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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P7

  ..續本文上一頁都必須以無比的勇悍精進而修習,直到將身語意業碎爲微塵般的用功程度,才會知道:佛所說的一切法語,都是修行的殊勝教授。我們對任何宗派的了解也是同樣,必須通過深入、客觀的學修,才會發現每個宗派的長處,認識每部經論的特色。若偏執于一宗一派的見地,排斥其他,不免自誤誤人。

   “至仲登巴則雲:若多學經已,複從他處另求余種修行法規者,是爲錯誤。”仲登巴也曾說過:如果學了許多經教,卻從其他地方另行尋求實修法門,是錯誤的做法。在漢傳佛教中,也時常可見學修脫節的現象,如“教歸天臺、學歸淨土”等。所學是一個宗派,所修又是另一法門,學修未能統一,也就無法相互增上。那麼,聞思和修行的關系應該如何呢?《道次第》非常重視觀察修,通過對所學教理的如理思惟,將法義融入心行。這就將學習經教的聞思過程和由教入觀的修行實踐有機結合在一起,使聞思成爲修行的組成部分。

   “又《俱舍》雲:佛正法有二,教證以爲體。”《俱舍》是《阿毗達磨俱舍論》的略稱,世親菩薩造論,玄奘叁藏翻譯,是聲聞乘極其重要的一部論典。論中說:佛陀的正法包含教法和證法兩大部分。教法與證法的結合,構成了整個佛法的修行體系。

   “如斯所言,一切佛法不出教證二種。教者,正爲抉擇修行之法軌;證者,如所抉擇而起修。是彼二者,勢成因果。”正如論中所說的那樣,一切佛法不外乎教、證二法。所謂教法,即經典蘊含的佛法義理,幫助我們樹立正見,了解心性;所謂證法,是調整、改善心性的實踐方法。簡而言之,一是指導理論,一是實踐方法。兩者是因果關系,教爲因,證爲果。所以,證法需要建立在教法基礎上,若所學與所修脫節,必然障礙重重。

   “有如馳馬,先擇馬場,場所既定,辔勒乃施。倘于一處先習聞思,別于他方另求修證,異道以馳,如何而可?”辔勒,駕馭牲口用的缰繩和帶嚼子的籠頭。此處,宗大師以比喻形象說明了學修必須一體的原理。就像跑馬,應當先選定跑馬場地。場所確定之後,才可披挂上陣。如果先聞思某一類經典,再于別處另求修證之道。正如選擇和熟悉這個場地後,卻到其他地方去跑馬,怎麼可行呢?同樣,若學修不能一以貫之,必定勞而無功。

   “《修行次第末編》爲顯斯意,出喻如上。”《修行次第末編》爲彰顯一切經教皆爲教授的深意,特以比喻進行說明。《修行次第末編》爲蓮花戒論師所造,是《修行次第》中的第叁編。

   “故本論自依止善知識起,以至修習止觀,總爲顯示一切經論皆爲教授,諸邪分別,遣無遺余。”因此,本論從開始的依止善知識,到最後的修習止觀,都是圍繞“一切經論皆爲教授”的根本要旨展開。對于種種邪見,均一一加以破斥。

   所以,我們對經典的學習不應止于念誦,更要認識其中蘊涵的修行方法,包括見和行兩方面。在見的方面,聞思經教能幫助我們認識世界、正視人生,具足這樣的智慧,就不會被無明困擾。在行的方面,一切經教都包含著解脫煩惱、斷除痛苦的方法,蘊藏著成就智慧、圓滿慈悲的手段,都是爲修行服務的。

   雖然我們也總在說學修一體化,但事實上,多數人仍是學歸學,修歸修,這一問題在當今教界非常突出。重實修者,多不注重教理;重學教者,則不在意修行。結果又如何呢?學教而不行,無非是入海算沙、說食數飽。就像銀行的點鈔員,點得再多,也不屬于自己所有。反之,熱衷實修而不樂聞思,往往是盲修瞎煉。不少住禅堂的人,看起來坐得很精進,但若沒有聞思正見,不明用心方法,更兼沒有善知識把手指點,往往在那裏昏沈、掉舉而不自知。更有甚者,上座便睡,睡得舒舒服服,還以爲得了定樂,頗爲陶醉。

   因此,認識到一切經論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方法,于修學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果能如是,聞思和修行之間脫節乃至對立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一方面,以聞思引導實修;一方面,通過修行使所學得以深化,必能學修相長,不斷進步。

  3.易得佛密意

   諸廣經論雖皆爲殊勝教授,然在初業有情,若弗先依現前人師之教授,雖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即使有得,亦須觀待長久時間功力。倘能依茲《道炬論》,及與《道炬》相類之著述,當速獲通達。

  這一段主要說明,《道炬論》能幫助我們在最短時間內獲得佛法密意,掌握修學要領。雖然所有經論都是殊勝教授,但未必所有人都能深入堂奧,滿載而歸。對一般人來說,《道炬論》這樣帶有導引性質的論典或許會更實用。

