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樣子講呢,第六意識有時候起善、有時候起惡:它起惡的時候,有我執相應,這是很容易了解的;假設今天所有的過失是由第六意識來承當的話,那第六意識起善心的時候,它就不應該有我執了!也就是說,這個我執是染汙的,這個善根、染汙是不能共存的,所以只有第六意識在「不善心」所的時候,才有我執「相應」。什麼叫做「我執相應」呢?「有我、我所」的「煩惱現行」,而不是在「善」跟「無記」的心中有我執相應,這樣子就違背了現實的狀態。就是說第七意識不存在,那這個我執,就是第六意識産生的。這樣子講的話,第六意識有時候起我執,它起惡心的時候起我執;它起善心的時候,就不應該起我執:那這個我執就不能夠普遍叁性,這樣子就成過失。那應該怎麼辨呢?
辰叁、結立
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
所以我們應該說:這個我執跟第六識是「俱有現行」,「俱有」就是二個同時存在、二個俱生俱滅,同時的活動。就是說你第六意識活動的時候,不管你造善、造惡、無記,這個第七意識是恒常存在,就不斷的釋放一個訊息──「有一個真實的自我」,推動你善、惡、無記的業力。第七意識跟第六意識叫做「俱有現行」,而不應該說「相應現行」。「相應現行」就是說,第六意識跟我執相應、或者跟煩惱相應,既然相應,就是有時候相應、有時候不相應,這個時候時有、時無,就不是同時存在。這樣子就沒有過失,「俱有現行」就沒有這種「過失」了。這個地方是講到第七意識安立的必要性。
我想我們今天了解這個「所知依」,當然它主要的內容是阿賴耶識,「恒轉如瀑流」。但是你了解第八識,它心識的活動是相互的互動,它也不是單獨的活動,它跟第七意識有密切的關系。怎麼說呢?在《成唯識論》上說:第七意識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産生的影響力有二個:第一個「內擾第八而成賴耶」,它幹擾第八識,使第八識變成阿賴耶識;第二個「外擾前六皆成有漏」,它向外幹擾前六識,使前六識所造的業變成有漏。
我們簡單解釋一下。我們內心的狀態,詳細的分析有叁個層次:前六識、第七意識跟第八識。這個居于中間的第七意識,它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第一個、它向內幹擾第八識。第八識它的功能是收集業力、變現果報。我們就會問:它爲什麼會不斷的在收集業力的時候,這個業力又會變成果報呢?就是說這個生命的水流,它爲什麼會不斷的流動呢?爲什麼我們死掉以後,很自然的這個業力,又會從這樣的種子、這種潛伏的功能,變現一個果報呢?這個時候跟第七意識有關。就是這個第七意識的無明,它有「潤生」的功能,滋潤生死的功能。我們應該要了解生死是由業力所招感;但是沒有無明的滋潤,這個業力不能得果報。所以阿賴耶識身爲一個生命的水流,它之所以能夠不停止的流動下去,跟第七意識有密切的關系。假設第七意識不執我,這個阿賴耶識馬上轉成大圓鏡智,它不再流動了。所以第八識會不斷的創造這種生滅相,跟第七意識有關的,因爲第八識不能控製自己,它也不能作主的。這個「恒審思量我相隨」,第七意識老是跟第八識在一起,「內擾第八而成賴耶」,把這第八意識轉成阿賴耶識了。第七意識的影響,不只是潤生而已,它還發業,發動有漏的業力。就是前六識在造業的時候,前六識主要是第六意識,它是主,它帶動前五識造業的時候,非常不幸的是,第六意識以第七意識爲根。身爲第六識的根──染汙末那,它就不斷的給第六意識一個錯誤的訊息,就是「恒審思量我相隨」,它一直告訴第六意識:你的內心深處,有一個真實的自我。使令第六意識所造的業力,通通變成有漏的業力,都是跟私心、欲望相應有所得的有漏業力。所以說這個第七意識在我們的生命當中,它發動了有漏的業力,再把這個業力,加以滋潤而得果報,所以我們就不得不了解它了。就是在整個轉凡成聖的過程當中,第七意識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這就是我們必須要建立它的理由。所有的佛法都不是碰運氣的,你要扭轉一種心態,你要先了解它的相貌,你不可能說你不了解,剛好運氣讓你碰到,你把它轉變了,不可能!一定是有正確的觀照力,才有正確的行動力,所以了解第七意識的相貌,在我們的修行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六轉呼爲染淨依」,所有染淨的根源。這個地方是講到心、意、識的「意」,第七意識的一個存在的情況。
醜二、頌(分叁:寅一顯六種過失;寅二顯過失種類; 寅叁釋不共無明) 寅一、顯六種過失
前面講到這個「意」,是用長行文的內涵,這個地方用「頌」再作一個總結。這當中有叁段:「一、顯六種過失;二、顯過失種類;叁、釋不共無明」。先看「顯六種過失」:
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無皆成過失。 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 我執恒隨逐,一切種無有。
