无分别智有别,彼智所缘为理性,此智所缘为事相。五识未转依位,但观色法尘境,不思维诸事议理;既转依后,其智亦不缘理体真如,故次句云“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此言五识转依的时位。“圆明”即指“大圆镜智”。成佛时入“金刚喻定”断尽赖耶识中有漏名言习气及异熟习气,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及无垢识,由此圆镜智现起无漏有为法的报身,而有无漏五净色根,根发无漏五识。成所作智乃有圆足的相应心品而使得生。“成所作智”者,成佛所应作之事,其事为何,即“三类分身息苦轮”。诸大乘人主要是以度众生为要务,在因位必须大用功力以度众生,在果位无为而无不为,不用功力而随缘化度,对地前加行位菩萨现千丈大身而为说法;对资粮位菩萨、二乘学、无学及人天有情现丈六金身进行化导;对三恶道随类化身进行度济,如是三类分身,即能化度无边异生,而使之出离,解脱,故曰:“三类分身息苦轮。” 三、意识颂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 此中初句显意识的性、量及所缘境。意识有五,内容较杂,故通善、恶、无记三性。意识分别能力最强,故通现、比、非三量。意识活动范围极为广泛,故其所缘通性、独影、带质三境。次句言意识所通的界趣。欲界中意识全有;色界中除无想天,其余皆有。无色界中除无所有处天,其余皆有。此意识通于三界,第七末那识,第八赖耶识俱通三界;但意识通三界显明亦知,非如第七第八两识通三界之隐微难知,故曰易可知。 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 此四句总言与意识相应的心所相,心所总有六位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本烦恼六、小随烦恼十、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共为二十随烦恼,再加不定心所四,总为五十一法,意识活动范围极为广泛,故五十一心所全与之相应,但是心所性别有异,绝非完全同时同境俱起。特别是恶性的烦恼现行,则障蔽善法,而信等善心所不起;若善心所现行时则能制止烦恼而恶心所不起。一定是意识现起时善法与恶法分别相应,而不同时配合,故曰“善恶临时别配之”。总之,意识在善、恶、无记三性上,在欲界、色界、无色三界的流转上,在苦、乐、舍三受的领纳上,虽恒常转变移易而无定,然与之相应的心所或根本烦恼、随烦恼,或信等十一善法总是与之相连束而不舍离。以故意识在造作上常有善业恶业之相续无穷。 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此二句,上言意识支配身语最极有力,造业独胜。下言由依此业力能招后有异熟果,由斯业报展转相续,而众生有轮回之苦。业有身,口、意三种不同,总以思为其体。审决二思属意业,能动身思属身业,能发语思属语业,而总以意业为主,身口业皆由意识支配而有,故曰“动身发语独为最”。意识所造善恶诸业,在现在世能感部份增上果。若业熏本识,成为业习气,即业种子,在本识中变异成熟,便感当来“异熟果”由业种上的引业力能使本识变现某趣的根身(正报)和器界(依报),成为“总报”,名为“异熟”。由业种上的满业力感前六识决定生活享受,有种种不同,即是“别报”,名“异熟生”。异熟与异熟生,总名“异熟果”。 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 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此四句总显意识的转依相。意识转依为妙观察智,此智善能观察诸法自相共相,善能了达一切有情根器胜劣,教化众生,与大雨自觉觉他,无不微妙,故曰“妙观察智”。菩萨见道登欢喜地,开始证得此智,故曰“发起初心欢喜地”。可是初登欢喜地只能破分别我法二执,断分别烦恼所知二障,而俱生我法二执及其所引生俱生烦恼所知二障犹未除灭,不时现行缠缚身心,使妙观察智不能圆满转得,故曰“俱生犹自现缠眠”。菩萨在修道位不断修戒、定、慧及无相无分别智,到达第七地远行地后、第八不动地前,破除俱生我法二执,第六意识无障缠缚,纯属无漏,而妙观察智始得圆满,普照十方刹土,故曰:“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四、末那识颂 带质有覆通情本,随缘执我量为非。 此中上句言末那识的“境”和“性”。此识所缘是“带质境”,由于执第八识见分为我,便有迷情;有了执我的迷情,不能亲缘第八识见分,而迷情中挟带有第八识见分的本质,故曰“通情本”。又由于谬执第八识见分为我,有了迷情覆蔽真相,故其性虽属非善非恶的“无记”,而实有覆,非如第八识无执无著的“无覆无记性”。下句言末那识的量属“非量”。所以然者,因它缘第八识的见分为境,而谬执为我,不见其境的真相,故是“非量”。 八大遍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 此二句言末那识相应的心所有八大随烦恼,五遍行及别境心所中的慧、根本烦恼中的贪、痴、我见、我慢,共十八法。因此识执八见分为我,自然会对我生爱而有贪,因有我执其心昏昧而有痴,执我则其错误认识而为邪见,有我执则自高举而有骄慢。由于有此以我执为中心的贪、痴、见、慢四根本烦恼,自会常常颠倒昏迷,而生八大随烦恼;因有我见,自必与别境中的慧相应,至于遍行心所,原属遍与八识相应,当然于第七识自不例外。 恒审思量我相随,有情日夜镇昏迷, 四惑八大相应起,六转呼为染净依。 此四句总显第七识的作用有显著的两方面。由于第七识恒常而委细地执赖耶见分为我,生起俱生烦恼障,有恒行不共无明,镇住有情,日夜昏迷,不得解脱生死轮回之苦。只有依法修行,使第七识不执赖耶为我,才能断除俱生烦恼,成阿罗汉而得出离;或大乘人在不动地前,末那舍去我执,再进而于金刚道空去业果相续的异熟,才能成大牟尼而得解脱。若不依法修行出离生死,有情永远为俱生我执所覆蔽,而长夜沦迷,绝无出期。这就是此中上二句所说第七识所起的作用。同时由于第七识常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根本烦恼及掉举、昏沉等八大随烦恼相应,制约着前六转识,恒常染污,不得净化,而一定要第七识清净,前六转识才有清净的可能,故末那识是前六转识生起的一份增上缘,而称之为染净依。这就是此中下二句所说第七识的作用。此外,若详言末那识的作用,除此二种还有两种,就是它能外为第六意识生起的根,内为第八赖耶识生起的根。而共有四种作用。一般人不知第七识为何物,若知其具如前所说四种作用,则可知在世出世间染净转化的关系上实为一主要中心输纽,切不可抹煞其在这方面的重大意义。 极喜初心平等性,无功用行我恒摧, 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 此四句总显第七识转依相。第七识转依为平等性智,此识在有漏位恒常执赖耶见分为我,即于人有自他之别,于法有染净之分。既得转依,破除我执,即于人自他平等,于法染净平等,故名平等性智。此智在什么时位最初转得,当知大乘菩萨在见道位登极喜地,第六意识初转妙观察智时,此第七识即开始转得平等性智,故曰“极喜初心平等性”。此智在什么时候才能圆满转得

  当知远行地后,不动地前,既得纯无相智,又修无功用行,以无为之为,无用之用,恒常隐约而细微地任运自然的正行势力,能…

《《八识规矩颂》讲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