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色是青色,黃色是黃色,各不相幹。
“由是于彼所依之苦樂,亦念此是我者,或行或除,此是他者,念已而棄。”因爲執著于自他之別,所以對依不同色身建立的苦樂,也會分別這種苦樂是産生在我身上,要進行調整或予以斷除。那是屬于他人的痛苦,覺得與我無關而放棄了。這是衆生最常見的心態,對于這種心態,宗大師是怎麼指導我們進行對治的呢?
“彼之對治,謂自他體性無可分別,彼此相待,于我亦生他心,于他亦起我心,如彼山此山也。”對治這種錯誤認識的方法,就是認識到自和他的體性並沒有本質差別,只是相待而有的。比如兩個人,從我的角度來說,我是“自”,而對方是“他”。但從對方的角度來說,他所說的“自”卻是他自己。就像我們看待那座山和這座山,只是根據不同角度安立彼此,只是分別對待,並沒有什麼絕對的我,也沒有絕對的他。
“譬之彼山,于此處雖起彼山之心,若到彼山,則生此山之心也。”比如對面那座山,我們站在這裏時,覺得那是對面的山。但來到那座山下的時候,對面就成了眼前,爲“此山”而非“彼山”。所以這種此和彼是相對的,不是本質性的。
“故不同青色,任觀待于誰,亦唯生青色之心,不起余色之心也。”所以,自他或彼此的分別,不同于前面所舉的青色。因爲不管在誰的觀察中,都只會生起青色的感覺,不會覺得這是黃色或其他顔色。但自他、彼此卻會隨著角度的不同而變化,隨著定位的不同而變化。所以用青黃各別來說明自他關系是不能成立的,因爲這種設定是對待的,只是一種假名安立而已。
“《集學論》雲:修自他平等,菩提心堅固,唯自他觀待,虛妄如彼此。居中自非彼,觀誰而成此,本性自不成,觀誰而成他。”《大乘集菩薩學論》說:如果我們能修習自他平等,就能令菩提心堅固。因爲自他只是假名安立,是虛妄不實的,就像所謂的彼或此那樣,只是相對而有。如果說其中的自和他不同,那麼,誰又必然是這個“此”(自),具備“此”的本質呢?既然沒有誰具備“自”的本質,那又有誰必然是那個“他”呢?事實上,彼是不能單純叫做彼的,必然是有對待的,是相對此而言的假名安立。但此又是什麼?也是相對彼而言,如果沒有彼,也就沒有什麼可以成爲此的本性。因爲諸法都是無自性,只是因緣的假象。我們在假象上安立種種錯誤設定,才有顛倒妄想。修行所做的,就是把這些錯誤設定去掉,很多粗的煩惱也將隨之瓦解。當然,細的煩惱要靠止觀破除,但粗的煩惱可以通過改變觀念來解除。
“謂唯是觀待其所待而建立,無以自性而成也。”這是對以上所引《大乘集菩薩學論》偈頌的總結。也就是說,一切都是依對待而建立,依彼此的定位而建立,不具有固定不變的自性。所謂自性,就是自己獨立形成且固定不變的本質。佛法認爲,世間一切都是依條件産生,不具有獨立不變的自性,正如龍樹菩薩在《中論》所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又除念他之苦無損于我,不爲除彼而勵力之礙者。”此外還要破除那種覺得他人痛苦和我沒有關系,沒必要爲解除他人痛苦而努力的障礙。這是自他相換修行的第二種障礙,這種觀念還是基于自性見,覺得這是我,那是他,所以就沒有迫切感,沒有積極幫助的動力。
“謂若如是者,則不應恐老時苦,于壯時集財,以老之苦于壯無損故。”如果這樣想的話,一個人就不應該因爲擔心老來受苦而在年輕時拼命賺錢,因爲晚年所受的苦對年輕時的我們也沒什麼損害,何必提前做好准備呢?我們之所以會在年輕時就爲尚未到來的老年做好安排,原因就在于,那是爲“我”付出的努力,所以心甘情願。如果我們認識到衆生和我們本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幫助他們解除痛苦,也是爲自己而不是別人在做,動力就完全不同了。
“如是則手亦不應除足之苦,是他故也。”如果再按這個想法延伸的話,那麼,腳受傷的時候,手也不應該爲腳去除痛苦,因爲相對手來說,腳也是“他”。或許有人會說,那是因爲手和腳都是屬于我的。其實,世間一切都如我們的手和腳一樣,有著密切關系。因爲世界是緣起的,沒有任何一法是孤立的。
“此說是略爲舉例,如上午下午等,亦如是加之。”另外再略舉幾個相關的例子,比如下午的痛苦對上午會不會有影響?如果不會有影響,上午就不該設法阻止下午即將遭受的痛苦,或者下午就不該撫慰上午遭受的痛苦。相信沒有誰會這樣去分別,這樣去斤斤計較。
“設想老壯是一相續,手足是一集聚,不同自他之二也。”我們所以會關心自己的老年,手腳也會相互幫助,主要是覺得,老年是壯年生命的相續,手和腳則共同生長在這個五蘊和合的色身上,不同于自和他是兩個部分。比如我的相續不會相續到你的生命體上,你的相續也不會相續到我這裏來。其實,我們之所以覺得這個身體是“我的”,覺得手和腳是“我的”,只是用我執將他們鎖定起來,進而排斥這個鎖定以外的一切。當這個設定去除之後,就會覺得,所謂的你、我、他,所謂的人類和動物,其實都是一體的。我們和其他衆生,就是手和腳的關系,是息息相關而不可分割的。
