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第叁章 共下士道修心次第 第四節 深信業果▪P6

  ..續本文上一頁揉成球形。《最極寂靜神變經》說:如果對菩薩所修善行進行阻礙,哪怕只是施予動物一團食物這樣微小的善行,由此産生的罪過,甚至比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者將其財物全部奪走的罪過更大,不是大一點點,而是大了無數倍。

   “故于此處應極慎重。”在以上所引的《入生信力印經》、《入定不定印經》和《最極寂靜神變經》中,都以較量功德的方式,說明了對菩薩稱揚贊歎所感得的無量福德,以及對菩薩稍作損害所感得的無邊罪過。所以,在這些方面我們要特別慎重。因爲菩薩是殊勝的所緣境,無論播下善或惡的種子,所獲都將成倍增長。

  ② 依門力大

   如鐵丸入水,雖小沈底。若作成器,雖大上浮。不善巧者與善巧者所作之罪,重輕亦同。蓋謂追悔先罪,守護後惡,罪不覆藏,修善對治者,是爲善巧。若不如是而作,從輕蔑門中知而故行,善巧自矜者,是則重焉。

   《寶蘊經》亦雲:“假使叁千世界一切有情皆住大乘,具轉輪王位,一一持燈,油如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較之出家菩薩以燈炷沾油供于塔前,其福百分之一亦不能及。”此中意樂及田皆無差別,而物之相差雖巨,以依之力也明矣。

   由是理推之,則以戒之有無,或具一具二具叁之身而修行者,亦諸後後較之前前之進步爲迅速也,亦甚明。如以在家修布施等時,亦以住于齋戒者所作,與無戒者所作,二善根力之大小迥然不同焉。

   《治罰毀戒經》雲:“若破戒比丘以大仙幢相(身著叁衣)覆身,于一日夜受用信施,所集罪垢,較之一具足十不善之人,長時無間于百年中積集其罪,尤爲衆多。”此亦由依門之罪大也。

   《戒經》(《分辯笈摩經》)亦雲:“猛焰熱鐵丸,吞之猶爲勝,不以破戒身,向聚落乞食。”此說毀戒(犯戒)及戒緩(包括對于學處放逸而言)之二者。敦巴雲:“依于法之罪中,則十不善罪是少分耳。”誠哉斯言。

  第二是依門,即依身份判別造業輕重。

   “如鐵丸入水,雖小沈底。若作成器,雖大上浮。不善巧者與善巧者所作之罪,重輕亦同。”此處,宗大師以形象的比喻,說明了善巧和不善巧的區別。如果把鐵丸扔到水中,雖然它體積很小,但立刻就會沈入水底。如果把鐵丸製成器皿,雖然體積大了很多,卻可以飄浮于水面。不善巧者,造作罪業後不知忏悔,甚至繼續造作,如鐵丸沈水,罪不可赦。而善巧者造業後懂得發露忏悔,更不複造,並通過修行積極對治,使重業轉輕,輕業化解。

   “蓋謂追悔先罪,守護後惡,罪不覆藏,修善對治者,是爲善巧。”覆藏,隱瞞自己所犯的罪業。也就是說,忏悔先前所造的罪業,進而守護身口意叁業不再造惡,對已造罪業不加隱瞞,而是積極修習善業作爲對治,這才是具有善巧方便的修行者。

   “若不如是而作,從輕蔑門中知而故行,善巧自矜者,是則重焉。”如果不這麼做,反而無視自己的錯誤,明知故犯,甚至洋洋自得,以恥爲榮,罪業將繼續加重。

   “《寶蘊經》亦雲:假使叁千世界一切有情皆住大乘,具轉輪王位,一一持燈,油如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較之出家菩薩以燈炷沾油供于塔前,其福百分之一亦不能及。”炷,燈心。《寶蘊經》也說:如果叁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都安住于大乘菩薩道,並且具備轉輪王的身份,每人手中舉著明燈,每盞燈的燈油多如四大海水,燈炷壯如須彌山王,以此巨型燈明供養佛塔,這樣巨大的功德,卻不及一位出家菩薩以燈柱沾上些許燈油供奉于佛塔之前,甚至連百分之一都及不上。

   “此中意樂及田皆無差別,而物之相差雖巨,以依之力也明矣。”此處,供養的發心和對象都是沒有差別的,而所供物品卻有天壤之別,一是有著四大海水那麼多燈油的巨型供燈,一是沾上些許燈油的普通油燈。但結果卻是後者的供養功德勝于前者,原因何在?正是因爲供養者的身份不同。這種身份的區別,主要是因爲在家人和出家人所受戒律不同。因此,同樣是修習供養,所獲福報是截然不同的。

   “由是理推之,則以戒之有無,或具一具二具叁之身而修行者,亦諸後後較之前前之進步爲迅速也,亦甚明。”根據這一原理可以知道,是否受持戒律,或以受持一條戒、兩條戒、叁條戒等不同身份修行,也是後者較前者的進步更爲迅速,這是明擺著的道理。比如受戒的勝過不受戒的,受兩條戒的勝過受一條戒的,受八戒的勝過受五戒的,受出家戒的勝過受在家戒的,等等。

   “如以在家修布施等時,亦以住于齋戒者所作,與無戒者所作,二善根力之大小迥然不同焉。”比如同樣是以在家居士身份修習布施等善行,受持齋戒者所做的,和那些尚未受持任何戒律者所做的,相比之下,兩者善根力量的大小也是迥然不同的。因爲身份是福報的載體,就像大小不同的容器,它有多大,才能盛載多大的福報。

