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中間有夢覺的一個中斷期。那我們如何把前生的生命跟來生的生命串連起來呢?這個是靠和合識,這個和合識就是阿賴耶識。這個地方,是先把大乘佛法的正義、正確的觀念先標出來,以下再破除小乘錯誤的知見。
辰二、難非意識(分叁:巳一設義;巳二隨難; 巳叁理非) 巳一、設義
這個地方是說,這個和合識不應該是第六意識,因爲第六意識已經夢覺了。這當中分成叁科:「一、設義;二、隨難;叁、理非」。先「設義」,先作一個假設。
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于母胎中有意識轉。
我們現在先假設,先隨順小乘學者的說法,說是臨命終的時候,跟父母遺體和合的就是第六「意識」,先假設小乘所說的是對的,就是我們死掉以後,第六意識沒有夢覺,你從今生的心識,直接的貫穿死亡,跟來生的父母遺體相結合;結「合」以後,又「依止」這個第六意「識」,在母胎當中,又有一個新的意識轉生。就是說「識緣名色」,這個時候你第一個識就是和合識,和合識跟名色結合的時候,又産生一個「名」,這個「名」就是第六意識;這個時候,你內心當中又産生一個新生命的了別,那這個地方就有問題了。我們看問題在哪裏:
巳二、隨難
若爾,即應有二意識,于母胎中,同時而轉。
這個地方有問題,就是說,你前生的第六意識在死亡的時候沒有斷除,貫穿了死亡,又跟父母遺體和合,又創造一個新的第六意識──那你的生命,變成有「二」個第六「意識」。說你今生是個女人,你用女人的思想來作種種的了別活動、感受──受、想、行、識;結果死掉的時候,你今生的第六意識沒有消除,直接的跟父母的遺體和合,又創造來生的第六意識。假設你來生變成一個男人,這樣子的話,二個意識在一個生命體「同時而轉」,這是不合道理的。我們前面說過「二念不俱有」,不可能有二個第六意識同時同處的相互作用,不可能。所以你今生的第六意識一定要先死掉,消失掉,死掉以後,由這個和合識阿賴耶識起動,跟父母遺體和合以後,依止你的業力,又創造來生的第六意識。你可能今生是個女人,來生變成一個男人,你前世的第六意識要先消失掉,這樣才合道理。所以說,假設你不依止第八識,那麼結生相續必須靠第六意識,就會有來生有二個第六意識的困擾,一個是你前生留下來的第六意識,一個是你今生的第六意識,這樣子就違背了「二念不俱有」的真理了。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出一個難問。
巳叁、理非
前面是用現實的狀態加以問難,這以下用道理來加以說明它的過失。
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 依染汙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
這個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你一定要說「識緣名色」這個「和合」的「識」是第六意識,這個和合的識它的體性「是意識性」,就是第六意識,這樣子講是非常「不」合「道理」。爲什麼呢?這當中有叁個過失:第一個,「依染汙故」。因爲這個和合識,它的體性是染汙的。如果說你臨終的時候,這個阿賴耶識是受染汙意識的刺激,把有漏的業力帶動出來,所以這個和合識基本上是有所得的。那阿羅漢入滅以後,爲什麼不能啓動和合識呢?因爲他臨終的時候,心是清淨的,所以他的和合識不能動,就入了涅槃,他跟來生的果報體不能相結合。所以你會跟這個果報體相結合,這個和合識就是染汙的,這個體性是染汙的;但第六意識不一定是染汙的,有時候我們修止觀的時候,第六意識可以跟我空、法空的真理相應,心中能夠入無所得的清淨狀態。所以第六意識有時候是染汙、有時候是清淨,是不決定;而這個和合識的體性決定是染汙,所以不合理。
第二個,「時無斷故」,和合識不能有間斷。不能有間斷,事實上第六意識有間斷,因爲你在死亡的時候是經過夢覺,第六意識中斷了。所以,以這個和合識當第六意識不合道理,因爲第六意識是有間斷的。
第叁個,「意識所緣不可得故」。沒有一個人投胎的時候是清楚的,包括阿羅漢在內。就算他是一個阿羅漢、或者說是叁果的聖人,他發願來生要做人的時候,經過死亡的階段,他也要經過一個夢覺的狀態。而這個夢覺狀態,它的了別性是不清楚的,這完全是第八識,第八識的了別性是不可知執受,它是不可知的,沒有一個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像我們在睡覺的時候沒有做夢的狀態。所以說這種狀態是「意識所緣不可得故」。假設它是第六意識,那你在投胎的過程當中,你應該很清楚,就是我們第六意識的了別識是清楚的,即使做夢,你都知道你做夢的時候,看到什麼人、遇到什麼事。但是我們每一個人在投胎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知道它的過程是什麼,所以它不是意識所緣的境界。所以,依止這叁種情況:「依染汙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你說我們在生命剛開始的時候,那個和合識是第六意識,是不合道理的。
辰叁、設破征責(分二:巳一征;巳二責) 巳一、征
這當中先「征」問,然後再破除。先看「征」問:
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爲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爲依止此識所生的余意識,是一切種子識?
