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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叁章 共下士道修心次第 第四節 深信業果▪P5

  ..續本文上一頁固執己見並把這種觀點說出來。

   “此中意業思者,是業非業道。”業,指行爲本身;業道,指業的表現渠道。意業中的思,是業而不是業道。其中,思是造作義。我們每做一件事情,首先都要通過思,包括審慮思、決定思、動身發語思。所以,思代表著業的本質。

   “身語七支者是業,以是思惟所履之事故,亦是業道。貪心等叁者,是業道而非業也。”這裏討論十不善業中關于業與業道的問題。意業中的思心所,是業而不是業道。七支,指身業叁支和口業四支,合爲七支。身和語的七支本身就是業,但因爲這些行爲是通過思維表現出來的,所以也是業道。而貪、嗔、邪見則是業的表現渠道,還未構成業。是業道而不是業。

  叁、依不善業論業果輕重

   這一部分,是依十不善業討論業的輕重——即什麼業將感得重報,什麼業將感得輕報,又從哪些方面來判斷業果的輕重。

  1.依《本地分》說六種業果輕重

   《本地分》中說六種業重:一、現行者,謂以叁毒或極猛利無比叁毒所發起業。二、串習者,謂于長時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不善業。叁、自性者,謂身語七支前前重于後後,意之叁業後後重于前前。四、事者,謂于佛法僧師長等處爲損爲益,名重事業。五、所治一類者,謂一向受行諸不善業,乃至壽盡而無一善。六、所治損害者,謂斷所對治諸不善業,遠離貪等,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親友書》亦雲:“恒時耽著無對治,具德所依業由生,善與不善五大端,當勤修習彼善行。”此以叁寶等爲功德所依,父母等爲有恩所依,分之爲二則成五也。

  首先依《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說明業的六種情況,分別是現行者、串習者、自性者、事者、所治一類者、所治損害者。

   “《本地分》中說六種業重。”《本地分》中,說明六種情況下造作的業力,將感得極重果報。

   “一、現行者,謂以叁毒或極猛利無比叁毒所發起業。”第一,行爲發生時,是以叁毒或以極其猛利的貪嗔癡叁毒所發起。前面說過,業是會增長廣大的,而增長的動力就在于心理基礎。心力有多大,業的成長力量便有多大。同樣的行爲,如果是以猛利叁毒所發起,其業力將比以無記心造作者高出千萬倍,自然會感得極重果報。

   “二、串習者,謂于長時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不善業。”第二,由串習力所造作,因爲長時間的親近或修習,從而形成善、不善業的慣性。業最初造下時,力量未必很大。如果不斷重複,不斷地貪,不斷地殺,其力量就會在內心不斷積累,久而久之,形成強大的串習力量。串習的可怕在于,我們會習慣性地重複這一錯誤,並因習慣變得麻木,以爲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是以果報極重。

   “叁、自性者,謂身語七支前前重于後後,意之叁業後後重于前前。”第叁,從十不善業的自性來說,在身業和語業七支中,排在前面的比排在後面的果報更重,如殺生重于偷盜,偷盜重于邪淫,邪淫重于妄語,妄語重于離間語、粗惡語和绮語。而叁種意業中,則是後面的重于前面的,如邪見重于嗔業,嗔業重于貪業。因爲邪見將斷人善根,使之永遠沈淪。而嗔心也具有極強的破壞力,所謂“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嗔心不僅會使障緣叢生,更會在一念間將所造功德全部燒毀。相比之下,貪業雖然危害多多,但所感果報卻小于嗔心和邪見。

   “四、事者,謂于佛法僧師長等處爲損爲益,名重事業。”第四,從造業的所緣境來說,所緣境不同,所感果報亦不同。比如對佛法僧叁寶或師長,無論進行損害或利益,所感苦樂果報都比對其他人所做的更大。以殺業爲例,佛教中,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爲五無間罪,即五種墮落無間地獄的重報。如果侵犯對象是普通凡夫,罪過相對較輕;如果是動物,罪業就更輕一些。此外,小動物輕于大動物,看不見的動物輕于看得見的動物。

   “五、所治一類者,謂一向受行諸不善業,乃至壽盡而無一善。”第五是所治一類,指不斷造作不善業,乃至命終,從未有過絲毫善業。而且從不忏悔,甚至不以爲恥,反以爲榮,最終將感得極重果報。

   “六、所治損害者,謂斷所對治諸不善業,遠離貪等,令諸善業離欲清淨。”第六是所治損害,指通過戒定慧的修習對治所有不善行爲,從而遠離貪嗔癡等種種煩惱,圓滿種種清淨善業。

   “《親友書》亦雲:恒時耽著無對治,具德所依業由生,善與不善五大端,當勤修習彼善行。”恒時,串習所作。耽著,猛利樂作。無對治,順著串習,未加對治。具德所依,指叁寶和父母,叁寶爲功德所依,父母爲有恩所依。《親友書》的這個偈頌,也包含前面所說的六種情況。在長期堅持並以猛利意樂發起、且未加對治的行爲中,能夠招感最大果報的,正是叁寶和父母這五種所緣境。也就是說,對叁寶和父母行善將感得極大樂果,而對之作惡將感得無量苦果。所以,我們應該精進不懈地對叁寶和父母修習善業。

   “此以叁寶等爲功德所依,父母等爲有恩所依,分之爲二則成五也。”這是以佛法僧叁寶作爲功德的所依,父母作爲恩德的所依,如果把父和母分開計數,再加上佛法僧叁寶,就是前面所說的“五大端”了。

