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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要義》總結

  《金剛經要義》總結

  唐仲容

  《金剛經》是學佛唯一必讀的佛典,其經義是成佛唯一無二的無上妙道。故經言:“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所以然者,學佛成佛必遵循一定的因果規律。從果上說,成佛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大自在、大解脫者;從因上說,是要修大菩薩行,起慈、悲、喜、舍四無量心,修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以及布施、持戒、安忍、精進、禅定、般若六波羅蜜。總起來說,就是要悲智等運、福慧雙修、真俗圓融,久久行持,才能證得覺行圓滿的偉大佛果。而《金剛經》所說:“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即是以簡馭繁,守約施博,赅括四攝六度的總持法門,也是《華嚴經》所說“以少方便,疾得一切諸佛功德”的殊勝方便。故學佛者,必需堅守此經要義,始終不移地盡力修持,才能符合成佛的因果規律,而有超凡入聖、證大涅槃、成大菩提的可能。若不依此經義修持,則南轅北轍,行與果,兩不相應,雖修萬劫,終難成佛。今特爲門人宣講《金剛經》,並撰寫成文,名《〈金剛經〉講要》。深盼廣大讀者能正確而深入地掌握此經要領,善巧行持,迅速入道。今特依經義總結出五項要點如下:

  一、最究竟、最圓滿的理論根據

  《金剛經》著重談學佛的修證功夫。但修證必須有一定的理論根據,從經中某些精煉的言說章句中,即可窺見其理論的卓越。如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生清淨心。”諸如是等言說章句,其義理幽微,融會貫通,自能成爲一健全的思想體系。古今依而行之者,皆可獲見性入道之卓效。故《金剛經》的理論根據,通過無數實踐證明,是最極殊勝的。

  “緣起性空說”是佛法的核心理論,此經所依的理論指導即是此“有爲緣起說”,故于卷末作如是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有爲法即是因緣所生之法,法從因緣生,緣散法還滅,刹那不住,除因緣外,別無自體可得;因緣正和合位,雖有一定的幻狀可得,然是無常,無有定相可得,即是無有定法。無有定法即不可言說、分別,遠離所執實我、實法,而其本性清淨。緣生法的總體不外是心,心是積集義、積起義,主要指:第八識受熏、持種,一切諸法種子之所積集。由于諸法種子積集其中,隨緣即起諸法現行,是故,第八識名爲“藏識”,亦名“所知依”。于此也就說明了以第八識爲總體的心即是一切種子的有機結合。然此心有染淨二分:染心者以一切染法種之所集積爲體,以生起一切有漏世間諸法爲用;其本身以染種爲因,以染業爲緣,而得生住。淨心者以具無漏諸淨法種爲其體,以生起一切無漏淨法爲其用;而其本身以淨種爲因,以淨業爲緣,而得生住。《說無垢稱經》雲:“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即是指此而言。《金剛經》所說“一切有爲法”者,即是指世出世間染淨二心及其所生染淨諸法而言。染心隨染因緣所生諸法,由我法執著迷情之所混雜,一切有情的自身有生、老、病、死之苦;其所變現的器世間有成、住、壞、空之災。由淨心隨淨因緣所生諸法,其人身無生、老、病、死之苦;其淨土無成、住、壞、空之災。是爲佛與衆生染淨法相的差別。但是,世間有漏有爲諸法與出世無漏有爲諸法皆是心之所變現,同是隨因緣所生之法,是故,皆無實自體,如夢如幻,所求人身之自體了不可得,而人我空;所求諸法之自體了不可得,而法我空。衆生爲無明所盲,不達緣起性空的真理,起我法二執。由我執引生煩惱障,不得涅槃;由法執引生所知障,不證菩提。聖者通達緣起性空的真理,了知我法本空,而無二執。由通達我空,故無煩惱障,而得大涅槃;由通達法空,故無所知障,而證得大菩提。故我法二執之有無,實爲染與淨、凡與聖相互區別的焦點。以是之故,佛陀于《金剛經》末後作畫龍點睛地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意指對一切有爲法的有而非真,如幻不實,應作如夢等六種觀。觀者,凡位菩薩當在在處處于有爲法上用功作觀,反複參悟其相有體無的事實,以通達實我實法了不可得的真空本性,而得破執、斷障;聖位菩薩深知緣起性空,已通達了實我實法了不可得的真理,而在在處處觀照諸法實相,也就是現觀實證,由此遠離言說戲論相、分別執著相,漸漸而成大覺。此正《金剛經》所謂:“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據上所述,還可直接了當地說:《金剛經》的理論根據與佛所立的“叁法印”、“大乘一實相印”完全契合。由與此勘定佛法真理的標准相應無乖,更可說它是一系列法印義理精神的直接體現。叁法印主要依有爲法的“緣起性空”義而立,以此爲勘定真僞佛法的標准。是故,佛典中常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的慣語。生滅法即是變化無常的有爲法。有爲法是世出世間之本,是故,立“諸行無常”爲初印。諸法生滅無常,即無定法,無定法即無真實的有情,而人我不可得;無定法則無真實的法,而法我不可得;由斯便入我法二空的無爲真如,是故,次以“諸法無我”爲第二印。既無實我實法,有誰在生?有誰在滅?有誰感受生滅呢?由斯便顯出無生無滅、本來寂靜的自性涅槃,是故,複以“涅槃寂靜”爲第叁印。此叁法印顯示出了叁個要點:一、首依有爲法顯生滅無常義;二、次依如幻非真的無常義顯二空真性;叁、複依二空真性來顯無爲法無我湛寂的涅槃。依此道理擴而充之,即顯示出一切法皆不可取,不可說的“一相無相之實相”,而立大乘一實相印。此一系列的法印是最極標准的佛法。依而行之,必得出世碩果。故說,《金剛經》即以有爲法的緣起性空義來爲其理論的主幹。有爲法從因緣生,其性本空,但此空性不是全無,而是相有體無,有而非真。故經特以“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一頌作結。既一切有爲諸法如幻不實、相有體無,則似我、似法非無,而有情所執之實我、實法非有;由斯便入非有非空的中道。悟此中道,則于世出世間諸法皆不迷惑,而得超凡入聖。同時又隨其人觀有爲法如夢如幻的用功深淺,及悟入實無我法的無爲空理的深度和廣度不同,因之而有叁乘賢聖的差別。依于此義,故經言:“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有爲法緣聚則生,緣散則滅,如露如電,一切無常,無常則無定法可得。由此不可言說、分別,更不可執著,由斯便可悟入非法、非非法的不二法門——無相真空。于是不同凡夫“執有”,沈淪世間;亦不同二乘“執空”,安住涅槃。性相雙彰,有空不住,便是大自在、大解脫,無住而住的無住大涅槃。由此可見,《金剛經》講修持的理論根據與叁法印、大乘一實相印是完全契合、無有二致的。

