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四如實遍智就是“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智”,“名如實遍智”是指由名尋思所引起的“如實遍智”,“事如實遍智”是由前邊兒的義尋思所引起的“如實遍智”,“自性假立如實遍智”就是自性假立尋思所引起的“如實遍智”,“差別假立如實遍智”是差別假立尋思所引起的“如實遍智”。“如實遍智”就是經過長期的思維觀察,得到決定。“如是皆同不可得故”,說,名、義、自性、差別都是沒有真實性的,要是沒有我們內心的分別,一切法都不可得。“皆同不可得”就是“都是不可得的,都是無自性的”。
以諸菩薩如是如實爲入唯識勤修加行,
修四尋思觀、四如實遍智,那麼,菩薩爲什麼這樣修呢?我修別的是不是也可以呢?爲什麼要這樣修?說,因爲菩薩這樣真實地修四尋思觀、四如實遍智,就是爲了契入唯識性、爲了契入唯識無義。努力修這四尋思、四如實遍智的加行,是爲了悟入平等法性、爲了轉凡成聖。也就是說,修這個唯識觀能除衆生的顛倒、苦惱,能得聖道。
即于似文似義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
這是說四尋思。第一的名尋思。應該怎樣思維觀察名呢?“即于似文似義意言”,就是說,修行者把他所學的法義在心裏顯現,顯現在心裏的文義和所學的文義是相似的,這就叫“似文似義意言”,“文、義”就是能诠顯義的名、文和所诠顯的義,在內心裏觀察思維,觀察思維這個“意言”,文(名)也是“意言”,義也是“意言”,都是意識的分別,所以叫“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就是思維、觀察。思惟“文名”,“文”就是字、詞,用種種的字安立種種的“名”,這樣思維這些名、字,“唯是意言”,它只是我們內心的第六意識的分別,離開了我們內心的分別,根本就沒有這些名、字。我們說的“真如、法性、菩提”等,也都是名、字,也都是內心的分別。這些名、字雖然有所表達,但是這些名字兒並不是那件事本身,也就是說,我們內心裏思惟菩提,並不是你得證了菩提。就象我餓了,我只說飯這個字兒是不會飽的。這就是說,這個名、字可以去表示那個義,但它本身並不是那個義,它只是假名,只是內心的分別。我們平常就是生活在這些名字上。我們習慣了認爲名字是真實的,這是我們的執著。佛菩薩告訴我們這名字是不真實的,只是我們內心的分別。這是第一步,名不真實。“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我們知道了名的不真實,進一步去觀察“依此文名”的義――這個名所诠表的義,結果我們發現這個義“亦唯意言”――也只是我們內心的分別。我要是分別了,就有這件事兒,我要是不分別,就沒有這件事兒了。文也是內心的分別,義也是內心的分別,離開了內心的分別,文也不可得,義也不可得。我們再進一步思維觀察,“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這是第叁、第四個尋思。我們發現名的自性差別是假立的、義的自性差別也是假立的、都是內心分別而安立的,他沒有真實性可得,都是虛妄的、不真實的。
若時證得唯有意言,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
這是說的四如實遍智。你在作四尋思時,在心裏思惟,你就能夠契入名、義、自性、差別是不真實的,“若時證得唯有意言”,因爲你長期的努力作四尋思觀,最後超過了尋思的境界,“證得唯有意言”,這個“證得”就是通達,指通達了它們其實只是內心意識的分別。“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就是說,在這時候,你真的知道了名、義、自性、差別,其實都是虛妄的,都是不真實的,都是假立的。“自性差別義相無故”,爲什麼名、義、自性、差別都是假立的?“假立”就是假有、不真實,“立”是存在的意思,就是說,他們的存在是個假相而已。“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就是說,名的自性差別、義的自性差別,都是沒有獨立的體性的。長行中的“義相”就是離開了分別心有他自己的體性。這當然是沒有的。離開了我們心的分別心,“名、義、自性、差別”都是沒有體性的。你要是確實能證悟這個,就是四如實遍智。“同不可得”還是都不可得,都是不實在的。
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于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
說,菩薩行者因爲努力地修學四尋思觀,進一步又修學四如實遍智,注意,四如實智是四尋思觀修好後自然就顯現出來了的。最後知道了似文似義都是內心意識的分別,這樣他就可以悟入唯識性。這個入所知相我們要和所知相配合起來,這是說遍計所執性是畢竟空的,我們平時認爲它是真的,我們現在用四尋思觀、四如實遍智知道它根本就是遍計執,不是真實的,它只是我們內心的分別而已。對于叁性其實就是只要證見遍計執空,其他的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自然顯現。也就是說,我們的修行只要對遍計執性下手就行了。