  2.依四門力大說業果輕重

   其次,依四門說明業果輕重,分別是田門、依門、物門和意樂門。田門,即善惡行爲的所緣境;依門,即造業者的身份;物門,即供養物或行爲本身的內涵;意樂門,即發心。

  ① 田門力大

   田者,罪福之田也,叁寶、尊長及等同尊長與父母等是。于此等前,雖無猛利意樂,稍作損益,罪福大故。

   又《念住經》雲:“若叁寶之物,雖極微小,不與而取,後乃歸還。其物屬佛及法者,即當清淨。倘屬于僧,則在僧未受用以前,不成清淨。若系食物,則墮大地獄。若是余物,當于無間近邊之大黑暗獄中受生也。”

   菩薩者,爲最有大力之善不善田。如《入生信力印經》雲:“若以忿心背菩薩坐,而作是言:此極惡人,我不看視。較以忿心將十方一切有情逼入黑暗獄中,罪尤重大而無可數量。”又于菩薩生嗔害心,出不雅言,較將盡恒河沙數諸窣堵波毀壞、焚燒,所生之罪,如上所說。

   《入定不定印經》雲:“若于勝解大乘菩薩前,淨信瞻視,稱揚贊歎,較將十方剜眼有情以慈憫心仍生其眼,複將前諸有情放出牢獄,于轉輪王位或梵天樂而安立之,所生福德,尤爲超勝,無可數量。”

   《最極寂靜神變經》雲:“若于菩薩所修善行,下至一抟之食施于傍生之善爲作障難,較殺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劫奪其一切財物,所生之罪,尤無數量。”故于此處應極慎重。

  第一是田門,就像播種,雖然是同樣的種子,如果播灑在不同土壤中,就會因土地的肥沃或貧瘠獲得不同收成,可能碩果累累,也可能所獲甚少。

   “田者,罪福之田也。”所謂田,就是造罪或積福的所緣境。有如種子賴以生長的土地,是我們長養福報或招感痛苦的基礎。就像農民爲獲得豐收要改良土壤那樣,我們想在學佛路上迅速積累福報,也應努力培植福田,包括悲田、敬田、恩田。

   “叁寶、尊長及等同尊長與父母等是。于此等前,雖無猛利意樂,稍作損益,罪福大故。”叁寶及師長具足無量福德,爲敬田;父母給予並哺育我們的色身,有莫大恩德,爲恩田。對于這樣特殊的所緣境,即使沒有猛利的意樂,只要稍作損害或利益,都將感得無量罪業或福德。

   “又《念住經》雲:若叁寶之物,雖極微小,不與而取,後仍歸還。其物屬佛及法者,即當清淨。倘屬于僧,則在僧未受用以前,不成清淨。若系食物,則隨大地獄。若是余物,當于無間近邊之大黑暗獄中受生也。”《念住經》說:對于叁寶的物品,雖然極其微小,如果未經許可而占爲己有,後來仍然歸還了,其結果有兩種不同。如果是屬于佛物和法物,歸還後是無罪的;如果是屬于僧物,並且在僧人尚未受用之前取走,即使歸還之後仍是有罪的,仍是不清淨的。而僧物中又有兩類不同,如果取走的是食物,將墮落大地獄中;如果是其他物品,則墮落到無間地獄之近邊地獄的大黑暗中受生。

   “菩薩者,爲最有大力之善不善田。”菩薩,是世間力量最大的福田。也正因爲如此,如果誹謗或加害于菩薩,將感得最爲嚴重的重報。

   “如《入生信力印經》雲:若以忿心背菩薩坐,而作是言:此極惡人,我不看視。較以忿心將十方一切有情逼入黑暗獄中,罪尤重大而無可數量。”窣堵波,梵語音譯,略稱塔婆、塔。正如《入生信力印經》所說:如果以嗔恨心背對菩薩而坐,並且還說什麼“此人相當可惡,我不想看見他。”由此産生的罪過,甚至比以嗔恨心逼迫十方一切有情進入黑暗地獄更爲嚴重。其罪過之重,難以形容。

   “又于菩薩生嗔害心,出不雅言,較將盡恒河沙數諸窣堵波毀壞、焚燒,所生之罪,如上所說。”如果對菩薩心生嗔恨並以粗惡不雅的語言進行誹謗,所造罪業,比起把恒河沙數那麼多的塔全部毀壞、焚燒所産生的罪行更爲嚴重,罪加一等。

   “《入定不定印經》雲:若于勝解大乘菩薩前,淨信瞻視,稱揚贊歎,較將十方剜眼有情以慈憫心仍生其眼,複將前諸有情放出牢獄,于轉輪王位或梵天樂而安立之,所生福德,尤爲超勝,無可數量。”勝解大乘菩薩,爲勝解行地的菩薩,尚未見道,屬于地前菩薩。《入定不定印經》的這段經文,是采用較量功德的方式進行說明。如果在勝解大乘菩薩面前,以清淨心恭敬瞻仰,稱揚贊歎,將感得無量功德。這種功德,比起以慈悲心令衆多遭受剜目極刑的有情重新長出眼睛,再將他們從牢獄中放出,使他們成爲轉輪聖王,並以梵天之樂而行供養所獲得的功德更爲殊勝,不可限量。

   “《最極寂靜神變經》雲:若于菩薩所修善行,下至一抟之食施于傍生之善爲作障難,較殺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劫奪其一切財物,所生之罪,尤無數量。”抟,把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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