  在這裏,還要“打開窗子說亮話”地講:“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這就是說世出世間染淨諸法皆從因緣生,但有幻相,了無實體。這種一切法都不真實,就是一切法的真實相,也就是絕對真理的絕對真實性。其放之萬法而皆准,豎窮叁際、橫遍十方而不變,所以此理稱爲“絕對真實性”。學人若欲掌握這個絕對真實,必須通達一切法最不真實,才能徹底破除我法二執,自然證得絕對真理的絕對真實性。若學人不知“一切不真實就是絕對真實”的至理,而求深、探玄,索隱、行怪,幻想一個超現實的具體的真東西,用來主宰萬事萬物,這就必然要求這個具體的真東西具有實在的作用,因而就有法執;更執此主宰爲真我,而有我執;由是大大助長了無明,加深了我法二執,而成爲長劫難破的大惑。因爲幻想出來的神或神我,以及或由神化裝變相的其它玄妙的東西,這些都是恍恍惚惚、渺渺溟溟、不可捉摸、莫名其妙,而能被人疑爲是一種神妙莫測的“萬能手”。以此爲理論,就是邪說外道;以此來修學,就會鑽進“捕風捉影、不落邊際”的黑窟。如果說,一般人不知一切如幻,而把種種幻事執爲種種實物,而執內有實我、外有實法,這還尚是一種直覺的迷,也可說還是低級的迷。如果是神學家或玄學家,以及神學和玄學的愛好者,他們陶醉在所幻想的渺溟空洞的虛無世界裏,這則是一種理性的迷了,也可說是帶有神秘色彩的藝術性的高級迷。前者主要是無明;後者主要是邪見。是故,此中(後者)理論是最大的無明邪見;依此理論的修學,是極錯誤的邪行。如來爲了破除這種邪見,故立“叁法印”、“一實相印”;爲了遠離這種最大的邪行,特講《金剛經》的修持法門,以此津梁後學,導歸唯一通向涅槃彼岸之正路。那麼,我們可以站起來,高呼一聲:“《金剛經》所講的修持法門,最真、最上、最第一!《金剛經》所依的理論,最真、最上、最第一!”。

  二、堅持悲智等運的最高准則

  學佛修菩薩行,首須興大悲心,發宏誓願,廣度無邊衆生。同時,又必須在度衆生的實際生活中了知緣生如幻,通達我法本空,而時時生起無漏智慧。如是悲智等運,即是大乘學佛始終不移的最高准則——自覺覺他。《金剛經》即堅持這種最高准則,而于卷首、卷中、卷末都強調這一准則。如卷首有雲:“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始終廣度一切有情,令入無余涅槃徹底解脫,即是大悲願行。在度衆生中,時時了知無有實我爲能度者,是無我相;亦無實有被度之人,是無人相;衆生代表世間,了知世間如夢如幻,非是實苦,何須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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