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也不行,所以根本不能主宰。有這個因緣,就要生這個法,所以就“無我”。 什麼叫“法”?法謂“軌持”。 “軌”,軌則,就如車子在路上行駛,必然要順著路走。“持”,守持,就是說一切事物都具備了一定的特點,叫“任持自性”。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以一切事物所各各獨具的特點,以便于引起人們對它的認識和了解,所以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法”含有一個實有的意思,它自己具備了一個特點,作爲我們認識它的標准。凡夫則認爲這些事物是真實的、不虛的,但佛法就不承認有一個實在的法。佛說一切法皆從因緣生,都是我們內心從因緣勢力之所變現,沒有實體,所以就沒有實法。那麼,知道了一切法沒有實體,沒有一個實在的我,沒有一個實在的法,當下就解脫。凡夫執有,患得患失;聖者達非有非空的中道,故不斷妄想不求真。
“由假說我法”:此一句是唯識叁十頌的總綱核心,也是整個唯識學的總綱核心。《成唯識論》造論緣起雲:“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俱生,如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爲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此段精辟的論述,皆是依于本頌 “由假說我法”一句演變而來。因爲唯識學主要是闡明人生宇宙的唯一絕對真理和世出世間的染淨因果規律,從染淨因果規律看,無一法不是緣生,無一法不是空者,由此凡夫所執著的實我和實法,絕對無有,了不可得。唯識學正是圍繞這一我法二空的真理,廣爲弘宣,其目的是讓一切迷而不覺有實我實法執著的凡夫破除我法二執,證得我法二空,斷除煩惱、所知二障,最終證得彼果斷的大涅槃和彼果智的大菩提。當然《唯識叁十頌》亦不例外,也是圍繞著這一中心思想(我法二空)和最終目的(大菩提、大涅槃),而廣爲衆生弘宣。以故《金剛經》雲:“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所以《叁十頌》卷首第一句即道出了實我實法了不可得,而聖者所說的我法皆是爲了度化衆生而依語言文字假施設的,因爲一切法是緣起性空、如夢如幻,則不能用語言文字說它是個什麼或不是個什麼,但是一切衆生迷而不覺,不達此理,常墮輪回,不得解脫,佛陀悲憫此故,不得已而假借語言文字,隨順世俗谛,而說有我有法,其目的是顯示無我無法的道理,所以聖者所說的我法,皆是假說,不同于凡夫有分別執著而說。這就是“由假說我法”的所以然。《成唯識論》對此一句有准確無誤的解釋,如雲,世間所說的“我”是指有情、命者等,所說的“法”是實德業等,聖者所說的“我”是預流、一來等,所說的“法”是蘊處界等。不管世出世間,凡說有我,皆是依語言文字假施設,于我空法空的道理是完全相反的。不過世間所說的我法,無著菩薩名之爲“無體施設假”;聖者所說的我法,無著菩薩名之曰“有體施設假”。什麼叫“無體施設假”?無有其事,但依語言文字妄執而有,名與事兩不相幹。什麼是“有體施設假”呢?聖者根據人生宇宙的事理,然後方便假借語言文字來加以诠表認識,有其事,才必用其名,有其名則必有其事,名事相符,實事求是,與外道無體妄執的我法,完全相反,故名“有體施設假”。總之,不管是外道所說的我法,還是聖者所說的我法,一是體相俱無,一是有相無體,皆不能用語言文字加以顯示,只不過聖者爲了使衆生明白真勝義谛一法不立的道理,徹底通達實我實法了不可得,故特假說有我有法。學人于此當慎思之。
“有種種相轉”:指我種種相和法種種相皆有很多。皆如上述。
既然我法是空,而凡夫聖教假立種種我法,依何而假立的呢?此種種我法相,皆依識所變現的見相二分,似我似法而假施設。
“彼依識所變”:是依叁類八識所現的境界來假立的,因爲識生起,就要起用,它就要現“相分”爲境,現“見分”認識相分,要起見、相二分之用。世人不了見分和相分是心所起的一個幻相,就把見分認爲實在是能緣體,就叫能取執;把相分認爲實在是所緣的境,就叫所取執。總的來說,能取所取都是衆生的愚迷,不達識所變的相是幻相,不是真正的見、相二分,只是“似能緣相”、“似所緣相”。衆生把“似相”執爲真相,幻相執爲實相,所以就起我種種相、法種種相的執著。凡夫不達見相二分皆是識變之理,故把見分執爲能取,是謂我執;把相分執爲所取,是謂法執。有我法執著熏習成種,由此又有似我似法相顯現。凡夫複執似我似法爲實我實法,由此輾轉執著,輾轉熏習,便會形成牢不可破的有漏世間,這就是始終有我種種相、法種種相的所以然。《楞伽經》雲:“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故一切唯識。”由此說明實在的我種種相和法種種相是了不可得的,它只不過是識的見相二分而已。“識”也就包括“心所”在內,因爲識不孤起,它一生起,就必然有相應的“心所”與之同時生起。《成唯識論》說:“此中識者,亦攝心所”。因爲心王緣境的總相,也就是變境的總相;心所緣境的差別相,也就是變境的差別相。
那麼,能變的識有哪幾種呢?
