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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佛法的精華貫徹到生活實踐中去▪P2

  ..續本文上一頁著而存在,是超世俗的“勝義有”。正由于此,若有人在起心動念、講法造論上,望文生義,固執唯識是真實有;或有懷惡意攻擊的一知半解的狂徒,謂境空識有,仍是妄計,不能入道;如是等類,全屬倒想胡言,未達識是超分別執著的“勝義有”之所致。爲遮此類過患,《成唯識論》特顯“識有”的甚深妙義,而作是說:“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由此可見,識有境空一詞,在關系上有寓破于立和寓立于破的相反相成之妙。因爲識有是離名言分別執著的勝義之有,若通達此而談識有,則對于以我法執爲內容的外境,不攻而自破不遣而自除。反之,若通達因迷唯識而起我法執的外境,是迷情妄計而有,本自空無,則對于離我法執著、超世俗而客觀存在的識有,不待成立而立,不藉言辯而自顯。同時應知此中有非空非有之中道義在。因爲識相是依它起性,是實有如幻之事;識性是圓成實性,是有真實不虛之理。此二是有,有即非空;外境是遍計所執,迷情所起,體相俱空、空即非有。非空非有,即是一切法的中道實相。爲顯此識有境空,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辨中邊論》作如是說:“虛妄分別有(緣生的識是實有如幻之事),于此二都無(迷情于識相上能緣所緣二份執爲實有的能所二取,體相全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虛妄分別的識相上,唯有二取全無的空性,空性上亦唯有如幻之事相,而性相一如)。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此道理總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虛妄分別的識是有,識相上能所二取的妄執是無,以及性相一如的真性,恰是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

  以上所述,關于中道實相的叁義,名雖有別,實質上彼此有密切相關的內在聯系,而可一以貫之。因爲法從因緣生,性不堅住,變化無常,求其實體了不可得。正由于法性本空,無有實體,遠離名言分別執著;若依名取相,隨言顯義,則是以名言的自性爲緣生諸法的自性,以假名爲實物,起種種執,生種種障,而永沈淪,故勝義谛理本性離言,而一法不立,這就是由緣起性空義貫通到勝義離言的中道實相義。既法性本空,遠離名言計執,則在認識活動上由迷真性而起我法執所形成的外境,體相具空,不言而喻;而遠離名言分別執著的識相識性,真實不虛,勝義而有,不待理顯,而自然成立,這就是由勝義離言義而升華到識有境空的中道實相義。以要言之,由于上述叁義的綜合融貫,可以由博返約地說,一切諸法的真面目,能以“相有體無”四字概括無余。學人如能對于一切法徹底通達,緊緊抓住相有體無四字,就自然會徹底地掌握一切法的中道實相,而認真地抓住佛法的中心要領及其精華。

  二、怎樣把佛法的精華貫徹到生活實踐中去

  佛法是主張“解行相應”、“宗說兼通”、“法印”與“心印”交相輝映的聖學,故學佛者把佛法理論的精華有力地貫徹到生活實踐中去,是至當至要的生活大事。但是此中貫徹之妙道怎樣呢?以要言之,有如下叁方面:

  (1)首先應在日常生活中發菩提大願、下決心開悟:願謂志願,學佛必須有志願,猶如航海必有南針,南針既定,方向不迷,自然會達到預期的彼岸,學佛有堅強志願者亦然。怎樣發願呢?就是當發無上菩提的大願,也就是樹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成就佛果的雄心;立自利利他、徹底改造人生宇宙、達到轉依的壯志。這種發願絕不是平平淡淡、徒具形式,而是要莊嚴鄭重、至誠懇切發誓以求。因爲這樣才能精力集中,有大勇氣和大毅力,“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促使身心不斷前進,而欲罷不能,終必成功。學佛者下決心應做的事很多,但其中最要者是在求開悟。因爲凡夫與佛主要是迷悟之差,迷而不悟是衆生,悟而不迷是如來。但是開悟有淺有深、有小有大,其大體過程有叁:首先應求有真參實悟的大善知識開示,若無勝緣,即應聚精會神在重要的佛典裏熟讀深思,“通達人生宇宙的實相,掌握佛法理論的精華與行持的心要”,深知笃行,守死善道,始終不渝,這是初步得“文字般若的開悟”。以後繼續前進,達到于諸法上言思道斷,心行處滅,而實證現觀,這便是第二度“見性登地的開悟”。自此以後,持清淨見,起大悲心,在較長時間內廣修六度萬行,直至我法二執、煩惱所知二障消滅盡淨,而轉八識成四智,這便是最後“成大菩提的圓滿開悟”。此中依善知識開示或于教義精究,得文字般若的初步開悟,是真參實悟的開端,對成佛起決定作用的首要一著,必須鼓足勇氣,拼命以求,務期在數日或數月或在期年左右迅速達到。“思之思之,鬼神通之”,“精誠所至,金石爲開”,這時便有一股不可思議的力量,使其不期然而然地心開意解,豁然通達。這是筆者多年實際生活的體認,也是教授學徒過程中常見的事,真實不虛,凡學佛者,宜特加重觀。

