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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P6

  ..續本文上一頁來但以一佛乘故,爲衆生說法,無有余乘,若二、若叁。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爲衆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爲一佛乘故。是諸衆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法華經》中,佛陀以過去所說的二乘、叁乘教法都是化城,都是方便。從究竟意義上說,唯有一佛乘而已。佛陀出世的本懷,是要帶領一切衆生成就究竟、圓滿智慧,而他四十九年演說的種種教法,最終都是要達到這個目的。區別只是在于,這些教法或是道的主幹,或是道的支分。比如從人天乘來說,五戒十善是道的主幹,其他爲道的支分。從聲聞解脫道的修行來說,叁無漏學是道的主幹,其他是道的支分。從道次第的修行來說,叁士道是道的主幹,道前基礎是道的支分。可見,一切教法都是成佛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不能妄加排斥,否則就會有失偏頗。

   “菩薩所求,爲利世間。其所化導,亦須攝受叁種種性,故于彼等道品皆應修學。”菩薩所希求的,是利益世間一切衆生。他所化導的對象,包括下、中、上叁種種性。所以,對于叁乘一切法門皆應修學,否則就不能廣泛利益衆生。此外,面向社會弘法時,還應了解各行各業的知識,即《顯揚聖教論》所說的“于五明處方便修習”。但主次必須分明,重點應是修學佛法,若對世間法興趣盎然而無心學佛,便本末倒置了。

   “知叁乘道者,是成就菩薩所求之方便,此乃慈氏所說也。”了知叁乘教法,是菩薩成就佛道必須具備的方便,這是彌勒菩薩所說。此處,是以聖言量印證上句。 

   “于大乘道中,有共不共二種。共者,即聲聞叁藏是。不共者,唯除求自一身寂靜之意樂及不共製罪等是。”不共製罪,是指聲聞乘不共于菩薩的禁戒內容。在大乘菩薩道中,與聲聞學者的修行有共和不共兩種差別。共同的部分,爲聲聞乘的經律論叁藏;不共的部分,是聲聞人但求獨自出離、安住寂靜之樂的想法,以及聲聞乘的不共禁戒。其中,共同部分是菩薩行者必須修學的。作爲菩薩,同樣需要皈依叁寶、深信業果、發心出離、志求解脫,否則便不能圓滿菩薩道的修行。

   “複次,佛者過無不離,非僅斷其一分;德無不圓,非僅成其一品。”此外,佛陀已斷除所有輪回過患,而不僅僅是部分煩惱;圓滿成就斷德、智德、悲德,而不僅僅是部分功德。這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菩薩應廣修無量法門。

   “上士發心,志求佛果,當滅一切惡,集一切善。故余乘一切斷證功德,皆爲大乘道中所攝,是故上士皆當修學。”上士,指菩薩。菩薩發心,乃志求無上佛果,故應滅除一切惡法,成就一切善法。所以,人天乘和聲聞乘所斷的惡行、所證的功德,都攝受于菩薩乘中,是菩薩行者應當修學並成就的。不能因爲自己修學大乘,就輕視人天善法,如果連五戒所製的殺盜淫妄都不曾斷除,怎麼可能成就佛果?此外,更不可對聲聞乘的功德不屑一顧,若不具備聲聞成就的斷德,便無法成爲合格的菩薩。

   “或謂修密乘人毋須如此,斯不應理。密乘雖不如波羅密多乘,于布施等以無量分別而修學,然于發菩提心,修六度行,道之大體,是所共同。”有些人以爲自己修習密乘,可將煩惱作爲道用,無須斷惡修善,這是不如法的。密乘雖不像菩薩乘那樣,須以各種方式(此依唯識、中觀見地)修學布施等六波羅蜜。但不論顯宗還是密宗,不論藏傳還是漢傳,在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等方面是共通的。因爲大乘佛法的核心,正是菩提心、菩薩行和空性見。

   “《金剛頂經》雲:縱遇舍命緣,勿舍菩提心。又雲:六種波羅密,任何不應舍。”《金剛頂經》說:縱然遇到需要舍棄生命的難緣,也不能舍棄菩提心。又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六度,不應舍棄其中任何一種。因爲菩提心關系到菩薩的法身慧命,一旦舍棄,生命便沒有出路。而死亡只是今生的結束,只是生命形式的轉換,即使爲法捐軀,只要菩提心在,來生仍可繼續修學佛法、成就佛道。

   “余密典中,亦多此說。無上瑜伽之儀軌教典亦皆雲:“應受共與不共之二種戒律。”共者,即菩薩戒是。”其他密乘典籍也有很多類似的教誨。無上瑜伽部的儀軌教典也都說到:應當受持共和不共兩種戒律。共戒,指菩薩戒和別解脫戒。不共戒,指密乘戒。可見,密乘戒需以菩薩戒和別解脫戒爲基礎。

   “仲登巴雲:“我之喇嘛,是能以四方大道而持一切教法者。”此語乃察見其要也。”仲登巴爲阿底峽尊者的上首弟子。他說:“我的上師能夠以四方大道來行持佛陀的一切教法。”這句話充分體現了阿底峽尊者的教法精髓,即一切經教互不相違的重要性。四方,或解釋爲叁士道及密乘,或解釋爲叁藏及密藏,或解釋爲比喻,總之,說明尊者在修學中融會一切佛法。不少學人往往學一法而排斥其余,從而障礙對佛法的全面認識。或只見淨土而不見佛法,或只見中觀而不見佛法,不僅影響個人修學,甚至造成僧團乃至教派間的對立。因而,阿底峽尊者對叁乘教法所作的融會貫通,至今仍有著深遠的意義。

