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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語體釋 分別瑜伽品第六▪P11

  ..續本文上一頁對顛倒說的,所以剛剛與上相違。彼指四種所緣的想倒、心倒、見倒,屬所對治的對象,能對治彼的就是無倒。所謂無倒,,就是有智慧的人,觀察一切諸法,以其明達的智慧,洞悉無常的諸行一定是無常,苦的知他一定是苦,無我的了解他無我,不淨的知道他不淨,一一還他的本來面目。所以在想,想無顛倒;在心,心無顛倒;在見,見無顛倒,是爲無倒義。

  醜九知雜染義

  “雜染義者,謂叁界中叁種雜染:一者煩惱雜染,二者業雜染,叁者生雜染。

  雜染是對清淨說的,無性攝論解釋雜染的相貌說:“是渾、是濁、是不淨義”。測疏對此加以解釋說:“煩惱不淨亂心名渾,業性造作令心不澄稱之爲濁,生死有漏是名不淨”。叁種雜染,是指有情生死流轉的現象,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總名煩惱雜染;叁界所攝的身業、語業、意業,總名業雜染;生命所有的胎髒所迫苦,老病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總名生雜染。這叁雜染,是彼此相關而不相對立的,謂由煩惱爲因,而起福、非福、不動的諸業,由此諸業,而感受欲界生、色界生、無色界生的種種生。

  醜十知清淨義

  “清淨義者,謂即如是叁種雜染,所有離系菩提分法。

  清淨是對雜染說的,無性攝論解釋清淨的相貌說:“是鮮、是潔、是掃除義”。測疏對此加以解釋說:“離惑稱鮮,離業名潔,離生死義是謂掃除”。根據攝論,說有二種清淨:以世間的有漏道,暫時損伏現行煩惱而得的世間清淨;以出世的無漏道,畢竟斷滅煩惱隨煩惱而得的出世清淨。本經雖沒有明晰的標出二種清淨,但能離系的叁十七菩提分法,卻是含攝彼之二種的。系是系縛,煩惱、業、生的叁雜染,都屬于系縛法,由他就令有情不得出離,要想解決系縛,出離叁界,證得解脫,唯有修習菩提分法方有可能,所以名爲離系菩提分法。

  “善男子!如是十種,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總結十義,能攝諸義,如文可知。

  癸二約五義明知義

  子一舉數列名

  “複次,善男子!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五種義故,名爲知義。何等五義?一者遍知事,二者遍知義,叁者遍知因,四者得遍知果,五者于此覺了。

  此中五義,初二是指的所知境,第叁是指的能知智,即是因行,後二是指的所證果。總合的說,即顯境、行、果叁。

  子二依名列釋

  醜一明遍知事

  “善男子!此中遍知事者,當知即是一切所知:謂或諸蘊,或諸內處或諸外處;如是一切。

  事謂體事,亦即所知的物件。雖是森羅萬象的,但經論中常常都以蘊、處、界的叁科,總攝一切的所知。諸蘊,就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諸內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諸外處,就是色、聲、香、味、觸、法的六麈;如是一切,是類指根、麈、識的十八界。顯揚論說:“遍知事者,謂蘊、界、處如是等”。叁科的所知與五位的所知,是可配合的。色法,包括色蘊、十色處,及法處所攝的諸色。心法,指識蘊及意處。心所有法,含有受蘊、想蘊、相應行蘊、以及法處的一分。心不相應行法,指不相應的行蘊、及法處中的一分。無爲法,則唯法處中的一分。

  醜二明遍知義

  “遍知義者,乃至所有品類差別所應知境。謂世俗故,或勝義故。或功德故,或過失故。緣故。世故。或生、或住、或壞相故。或如病等故。或苦集等故。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或廣略故。或一向記故,或分別記故,或反問記故,或置記故。或隱密故,或顯了故:如是等類,當知一切名遍知義。

  義謂境義,也是所知的物件。這與前事不同者,事只指出境相的自體,義是體上的種種義門,是爲二者的差別。

  世俗與勝義,是通常所說的二谛。凡夫所認識的常識境界,名爲世俗。所認識的本是緣起法,但由認識的不正確,見不到他的真相,猶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聖智所認識的特殊境界,名爲勝義。所認識的雖也是緣起法,但由正智的正確認識,見到緣起法的真實相,所以名爲勝義。

  功德與過失,是對待的兩法。什麼是功德?本經如來成所作事品說:“功德者,謂我宣說諸清淨法,有無量門差別勝利”。無量清淨功德,就是攝論所說的:“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诤、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叁十二大士相、八十種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叁不護、叁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應”。如是諸德,攝論有很多頌,予以一一解釋。什麼是過失?本經如來成所作事品說:“過失者,謂我宣說諸雜染法,有無量門差別過患”。無量雜染過患,總攝起來,就是上面所說煩惱、業、生的叁雜染;或指五逆、十惡、四重、煩惱等,名爲過失。