假設這個「和合識」是第六「意識」,那這個「和合」識,所謂的第六「意識」,是不是我們大乘佛法所說的「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呢?還是說「依止」這個和合「識」,産「生」的結生相續,跟父母遺體和合以後,創造一個來生的「意識」,這個意識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先提出這個問。以下回答,回答當中,先提出一個正義:
巳二、責(分二:午一立正;午二破邪) 午一、立正
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爲意識。
假設你說這個「和合識」,它能夠攝持無量無邊的「種子」,那就是大乘經典當中所說的「阿賴耶識」,你等于是同意有阿賴耶識存在了,只是你不喜歡用阿賴耶識的名稱,你用不同的「名」稱來安「立」阿賴耶識。所以在小乘的部派,有的部派也同意在第六意識之外有一個微細意識,這個微細意識,其實就是大乘經典說的阿賴耶識,是整個染淨因果的依止處。假設你說它是「一切種子識」,那就是同意有「阿賴耶識」,只是用不同的「名」稱來安「立」。這個是「立正」,以下「破邪」:
午二、破邪
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的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
假設你說:剛開始的和合識,它不是阿賴耶識,是我們和合以後所創造的那個「名色」,那個「名」是阿賴耶識,這樣子就顛倒了。怎麼說呢?「能依止」的「識」,「能依止」當然就是後來才生起的,就是依止和合識才産生的,叫「能依止識」。這樣子,後來這個和合識跟父母遺體結合以後,所産生的能依止識是阿賴耶識,這樣會有什麼過失呢?「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的果識是一切種子識。」就是剛開始這個能依止的和合識它是一個因,它是能生,它不是阿賴耶識;所生的「名色」這個「名」是阿賴耶識:這樣子變成因果顛倒,能生的不是阿賴耶識,所生的是阿賴耶識,這是不合道理的。看總結:
辰四、結成異熟識
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這一段是說,我們平常感覺不出阿賴耶識的存在,雖然我們的生命當中,我們所受用的果報是它所釋放出來的業力所變現──我們所造的業力,平常拜佛、持咒、修習戒定慧的善業,也是阿賴耶識所收集;但是它的明了性太微細,我們感覺不出它有什麼樣的重要性。但是當死亡到來的時候,從大小乘的經典,我們知道,每一個衆生死亡的時候,你現前第六意識的了別性,一定要完全的死亡,你現在的心情不能殘留到下一生去,一定要經過夢覺的階段。而第六意識夢覺以後,我們從今生到來生,這樣一個階段性的跨越,是誰來扮演這個角色呢?就是「和合識」,這個「和合識」就是阿賴耶識,它可以把你今生所累積的業力,不管善業、罪業,通過這個死亡的過渡時期,到了來生,再創造一個果報出來,創造一個新的第六意識,你會有另一個新的想法看法。這個時候,就看得出阿賴耶識的重要性。
雖然阿賴耶識這麼重要,它能夠使令我們臨命終的時候,又去得一個果報體;但這個地方大家要注意,阿賴耶識它是能夠去投胎,沒錯!但是它投胎的方向,是受到你第六意識的主導。就是說,我們臨終的時候,是隨業往生跟隨念往生。當然,一般人是隨業往生,就是說你臨終的時候,反正你也不想提起正念,當然你也沒有正念,想要提也沒辦法,你臨終的時候,在加護病房,整天就是睡覺,就是在昏昧的狀態,那你肯定是隨業往生,因爲你提不起正念。而修行人他一定會知道:你平常可以睡覺、你平常可以糊塗,你臨終的時候若糊塗,那你養兵千日,到最後的關鍵你就失敗了。我們前面說過,阿賴耶識一定要透過臨終染汙意識的刺激,它才會投胎;所以一個修行者,他能夠把握的,就是臨終的正念。就是說,沒有錯,我們的阿賴耶識有很多的業力,有善業、有罪業;但是一個聰明的人,他會在臨終的時候,讓善業表現出來。如何把這個善業表現出來呢?就是你臨終的正念,你臨終的時候,不斷的憶念叁寶、憶念阿彌陀佛,這個時候你所帶動的和合識,它就是一個不同的方向。
所以,《大乘起信論》講到修行,它說「破和合識,滅相續心」,修行的重點就在這個地方──了生脫死,當然你要破和合識。你想要解脫生死,你要阻止阿賴耶識跟來生父母的遺體相和合,這個和合識要破除,你不能夠再投胎了。問題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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