“相續與集聚者,唯是于多刹那及多集聚而施設,無自己單獨之本體。”無論是從壯年到老年的相續,還是手足在色身的集聚,都是衆緣和合而成。換言之,生命只是由衆多刹那和衆多積聚而有,並依此施設所謂的自他,其中並沒有作爲主宰的、獨立不變的本體。正如《金剛經》所說:“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生命如此,微塵如此,宇宙同樣如此。相續和集聚,只是因緣的相續,因緣的集聚,就像前面的水和後面的水,是刹那生滅、相似相續的。
“自我他我亦須于彼相續集聚而施設,以唯自他相待之建立,無有本體也。”無論我們自己還是他人,都是在相續和集聚上施設的概念,僅有自和他的名言差別而已,並沒有獨存的實質。在本質上,我們的集聚和其他衆生的集聚都是一樣的,如果我們執著于這些集聚,以爲這必然是“我”,那必然是“他”,不過是一種顛倒妄想。經常這樣思惟,你會發現,所謂的自己就像一輛汽車,除了衆多零件的組合之外,並沒有具有不變本質的汽車。
“雖然,是以無始串習愛執之增上,自苦生時不能堪忍。故于他若修愛執,則于他之苦亦生不忍焉。”雖然生命只是刹那的相續和支分的集聚,但因爲無始以來的串習和愛著,當自身生起痛苦時,我們自然會感到難以忍受。如果把這份愛著之心擴大到其他衆生,那麼,對于他們生起的痛苦也會感同身受,于心不忍。母親對兒女的愛就是這樣,兒女所遭受的每一點痛苦都會使母親牽挂不已,所謂母子連心。當我們把這份愛自己和愛兒女的心轉變成愛護一切衆生,就是自他相換了。
以上,破除了常人在修習自他相換時最容易産生的兩種障礙,一是“自他苦樂依自他之身”,二是“他苦與我無損”。對治之道,就是認識到沒有什麼獨立存在的自或他。突破這兩重心理障礙之後,才可以正式起修。如果沒有認識到自和他只是假名安立,修起來可能會困難重重,無法自覺自願地去做。
② 正明修法
正明修法者,由我貪增上,以我愛執持,從無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種種不可欲樂。雖欲作一自利圓滿,執自利爲主,以行非方便故,雖經無數劫,自他義利皆悉無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純爲苦所逼迫。若將自利之心換而爲他,則早已成佛。自他義利,一切圓滿無疑矣。
以不如是故,勞而無益,空過時也。今乃了知,第一怨仇即此我愛執持。依念正知,多爲勵力,未生勿生,生莫相續而住。是念決定堅固,多次修之。如是數數思惟愛他之勝利,生起勇決。舍棄他心,未生不生,生莫久續。于他珍惜愛樂悅意,從如何能生之門,如昔于自愛執,應當生起于他愛執之心也。
阿底峽尊者雲:“不知修習慈悲之菩薩,唯藏人知之。”若然,如何作耶?謂須從初次第而學也。朗日湯巴雲:“霞婆巴與我二人,有人方便十八與馬方便一,共十九。人方便者,謂于最勝菩提發心已,任何所作,悉于有情義利而學者是。馬方便者,菩提心未生不生,已生不住,不容增長,是我愛執背棄于此,何能損害而淨修?朝向有情,何能饒益而修習者是。”
康隆巴雲:“以我等舍棄有情,所以有情亦于我等如是作也。”大乘根本立與未立,大乘之數入與未入,一切歸于此。于一切時中,觀察此心如何生起。若生者善,若其未生,莫如是住,依止示彼之善知識與如是修心之伴,常爲共住。閱如是開示之經論,于彼之因集積資糧,淨除業障。自若亦如是修心,決定投播如是完全種子,事業非小,理應歡喜。
如阿底峽尊者雲:“大乘法門欲趣入,能除黑暗滅熱惱,猶如日月菩提心,經劫勵力生亦可。”
接著,宗大師又對怎樣修習自他相換法作了具體介紹。
“正明修法者,由我貪增上,以我愛執持,從無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種種不可欲樂。”我愛,爲根本煩惱之一,即愛著自己所妄執的我。所謂正明修法,首先要認識到,凡夫因爲強烈地貪著自我,使我執成爲生命的主導力量,依我執而開展生死輪回,從無始以來直到今天,不斷地製造各種痛苦。
“雖欲作一自利圓滿,執自利爲主,以行非方便故,雖經無數劫,自他義利皆悉無成。”方便,手段、途徑。我們希望人生有圓滿結果,可因爲想的只是自身利益,卻不懂得把重點放在利益他人身上。因爲缺乏正確途徑,雖經多生累劫的努力,都不能給自他雙方帶來真正的利益和安樂。
“非但不成而已,且純爲苦所逼迫。”非但沒能給自己帶來圓滿的利益,反而還製造了無窮無盡的煩惱和痛苦。這就是我貪、我愛所導致的生命結果,因爲方法不對,定位不對,結果事與願違。所以,我們必須意…
《第五章 上士道修心次第 第二節 菩提心如何發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