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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上士道修心次第 第二节 菩提心如何发起▪P9

  ..续本文上一页色是青色,黄色是黄色,各不相干。

   “由是于彼所依之苦乐,亦念此是我者,或行或除,此是他者,念已而弃。”因为执著于自他之别,所以对依不同色身建立的苦乐,也会分别这种苦乐是产生在我身上,要进行调整或予以断除。那是属于他人的痛苦,觉得与我无关而放弃了。这是众生最常见的心态,对于这种心态,宗大师是怎么指导我们进行对治的呢?

   “彼之对治,谓自他体性无可分别,彼此相待,于我亦生他心,于他亦起我心,如彼山此山也。”对治这种错误认识的方法,就是认识到自和他的体性并没有本质差别,只是相待而有的。比如两个人,从我的角度来说,我是“自”,而对方是“他”。但从对方的角度来说,他所说的“自”却是他自己。就像我们看待那座山和这座山,只是根据不同角度安立彼此,只是分别对待,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我,也没有绝对的他。

   “譬之彼山,于此处虽起彼山之心,若到彼山,则生此山之心也。”比如对面那座山,我们站在这里时,觉得那是对面的山。但来到那座山下的时候,对面就成了眼前,为“此山”而非“彼山”。所以这种此和彼是相对的,不是本质性的。

   “故不同青色,任观待于谁,亦唯生青色之心,不起余色之心也。”所以,自他或彼此的分别,不同于前面所举的青色。因为不管在谁的观察中,都只会生起青色的感觉,不会觉得这是黄色或其他颜色。但自他、彼此却会随着角度的不同而变化,随着定位的不同而变化。所以用青黄各别来说明自他关系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种设定是对待的,只是一种假名安立而已。

   “《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菩提心坚固,唯自他观待,虚妄如彼此。居中自非彼,观谁而成此,本性自不成,观谁而成他。”《大乘集菩萨学论》说:如果我们能修习自他平等,就能令菩提心坚固。因为自他只是假名安立,是虚妄不实的,就像所谓的彼或此那样,只是相对而有。如果说其中的自和他不同,那么,谁又必然是这个“此”(自),具备“此”的本质呢?既然没有谁具备“自”的本质,那又有谁必然是那个“他”呢?事实上,彼是不能单纯叫做彼的,必然是有对待的,是相对此而言的假名安立。但此又是什么?也是相对彼而言,如果没有彼,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成为此的本性。因为诸法都是无自性,只是因缘的假象。我们在假象上安立种种错误设定,才有颠倒妄想。修行所做的,就是把这些错误设定去掉,很多粗的烦恼也将随之瓦解。当然,细的烦恼要靠止观破除,但粗的烦恼可以通过改变观念来解除。

   “谓唯是观待其所待而建立,无以自性而成也。”这是对以上所引《大乘集菩萨学论》偈颂的总结。也就是说,一切都是依对待而建立,依彼此的定位而建立,不具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谓自性,就是自己独立形成且固定不变的本质。佛法认为,世间一切都是依条件产生,不具有独立不变的自性,正如龙树菩萨在《中论》所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又除念他之苦无损于我,不为除彼而励力之碍者。”此外还要破除那种觉得他人痛苦和我没有关系,没必要为解除他人痛苦而努力的障碍。这是自他相换修行的第二种障碍,这种观念还是基于自性见,觉得这是我,那是他,所以就没有迫切感,没有积极帮助的动力。

   “谓若如是者,则不应恐老时苦,于壮时集财,以老之苦于壮无损故。”如果这样想的话,一个人就不应该因为担心老来受苦而在年轻时拼命赚钱,因为晚年所受的苦对年轻时的我们也没什么损害,何必提前做好准备呢?我们之所以会在年轻时就为尚未到来的老年做好安排,原因就在于,那是为“我”付出的努力,所以心甘情愿。如果我们认识到众生和我们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帮助他们解除痛苦,也是为自己而不是别人在做,动力就完全不同了。

   “如是则手亦不应除足之苦,是他故也。”如果再按这个想法延伸的话,那么,脚受伤的时候,手也不应该为脚去除痛苦,因为相对手来说,脚也是“他”。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手和脚都是属于我的。其实,世间一切都如我们的手和脚一样,有着密切关系。因为世界是缘起的,没有任何一法是孤立的。

   “此说是略为举例,如上午下午等,亦如是加之。”另外再略举几个相关的例子,比如下午的痛苦对上午会不会有影响?如果不会有影响,上午就不该设法阻止下午即将遭受的痛苦,或者下午就不该抚慰上午遭受的痛苦。相信没有谁会这样去分别,这样去斤斤计较。

   “设想老壮是一相续,手足是一集聚,不同自他之二也。”我们所以会关心自己的老年,手脚也会相互帮助,主要是觉得,老年是壮年生命的相续,手和脚则共同生长在这个五蕴和合的色身上,不同于自和他是两个部分。比如我的相续不会相续到你的生命体上,你的相续也不会相续到我这里来。其实,我们之所以觉得这个身体是“我的”,觉得手和脚是“我的”,只是用我执将他们锁定起来,进而排斥这个锁定以外的一切。当这个设定去除之后,就会觉得,所谓的你、我、他,所谓的人类和动物,其实都是一体的。我们和其他众生,就是手和脚的关系,是息息相关而不可分割的。