  緣故,是指的四種緣:一、因緣,唯識說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名爲因緣,以于有爲法中,唯這能夠親辦自果的。二、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等是前後的一致,無間是說于前滅後生中,沒有第叁者的間隔;緣是生起的條件和原因。每一心識的生起,必須前一念的心識滅去,讓出一個位來,作爲後念心識的生起之緣,于其中間沒有任何一法間隔,名爲等無間緣。叁、所緣緣,這唯是心心所法所有的緣,因每一心心所法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的,這所緣境,能爲心心所法生起之緣,所以名爲所緣緣。四、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不妨礙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所以叁緣以外的一切,都可名爲增上緣的。

  世故,是指的叁世。一、過去世,二、現在世,叁、未來世。叁世是在時間的遷流上建立的,已生已滅是過去,未生未滅是未來,已生未滅是現在;在這已起未起、已滅未滅上,建立叁世的時間性。佛教學者對這時間性,是有诤論的,小乘的有部,說叁世是實有;大乘的中觀,說叁世是幻有;小乘的經部、大乘的唯識,則又說過未無體而主張現在實有。這種分別,意義是很多的,姑略而不論。

  或生、或住、或壞相故,是指生、住、滅的叁相,壞相就是滅相。有于住中開出一個異相,成爲四相。凡是惑、業所生的有爲法,必然的有生、住、滅的無常形態,所以佛說:“有爲有叁有爲相”。這叁有爲相,是由一切行的叁世所顯的,謂從未來世本來沒有的,忽而生起這一法了,是爲生相;生起了以後不久,忽又落謝過去而沒有了,是爲壞相;在生起之後、未壞以前,暫時存在的,是爲住相;在存在的過程中,時刻的不斷的變異,是爲異相。如是諸有爲法,或簡單的以生、滅二相顯示他,或詳細的以生、住、異、滅四相顯示他,或折中的以生、住、滅叁相顯示他。今但舉住不言異者,是略而不談,實包含于住中的。

  或如病等故,是指四厭背想:一、如病,謂于生命體上,任有一種因界的錯亂,就使四大不調,而生一種病苦,由于病苦的逼迫,發心修厭背想。二、如癰,謂于現實的生命自體,由過去的一種業力因緣,致使現在生起一種癰疽的痛苦所迫,所以發心修厭背想。叁、如箭,謂有一種因緣,使得怨家發出一枝毒箭,中在自己的生命上,苦不堪言,因而發心修厭背想。四、如惱害,謂于親財等匮乏中,不知是由過去的沒有栽培,現在生起邪妄分別,計執要如何的求得親屬財富,殊不知由此反而産生種種的痛苦,以如是的痛苦逼迫,發心修厭背想。所以說或如病等故。

  或苦集故,是指的四谛。一、苦谛,就是世間的苦果,如叁苦、八苦、無量諸苦。二、集谛,就是世間的業因,如貪、瞋等的諸煩惱,身、語等的諸業行。叁、滅谛,就是出世寂滅的涅槃果,如擇滅無爲。四、道谛,就是出世清淨的解脫因,如叁十七菩提分法等。

  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這是諸法真理的異名。真如,就真理的湛然不虛妄,寂然無變異說;實際,就真理的至極無邊際,窮盡不可度說;法界,就能爲一切清淨法的因性說,因爲叁乘妙法,都是以此爲所依的。親光釋說:“能與一切善法所依,假立法界”。等是等于所余真如的異名,如空相、無我、無相、勝義等。

  或廣略故,是約佛的說法說。如先只略略的說爲一句,這是略,後依略說以無量文句輾轉分別的廣爲顯了,這是廣。瑜伽論說:“略義者,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廣義者,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若以長行、偈頌分別,佛說長行,是文廣而義略;佛說偈頌,是義廣而文略。佛陀說法,無礙善巧,有時,開始說得很廣,最後說得很略;有時,開始說得很略,最後說得很廣。前種說法,是爲方便聽者的易于受持;後種說法,是爲方便聽者的易于解了;所以有此說法不同。

  或一向記故等,是說的四種記。一、一向記,這是對如法合理的人來請問時,爲之無倒建立諸法性相的。如有人問:凡是因緣所生的,是不是一定因緣而滅?佛、法、僧的叁寶,是不是爲世間的真良福田?佛就一向的對他肯定的說:因緣生的,決還由因緣而滅。佛、法、僧叁寶,一定是世間的無上福田。二、分別記,這是對有如法合理有不如法合理的來請問時,爲之差別建立諸法性相的。若有人問:一切滅者是不是一定都是再生?佛、法、僧寶是不是唯是一體?佛就對他加以分別的解釋說:這是不一定的,衆生滅了以後,一定還要生的,阿羅漢滅後,卻是入于無生了;佛、法、僧寶,在理性上,可說是一體的,在事相上,有叁寶的差別。叁、反問記,這是以戲論來問的人使其自己自敘己過的。如有問言:菩薩十地是上是下?佛、法、僧寶是勝是劣?佛就反問他道:你是以誰望誰而發生這樣的問題?逼他自己解答而顯出所問的非是。四、置記,這是對戲論來問者,予以默然不答。如有人問:石女兒的膚色是黑的白的?這種戲問,佛是不予置答的,因爲戲論,是不值得也不應當對他解說的。他如印度有些外道,問如來的死後粗?爲無?爲亦有亦無?爲非有非無?或問:如來死後去?如來死後不去?如來死後亦去亦不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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