這個地方是講到「六種過失」,以二個偈頌來作總持,先看第一個偈頌,「若不共無明」。「不共無明」是第一個偈頌,就是沒有第七意識,就沒有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也就沒有「五同法」,這是第二個;「訓詞」是第叁個;「二定別」是第四個:前面這四個,「無皆成過失」。「無」就是說,假設沒有第七意識,前面四個都不存在,就構成過失了。「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這是第五個,就是說沒有第七意識,「無想」天的生命當中,「應無我執轉生」,這樣子也是過失──第五個過失,「無想生,應無我執轉」,這樣子成過失。看第六個「我執恒隨逐,一切種無有。」凡夫的我執,在一切時當中活動,這是一個現實的狀態,如果沒有第七意識,「一切種無有」,這個「種」就是不能夠在善、惡、無記的心中存在,只能夠在惡心存在,這樣子違背現實狀態,也成過失。就是說,我執本來應該是恒常的隨逐有情在活動,不管造善造惡;沒有第七意識,「一切種無有」,第六意識就不能夠在一切的善、惡、無記心中活動,這樣子跟現實的狀態相違背了。這個地方無著菩薩是把前面的六種過失,以偈頌的方式,把它作一個重頌。
寅二、顯過失種類
這個地方把過失分成叁個種類:
離染意無有,二叁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
「離染意無有二」,是第一種種類,說遠「離」了這個「染」汙「意」的存在,就沒有一跟「二」的存在。「
一」是不共無明,「二」是五同法,沒有第七意識,就沒有不共無明跟五同法,這樣子是違背了聖教量──這第一種過失,跟聖教量相違背。佛陀在經典當中,明顯講到有不共的俱生無明,跟五同法的存在。「叁成相違」,這個「叁」指的是「訓詞、二定別跟無想天」,就是叁、四、五這叁個,是違背了凡聖的差別。沒有第七意識,這樣子凡聖就沒辦法界定,這是第二類的過失──凡聖就有沒有差別的過失。「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這是第叁個種類,「無此」這個「此」,就是沒有染汙末那;沒有第七意識的話,第六意識就不能夠在一切的善、惡、無記的心中活動,那這個我執的現行,就不能夠一切時存在;不能一切時存在,就有違背了現實狀況的過失。違背聖教量、違背凡聖的差別、違背現實的狀態,無著菩薩把這六種過失,歸納成叁個品類。
寅叁、釋不共無明
這個「不共無明」,是修學大乘佛法一個非常重要的所觀境,所以他特別從前面的六種過失當中,把「不共無明」提出來,特定的加以解釋,就是你要了解這個賊,你才有辦法把這個賊消滅。
真義心當生,常能爲障礙, 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不共無明」在我們內心當中,它有二大作用,身爲一個不共無明,「真義心當生,常能爲障礙」,這是第一個功能。我們凡夫,如果沒有志向追求聖道,只是積集福報,有時候隨順煩惱造業,你就感覺不出「不共無明」的存在。但是當你在修止觀的時候,你內心跟這個「真」實「義」,這個真實義就是我空、法空的智慧,你開始修習我空、法空智慧的時候,這樣的「心」逐漸逐漸生起的時候,「常能爲障礙」,這個第七意識的不共無明,它就經常的來障礙你,因爲你開始在對治它,它就開始去障礙你。你修我空觀、法空觀,特別是修我空觀,你會感覺到:你內心有一種很特殊的矛盾──這違背凡夫的正常思考。我們無量劫來,都是以自我爲中心,去造業、得果報;現在你修我空觀的時候,就發覺你開始在動搖你無量劫來的一個正常思考,這樣的思考,它會反彈的。這個時候反彈所釋放的力量,是誰釋放的呢?就是「不共無明」,你修學聖道的時候,它呢,「常能爲障礙」,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俱行一切分」。當你從止觀的所緣境出來的時候,在平常的活動,你不修止觀的時候,它跟第六意識一起活動,來覆蓋你的真如,它就不斷的給第六意識一個錯誤訊息,在內心當中捏造一個自我,使令第六意識在所作所爲的時候,習慣性的保護自我、高舉自我,使令我們很難創造出非常美妙的善業,所有的善業,都是以私心爲出發點。這些是怎麼回事呢?都是第七意識,對第六意識産生的幹擾。就是說它覆蓋真如、障礙聖道,它的過失就是這二個。這二個就很嚴重了,它本身是不造罪業,沒有錯,但是它間接的誤導第六意識去造業。
在《大乘起信論》講到這個菩提心(整個大乘佛法的根本思想是菩提心),諸位受了菩薩戒也知道,你失掉了菩提心,你所有的斷惡、修善、度衆生,只是一個人天的善法;沒有菩提心的攝受引導,你跟無上菩提就不相應。這個地方,馬鳴菩薩說:菩提心有二種,一種菩提會退,一種菩提心不會退。有些人發了菩提心,他容易退;有些人發了菩提心,不容易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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