   “相续与集聚者,唯是于多刹那及多集聚而施设,无自己单独之本体。”无论是从壮年到老年的相续,还是手足在色身的集聚,都是众缘和合而成。换言之,生命只是由众多刹那和众多积聚而有,并依此施设所谓的自他,其中并没有作为主宰的、独立不变的本体。正如《金刚经》所说:“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生命如此,微尘如此,宇宙同样如此。相续和集聚,只是因缘的相续,因缘的集聚,就像前面的水和后面的水,是刹那生灭、相似相续的。

   “自我他我亦须于彼相续集聚而施设,以唯自他相待之建立,无有本体也。”无论我们自己还是他人,都是在相续和集聚上施设的概念,仅有自和他的名言差别而已,并没有独存的实质。在本质上,我们的集聚和其他众生的集聚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执著于这些集聚,以为这必然是“我”,那必然是“他”,不过是一种颠倒妄想。经常这样思惟,你会发现,所谓的自己就像一辆汽车,除了众多零件的组合之外,并没有具有不变本质的汽车。

   “虽然,是以无始串习爱执之增上,自苦生时不能堪忍。故于他若修爱执,则于他之苦亦生不忍焉。”虽然生命只是刹那的相续和支分的集聚,但因为无始以来的串习和爱著,当自身生起痛苦时,我们自然会感到难以忍受。如果把这份爱著之心扩大到其他众生,那么,对于他们生起的痛苦也会感同身受,于心不忍。母亲对儿女的爱就是这样,儿女所遭受的每一点痛苦都会使母亲牵挂不已,所谓母子连心。当我们把这份爱自己和爱儿女的心转变成爱护一切众生,就是自他相换了。

   以上,破除了常人在修习自他相换时最容易产生的两种障碍,一是“自他苦乐依自他之身”,二是“他苦与我无损”。对治之道,就是认识到没有什么独立存在的自或他。突破这两重心理障碍之后,才可以正式起修。如果没有认识到自和他只是假名安立,修起来可能会困难重重,无法自觉自愿地去做。

  ② 正明修法

   正明修法者,由我贪增上,以我爱执持,从无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种种不可欲乐。虽欲作一自利圆满,执自利为主,以行非方便故,虽经无数劫,自他义利皆悉无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纯为苦所逼迫。若将自利之心换而为他,则早已成佛。自他义利,一切圆满无疑矣。

   以不如是故,劳而无益,空过时也。今乃了知,第一怨仇即此我爱执持。依念正知,多为励力,未生勿生,生莫相续而住。是念决定坚固,多次修之。如是数数思惟爱他之胜利,生起勇决。舍弃他心,未生不生,生莫久续。于他珍惜爱乐悦意,从如何能生之门,如昔于自爱执,应当生起于他爱执之心也。

   阿底峡尊者云:“不知修习慈悲之菩萨,唯藏人知之。”若然,如何作耶?谓须从初次第而学也。朗日汤巴云:“霞婆巴与我二人,有人方便十八与马方便一,共十九。人方便者,谓于最胜菩提发心已,任何所作,悉于有情义利而学者是。马方便者,菩提心未生不生,已生不住,不容增长,是我爱执背弃于此,何能损害而净修?朝向有情,何能饶益而修习者是。”

   康隆巴云:“以我等舍弃有情,所以有情亦于我等如是作也。”大乘根本立与未立,大乘之数入与未入,一切归于此。于一切时中,观察此心如何生起。若生者善,若其未生,莫如是住,依止示彼之善知识与如是修心之伴,常为共住。阅如是开示之经论,于彼之因集积资粮,净除业障。自若亦如是修心,决定投播如是完全种子,事业非小,理应欢喜。

   如阿底峡尊者云:“大乘法门欲趣入,能除黑暗灭热恼,犹如日月菩提心,经劫励力生亦可。”

  接着,宗大师又对怎样修习自他相换法作了具体介绍。

   “正明修法者,由我贪增上,以我爱执持,从无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种种不可欲乐。”我爱,为根本烦恼之一,即爱著自己所妄执的我。所谓正明修法,首先要认识到,凡夫因为强烈地贪著自我,使我执成为生命的主导力量,依我执而开展生死轮回,从无始以来直到今天,不断地制造各种痛苦。

   “虽欲作一自利圆满,执自利为主,以行非方便故,虽经无数劫,自他义利皆悉无成。”方便,手段、途径。我们希望人生有圆满结果,可因为想的只是自身利益,却不懂得把重点放在利益他人身上。因为缺乏正确途径,虽经多生累劫的努力,都不能给自他双方带来真正的利益和安乐。

   “非但不成而已,且纯为苦所逼迫。”非但没能给自己带来圆满的利益,反而还制造了无穷无尽的烦恼和痛苦。这就是我贪、我爱所导致的生命结果,因为方法不对,定位不对,结果事与愿违。所以,我们必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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