“此能變唯叁”,能夠變境的識有叁種:阿賴耶識(心)、第七末那識(意)、前六識(識)。所以《厚嚴經》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心、意、識這叁者所緣的境界,都不能離開心意識的本身。所以我說一切法只有識,沒有其余的東西。識所變的境,是識的相分,也是識;能夠緣境的見分,也是識。
頌雲: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能變境的識有叁種:異熟,指阿賴耶識;思量,指第七末那識;了別境識,指前六識各自能了別各自的塵境。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塵,意了法,末那識執阿賴耶識見分爲我,阿賴耶識認識種子、根身、器界。這就是八識各各認識的具體境界。所以能認識境的識,簡言之是叁,詳細講就是八識。
以下此頌,分言叁段:初明初能變——阿賴耶識
頌雲: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暴流,阿羅漢位舍。
“初阿賴耶識”:初,指初能變識。
“異熟一切種”:指阿賴耶識,它有“異熟”、“一切種”的異名。《攝大乘論》上還舉有:阿陀那識、根本識、所知依、心、第八識等別名。
阿賴耶識,印度語,漢譯爲含藏識,有能藏、所藏和我愛執藏叁藏義。爲什麼叫異熟識呢?是指業種由業力在阿賴耶識中變異成熟。阿賴耶識隨業力變現根身(爲正報),變現器界(爲依報),故稱“異熟果識”。它又名叫“一切種識”,阿賴耶識中的種子很多,有“名言習氣”、“二取習氣”、“業習氣”。種子又叫“習氣”,又叫“隨眠”,又叫“功能差別”。“名言習氣”中,有“表義名言”,有“顯境名言”。什麼叫“顯境名言”呢?具體的精神和物質性的潛能皆屬顯境名言所攝,用語言文字诠表精神、物質性的概念,叫“表義名言”。具體說來,八識、五十一心所的種子,地水火風內外四大的潛能屬于顯境名言,人們用語言文字認識它是眼識乃至阿賴耶識,或是地大潛能乃至風大潛能的概念,就是表義名言。
這裏講的阿賴耶識,與“真如緣起”講的“真心”不同。“真如緣起”理論錯誤認爲阿賴耶識原本只有一個“真心”,忽然念起就號爲“無明”,“真心”中幻起無明,無明熏習“真心”,就産生阿賴耶識。阿賴耶識一部分就是真心,一部分就是無明妄心,是真妄兩部分融合爲一的一個整體。唯識正義講,阿賴耶識本身藏種,種現熏生,相依共存,是“內因緣生法”,種子爲因,業種爲緣。有漏的阿賴耶識,以染業爲緣;無垢識,以我們發心以來廣度衆生所造無漏善業爲緣,“因”就是本來法爾而有的菩提種性。所以無垢識也是因緣生,阿賴耶識也是由因緣生。要有阿賴耶識,才有“內因緣生法”。
“不可知執受、處、了”,阿賴耶識所執受的種子、根身都很細微,不可知,很不容易認識清楚。因爲阿賴耶識是向內緣,前六識都是向外緣,阿賴耶識像樹根一樣,埋在地下,看不見,所以叫“根本識”。不可知執受種子、根身,只是從作用上可見,因爲阿賴耶識本身是一種能力。“處”,指阿賴耶識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的“處”,不只是這個地球才是“處”,整個宇宙都是我們阿賴耶識變現的“處”,只要與我們業力相同,就能變現這個業力相同的“處”,所以“處”很廣泛難知。“了”,了別,認識作用。阿賴耶識認識的對象,是種子、根身、器界,這些都隱微難知,佛不說,我們就不知道,故稱“不可知執受、處、了”,總之說明阿賴耶識非常難知。
再講一講阿賴耶識。根據其能藏、所藏、我愛執藏叁含藏義,故名阿賴耶識。同時它又隨業力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故名異熟識。因爲業在過去,果在現在;業在現在,果在未來,“異時而熟”,故名“異熟”。業有善惡,果是無記,因爲變根身、變器界本身來說,不帶道德性和非道德性,所以是無記性,叫“異性而熟”,故名“異熟”。另外,業熏習在阿賴耶識中,並不是馬上就能感果,要通過一定時間的醞釀、變異才能成熟,所以叫“變異而熟”,故名“異熟”。據此叁義,名爲“異熟識”。阿賴耶識隨業種子的“引業力”,內變根身,外變器界,名爲“異熟”;其中業種子的“滿業力”感前六識來享受生活,來受用這個境界,名“異熟生”。“異熟”加“異熟生”統稱“異熟果”。“異熟果”主要是隨業力變現的果。人造業是前六識,變現果是第八阿賴耶識,故阿賴耶識叫“異熟果識”,也通叫“一切種識”。《解深密經》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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