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都必须以无比的勇悍精进而修习,直到将身语意业碎为微尘般的用功程度,才会知道:佛所说的一切法语,都是修行的殊胜教授。我们对任何宗派的了解也是同样,必须通过深入、客观的学修,才会发现每个宗派的长处,认识每部经论的特色。若偏执于一宗一派的见地,排斥其他,不免自误误人。
“至仲登巴则云:若多学经已,复从他处另求余种修行法规者,是为错误。”仲登巴也曾说过:如果学了许多经教,却从其他地方另行寻求实修法门,是错误的做法。在汉传佛教中,也时常可见学修脱节的现象,如“教归天台、学归净土”等。所学是一个宗派,所修又是另一法门,学修未能统一,也就无法相互增上。那么,闻思和修行的关系应该如何呢?《道次第》非常重视观察修,通过对所学教理的如理思惟,将法义融入心行。这就将学习经教的闻思过程和由教入观的修行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使闻思成为修行的组成部分。
“又《俱舍》云:佛正法有二,教证以为体。”《俱舍》是《阿毗达磨俱舍论》的略称,世亲菩萨造论,玄奘三藏翻译,是声闻乘极其重要的一部论典。论中说:佛陀的正法包含教法和证法两大部分。教法与证法的结合,构成了整个佛法的修行体系。
“如斯所言,一切佛法不出教证二种。教者,正为抉择修行之法轨;证者,如所抉择而起修。是彼二者,势成因果。”正如论中所说的那样,一切佛法不外乎教、证二法。所谓教法,即经典蕴含的佛法义理,帮助我们树立正见,了解心性;所谓证法,是调整、改善心性的实践方法。简而言之,一是指导理论,一是实践方法。两者是因果关系,教为因,证为果。所以,证法需要建立在教法基础上,若所学与所修脱节,必然障碍重重。
“有如驰马,先择马场,场所既定,辔勒乃施。倘于一处先习闻思,别于他方另求修证,异道以驰,如何而可?”辔勒,驾驭牲口用的缰绳和带嚼子的笼头。此处,宗大师以比喻形象说明了学修必须一体的原理。就像跑马,应当先选定跑马场地。场所确定之后,才可披挂上阵。如果先闻思某一类经典,再于别处另求修证之道。正如选择和熟悉这个场地后,却到其他地方去跑马,怎么可行呢?同样,若学修不能一以贯之,必定劳而无功。
“《修行次第末编》为显斯意,出喻如上。”《修行次第末编》为彰显一切经教皆为教授的深意,特以比喻进行说明。《修行次第末编》为莲花戒论师所造,是《修行次第》中的第三编。
“故本论自依止善知识起,以至修习止观,总为显示一切经论皆为教授,诸邪分别,遣无遗余。”因此,本论从开始的依止善知识,到最后的修习止观,都是围绕“一切经论皆为教授”的根本要旨展开。对于种种邪见,均一一加以破斥。
所以,我们对经典的学习不应止于念诵,更要认识其中蕴涵的修行方法,包括见和行两方面。在见的方面,闻思经教能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正视人生,具足这样的智慧,就不会被无明困扰。在行的方面,一切经教都包含着解脱烦恼、断除痛苦的方法,蕴藏着成就智慧、圆满慈悲的手段,都是为修行服务的。
虽然我们也总在说学修一体化,但事实上,多数人仍是学归学,修归修,这一问题在当今教界非常突出。重实修者,多不注重教理;重学教者,则不在意修行。结果又如何呢?学教而不行,无非是入海算沙、说食数饱。就像银行的点钞员,点得再多,也不属于自己所有。反之,热衷实修而不乐闻思,往往是盲修瞎炼。不少住禅堂的人,看起来坐得很精进,但若没有闻思正见,不明用心方法,更兼没有善知识把手指点,往往在那里昏沉、掉举而不自知。更有甚者,上座便睡,睡得舒舒服服,还以为得了定乐,颇为陶醉。
因此,认识到一切经论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方法,于修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果能如是,闻思和修行之间脱节乃至对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一方面,以闻思引导实修;一方面,通过修行使所学得以深化,必能学修相长,不断进步。
3.易得佛密意
诸广经论虽皆为殊胜教授,然在初业有情,若弗先依现前人师之教授,虽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即使有得,亦须观待长久时间功力。倘能依兹《道炬论》,及与《道炬》相类之著述,当速获通达。
这一段主要说明,《道炬论》能帮助我们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佛法密意,掌握修学要领。虽然所有经论都是殊胜教授,但未必所有人都能深入堂奥,满载而归。对一般人来说,《道炬论》这样带有导引性质的论典或许会更实用。