于此悟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
“于此悟入唯識性中”,就是說你已經明白了名、義、自性、差別都是唯識,都是內心的分別。“何所悟入?如何悟入”?“何所悟入”是悟入的境界是什麼?“如何悟入”是問怎麼樣能悟入這個境界。
入唯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
到底“何所悟入”呢?這一句就說了,說悟入名、義、自性、差別都是識,這是很籠統的說法,具體有叁種不同:入唯識性、相見二性、種種性。什麼是“入唯識性”?下一句解釋。
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
所謂“入唯識性”,就是指“六種義皆無”。四尋思觀、四如實遍智,都是四,這兒怎麼是六呢?六是指哪六?“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就是“名、名自性、名差別;義、義自性、義差別”,這就是六。中間的這個“假”是說,“名,義,自性,差別”這六個都是依內心的分別而有的,都不是實在的,都是假安立的。“自性差別義”就是說自性也好,差別也好,都是假有的。“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我們習慣了這六種都是真,但實際上卻根本不是真實的,它們只是我們意識的分別。這就是入唯識性。
所取能取性現前故;
這是第二種,“相見二性”。說,“名、義、自性、差別”都沒有真實性,只是我們內心意識的分別,當這個意識一起分別的時候,就有了所取的相、能取的見,“相、見二性”就顯現了。本來只是識,但識有所取、有能取,所取的是我們的妄想,我們稱爲相分,能取的作用我們稱爲見分。這就是因爲無始劫來名言的熏習,心一動名言種子就現出種種的差別相,相一現出來,就有相分、見分。
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
這是第叁種,“種種性”。我們的意識分別時,就有了能取、所取,能取、所取都是虛妄分別,雖是虛妄分別,但是在分別時,刹那一下子同時就現出來相似的、虛妄的“種種相義”,長行中的“一時”就是一下子,“種種相義”就是指能分別心在所分別境上一下子現出很多差別的所分別境界。比如說,咱們看見這桌子,一下子就覺出桌子、桌子上的書本、鋼筆、日曆不一樣,這是一下子現出的。你要是再進一步思維觀察,你會發現這“種種相義”的生起也是虛妄的、也是沒有真實體性的。這就說了“何所悟入”的叁種不同,但說實在的,叁種並不是獨立的,根本就是一回事兒。
如暗中繩顯現似蛇,
問題是何所悟入、如何悟入。這兒就開始說“如何悟入”了。無著論師是說了一個比喻。比如說在昏暗中有一段繩子,你把它認成了一條蛇,就是現出了蛇的相貌。
譬如繩上蛇非真實,以無有故。
所現出來的蛇相根本就不是真實的,因爲根本就沒有蛇。
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猶在。
蛇相就是遍計執,你認清了蛇相是沒有的,但繩相還是存在的。就是說,遍計執是沒有的,依他起是有的。依他起的什麼?別忘了,在所知相分那兒,一開始就講,是“阿賴耶識爲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可以說,依他起就是一切法唯識無義,就是我們的分別心。這分別心是緣起的、如幻如化的、不真實的、虛妄的。我們執著虛妄的一切法是真實的,就像把繩子認成是蛇。“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要是我們認清了蛇相根本是沒有的,“蛇覺雖滅,繩覺猶存”,我們知道了蛇是沒有的,但對繩子的認識還是有的。
若以微細品類分析,此又虛妄,
說,我們進一步再分析,發現這繩子也不是真實的。爲什麼繩子也不真實呢?
色香味觸爲其相故,
原來我們所謂的繩子,其實只是色、香、味、觸所引起的認識而已,它是色、香、味、觸組成了一個相貌而已。
此覺爲依繩覺當滅。
我知道了它只是色、香、味、觸引起的認識而已,它是色、香、味、觸組成了一個相貌而已,當然不會再說繩是實在的了。
如是于彼似文似義六相意言,伏除非實六相義時,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亦當除遣,
這一句長行中的“猶如蛇覺”,在論文中、世親釋中、無性釋中,都是“蛇”,但印順法師的《攝大乘論講記》中把“蛇”改成了“繩”,他是在原文處給改的,我覺得改論文這個作法不好,要是你覺得不通的話,可以在講的時候給說出來,但不要改人家的原文。韓老的譯本中,也是“繩覺”。我覺得確實“繩”比“蛇”要好。“如是于彼似文似義”,剛才說了繩蛇的比喻,我們在修行的時候也象這一樣,我們在修習中,思維觀察似文似義,長行中的“六相”就是色、聲、香、味、觸、法,“六相意言”就是指六相都是內心的分別。你這樣觀察,就可以“伏除非實六相義”,就是說,可以把不真實遍計所執六相之義都給伏除、消滅。這樣你就知道六相都是唯識無義的、都是虛妄的、都是如幻如化的境界。“唯識性覺猶如蛇(繩)覺亦當除遣”,你知道了六相都…
《《攝大乘論》要義 入所知相分第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