  (2)把坐位擺在無量衆生中去:凡夫是比較藐小的人,其所以藐小,主要是以個人爲我,一切生活活動只從小我出發。菩薩名大士,如來名大覺,其所以爲出類拔萃的大聖,主要是他以衆生爲我,一切生活活動,皆從大我的利益出發,人們若欲超凡入聖,則必須舍個體之小我,依衆生之大我。同時學佛必須廣積福德,而衆生就是福德的海洋;成佛必須具備一切智慧,而衆生就是智慧的源泉。《華嚴經》說:“一切衆生而爲樹根,諸佛菩薩而爲花果。”《壇經》也說:“若識衆生,則知佛性;若不識衆生,則萬劫覓佛難逢。”由此可見,諸學佛者,始終把坐位擺到衆生中去,豈不是至要至當的事麼?但是此中的具體情況怎樣呢?首先要慈愛衆生、而常思與之以樂?又須常常悲愍衆生、而思拔其苦;見衆生離苦得樂、破迷開悟則心生歡喜;雖常常饒益衆生、而安住上舍,不取我相、人相、衆生相。學佛者起心動念當生如是“四無量心”。同時更須在行動上勤修“四攝”,見貧乏者施之以財,見迷蒙者施之以法,被**者施以無畏,這就是所謂“布施”。對諸衆生常行開示,含笑先言,樂說無厭,這就是所謂“愛語”。喜作公益,廣興慈善,常作種種饒益大衆的事,這就是所謂“利行”。常與衆生共生活,同工作,啓發開導,以助人之善,成人之美,這就是所謂“同事”。再說詳細一點:目見色爲衆生而視,耳聞聲爲衆生而聽,鼻嗅香爲衆生而嗅,口言舌嘗爲衆生而言而嘗,身觸塵、意了法亦無不爲衆生而觸而了。總之,一切生活活動,皆從利益衆生出發。由于先前發願廣度衆生,由宿願力自然使一切視聽言動,起居造作毫不費力,而全心全意爲衆生。修“四無量心”即是佛心,修“四攝行”即是佛行。一切時、一切處與衆生融爲一體,則胸襟等佛,氣度同佛,同佛即是佛,是佛即成佛,如是法極簡易,而見效最速,成功最大的殊勝妙行,諸有智者,誰不如是受持;

  (3)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學佛者的奮鬥目標,主要是求開悟見性。性是一切緣生法相有體無、遠離名言、不可分別執著的真空本性。見了性就是自覺覺他、親證實相的聖者;沒有見性,就是沈迷顛倒、流轉生死的凡夫。故見性與否,是凡聖差別的主要標志。怎樣才能見性呢?懇切地說:就是要在日常生活的一切法上,勤修“不取不舍”的般若觀行。爲什麼要這樣修學呢?因爲人和其他一切衆生皆各有以八識爲內容的一心,心量廣大,無量無邊,其用至妙,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森羅萬象,有爲無爲法無不畢備,故一切人皆各有其統攝萬法的一大宇宙。但此一心所攝的八識及其所變所攝的種種法,皆從緣生,無實自體,故其性本空;雖因緣正和合時有一定的相狀顯現,但能生此法的因緣亦是緣生法,性不堅牢,時時變異,故其所生之相,亦隨之而變異,瞬息消滅,因而此相唯是幻相。法既是幻,故其實相,是相有體無。正由于一心所變所攝之法皆是相有體無,故于見性必須根據“瑜伽”的相應義,以般若觀照,隨法之相有而不舍;隨法之體無而不取。法之實相是相有體無,故般若的觀行,必須不取不舍,兩兩對照,相應無乖,乃得開悟見性。此中所謂“不舍”,主要是在實際生活中對現境時,有其一定的事相,而此相上有其縱橫交錯的因果關系,必須認真處理,作得恰到好處。所謂“不取”,就是在對現境正確處理事相的同時,必須觀所處理的事相如夢如幻,其中實無作者受者的人,亦實無所對所處的事,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而內心清淨,蕩蕩無著。爲詳闡此中要妙,以便學人修持,且引並釋《壇經·般若品》所說:“用自真如性,以般若觀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是見性成佛道”以說明之。既人各有一心,此心的具體表現即外而根身器界,內而意識分別以及身心活動所表現視聽言動、衣食住行的各種生活上的一切法,如是諸法緣生如幻,相有體無,這就是心的本來面目,而謂之“本心”;如是諸法無實自性,不可說它是個什麼,離諸言诠分別而清淨寂然,是謂心之“本性”。本心本性理事一如,是每個人自具的真實不虛、常如不變的真如自性。人們若欲“識自本心,見自本性”,成無上覺,就必須以般若觀照。怎樣觀照呢?《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觀”即起心,即是“不舍”;作“如夢幻泡影,如露如電”而觀,即是令心清淨,知其如幻不可分別,而外不住境,內不住心,亦不住空,而無所住,即是“不取”,故不取不舍,即是“無所住而生其心”。人是活生生的有情,要吃飯穿衣,說話做事,走路睡覺,絕不能舍具體的生活,所以龐女對修道之要妙曾說:“饑來吃飯倦來眠”。但是吃飯睡覺與常人異者,在吃飯時觀如夢幻,無實能吃之者,而無我相;亦無實飯可吃,而無法相。在睡覺時,須觀此如夢幻,實無能睡之人,而無我相;亦實無睡眠可得,而無法相,食睡如是,對其它說話作事,視聽思維等一切生活活動,亦複如是,這就是在自己生活上于一切法不取不舍。人能如是修般若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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