  2.顯示一切經教皆爲教授

   或謂,佛說大部經文是講說法,無修持之要義。其有關修行之心要,須于余處別求教授。如斯執者,能于無垢經論作生敬重障難,當知是集謗法業障。

   蓋于諸求解脫者,真實不虛之殊勝教授,實爲諸大經論。然我等劣慧鈍根,不堪直接依止經論,須依善知識口傳,漸次研尋經文大義乃易通達。勿執諸經論無益修持,而固守淺鮮教授。

   如菩提寶雲:“若深入經教之人,不以少許經函謂得決定,當知一切佛語皆爲教授。”

   又修寶雲:“阿底峽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語意叁碎爲微塵,始知一切佛語皆爲教授。”

   至仲登巴則雲:“若多學經已,複從他處另求余種修行法規者,是爲錯誤。”

   又《俱舍》雲:“佛正法有二,教證以爲體。”如斯所言,一切佛法不出教證二種。教者,正爲抉擇修行之法軌;證者,如所抉擇而起修。是彼二者,勢成因果。有如馳馬,先擇馬場,場所既定,辔勒乃施。倘于一處先習聞思,別于他方另求修證,異道以馳,如何而可?《修行次第末編》爲顯斯意,出喻如上。

   故本論自依止善知識起,以至修習止觀,總爲顯示一切經論皆爲教授,諸邪分別,遣無遺余。

  這一段主要說明,一切經教都是殊勝的修行方法。當時藏地不少人認爲,修法只須依上師所傳口訣進行,經教中並無實修法門。這種觀念影響極盛,出現重口訣而輕聞思的現象。在當今教界,也存在類似問題。某些人以爲,學佛只須抱定一句“阿彌陀佛”即可,所謂“叁藏十二部,留給他人悟”。須知,“阿彌陀佛”乃萬德洪名,內涵豐富而深刻,沒有相應的教理修養,對佛號及念佛的認識勢必無法深入。事實上,對佛法的認識有多少,對這句佛號才能領會多少,念佛才能達到多少效果。若只是懵懵懂懂地念一念,是不可能玉佛相應的。所以說,尊者的這一教誨,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能有效避免佛教傳播中出現的膚淺化和庸俗化傾向。

   “或謂,佛說大部經文是講說法,無修持之要義。其有關修行之心要,須于余處別求教授。如斯執者,能于無垢經論作生敬重障難,當知是集謗法業障。”有人說:佛陀所說的大部經文,只是對佛法的诠釋和解說,並不包含修持要義。如果想要得到關于修行的心要,必須在經教之外另求傳承。持這種見解的人,將障礙人們對清淨法寶生起敬重之心。須知,這是在積集謗法惡業。在佛教中,謗法是果報最爲嚴重的惡業,因爲它能斷己善根,斷人善根,生生世世難于佛法生信。

   “蓋于諸求解脫者,真實不虛之殊勝教授,實爲諸大經論。然我等劣慧鈍根,不堪直接依止經論,須依善知識口傳,漸次研尋經文大義乃易通達。”對于尋求解脫者來說,那些真實不虛的殊勝教法,正是蘊涵在大經大論之中。然而,衆生根機下劣,資質弩鈍,沒有能力直接依止經論修學。只有通過師長的善巧解說,化繁爲簡,方可逐步研究並探尋經文含藏的甚深法義,直至通達。具足相應智慧後,才有能力直接從經典中獲得傳承。在此之前,還須善知識將之轉化爲我們能夠接受的教授。就像嬰兒,尚無能力消化常規食物,須由父母將食物加以處理才能吸收。

   “勿執諸經論無益修持,而固守淺鮮教授。”所以,千萬不要以爲經論對實修是無用的,從而固守那些淺顯的普通方法。事實上,經文本身就是最高明的口訣。修學達到一定程度後,我們會發現,大乘經典包含無比殊勝的修行方法。如我們耳熟能詳的《普賢行願品》,雖然很多人在念誦,卻很少將之作爲實修法門。其實,《行願品》就包含著至高的觀修方法,是菩提心的無上觀修,也是佛陀品質的模擬方法。《行願品》出自“經中之王”《華嚴經》,見地之高,無與倫比。依此修行,是直接立足于佛果功德,在對佛陀品質的觀修過程中圓成佛道。

   “如菩提寶雲:若深入經教之人,不以少許經函謂得決定,當知一切佛語皆爲教授。”決定,對佛法確定無疑的認識。正如尊者四大弟子之一的菩提寶所說:對于深入經教、大開圓解者,不會認爲只有某部分經教才是可取可學的,而是了知佛說一切言教皆爲修行方法。換言之,不可執其一而否定其余。當然,古德弘揚某一法門時也會有所側重,但決不能以排斥其他法門爲前提。再比如,研究所這階段學《道次第》,下階段學《辯中邊論》,都是不同階段的修學重點。如果不善于處理,很可能會將所學用來製造矛盾,不僅于修學無益,更會積集謗法重罪。

   “又修寶雲:阿底峽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語意叁碎爲微塵,始知一切佛語皆爲教授。”修寶,也是阿底峽尊者的弟子。教授,指《菩提道炬論》。于一座上,指時間。身語意叁碎爲微塵,指修行的精進程度,須將身語意碎爲微塵般勇猛。修寶喇嘛說:對于阿底峽尊者的教授,每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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