   “《治罰毀戒經》雲:“若破戒比丘以大仙幢相覆身,于一日夜受用信施,所集罪垢,較之一具足十不善之人,長時無間于百年中積集其罪,尤爲衆多。”此亦由依門之罪大也。”大仙幢相,身著安陀會、郁多羅僧、僧伽黎叁衣,現出家相。信施,信衆供養的財物。《治罰毀戒經》說:如果是一個身著叁衣的破戒比丘,在一日一夜中受用信施所積集的罪惡,比起那些具足十不善業者在百年中不間斷造作惡行所犯的罪業還要更多。這也是因爲所依門的緣故,以僧寶這樣的特殊身份受用信施,罪過尤重。

   “《戒經》亦雲:“猛焰熱鐵丸,吞之猶爲勝,不以破戒身,向聚落乞食。”此說毀戒及戒緩之二者。”毀戒,犯戒。戒緩,對學處的放逸。聚落,衆人聚居之處。《戒經》說:甯可吞下猛火中燒得滾燙的鐵丸,也不能以破戒身到城市或村莊乞食。此處所說的破戒身,不僅是指犯戒,也包括對學處的放逸。

   “敦巴雲:“依于法之罪中,則十不善罪是少分耳。”誠哉斯言。”敦巴說:相對于戒罪而言,十不善行所造的罪業,程度是非常輕的。事實也正是像他所說的那樣。

   可見,同樣的業,因爲造業者的身份不同,所感罪福之報也大不相同。

  ③ 物門力大

   布施有情中之法施,與供養佛中之修行供養者,較之財物施供特別超勝。據此爲例,余亦當知。

  第叁是物門,即供養物,也指行爲本身的內涵。

   “布施有情中之法施,與供養佛中之修行供養者,較之財物施供特別超勝。據此爲例,余亦當知。”在對有情的布施中,法布施比財布施更殊勝。在對佛陀的供養中,如說修行供養又比財供養更殊勝。以此爲例,其他的也可以這樣來推知。

   相對田門來說,物門就相當于種子。其本身是有優劣不同的,有些屬于優良品種,無論産量還是品質都比普通品種更高,比如布施中的法布施,供養中的法供養。

  ④ 意樂門力大

   《寶蘊經》(即《寶積經》)雲:“若有菩薩不離希求一切種智之心,雖僅散一花,其所得福,較之叁千世界之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複于彼等塔,盡恒沙數劫,以一切承事而爲供養,所得福德,前者爲多。”

   如是以所得勝劣及緣自他義利等之意樂差別,複于猛緩、久暫諸門,應當了知,于惡行中,亦以煩惱猛利恒長者力大,然彼中尤以嗔恚力爲大。

   《入行論》雲:“千劫所積施,及供如來等,凡其諸善行,一嗔皆能壞。”

   又或于同梵行者,彼中更以嗔菩薩爲極重。《叁昧王經》雲:“若一于一作害心,持戒聞法不能救,靜慮及住阿蘭若,施與供佛皆莫救。”

  第四是意樂門,即不同的發心。

   “《寶蘊經》雲:若有菩薩不離希求一切種智之心,雖僅散一花,其所得福,較之叁千世界之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複于彼等塔,盡恒沙數劫,以一切承事而爲供養,所得福德,前者爲多。”一切種智,即佛陀的智慧,能圓滿了知一切法的總相、別相。《寶蘊經》說:如果菩薩不離菩提心修習善行,哪怕只是在佛前供一朵花,由此感得的福報,比起叁千大世界一切有情各自建造宏偉如須彌山的佛塔,並對這些佛塔以各種方式至誠供養達恒河沙數劫之久,由此感得的福報,相比之下,還是前者更大。

   “如是以所得勝劣及緣自他義利等之意樂差別,複于猛緩、久暫諸門,應當了知。”所以,我們對各種差別所造成的感果輕重應該明確了知,比如所緣境的優劣差別,爲個人利益還是他人利益的發心差別,以及心行猛利或輕緩、長久或暫時等差別。以行善爲例,供養叁寶比布施他人所獲功德更大,爲利他行善比爲自利行善所獲功德更大,以猛利發心行善比以微弱發心行善所獲功德更大,長期堅持行善比偶爾爲之所獲功德更大。

   “于惡行中,亦以煩惱猛利恒長者力大,然彼中尤以嗔恚力爲大。”在各種惡行中,力量最大的,就是那些在強烈煩惱支配下所做的惡行,而且還長期不斷地造作,這些行爲的果報最重。其中,尤其是以嗔心造作不善行的力量最爲巨大。

   “《入行論》雲:千劫所積施,及供如來等,凡其諸善行,一嗔皆能壞。”《入菩薩行論》說:以長達千劫的時間積累布施功德,以及供養佛陀的功德,再加上其他種種善行,只要生起一念嗔心,將毀壞所有這些功德。我們不要覺得這是神話,想一想,建設一個城市要花費多少人力、物力和時間?但一顆原子彈就能在頃刻間將人們千百年營造的城市毀滅。嗔心的破壞力同樣如此,所謂“火燒功德林”。

   “又或于同梵行者,彼中更以嗔菩薩爲極重。”梵行,清淨的行爲。在一起修習梵行的同參道友之間,又以對菩薩行者生起嗔心的罪過爲重。

   “《叁昧王經》雲:若一于一作害心,持戒聞法不能救,靜慮及住阿蘭若,施與供佛皆莫救。”靜慮,指禅定。住阿蘭若,在山林等寂靜處修行。《叁昧王經》說:一旦對同梵行者生起哪怕是一念嗔心,即使嚴持戒律、廣學多聞也不能挽救這一過失,即使長期修習禅定或是住在寂靜蘭若苦修,或是廣行布施、供養佛陀…

《第叁章 共下士道修心次第 第四節 深信業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