《道炬论》和《道次第》的应世,有其特殊的时节因缘。为什么阿底峡尊者不是在印度撰写《道炬论》,而是到藏地完成此论?为什么《菩提道次第论》是在藏传佛教陷入困境时出现,而不是在其他时期?为什么汉地的祖师大德虽有修有证,著述颇丰,却未留下类似论典?是他们智慧不够吗?显然不是。隋唐时期,教界人才济济,高僧辈出。其时,正是中华文明的鼎盛时期。学人往往具有较好的文化程度和教理修养,修学起点普遍较高,其中也不乏上根利智。因此,佛法的弘扬重点不在于基础建设。而阿底峡尊者进藏时,教界正处于朗达玛灭佛后的黑暗时期,且藏地学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必要提供一套任何人(包括学者,也包括文盲、半文盲)和任何根机者(下、中、上三士道)都能接受的教法,才能对这一混乱局面进行全面整顿。若仅关注部分群体,势必无法产生广泛影响。宗大师所处的时代,同样面临类似问题。所以说,《道炬论》和《道次第》是顺应时代要求而出现的。
在今天这个末法时代,佛教界存在各种问题,修行者同样面临诸多困惑,和阿底峡尊者及宗喀巴大师所处的时期有不少相似之处。面对这样的现实,特别需要循序渐进的、适合多数人的教法。从这个意义上说,《道次第》对个人修学和佛教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诸广经论虽皆为殊胜教授,然在初业有情,若弗先依现前人师之教授,虽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即使有得,亦须观待长久时间功力。倘能依兹《道炬论》,及与《道炬》相类之著述,当速获通达。”虽然所有经论都是殊胜的教授,但对于初发心或根机差的众生,若无缘依止具德善知识,获得具体指导,虽发心深入经藏,却往往不得要领,无法领会经中密意,体悟佛陀说法本怀。即使少有所得,也须通过长期间的积累。若能依《道炬论》以及相关著述修学,即可快速通达佛法要领。
我接触过不少学佛居士,经论比我读得还多,书单列出来有一大堆,但稍微交流几句,就发现他们领会得极少,令人惋惜。虽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但盲目的勤和苦并不足取,因为学习确实有善巧方便,如果找对方法,就能事半功倍。
4.自能灭除极大恶行
如《法华经》及《宝积经·谛者品》,皆诠一切佛语,以权实二意示成佛之方便。倘不解此,妄分胜劣,谓某也大乘所当学,某也成佛之障碍所当弃。如斯邪谬,当成谤法。
谤法业障细微难知,过患尤重。《三昧王经》云:“纵毁赡部洲,一切佛塔庙,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恒沙阿罗汉,一时顿杀却,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
总之,能生谤法业之因虽有多门,而无知妄说最为易犯,智者于此当努力断灭。但于前所说能生决定知,自能灭除谤法恶行。
此之决定,若多读《谛者品》及《法华经》,即能获得。其谤法余门,更可于《集一切研核经》中求之。
这一部分主要说明,修学本论能灭除极大恶行。何为极大恶行?即谤法重罪。认识到一切经教互不相违,便能恭敬一切法宝,不至对其中的某一部分轻毁诽谤,因无知而造罪。
“如《法华经》及《宝积经·谛者品》,皆诠一切佛语,以权实二意示成佛之方便。”权,即权巧,指特别场合时的方便说法。实,即真实,乃佛陀直畅本怀。《法华经》和《宝积经·谛者品》都告诉我们,佛所说的一切法,有权说和实说,但最终都要引导一切众生成佛。《宝积经·谛者品》即汉传藏经中的《宝积经·大乘方便会品》,经云:“行方便菩萨以一抟食施与,下至畜生,愿求一切智。以是菩萨与一切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二因缘摄取一切众生,所谓求一切智心及愿方便。善男子,是名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任何一点微小善行,若能与菩提心相应,则属大乘之道,皆可为成佛方便。
“倘不解此,妄分胜劣,谓某也大乘所当学,某也成佛之障碍所当弃。如斯邪谬,当成谤法。”倘若不了解佛陀说法的原则,偏执某一法为究竟,以狭窄的知见妄评彼此优劣,说何种法是大乘学人应当修学的,何种法是成佛障碍,必须加以舍弃。如此邪见谬论,便构成了谤法重罪。
“谤法业障细微难知,过患尤重。”谤法过失非常细微,稍有疏忽就会违犯,而它所带来的过患却极其严重,是我们应当特别引起重视的。
“《三昧王经》云:纵毁赡部洲,一切佛塔庙,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恒沙阿罗汉,一时顿杀却,较之谤法罪,多分不及一。”按照印度传统的观点,世界分为南赡部洲、西牛贺洲、北俱卢洲、东胜神洲四部分,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位于南赡部洲。恒沙,即恒河中沙子的数量,佛陀常在恒河两岸说法,多以恒沙比喻数量之多,数不胜数。《三昧王经》说,纵然将南赡部洲的所有佛塔和寺院一起毁坏,将恒河沙那么多的阿罗汉同时杀死,这样的滔天大罪,相对谤法罪而言,仍是多分不及一。
“总之,能生谤法业之因虽有多门,而无知妄说最为易犯,智者于此当努力断灭。”总之,能导致谤法罪业的原因虽然很多,或因邪见,或因嗔心,或因贪图利养,但因为对佛法缺乏了解或不知谤法之过而信口开河,是最容易违犯的。有智慧的人,对于谤法罪应当竭尽全力地加以避免。
“但于前所说能生决定知,自能灭除谤法…
《序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