   《道炬論》和《道次第》的應世,有其特殊的時節因緣。爲什麼阿底峽尊者不是在印度撰寫《道炬論》,而是到藏地完成此論?爲什麼《菩提道次第論》是在藏傳佛教陷入困境時出現,而不是在其他時期?爲什麼漢地的祖師大德雖有修有證,著述頗豐,卻未留下類似論典?是他們智慧不夠嗎?顯然不是。隋唐時期,教界人才濟濟,高僧輩出。其時,正是中華文明的鼎盛時期。學人往往具有較好的文化程度和教理修養,修學起點普遍較高,其中也不乏上根利智。因此,佛法的弘揚重點不在于基礎建設。而阿底峽尊者進藏時,教界正處于朗達瑪滅佛後的黑暗時期,且藏地學人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有必要提供一套任何人(包括學者,也包括文盲、半文盲)和任何根機者(下、中、上叁士道)都能接受的教法,才能對這一混亂局面進行全面整頓。若僅關注部分群體,勢必無法産生廣泛影響。宗大師所處的時代,同樣面臨類似問題。所以說,《道炬論》和《道次第》是順應時代要求而出現的。

   在今天這個末法時代,佛教界存在各種問題,修行者同樣面臨諸多困惑,和阿底峽尊者及宗喀巴大師所處的時期有不少相似之處。面對這樣的現實,特別需要循序漸進的、適合多數人的教法。從這個意義上說,《道次第》對個人修學和佛教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諸廣經論雖皆爲殊勝教授,然在初業有情,若弗先依現前人師之教授,雖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即使有得,亦須觀待長久時間功力。倘能依茲《道炬論》,及與《道炬》相類之著述,當速獲通達。”雖然所有經論都是殊勝的教授,但對于初發心或根機差的衆生,若無緣依止具德善知識,獲得具體指導,雖發心深入經藏,卻往往不得要領,無法領會經中密意,體悟佛陀說法本懷。即使少有所得,也須通過長期間的積累。若能依《道炬論》以及相關著述修學,即可快速通達佛法要領。

   我接觸過不少學佛居士,經論比我讀得還多,書單列出來有一大堆,但稍微交流幾句,就發現他們領會得極少,令人惋惜。雖說“書山有路勤爲徑,學海無涯苦作舟”,但盲目的勤和苦並不足取,因爲學習確實有善巧方便,如果找對方法,就能事半功倍。

  4.自能滅除極大惡行

   如《法華經》及《寶積經·谛者品》,皆诠一切佛語,以權實二意示成佛之方便。倘不解此,妄分勝劣,謂某也大乘所當學,某也成佛之障礙所當棄。如斯邪謬,當成謗法。

   謗法業障細微難知,過患尤重。《叁昧王經》雲:“縱毀贍部洲,一切佛塔廟,較之謗法罪,多分不及一。恒沙阿羅漢,一時頓殺卻,較之謗法罪,多分不及一。”

   總之,能生謗法業之因雖有多門,而無知妄說最爲易犯,智者于此當努力斷滅。但于前所說能生決定知,自能滅除謗法惡行。

   此之決定,若多讀《谛者品》及《法華經》,即能獲得。其謗法余門,更可于《集一切研核經》中求之。

  這一部分主要說明,修學本論能滅除極大惡行。何爲極大惡行?即謗法重罪。認識到一切經教互不相違,便能恭敬一切法寶,不至對其中的某一部分輕毀誹謗,因無知而造罪。

   “如《法華經》及《寶積經·谛者品》,皆诠一切佛語,以權實二意示成佛之方便。”權,即權巧,指特別場合時的方便說法。實,即真實,乃佛陀直暢本懷。《法華經》和《寶積經·谛者品》都告訴我們,佛所說的一切法,有權說和實說,但最終都要引導一切衆生成佛。《寶積經·谛者品》即漢傳藏經中的《寶積經·大乘方便會品》,經雲:“行方便菩薩以一抟食施與,下至畜生,願求一切智。以是菩薩與一切衆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以是二因緣攝取一切衆生,所謂求一切智心及願方便。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诃薩行于方便。”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任何一點微小善行,若能與菩提心相應,則屬大乘之道,皆可爲成佛方便。

   “倘不解此,妄分勝劣,謂某也大乘所當學,某也成佛之障礙所當棄。如斯邪謬,當成謗法。”倘若不了解佛陀說法的原則,偏執某一法爲究竟,以狹窄的知見妄評彼此優劣,說何種法是大乘學人應當修學的,何種法是成佛障礙,必須加以舍棄。如此邪見謬論,便構成了謗法重罪。

   “謗法業障細微難知,過患尤重。”謗法過失非常細微,稍有疏忽就會違犯,而它所帶來的過患卻極其嚴重,是我們應當特別引起重視的。

   “《叁昧王經》雲:縱毀贍部洲,一切佛塔廟,較之謗法罪,多分不及一。恒沙阿羅漢,一時頓殺卻,較之謗法罪,多分不及一。”按照印度傳統的觀點,世界分爲南贍部洲、西牛賀洲、北俱盧洲、東勝神洲四部分,我們所居住的地球位于南贍部洲。恒沙,即恒河中沙子的數量,佛陀常在恒河兩岸說法,多以恒沙比喻數量之多,數不勝數。《叁昧王經》說,縱然將南贍部洲的所有佛塔和寺院一起毀壞,將恒河沙那麼多的阿羅漢同時殺死,這樣的滔天大罪,相對謗法罪而言,仍是多分不及一。

   “總之,能生謗法業之因雖有多門,而無知妄說最爲易犯,智者于此當努力斷滅。”總之,能導致謗法罪業的原因雖然很多,或因邪見,或因嗔心,或因貪圖利養,但因爲對佛法缺乏了解或不知謗法之過而信口開河,是最容易違犯的。有智慧的人,對于謗法罪應當竭盡全力地加以避免。

   “但于前所說能生決定知,自能滅除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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